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培训·223·课件

上传人:e****s 文档编号:252520281 上传时间:2024-11-16 格式:PPT 页数:28 大小:20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安全法培训·223·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食品安全法培训·223·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食品安全法培训·223·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1版食品平安法培训,2021年最新版的食品平安法共十章,154条,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新食品平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平安法。,为了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制定本法。,目录,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 食品平安标准,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四节 特殊食品,第五章 食品检验,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第七章 食品平安事故处置,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那么,2024/11/16,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gun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平安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2024/11/16,(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防止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GB 14881-2021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标准,(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平安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2024/11/16,(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平安、无害;NaClO、ClO,(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平安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2024/11/16,(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2024/11/16,(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效劳,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2024/11/16,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平安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效劳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三十七条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平安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不予,2024/11/16,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国家标准。,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平安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平安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2024/11/1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平安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第四十一条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平安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平安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平安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平安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配送。,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平安责任保险。,2024/11/16,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平安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平安工作全面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平安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平安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平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前方可上岗工作。,2024/11/16,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以下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平安标准:,(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四)运输和交付控制。,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平安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平安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平安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标准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平安管理水平。,对通过良好生产标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2024/11/1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得收取费用。,第四十九条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平安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平安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平安使用制度。,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平安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2024/11/16,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平安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五十二条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平安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