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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实物资产,1、实物资产的含义,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办公用品及各种物料用品或低值易耗品等。,2、实物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2)实物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3)实物资产取得、验收、使用(领用)、维护、盘点、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对实物资产购置(投资)预算、供应商的选择、验收使用、维护保养(保管)、内部调剂、盘点、重要材料物资的接触条件以及报废处置的原则及程序应当有明确的规定;,(4)实物资产的价值核算、处置等会计处理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3、实物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1)应当建立实物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实物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实物资产业务的全过程。,(2)实物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实物资产购置(投资)预算的编制、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实物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实物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实物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实物资产的取得、保管及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3)应当指定部门并配备合格人员办理实物资产业务。,单位内部各部门应当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财会部门侧重做好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资产管理部门侧重做好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资产使用部门侧重做好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4)应当对实物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实物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实物资产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实物资产业务。,(5)审批人应当根据实物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6)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实物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实物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7)应当制定实物资产业务流程,明确实物资产购置(投资)预算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领用)与维护(保管)、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实物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8)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及成本效益原则选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实现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控制,但应加强计算机系统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并制定防范意外事项的有效措施。,(9)单位内部除材料物资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其余部门和人员接触材料物资时,应由相关部门特别授权。如材料物资是贵重物品、危险品或需保密的物品,应当规定更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必要时,材料物资管理部门内部也应当执行授权接触。,4、实物资产的取得与验收控制,(1)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预算管理制度。,实物资产的购建应当在内部各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会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名、规格、数量,测算经费额度,进行充分论证后编制资产购置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编入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组织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单位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2)单位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实物资产的采购工作:,申请。内部各部门单位需要采购已批准列入当年预算的实物资产时,应提前向单位指定的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单位应明确采购计划的审批权限和审批人。单位不得办理无审批人签字审批的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实物资产的采购应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可根据需要制定实物资产比价管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制度。重大的实物资产采购,一般应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实物资产,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采购业务。,验收。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采购验收及入库登记制度。严禁未经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直接送达使用部门。严禁未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进行入账。,单位对外购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或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入库、编号、建卡、分配等手续,以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与盘点。,付款。单位财会部门应对照采购预算审核实物资产的采购凭证。出纳人员根据经审核通过的实物资产采购审批单、验收入库单、采购发票等有关附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手续不全的款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支付。,(3)单位各项实物资产均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已验收入库或直接交付使用但尚未取得正式发票的实物资产,应根据实际数量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到后再进行调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确认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对已完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先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估价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进行调整。,严禁已交付使用的实物资产不入账。,(4)单位对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建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移交使用部门使用;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对经营租入、借入、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5)单位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5、实物资产的使用与维护控制,(1)单位应加强实物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授权具体部门或人员负责实物资产的日常使用与维修管理,保证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支付已经核销、实物形态依然存在的办公用品,归口管理部门和人员应做好实物资产的登记、保管和盘查等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移动应当得到授权。,(2)单位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管理的需要,确定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目录制度。,(3)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固定资产修理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安排修理。,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4)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质确定固定资产投保范围和政策。,单位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提出投保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办理投保手续。必要时,可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公司。,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投保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办理投保业务。,(5)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领用交回制度,制定资产领用业务的控制流程,规范资产的使用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工作。,实物资产的领用应经过主管领导(或授权部门负责人)批准;资产出库,保管人员应及时记录。办公用资产应落实到人,使用的人员离职,所用资产应当按规定交回并办理相关手续。,(6)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资产保管、使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7)单位应设立本单位占有使用资产的基础台账,记录资产的总量和分布情况以及变动信息,确保资产账面记录的真实完整,做到有物必有账,有账必有卡,有卡必有物。,(8)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至少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单位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卡、物相符。实物资产的年度盘点工作应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由资产管理部门实施。,实物资产清查盘点时应编制“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表”,对各类实物资产的清点实有数、账面数、差异情况和质量情况进行确认。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表须经清查盘点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实物资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物资盘盈、盘亏、毁损或损失,单位应当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报批处理。财会部门应及时调整有关实物资产账簿记录。,6、实物资产的处置与转移控制,(1)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实物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相关内容,制定实物资产处置业务的控制流程,确保实物资产合理利用。,对于重大实物资产的处置,应采取集体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实物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2)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实物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应由单位的资产和财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报主管部门或有权部门审批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对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养、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单位用于出租、出借的实物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对其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未经批准,单位不得将实物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3)单位实物资产的处置收入、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实物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及相关的费用支出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4)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应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固定资产调拨时间、调拨地点、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等,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固定资产调拨的价值应当由单位财会部门审核。,(5)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和考评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及资产管理进行审计,防止资产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建立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资产管理人员调离、离任资产审计或检查制度,对审计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6)单位应当建立资产统计报告制度。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半年或年度)向单位领导报送资产统计报告,反映本单位资产使用情况和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接受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7)应当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并改善资产的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消耗,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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