煤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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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和“管生产、管业务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以安全零死亡为目标,以推行“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和“1+X”安全考评体系建设为载体,突出理念引领,实施“双基”考核,推行预控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开展全员培训教育,强化“三述三化一确认”,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灾害防治,持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构建“理念先进、管理科学、抓手有力、基础牢固、效果显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二、安全目标(一)井工矿实现零死亡,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非煤企业(包括在建项目)实现零重伤,消灭一级非伤亡事故。公司整体实现零死亡。(二)瓦斯区域治理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达标规划。(四)杜绝一般环境事件(级)。(五)冲击地压等复杂性自然灾害防治技术上水平。三、安全管理规定(一)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依法依规生产意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国第446号令)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集团公司、矿井(区域公司、公司)分层次安全监督、分级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2、各矿(厂、公司)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集团公司负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重点是监督、督促各单位对上级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管住大系统,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3、集团公司、大有能源领导及机关各部室执行“公司领导和非生产业务部室包单位(矿井、危化企业),业务部室包系统”的安全责任包保制度,包保单位的安全绩效与包保领导、部室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质量标准化抵押、“双基”抵押等利益挂勾,按相关规定严格考核落实。4、各单位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把安全责任与个人利益挂钩,严格考核落实。5、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单位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在认真履行好分管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也要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6、认真落实领导下井和带班制度。各矿井矿长、党委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分管安全、生产、机电、采煤、开掘工作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下井不少于8个,其他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6个,科(队)级带班下井由各矿结合实际制定规定。公司机关安全生产业务部室领导(包括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安全责任包保部室领导每人每月下井不少于3次。机关部室领导下井必须在总调度室进行登记,安全健康环保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监察处进行考核落实。(三)深化七项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1、周安全办公会制度。公司坚持周专题安全办公会制度,各单位要注重质量,创新形式,结合实际推行现场安全办公会,增强针对性, 提高实效。2、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注重带班质量,细化带班责任,强力推行干部走动管理“九定十二查”、“五带五拓展”和下井带“走动管理包”经验,领导带班不仅动嘴,还要动手、用脑。要加强督查,对违反规定的按河南能源集团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安全抵押金制度。按照“管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正向激励和严肃惩处并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质量标准化、“双基”考核和区域瓦斯治理抵押金制度,把岗位安全责任执行情况与个人利益挂钩。4、安全责任包保制度。继续执行“公司领导包区域,生产业务部室包系统,其他部室领导包矿井”的安全责任包保制度(见义煤发2013476号),包保人员的安全抵押与包保单位的安全绩效挂钩。5、安全隐患自述制度。建立“矿(公司)生产业务系统科室(区队)负责人矿(公司)“五职”矿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生产系统分管领导河南能源分管领导”隐患自述体系。各级要定期向上一级系统分管领导及业务部室汇报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大隐患及防范措施。对于重大隐患应查未查、关键性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分管领导不清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6、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坚持安全计划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大力开展“千人上讲堂”和矿(厂)自主培训活动,发挥工会等系统群众安全教育的有效形式,千方百计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7、建立安全结构工资制度。将矿井单位工资总额的30%,非煤单位工资总额的20%做为安全结构工资, 安全结构工资的发放与各单位的安全绩效及“双基”考核结果挂钩,坚持正向激励,奖优罚劣。(四)实施“双基”建设考核。按照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义煤发20142号)文规定。一是从2014年1月份开始实行“双基”建设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安全结构工资、班子成员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奖罚挂钩,按月考核,逐月兑现奖罚;二是矿井(煤业公司)以90分为基准分,化工单位以95分为基准分,每高(低)于基准分1分,奖励(扣减)该单位安全结构工资4%。对单位班了成员按一定比例奖(罚);三是突出系统自主管理,实行公司考核基层单位正职、正职考核副职,并逐级向基层延伸的责任化考核机制。公司按照考核得分直接兑现基层单位班子正职个人月度“双基”奖罚。副职月度“双基”奖罚由公司依据单位“双基”考核情况审批奖罚总额,经单位正职依据副职月度个人“双基”考核得分二次分配后,报公司安康部汇总执行;四是对机关部室的考核。生产部室以90分为基准分,非生产部室以95分为基准分,严格考核奖罚;五是以安全计划管理为切入点,完善考核标准,明晰安全责任,明确考核导向,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质量纳入月度安全“双基”考核。(五)实施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考核。按照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体系管理办法(义煤发20143号)的要求,2014年,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全面建成,运行正常,起到实效。其中:六个试点矿井(耿村、杨村、新安、义安、千秋、观音堂)风险预控管理体系2014年1月份正式运行,并开始考核 ,力争年底建成河南省示范单位,其他单位风险预控管理体系2014年4月份开始试运行,7月份开始考核验收。建立风险预控责任考核制度,将体系建设进度、运行质量纳入安全“双基”考核,依据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对考核期内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基层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考核(内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外审),根据公司考核验收结果,对达到(未达到)规定等级的单位,双基”考核时按风险预控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加(减)分。(六)推行“五自”管理。按照“层次分明、定位准确、权责清晰、流程通畅、运转高效”的原则,分别建立健全“公司领导班子、机关部室管理人员、矿井领导班子”三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准则”和“矿(厂)安全自主、系统安全自控、区队(车间)安全自治、班组安全自理、岗位安全自律”的“五自”管理标准,并认真执行、严格考核。(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隐患治理1、全面实施隐患排查制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坚持职工岗位查、班组随时查、区队日查、安监人员盯头包面、矿井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每季、矿(厂)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严查细排,实现隐患排查无盲区、盲时、盲点,全方位、全覆盖。2、坚持执行隐患“零汇报”制度。各矿井(包括省外矿井)安检部门每天下午17时前,必须向公司安康部信息中心汇报当天重大隐患排查情况;每月未必须对排查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及时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安康部。3、认真落实隐患自述报告、三级安全程度评价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凡是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建档上册、落实责任、挂牌督办、按时销号、彻底整改。4、加强隐患深层治理。注重检查隐患问题的系统梳理,对重大隐患、典型性隐患和反复出现的隐患实施成因分析,找出深层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消除隐患问题产生的根源。5、实施专家会诊式安全“CT”。公司从各单位选拔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现场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所属矿井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和隐患防治等方面进行专家会诊式的全方位安全“CT”,管住大系统,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6、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快与集团公司和各基层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全集团隐患逐级监控、分级治理。(八)强化安全责任追究,提高安全执行能力认真落实“铁制度、硬执行,真较真、不糊弄”和“三个零容忍”要求,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和“责任倒查、一查到底、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豫政201140、41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河南能源2013193号)规定,进行安全责任追究。1、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坚持“守土有责、失土问责”的原则,凡发生事故,一律从经济上严格处罚、行政上严厉处分。在经济上事故单位安全结构工资一律扣除、安全奖一律停发、责任人一律重罚;在行政上严格按照河南能源2013193号精神,公司规定: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一般事故的,给予矿长、分管副矿长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的,给予矿长、分管副矿长等撤职处分;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比照矿井提高一个档次处理,进行责任追究;除此之外,兼并重组矿井发生同等级别事故时,比照生产矿井处理,区域煤业公司降一档处理。2、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坚持“重患必停、重患必究”原则。对重大隐患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按照河南能源2013193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隐患排查时,一次查出未列入整改计划的1-2条重大隐患,给予单位行政正职行政警告处分,已列入整改计划无故未按期整改的,给予单位分管副职行政记过处分。查出3条以上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隐患,给予单位行政正职行政记过处分,已列入整改计划无故未按期整改的,给予单位分管副职行政记大过处分。查出一个单位专业口有3条及以上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隐患,给予子公司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比照矿(厂)同级别领导降低一个等级处分,并纳入部室安全“双基”考核规定执行。3、严格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凡触犯国家煤监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集团公司瓦斯管理“十条红线”的,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凡因安全原因等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一律追溯上一级管理机构的连带责任。对作风不扎实、执行力不到位、管理上出现问题的干部,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及时给予安全约谈。(九)加强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豫政201142号文规定以及“两到位、五控制”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根据兼并重组煤矿具体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拟关闭退出矿井要看死盯牢,严格控制入井人员数量和范围,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对拟隐患整改矿井,必须严格监管,确保按照“先地面后井下、先主体后辅助、先系统后工程”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和批复的方案有序进行,严禁超范围、超区域施工;对拟复工复产矿井,必须严格按程序和标准经验收合格,批复同意方可复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矿井要健全机构,完善制度,配齐人员,开展安全“双基”建设,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十)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按照“安全工作想不到就是失职,做不到就要问责”的工作理念,加大安监队伍、制度及机制建设,创新检查方式,逐步实现由现场安全检查向全面安全考评转变。一是实行安全矿长(经理、厂长)和安检科长委派制、专职安检人员准入制和淘汰制;二是强力推行安监人员月考、技能培训和轮岗制,逐步提高整体素质;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公司各级安监人员的内部考核机制,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监察体系;四是在安监人员中开展以“不说三句话”(我不知道!这不关我的事!下不为例!)活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应查未查或渎职、失职等行为严格问责。(十一)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原则,严禁安全设施设备滞后于生产系统投入运行。落实施工队伍推荐责任制,禁止选择无资质队伍施工,杜绝层层转包现象。按照规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严格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四项考核,定期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凡发生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人身事故的,必须立即停工整顿,严肃追究责任。(十二)加强入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核定人数下井,对出入井人员采取人员定位系统、矿灯发放统计和人工统计三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以确保随时、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和人员信息。(十三)严肃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安全信息报告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事故汇报条例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大有发201149号)规定,严格执行。(十四)足额保证安全投入。煤与瓦斯突出及冲击地压严重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吨煤70元,高瓦斯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吨煤50元,其它井工矿按吨煤30元提取安全费用,露天矿按吨煤15元提取安全费用,水灾威胁严重矿井另增加吨煤8元的提取安全费用;省外生产矿井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提取。各单位安监部门要参与本单位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安排,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落实。(十五)加强地面非煤企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事故易发环节的管理,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实行精细化管理。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逐步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化工单位要认真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加大对“两重点一重大”和生产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的管理;要加强对动火、受限空间、高空等作业票证的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严格试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十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编制科学合理、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并不断完善本系统、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持续提高抗灾救灾能力。(十七)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法规,切实按照义煤集团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大有能源职业安全健康考核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切实从源头上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总体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井下作业场所危害,并依法为职工配备劳保用品,维护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十八)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修定义煤集团公司井下一般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义煤发2013352号)要求,安全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对培训质量负责,公司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负监督检查职责。公司安康部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培训管理、证件管理、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督察,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十九)规范“三述三化一确认”。将“三述三化一确认”(系统表述、手指口述、岗位描述和标准化、精细化、军事化及现场安全确认)与职工岗位风险预控相结合,规范职工现场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实现行为规范标准化,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二十)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切实抓好班前会、交接班、“一班三检”和“三述三化一确认”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实行班前会、交接班程序化管理(突出班组长职能发挥),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进班会必须布置安全工作)。强化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发挥班组长兵头将尾的作用,增强班组长安全责任心,进入现场必须首先排查隐患,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施工。积极组织开展班组无“三违”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职工互保联保工作制度,坚决把好班组安全第一道防线,不断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二十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安全生产活动年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把“双七条”贯彻到每名职工,落实到每个岗位,细化到每个环节;积极创建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性矿井,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对公司一系列安全理念的宣传贯彻,以文化理念为引导,提升员工安全素质,为加快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和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二十二)强化管理创新。高度重视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创新,积极总结各基层单位以及学习借鉴外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先进经验,着力推进在管理制度、安全监管、监察方式、责任落实和技术支撑等方面有所创新,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四、现场安全监督(一)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采煤、开掘、通风、地质测量、机电运输等各专业系统范围内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要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突规定和各专业系统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结合现场作业规程、措施,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二)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公司相关部室要制定各系统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完善、维护和管理,确保稳定可靠运行;已建成紧急避险系统的矿井随采掘地区的调整,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拟复工复产兼并重组矿井要优先建设紧急避险系统,在技改完成或正式生产前必须完成。(三)狠抓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各矿井要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对防突、防冲、防灭火、防治水等关键性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动态监控,对措施执行实行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保证各项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到位。(四)盯紧大系统、严防大事故。坚持“抓重点、重点抓”的工作思路,时刻将盯大系统、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隐患整改。对上级和公司要求的停产整顿指令,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限期不能完成整改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质量标准化和“五优”矿井创建(一)牢固树立“一切工作标准化”的理念,强力推行“工程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行为规范标准化” ,把质量标准化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动态达标、岗位达标和全面达标”,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提升。(二)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和“五优”矿井创建工作。2014年,耿村、常村、千秋、跃进、杨村、新安、义安、新义、铁生沟等9对矿井要保持国家一级;石壕、义络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达到国家一级;观音堂、华兴、曹跃、李沟、云顶、郁山等6对矿井要保持国家二级;兼并重组复工复产矿井要全部达到国家三级。已被授予“五优”称号的耿村、常村、新义等11对矿井要巩固完善,持续提高,争创精品“五优”;新建矿井必须严格按“五优”标准进行建设,确保“矿井投产之时,就是五优矿井达标之日”;地面生产单位要按照规划达到行业标准。(三)继续深入学习和严格落实质量标准化新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坚持标准化常态化建设,动态化考核,高标准验收,实现达标工作的“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四)转变观念,务求实效,全面开展“亮点工程、本安线路、精品区域、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持续推动质量标准化精细达标活动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达标层次。(五)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加大质量标准化投入。各矿井要按吨煤5元的标准足额提取质量标准化专项资金,用以治理隐患、完善系统、更新装备和改造落后工艺,所有施工项目一律不准搞装修。六、安全奖惩规定(一)加大对事故责任领导、责任人追究和事故惩处力度。1、矿井每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单位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一律取消,安全奖一律停发;露天煤矿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比照矿井一人次死亡事故进行处理。2、矿井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露天煤矿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比照矿井一人次死亡事故进行处理。3、矿井发生重伤、轻伤事故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轻伤事故,除按规定及时报告公司外,由事故单位负责进行追查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备案。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严格按照义煤集团全员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5、区域煤业公司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比照公司本部矿井执行。6、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的终端责任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向公司调度室和安监部门报告。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事故单位当月“双基”考核扣5分;瞒报事故的,事故单位当月“双基”考核扣10分,提高一个级别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事故单位党政负责人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7、发生事故时,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按豫政办201140、41号文、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河南能源2013193号)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公司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认真评比考核,按照奖惩规定严格兑现,保证各项活动取得实效。(三)继续执行安全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时兑现。(四)实行安全“双基”考核抵押金制度,严格按照义马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义煤发20142号)规定,对相关单位、人员,逐月考核,奖罚兑现。(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工作规划和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兑现。(六)加强领导带班制度监督检查,凡发现违反规定的,依照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认真进行责任追究和缴纳安全保证金。(七)加大安全培训检查考核。凡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工作不重视、违反培训管理规定的,按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八)加强管理创新考核。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被公司、省、国家推广或表彰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九)加强工作落实考核。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存在纰漏、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存在重大失误、工程质量差、未及时反馈上级指令和工作要求等问题,被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十)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的矿井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实现安全生产2000天的矿井给予100-200万元奖励,对长期保证安全生产的一线区队,给予表彰奖励。七、安全保证金管理(一)公司在财务部专门设立安全保证金账户。(二)安全健康环保部每月对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质量标准化、“双基”建设、隐患整改和领导带班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收缴安全保证金。各单位所缴纳的安全保证金,统一纳入公司财务部安全保证金专用账户。(三)公司安全保证金经安监局长批准,安全健康环保部进行管理使用。八、安全质量奖励基金管理(一)安全质量奖励基金来源:1、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按吨煤1元标准提取并建立安全质量奖励基金;2、上级对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的奖励。(二)安全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领导、大有能源高管批准使用,主要用于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安全质量竞赛活动和安全、质量风险抵押兑现以及对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各矿要建立安全奖励基金,经主抓安全、质量的矿领导批准后,安检部门管理使用。九、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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