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三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对专利文件的修改-正式课件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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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及对专利文件的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审查指南处 王智勇,成都 2007年7月,授课提纲,引言,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第二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第三节,撰写意见陈述书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第四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时对几类主要,实质性缺陷的处理方式,第五节,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第六节 撰写及修改的,案例分析,引 言,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对于绝大多数发明专利申请,审查员都要采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将实质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意见陈述书的重要性,:,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能够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陈述意见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有利的审查结果,,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引言审查意见通知书,(一),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分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中间通知书,1,、,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审查员经过实质审查后首次发出的通知书,除了极少数可直接授权的专利申请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都必须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2、,中间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书及新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继续进行实质审查后发出的。,(二)审查意见通知书由专用表格和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两部分组成,1、在专用表格中给出实质审查所依据的文本、引用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结论性意见、实质审查的倾向性结论意见、答复期限等,2、,在通知书正文部分主要指出权利要求书和/或说明书的实质性缺陷,,有授权前景时还指出专利申请文件所存在的其他问题。,引言实质审查程序,一、实质审查程序原则,1、请求原则,2、听证原则,3、程序节约原则,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1)保密原则(2)书面审查原则(3)听证原则(4)程序节约原则,审查员首次审查所使用的文本通常是申请人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或者应专利局初步审查部门要求,补正后的文件,。,主动修改的机会:,R51.1:,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或者,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了主动修改的。,R51.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二、审查的文本,发明:,审查意见通知书,实用新型:,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发出,补正通知书,。对于申请文件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明显实质性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三、审查手段,会晤(实用新型的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讨论,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以与申请人就申请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 讨论,但 讨论仅适用于解决次要的且不会引起误解的形式方面的缺陷所涉及的问题。,调查、取证,发明专利申请的辅助审查手段,(1)对比文件公开了与申请的主题相同或密切,相关的内容,而且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在申请日,和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即该对比文件构成,PX或PY级文件。,对比文件:公开日,本申请:优先权日申请日,四、需要核实优先权的情形,引言实质审查程序,(2),他人,在专利局的申请所公开的内容与,申请,的,全部主题相同,或者与部分主题相同,前者的,申请日在后者的申请日和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而前者的公布日在后者的申请日或申请日,之后,即他人在专利局的申请构成PE级文件。,他人申请:申请日公布日,本申请:优先权日申请日,四、需要核实优先权的情形,引言实质审查程序,(3),他人,在专利局的申请所公开的内容与申请的,全部主题相同,或者与部分主题相同,前者所,要求的优先权日在后者的申请日和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而前者的公布日在后者的申请日,或申请日之后,即他人在专利局的申请构成PE,级文件。,他人申请:优先权日公布日,本申请:优先权日申请日,四、需要核实优先权的情形,引言实质审查程序,五、审查决定,(一)发出授权通知书的条件,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之前,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授权的文本,必须是经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最后确认的文本。,注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审查员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引言实质审查程序,(二)驳回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有专利法实施细则5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申请将被驳回,。,R53规定了,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种类,对于实用新型来说,: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六、,实质审查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一)程序的终止,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因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且决定生效、或者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或者因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或者因申请被视为撤回而终止,专利申请至此审查结案。,引言实质审查程序,(二)程序的中止,实质审查程序可能因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请求而中止或因财产保全而中止。,引言实质审查程序,(三)程序的恢复,专利申请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正当理由耽误专利法或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造成被视为撤回而导致程序终止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请求恢复被终止的实质审查程序,,权利被恢复的,专利局恢复,实质审查程序。,引言实质审查程序,七、前置审查与复审后的继续审查,(发明、实用新型),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审查员应当对专利复审委员会转送的复审请求书进行前置审查,并在收到转交的案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前置审查意见书,该前置审查意见书随案卷转送专利复审委员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撤销专利局的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后,审查员应当对专利申请进行继续审查。在继续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驳回决定。,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1、维护委托人的利益,2、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确定撰写策略,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撰写的步骤、格式及实质性缺陷的争辩方法,重点内容,】,4、注意意见陈述书的表述方式,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1、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合格的专利代理人应当能够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陈述意见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为委托人谋求尽可能有利的审查结果,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2、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确定撰写策略,专利代理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照,专利申请文件,,全面、准确地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内容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技术内容,针对具体情形作出正确的前景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策略,。,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1)如果专利申请还存在被批准为专利的前景,意见陈述书应当全面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表达的所有审查意见和提出的问题、要求。,对于形式缺陷,,应当尽量配合审查员,通过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来克服或者消除缺陷;,对于实质性缺陷,,认为有必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有理有据地阐述所作修改能够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的理由,并对所作修改作出说明;,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3、正确撰写意见陈述书,(2)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有关疑问,要求申请人予以回答、解释的,专利代理人应当给予充分答复,必要时辅以有关证据和辅助资料。与此同时,,专利代理人必须注意陈述的分寸,避免日后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为适用禁止反悔原则而使委托人蒙受不应用的损失。,第一节,撰写意见陈述书的总体思路,4、意见陈述书的表述方式,意见陈述书应当词语规范,有理有据,层次清楚,表述准确,有逻辑性,有针对性,充分阐述委托人的立场。意见陈述书应当避免强词夺理,避免仅仅罗列不着边际的套话。,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1)起始格式句,(2)简要说明按照通知书要求所进行的修改,(3)重点分析和论述与审查意见不一致之处,(如果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在该部分重点分析和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何克服了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重点内容】,(4)结尾句,最后一部分可简单地说明希望和要求。,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1)起始格式句,【例如】尊敬的审查员:,申请人仔细地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2)简要说明按照通知书要求所进行的修改,在起始格式句后,首先在意见陈述书中,说明同意接受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哪几条意见,,为此,在申请文件哪些地方作了修改,,并指出这些修改(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出处,。,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例如】,一、修改说明,1、修改了独立权利要求1,在其特征部分加入了以下技术特征:,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规定。该修改的依据来自于说明书第二个实施例和第三个实施例,说明书最后一段以及图3。,2、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4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相一致。,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重点内容】,(3)重点分析和论述与审查意见不一致之处,(如果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在该部分重点分析和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如何克服了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下面以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问题为例作出具体说明,】,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通常可分三个层次来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第一个层次,:,简单重复审查员对该申请有关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结论,明确申请人为了克服该缺陷而采取的修改方案,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结论。,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例如】,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相对于对比文件1而言,权利要求1到3不具备新颖性针对上述审查意见,申请人通过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增加对比文件1和2中均没有公开过的技术特征,使得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第二个层次(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进行分析,逐篇指出修改后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区别,从而说明该技术方案相对于其中的每一篇对比文件具有新颖性。,【,说明:从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这四个方面考虑存在的区别,】,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第三个层次(论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将考试中给出的几篇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结合起来说明该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进行分析】。,【三步法第一步】,从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中确定一篇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三步法第二步】,指出上述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三步法第三步】,进一步指出通知书中引用的其他对比文件或公知常识中未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现有技术中来解决上述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从而说明该权利要求相对于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另外要进一步根据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说明其有益效果以说明该技术方案具有显著的进步。,【实例】,1、一种旋流平焰燃烧器,包括可燃气体喷嘴(1)、吸入段(2)、混合管(3)、扩压管(4)和旋流器(6),该可燃气体喷嘴(1)深入到该吸入段(2),从而当可燃气体从可燃气体喷嘴(1)流入到吸入段(2)时将可燃气体喷嘴(1)周围的空气吸入,其特征在于:在可燃气体喷嘴(1)中设置了一根与高压气源相连同的中心管(5)。,【申请文件内容】,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D1和D2,文字,内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主要观点: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来说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意见陈述书示例,第二节 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具体步骤,(4)结尾句,最后一部分可简单地说明希望和要求。,【例如,】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如果审查员在继续审查过程中认为本申请还存在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申请人及本人将尽力配合审查员的工作。,专利代理人:XXX,第三节,撰写意见陈述书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1、要认真阅读试题说明,按照答题要求进行答题;,2、一般来说,应试者在撰写意见陈述书和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信息;,3、在阅读理解申请文件时,确定本发明相对于其背景技术中的现有技术(尤其是最接近现有技术)解决了什么技术问题,采取了哪些技术措施,产生哪些技术效果;,4、在阅读理解申请文件时应当对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所涉及到的发明创造内容有清楚的了解;,5、论述时应当以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的规定为依据进行论述;,第三节,撰写意见陈述书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6、如果需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那么在修改的同时,还应当充分地阐述所作修改能够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的理由。,7、在撰写意见陈述书过程中,应试者应当对修改后的各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进行充分地阐述。,第三节,撰写意见陈述书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8、应试者应当遵循“单独对比原则”来就新颖性问题进行意见陈述,而且应当能够正确地分析出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未被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9、应当在创造性评述过程中,运用包含“三步法” 在内的判断基准来就创造性问题进行意见陈述,而且应当能够正确合理地对事实及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10、意见陈述书还应当层次清楚、有理有据、有逻辑性、有针对性,能够充分阐述委托人的立场。,第四节、对几类主要实质性缺陷的处理,1.专利申请缺乏新颖性和/或创造性(从略),2.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3.独立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4.权利要求未清楚地限定发明,5.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发明,6.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范围,2、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即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1.两种类型,(1) 相对于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来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功能概括、上位概括、数值范围,(2)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未记载: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2. 处理办法,(1)功能概括(2)上位概括 (3)数值范围,(4)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未记载,3.目前专利局对此问题的处理原则,3、独立权利要求缺少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1.弄清审查员所认定缺少的必要技术特征是什么,2.分析缺少该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能否解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3. 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时的处理:,-修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是将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该应补入的技术特征是不影响保护范围的公知常识还是发明改进的关键之处,4、权利要求未清楚限定保护范围,1.弄清审查员所认为的权利要求未清楚限定保护范围的含义,2.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办法:文字表达不清、修改不影响保护范围,进一步限定技术特征、缩小保护范围,修改错误文字表达、正确限定发明,3.从属权利要求未清楚限定发明的另两种情况:引用关系错误造成,从属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不完整,5、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发明,1.注意区分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三款还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三款,2.几种合适的争辩方式,-力求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能实现该发明,-通知书中指出的应当记载在说明书中的内容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需要举证),-通知书中指出 的应当记载在说明书中的内容已记载在本说明书中所引证的申请日前已公开的对比文件中。,6、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A33,主要可争辩的内容,-修改或增加的内容可以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原文件所记载的内容有明显错误,而修改后的内容可从申请文件记载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7、专利申请缺乏单一性 A31 R35,1.单一性的争辩重点是两权利要求之间具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特定技术特征是指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2.对缺乏单一性的专利申请的处理办法,(1)删去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独立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而导致并列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无单一性时类似地删去一项发明),(2)删去的发明可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提出分案申请,第五节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一、法、细则、指南对答复通知书时,规定的修改要求,(1)法33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目的:对修改的限制是为了防止由于修改而违反先申请原则(A9),(2)细则51条3款,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四种不符合细则51条的修改不能视作审查员同意的修改的情况:,(1) 删除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扩大了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2) 改变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导致扩大了请求保护的范围。,(3) 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来要求保护的主题缺乏单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权利要求的主题。,(4)增加了新的独立权利要求,该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二、允许的修改,(1)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对独立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增加技术特征),针对 A22、A26(4)、R21(2)、 R20(1),变更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主题类型、主题名称,针对 R20(1)、 A26(4)、 A22,删除权利要求,针对 A31(1)、 A26(4)、R20(1),独立权利要求划界,针对R22(1),修改从属权利要求,针对:R21(3)、R23,(2)对说明书的修改,(a)对说明书中存在的不符合 R18和R4(1)的修改,(b)适应性修改,名称:准确、简要地反映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名称,技术领域,一般应与专利分类表中最低分类位置涉及的领域对应,背景技术,发明内容,a.客观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权利要求相适应,b.技术方案与权利要求适应性修改,c.技术效果:只有直接、毫无疑义地由原始申请文件推断出的效果,才允许进行修改,否则不允许,附图说明,实施例 ,一般仅限于补入原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中具体内容的出处以及已公开的反映发明的有益效果数据的标准测量方法、设备和修改其中的文字缺陷,附图:删除其中不必要的词语和注释,修改附图标记,使线条清楚等, R19,修改能够识别出并唯一确定的明显语法错误、文字错误和打印错误,(3)摘要 R24,三、不允许的修改,原则:凡是违反A33 都不允许,(1)不允许的增加,将不能明确认定的技术特征写入权利要求或说明书,补入不能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的信息,测量附图获得的尺寸参数,引入未提及的附加组分,导致出现原申请没有的特殊效果,补入不能直接导出的有益效果,补入实验数据,补入实施例,补入附图,(2)不允许的改变,改变技术特征,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记载范围,由不明确的内容改成明确具体的内容,例:在原始申请文件中只记载了在“高压”下进行反应。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将其修改为“710个大气压”,将没有明确彼此关联的分离的特征进行新的组合,(3)不允许的删除,删除权利要求中明确认定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说明书公开的技术方案有关的技术术语或具体应用范围,删除说明书中的内容,导致超范围,disclaim,例外: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原始记载的内容证明取被“放弃”的数值时,本发明不可能实施,或者取经“放弃”后的数值时,本发明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四、关于“修改”还需要考虑的几点,1、对于通知书中指出的,实质性缺陷,确实存在时,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时既要克服通知书中所指出的缺陷,又应当为申请人争取更充分的保护;,2、对于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形式缺陷,,在修改申请文件中应当予以克服;,3、全面、深入地理解申请文件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息,准确地认定发明点。,四、关于“修改”还需要考虑的几点,4、在专利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委托人争取获得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5、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时,除了必须遵循,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一基本原则之外,自然还,应当符合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各项要求,。,四、关于“修改”还需要考虑的几点,6、(1)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22条第3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2)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清楚并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3)在保证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应当,避免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窄而损害委托人利益。,四、关于“修改”还需要考虑的几点,7、要注意克服原有从属权利要求所存在的形式缺陷;,8、从更好地形成保护梯度以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是否可以针对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适当增加一些权利要求,。,第六节 案例分析,案例练习一,2006年专利代理实务考题分析,【,申请文件理解、权利要求分析、对比文件理解、审查意见要点、对审查意见的分析、确定修改和答复的策略、权利要求的修改、意见陈述书的撰写,】,1、假设应试者受申请人委托代理了一件专利申请,现已收到审查员针对该申请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随附的两份对比文件。,2、要求应试者针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结合考虑两份对比文件的内容,,撰写一份意见陈述书,。如果应试者认为有必要,,可以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鉴于考试时间有限,不要求应试者对专利申请的说明书进行修改。,3、作为考试,应试者在撰写意见陈述书和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信息。,试题说明,试题说明,4、应试者在撰写或修改过程中,,除注意克服实质性缺陷外,还应注意克服权利要求中存在的形式缺陷,。,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考虑增加权利要求的项数,。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提出,,则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明确说明,并撰写出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5、应试者应当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写在正式答题纸上。,本试卷包含,一、文字单印本,*试题说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专利申请说明书,*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对比文件1说明书,*对比文件2说明书,二、附图单印本,*专利申请附图,*对比文件1附图,*对比文件2附图,本,申,请,附,图,本,申,请,附,图,本申请附图,本申请附图,本申请附图,本申请附图,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要点,一、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二、权利要求2和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三、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答题要点,一、总体考虑,根据给定素材,在尽可能充分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前提下,,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使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技能;另一方面是为了考查应试者,撰写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的能力。,二、权利要求书修改部分,1、必须遵循,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一基本原则;,2、,应当符合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各项要求,。,(一)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1)应当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2)应当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清楚并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3)避免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二)其余权利要求的修改,在2006年“专利代理事务考题”所提供的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从属权利要求4存在引用主题名称不正确的,形式缺陷,,应试者应当对该形式缺陷进行修改。除了克服原有从属权利要求所存在的形式缺陷外,为了更好地形成保护梯度以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作为代理人还要考虑针对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适当增加一些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范文:,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和突起物,所述挂钩本体具有两个夹持部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相连接的连接端,在所述夹持部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该挂钩挂在横杆上时,所述突起物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具有在所述横杆轴向方向上比所述挂钩本体宽的宽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呈山脊形状。,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述弯曲部上设有一个迂回部,该迂回部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每个夹持部上的两个突起物之间的连接部分呈V形凹陷。,7、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该挂钩整体上为弯曲的板状机构。,三、意见陈述书部分,1、在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同时,还应当充分地阐述所作修改能够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指出的实质性缺陷的理由。,2、在撰写意见陈述书过程中,应试者应当对修改后的各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理由进行充分地阐述。,三、意见陈述书部分,3、应试者应当遵循“单独对比原则”来就新颖性问题进行意见陈述,而且应当能够正确地分析出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未被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4、应当在创造性评述过程中,运用包含“三步法” 在内的判断基准来就创造性问题进行意见陈述,而且应当能够正确合理地对事实及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5、意见陈述书还应当层次清楚、有理有据、有逻辑性、有针对性,能够充分阐述委托人的立场。,【,意见陈述书范文,】,案例练习二,浇包的浇铸阀门,1994年专利代理实务考题分析,【,申请文件理解、权利要求分析、对比文件理解、审查意见要点、对审查意见的分析、确定修改和答复的策略、权利要求的修改、意见陈述书的撰写,】,申请文件内容,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金属熔液容罐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耐火的定子(3)和一个可在该定子(3)中与之相对旋转的耐火转子(13),该定子(3)的内表面(4)与该转子(13)的外表面(14)液密封配合,该定子(3)具有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出口(9),该转子(13)具有当其旋转时可选择地使定子(3)上的流入口(7)和流出口(9)相接通或相断开的连接通道。,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通道是在转子(13)上沿其外圆周表面伸展的凹口(15)。,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镰刀形。,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弓形。,5.按照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3)上的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流出口(9)分别为多个沿定子(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在其上的开口,在所述转子(13)上的凹口(15)数量与上述流入口(7)和流出口(9)数量相同,且沿该转子(1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对比文件,审查意见要点,1.对比文件披露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因而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2.权利要求2至4与对比文件相比,仅仅是通道形状的简单变换,因而无创造性。,3.权利要求3和4中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中未出现过,因而权利要求3和4未清楚地限定发明。,4.权利要求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规定。,对审查意见的分析,1.申请的申请日为2003年5月12日,优先权日为2002年5月14日,引用的美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为1999年4月5日,可以作为评价本专利申请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披露的也是金属熔液容器排出口处的旋转式阀门,与本申请相关,从内容上看也是合适的。,3.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应当修改权利要求书。,4.权利要求2中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能带来提高转子抗扭强度的作用,不应当将其看作形状的简单变换,因此可以将此,作为争辩该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的突破口,。,5.在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注意说明书最后一段内容,应当争取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将,偏离转子轴线的通孔,也包含在其保护范围之中。,说明书最后一段文字为:,“除了图1至图3所示结构外,本发明的阀门还可以具有其它结构变型,这些变型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例如转子上的连接通道可以是沿转子径向的贯穿透孔或者是通过转子轴线的折弯透孔,也可以是偏离转子轴线的透孔,从较小降低转子抗扭强度出发,后者更为可取。此外,定子的内表面和转子的外表面也可以 是锥形的。”,修改后提交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金属熔液容罐的浇注阀门, 包括一个耐火的定子(3)和一个可在该定子(3)中与之相对旋转的耐火转子(13),该定子(3)的内表面(4)与该转子(13)的外表面(14)液密封配合,该定子(3)具有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出口(9),该转子(13)具有当其旋转时可选择地使定子(3)上的流入口(7)和流出口(9)相接通或相断开的连接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通道偏离转子,(13),的轴线,。,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通道是在转子(13)上沿其外圆周表面伸展的凹口(15)。,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镰刀形。,4.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弓形。,5.按照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3)上的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流出口(9)分别为多个沿定子(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在其上的开口,在所述转子(13)上的凹口(15)数量与上述流入口(7)和流出口(9)数量相同,且沿该转子(1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浇包的浇铸阀门,意见陈述书正文,谢 谢 各 位,Email:wangzhiyongsipo.gov,Tel: 0106208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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