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书写指南

上传人:cel****303 文档编号:243307133 上传时间:2024-09-20 格式:PPTX 页数:70 大小:132.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书写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书写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书写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卫生行政许可文书书写指南,衢州市卫生监督所郑群,2014年7月,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应当按照规定载明证件名称、发证机关名称、持证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有效期、编号等内容,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标明发证日期。,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 )卫许准字 第 号,”,编写方式为:(浙)卫许准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准字2014第3308000001号。,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1)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相关内容应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核定的内容一致,并与许可证件(批文、证书)上载明的内容一致。,如:“,XX医院,地址:XXXX,邮编:XXXXXX,法定代表人:XXX、男、汉族、职务:院长,联系电话:XXXXXXX,:”,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为公民。申请人没有名称字号的,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号码(或其它有效证件)、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相关内容应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内容一致;申请人有名称字号的,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号码(或其它有效证件)、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注明:“名称字号经营者”,相关内容应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上注明的内容一致,名称字号须与许可证件上载明的单位名称一致。,如:“张XX、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邮编: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宾馆经营者,:”,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为,。”,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日期均按此规定书写,不再赘述)。,申请事项名称:建议以省法制办公布的许可事项名称为准进行统一,有具体许可范围(项目)的应注明。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助产技术服务 、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CR影像诊断 ),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符合相应卫生法规、规章、标准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如:,(1)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住宿业卫生规范、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浙卫发2011108号),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3)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 130-201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卫发2011194号),3.许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的规定,”,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准予许可所依据的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2)专业卫生法规,,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X射线影像诊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浙卫发2011194号),4.许可决定。,“本机关决定,。”,准确书写准予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1)准予你(单位)在XX地址从事XX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如:准予你(单位)在XX地址从事集中式供水生产的行政许可,(2)准予你(单位)申请的XX许可事项。如:准予你(单位)申请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集中式供水生产,5.许可期限。法规规定有许可期限的,须注明许可决定的期限,期限的格式为: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起始日期应与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全称。,2.公章。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同意申请人申请的许可事项。,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以说理的方式详细说明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违反的法规规定和不予许可的法规依据,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 )卫许不予字 第 号 ”,编写方式为:(浙)卫许不予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不予字2014第3308000001号。,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申请人。,“,:,”,申请人的书写要求同“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为,。”,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许可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因,,”,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和违反的法规、规章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你(单位)存在以下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事实:1.未设置消毒间,不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的要求;2.客房空气中甲醛检测结果为0.88mg/m3,不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的规定。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1.XXXX年X月XX日卫生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经营的宾馆内未设置消毒间;2.XXXX年X月XX日XX检测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1份,证明你经营的宾馆客房空气中甲醛检测结果为0.88mg/m3。,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上述事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3.不予许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准确、完整、详细书写不予许可所依据的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2)专业卫生法规。,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宾馆(非星级带空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4.救济途径。,“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或,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准确告知申请人不服不予许可决定具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受理机关的具体名称和期限。,受理行政复议的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复议期限通常为六十日,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限通常是三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全称。,2.公章。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是被许可人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要求变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变更的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变更申请必须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提出。,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变更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依法予以变更。,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的许可事项,变更时应当在申请人的原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上详细注明变更的具体内容或者重新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重新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的,除了变更的内容、发证日期之外,其他内容应当与原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一致,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在发证日期后标注“变更”字样。,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 )卫许变字 第 号 ”,编写方式为:(浙)卫许变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变字2014第3308000001号。,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2.申请人。,“,:”,申请人的书写要求同“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变更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符合相应卫生法规、规章、标准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单位名称,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住宿业卫生规范、关于公布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的通知(浙卫发2011108号)的规定,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3.许可变更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的规定, ”,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准予变更所依据的相应卫生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被许可人在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要求变更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对被许可人提出的变更申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变更,并换发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在原许可证件上予以注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变更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2)专业卫生法规,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单位名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4.许可变更决定。,“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作如下变更:,。”,准确书写许可变更决定的具体情况。,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单位名称,现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卫生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浙)卫许证字XXXX第XXXXXXXXXX号,)作如下变更:,单位名称由“XXXXXX”变更为“YYYYYY”,。,5.许可期限。法规规定有许可期限的,须注明许可决定的期限,许可期限与原许可决定一致,许可期限的格式为: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全称。,2.公章。卫生行政许变更可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变更的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变更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依法不予变更。,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应当以说理的方式详细说明不符合许可变更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违反的法规规定和不予变更的法规依据,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 )卫许不变字 第 号 ”,编写方式为:(浙)卫许不变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不变字2014第3308000001号。,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2.申请人。,“,:”,申请人的书写要求同“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变更许可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 ”,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不符合变更许可条件、标准的的事实、证据和违反的法规、规章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如:放射诊疗许可-变更许可项目(增加X射线CT影像诊断 ),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你(单位)存在以下不符合变更许可项目的事实:X射线CT影像诊断机房面积为18m3,不符合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防护要求(GBZ 165-2012)的要求。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XXXX年X月XX日卫生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1份,证明你单位新增X射线CT影像诊断机房面积为18m3。上述事实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二)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的规定,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3.不予变更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变更。 ”,准确、完整、详细书写不予变更所依据的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1)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卫生行政部门对被许可人提出的变更申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变更,并换发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在原许可证件上予以注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变更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2)专业卫生法规,如:放射诊疗许可-变更许可项目(增加X射线CT影像诊断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4.救济途径。,救济途径书写要求同“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全称。,2.公章。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延续的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延续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同意申请人继续从事其申请延续的许可事项。,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批文、证书)。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应当按照规定载明证件名称、发证机关名称、持证人名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有效期、编号等内容,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标明发证日期。,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卫生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卫生行政许可决准予延续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 )卫许延字 第 号 ”,编写方式为:(浙)卫许延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延字2014第3308000001号。,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2.申请人。,“,:”,申请人的书写要求同“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为,。”,正确填写申请日期、延续申请事项、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符合相应卫生法规、规章、标准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规定,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3.准予延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准予延续所依据的相应卫生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1)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延续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延续申请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2)专业卫生法规,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4.许可期限。按照法规规定注明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的期限,许可期限的格式为:自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起始日期为原许可证件(证书)许可期限终止日期的次日。,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名称的全称。,2.公章。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一、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是申请人申请延续的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的书面决定。,该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被许可申请人,一份入卷存档。,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二、适用范围,卫生行政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延续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应专业卫生法规、规章、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生产经营场所、产品进行相应的审查、检验、检测、检疫、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等工作,审查结果、专家鉴定(评审)结论和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卫生行政机关制作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不准申请人继续从事其申请延续的许可事项。,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应当以说理的方式详细说明不符合许可延续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违反的法规规定和不予延续的法规依据,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卫生行政机关受理延续申请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应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使用内部审批流程,由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或卫生行政机关领导授权的人)审批。,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应及时(应在承诺时间内,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送达申请人,须同时使用送达回执。,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三、制作说明,(一)首部,1.文号。,“( )卫许不延字 第 号”,编写方式为:(浙)卫许不延字年份第“6位地区编码+4位流水号”号。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设置,文号中的主要一些固定字段,如“6位地区编码”由系统管理员预先设置,“年份”“流水号”等则由系统自动生成。如:(浙)卫许不延字2014第3308000001号。,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2.申请人。,“,:”,申请人的书写要求同“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二)正文,1.申请、受理信息。,“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受理,,受理号为,。”,正确填写申请日期、申请延续许可事项名称、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2.审查结果。,“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准确、完整、详细书写审查结果不符合延续许可条件、标准的事实、证据和违反的法规、规章的名称、编号(文号)等内容,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如:护士执业注册不予延续,存在以下符合延续条件的事实: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XXXX年X月XX日XXX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证明你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一年的处罚。上述事实违反了护士管理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的规定,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3.不予延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延续。”,准确、完整、详细书写不予延续所依据的法规、规章,有明确条款规定的应注明具体条款。,(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延续申请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延续申请的,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2)专业卫生法规,如: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十三条第(二)项、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4.原许可证件处理。,“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持本决定书和原行政许可决定书及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到,办理有关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原行政许可证件。”,告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日期前,办理不予延续行政许可证件的注销手续,应详细写明注销手续办理的行政机关名称、地址。,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如:护士执业注册不予延续,请你(单位)于,XXXX,年,X,月,XX,日前,持本决定书和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到,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有关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机关将公告注销原行政许可证件。,5.救济途径。,救济途径书写要求同“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 ”,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三)尾部,1.行政机关名称。注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名称的全称。,2.公章。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须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公章。,3.日期。落款日期应与作出卫生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的内部审批表上领导批准的日期一致。,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压缩资料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