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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降费减负政策解读,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降费减负政策解读,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费降费相关政策第二部分 非税收入降费相关政策,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费降费相关政策第二部分 非税收入降费相,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解读,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2,3,4,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解读,缴费人享受社会保险费降率政策的方式,2019,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变化,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解读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0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解读,01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2019,年,4,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综合方案),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多项举措。,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国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保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平稳过渡,我省、市也相应制定了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关于我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情况通告等政策文件,确保降费率政策落地,切实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2019年4月初,国务院,02,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解读,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解读,02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解读,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解读,养老保险方面:,1,、,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指标,工伤保险方面:,1,、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方面:,1,、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解读养老保险方面:工伤保险方面:失业保险,(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广东省过渡方案,1.,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3%的市,2020年底前将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4%。今后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到全国统一标准。,2.,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由20%统一下调为16%。,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清远和云浮等8个市执行13%的比例,广州、汕头、肇庆、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等12个市和,省直单位执行,14%的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变,!,(,20%,,,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续),(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灵,(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广东省过渡方案,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自,2019年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广东省过渡方案调整就业人,(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政策变化: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上年度: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上一自然年度。,全,口径:,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企业职,(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广东省过渡方案无相关内容,,已全面落实到位。,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下限,调整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续),关于公布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2122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将,下限,调整为,分四类片区,设置,各地按照所在片区的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高于全省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全省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我市属于第三类片区。,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变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我省相关规定,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从,2016,年,5,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政策变化:,上限,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无变化,。,国务院降率方案,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一个逐步过渡、三个下调,:,“一个逐步过渡”是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步过渡到全国统一标准。,“三个下调”包括,下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下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下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小结,(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为什么我们公司,2019,年,5,月缴纳的社保费没有变化?,一个逐步过渡、三个下调:小结(一)养老保险降费政策?为什,(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广东省过渡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无相关内容,,已全面落实到位,。,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从2016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2%降至1%。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底。,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114,号):,失业保险费率,维持1%标准至2020年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1,、,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广东省过渡方案自2019,(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关于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肇人社规201,8,1,号):从,2018,年,7,月,1,日起在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浮费率。,(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关于,(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适用对象,根据粤人社发201313号文关于“在确定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前提下,对在一定时期不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下浮费率”规定,本通知适用的对象为: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正常缴费,的用人单位。不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存在欠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不纳入浮动费率相关规定。,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续),(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续),(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浮动费率计算,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其每个社保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所执行的失业保险费率按照以下办法确定:,1、用人单位费率为缴费系数乘以基准费率之积。,2、基准费率按照0.8%计算。按照省政策适时调整。(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3月1日起由原来的2%降至%,单位由原来的1.5%降至0.8%,个人由原来的0.5%降至0.2%),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续),(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续),(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缴费系数按照以下办法分档次确定,第一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等于全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60%,缴费系数按,0.6,计算;,第二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全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60,%且小于等于,140%,的,缴费系数按,0.8,计算;,第三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全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140%的,缴费系数按,1,计算;,用人单位在我市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未满五年的,缴费系数按,0.8,计算。,浮动费率结果:第一档,0.48%,,第二档,0.64%,,第三档:,0.8%,。,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续),(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缴费系数按照以下办法分档次确定2、实施,(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关于,“,失业保险,申领率,”,失业保险申领率,失业保险申领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均值。,2,、,实施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续),(二)失业保险降费政策关于“失业保险申领率”2、实施用人单位,(三)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这里,“,现行费率,”,是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综合方案和,人社部发201825号,文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因此,我省以,2018,年,4,月本地区适用费率为方案中规定的,“,现行费率,”,。,1,、,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三)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国务院降率方案1、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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