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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人的差异在于业余时间,人民调解员培训课件.,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年月日,引言-“六尺巷”的典故,清康熙年间,张英担任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他老家桐城的官邸与吴家为邻,两家,院落之间有条巷子。后来吴家要建新房,想占这条路,张家人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将官司打到当地县衙。县官考虑到两,家人都是名门望族,不敢轻易了断。,这时,张家人一气之下写封加急信送成,给张英,要求他出面解决。张英看了信后,认为应该谦让邻里,他在给家里的回信中,写了四句话: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含义,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六尺巷”由此得名。,小调解大和谐,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烦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前言,调解是指经纠纷当事人的同意,由第三方介入纠纷协,商、解决的过程,促使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非对抗方式解决争议,消除矛盾的制度。,调解主要分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是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调解制度变迁,1954年政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通则,在新中国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1989年国务院在通则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推进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司法部于2002年9月26日发布了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人民调解工作,做了具体规定。,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制保障,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法所称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解公平公正,人民洞解员,人民调解的特征,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由此决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治性,群众性个(人民调解特征)民间性,人民调解的三项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1、自愿、平等原则,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可,以接受调解,也可以不接受调解,即使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拒绝继续调解;当事人可以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调,解员,也可以自主选择调解员;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达成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等等。当事人在调解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行使平等,义务履行平等,任何人均不享有特权。,人民调解的三项原则,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原则,人民调解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进行。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社会公德、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行业惯例进,行调解。,纠纷调解的结果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明确要求,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第三方权益。,人民调解的三项原则,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是人民调解的保障,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选择哪种途径主张权利、维护利益是当事人,的权利。,谢谢,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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