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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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一)公司治理的概念,1、公司治理的不同定义:,(1)市场关系说:以企业与市场关系界定公司治理,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大辞典的“公司治理”条目:市场接管被看成是过去英美等国公司治理最有效和最简单的方法,其本质是使经营者忠于职守;而随着市场接管治理效率的下降,近年来,人们转向公司董事会的监督治理。,2,(2)制度安排说,斯坦福大学教授钱颖一认为:经济学所说的公司治理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于支配若干公司中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团体之间的关系:投资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其核心是投资人(外部人)如何监督经理人(内部人)。,3,(3)组织结构说,吴敬琏在他的现代企业与企业改革一文中认为,公司治理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形成一种制衡关系。,这是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也是国内学者普遍认同的概念。,研究的重点是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问责制度。,4,(4)控制决策说,奥利佛哈特在英国经济学家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公司治理就是在初始的合约中没有明确的设定决策控制机制。公司治理是分配公司中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即资产的使用权如果在初始的合约中没有详细设定的话,治理结构将决定其如何使用。,我国学者张维迎也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在于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应当对等。,5,(5),OECD的定义,OECD在1999年5月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中指出:公司治理机制明确了董事、经理、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之间的权利与责任的分配,规定了公司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并提供了制定公司目标的组织结构,以及达到这些目标和监督绩效的手段。,OECD公司治理原则采用的是广义公司治理概念。,6,总结:狭义与广义,狭义的公司治理: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状态下,投资者与公司在利益分配和控制权配置的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公司组织结构、控制机制和利益分配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7,2、公司治理的功能,(1)使代理人有足够的自由度来管理公司,并确保投资人(委托人或外部人)在公司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合理的回报;这构成公司治理绩效的基本衡量标准;,(2)投资者(股东)充分地独立于经营者,并能依据充分的信息对其预期利益作出判断,而具有相当的流动性;股东的流动性构成公司利益分配的主要机制;,(3)保障合理的领导体制的高效率运行,特别是公司关键性人事安排与重大决策程序的合理性;这构成公司治理的制衡机制。,8,(二)公司治理理论学派,1、新古典经济学的公司治理理论:古典管家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企业是具有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市场完全竞争,信息充分和资本自由流动。,“古典信托责任关系”(无私的信托关系):“有代理关系无代理问题”,公司治理表现为“股东至上”的治理理念。,9,2、信息经济学的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1)“委托代理关系”:,一种基于委托人的授权而发生的关系,委托人的利益依赖于代理人的行为而实现。,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问题”,代理成本,信息经济学,代理问题的治理,公司治理,代理成本最小化,基本任务,委托代理理论框架,10,(2)“代理问题”,“代理问题”包括两个相关的方面:,一方面:代理人“经济人”本性,代理行为可能背离委托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为防止代理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其一,设立代理人的激励机制;,其二,设立代理行为监督机制;,其三,设立委托人的补偿机制。,11,(3)“代理成本”,“代理问题”产生“代理成本”(代理损失)。,代理成本构成:,委托人的监督支出,代理人的保证支出,剩余损失(激励支出),在大多数的交易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分别承担监督费用和保证费用,代理关系的关键在于代理成本最小化,12,3、制度经济学的公司治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完全契约”的条件:,(1)缔约双方对契约期内可能发生的事件都能完全预见,(2)当产生争议时,第三方(法院)能够强制执行,这2个条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难以具备的。因此,可执行的契约总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契约”,是指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性,契约当事人或契约的仲裁者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造成契约条款是不完全的。,13,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在契约未预期事件发生时,谁行使决策权。,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剩余是未确定的。因此,公司治理需要解决剩余控制权归谁所有的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14,4、组织行为学说的公司治理理论:现代管家理论,组织行为学关于人性假设的改变:社会人,个体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其行为习惯与所处环境有相当紧密的联系。人有时是竞争性的,有时又是合作性的,通常情况下是两者兼而有之。,现代管家理论认为,成就、荣誉和责任等是比物质利益更重要的激励因素,经营者出于对自身尊严、信仰以及内在工作满足的追求,会成为公司的好“管家”:现代股东至上理论。,15,(三)公司治理模式,1、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1)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主要特征是私人股东持有股份,股东以长期性、稳定性投资为动机,资本市场不发达,控股权掌握在少数家族大股东手里。,2)经理主导治理模式:,主要特征是股权高度分散,投资的稳定性差,投机性强,且资本市场发达。控股权掌握在经理人手中。,3)法人股东主导型治理模式:,主要特征是股权结构中机构投资人即法人股东成为主导因素。这是战后西方公司治理的主要方向。,法人治理模式演变为不同模式,16,2、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同类型,(1)外部治理模式:(英美)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第一,依靠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以及产品市场等外部市场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控制。,第二,“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理念。,第三,最大优点是通过外部市场形成对经营业绩不良的经理人产生持续的“替代压力”。,外部治理模式的,前提条件,:存在发达的资本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缺陷:,一是经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代理人追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而形成“市场泡沫”。,二是公司内部直接监督机制缺损,“内部人控制”可能导致“治理黑洞”。,17,(2)内部治理模式:(日德)网络导向型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第一,通过金融机构与法人交叉持股的方法实现公司治理。,第二,理论基础是现代管家理论。,第三,股权集中度较高,治理通行“用手表决”的方式。,第四,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采取“年薪制”或“年功序列工资制”,第五,广泛协调相关利益者的关系。,最大特点是公司代理问题的“内部化”解决方式。,由于缺乏发达的外部市场,控制权市场不发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代理问题。,18,二、跨国公司治理,(一)特点,企业形态演变路径,业主制合伙制现代股份制,单个企业集团企业跨国公司,现有公司治理理论是按照第一条路径来研究,单一公司的治理,集团企业与跨国公司治理研究不足,19,1、产权关系是超越国界的,具有超国家性,2、跨国公司的治理结构:集团公司治理,海外子公司一般有2种情况:,第一,由国内母公司建立海外子公司。但母公司大多为集团公司。,第二,子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人的子公司是受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也是为集团公司所占有。,国内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单一企业内部的关系。,跨国公司是国内企业集团与国外子公司的关系。,20,集团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21,3、跨国公司股权结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非股权安排,股权安排,参股,控股,22,(二)不同股权结构下的跨国公司治理,1、非股权安排条件下的跨国公司治理特点,(1)由于没有参股投资,跨国公司回避资本经营风险;,(2)子公司控制权分配没有矛盾,但母公司可以通过合同方式实现对东道国公司的间接控制。,(3)非股权安排较容易满足东道国企业技术变动需求和东道国政府的技术进步政策要求,因此,容易为政府所支持。,在非股权条件下,跨国公司对东道国企业的控制程度,主要取决于所提供的非股权资产的稀缺程度和垄断优势程度。,23,2、参股条件下的跨国公司治理,(1)公司组织结构:跨国公司直接参与对股权结构的架构,参与董事会的建立。,(2)企业控制权:股权比例决定,控制权仍然由东道国企业控制。但参股权决定跨国公司对子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3)规制成本:东道国政府通过规制,限制跨国公司控制权。跨国公司在参股条件下将付出“规制成本”。当规制成本超过跨国公司所能承受的范围时,跨国公司便选择退出。,24,3、控股条件下跨国公司治理,1、控股权:股权结构与治理绩效的关系,理论界尚无定论。,常用分析方法:,首先,选择一定数量的样本企业;,然后,选择衡量治理绩效的参数:,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总资产),总资产利润率(总利润/总资产),权益利润率(利润总额/股东权益),每股收益率(净利润/总股本),最后,通过回归分析观察变量之间的关系。,25,2、跨国公司控制权与东道国政府规制,跨国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面临东道国政府的限制。,假定政府与跨国公司的谈判只考虑税收与谈判成本。则双方均衡收益:,跨国公司收益=,(PQ)T(PQ)CW,政府的收益 =,T(PQ)CZ,(P、Q,分别为价格、产量;,T,为税率;,CW、CZ,分别为跨国公司和政府的谈判成本),在上述均衡收益关系式中,如果一轮谈判结果是确定了T,而Q与谈判成本(CW、CZ)也是给定的成本。唯一不确定的是价格P。,这是一种不完全信息的合作博弈。在这种博弈关系中,跨国公司可以利用的策略是转移价格,26,三、跨国公司治理理论流派,上个世纪50、60年代开始,试图建立“跨国经营管理理论框架”。研究重点: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上个世纪70、80年代,跨国公司治理理论进一步发展。研究重点:母子公司关系,跨国公司组织结构2个考察维度:,金字塔结构(官僚组织)与网络结构,跨国公司关系2个考察维度:,母公司与子公司,27,海外子公司发展学派,(19841997),母子公司关系学派,(19781987),TNC进化过程学派,(19761995),TNC战略组织结构学派,(19721985),1,3,2,4,官僚型组织,网络型组织,母公司,子公司,研究对象,组织的基本形态,28,Birkinshaw and Hood(1998)将已有的理论划分成三大流派:,母子公司关系学派,子公司角色学派,子公司发展学派。,29,(一)母子公司关系学派理论,波兰德(1976)赫兰德(1981)从组织关系角度,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对母子公司关系进行研究,其研究中心集中于决策的集权化和形式化,以及如何整合子公司的资产以使母公司的效用最大化,基本观点:,1、母子公司等级结构:跨国公司是中心主导型的,海外子公司仅局限于当地的销售和生产。,2、母公司可以以一种相同的方式管理所有的海外子公司,并不是把海外子公司看作差异化网络中的结点来对他们进行管理。,3、海外子公司主要致力于发展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评价:,该学派不仅忽视了海外子公司间职能与责任的不同,而且没有看到海外子公司自身的权利与发展,即海外子公司所具有的主动权与自主权。,30,(二)子公司角色学派理论,巴特利和葛夏尔(1986)以社会网络论为基础研究子公司功能,1、子公司的职能及所发挥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每个地区的海外子公司都扮演着某种角色。,2、跨国公司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动机存在差异,控制机制各不相同。,评价:,1、强调海外子公司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中所承担的角色是不同的。2、跨国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战略需要,把海外子公司划分成不同的类型,3、针对不同类型的子公司,建立不同的管理与控制机制,但这种研究主要是静态的,31,海外子公司角色分类(1),怀特和波因特根据海外子公司所承担的业务的不同,把海外子公司划分为:,微型复制品型,产品专家型,合理化生产型,战略独立型以,销售卫星型等。,32,海外子公司角色分类(2),贾里奥和马丁内兹根据海外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一体化程度及当地化程度又将海外子公司划分为:,接受型,积极型,自主型,33,海外子公司角色分类(3),巴特利特和戈夏尔根据海外子公司现有能力和当地市场的战略重要性则把海外子公司划分为:,战略领导者,贡献者,执行者,“黑洞”,34,(三)子公司发展学派理论,普拉哈拉德和多兹(1981)以演进理论和资源基础论为理论基础,认为海外子公司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是长期固定充当某一角色,随着子公司自身的发展和积累,最终会导致其扮演的角色改变。,基本观点:,1、子公司不是完全按照母公司的战略意图发展;,2、海外子公司通过它的网络关系或自身能力积累有价值的资源,导致海外子公司相对于母公司的地位显著提高,并且因此扩展了海外子公司活动的范围,3、海外子公司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所改变,直至成为战略领导者。,35,子公司发展学派的理论意义,1、该理论研究的重点是海外子公司角色和活动的演变,关注的是一个长期、动态的问题,,2、该理论更注重研究海外子公司的角色或活动为什么并且怎样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3、海外子公司发展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两个理论的缺陷。,36,(四)跨国公司与海外子公司关系研究的发展趋势,研究重点:海外子公司特定角色下所特有的控制机制,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战略任务。,在不同的角色战略下,海外子公司的控制机制的差异,因此而派生出一系列子公司所特有的组织结构、母公司控制机制、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问题。,不同角色的海外子公司,在母公司特定战略动机影响下,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也有所不同。,37,四、跨国公司的外部监管问题:监管权归属,1、缺乏适用于跨国公司的法律框架:,跨国公司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法人资格,(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子公司虽然为法人,但受国外的母公司控制,其国外性显著,2、跨国公司的管辖权并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1)英美法系评判国籍的标准是公司的“组建国”;,(2)大陆法系评判国籍的标准则是“公司中心所在地”(总部所在地)。公司“中心地”与“组建地”一致,国籍是清楚的;二者不一致时,一些国家以“实际中心地”作为判断标准,另一些国家则是以“实际控制”为判断标准。,3、公司的实际归属难以判断:,跨国公司越来越成为一个特殊的分工体系:管理与决策分散于跨国公司的不同部分,而且多国股东的契约安排,38,国际公司法可行吗,国别法只有在各国司法管辖权范围内才有完全的法律效应,不能处理具有跨国性质的跨国公司的活动。,1977年国际权利研讨会提出:制定国际公司法。,前提条件:各国在公司的组建和运营机制上的法律条款是均衡的、一致的。而现实的困境在于:,1)各国的公司法无法统一;,2)跨国公司的反对。,39,国际监督在行动,许多国际组织正在制定跨国公司国际规则。比较典型的有:,1976年OECD:多国企业指南,1999年OECD部长级会议:OECD公司治理准则,1977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多国企业和社会政策原则三方声明,1980年联合国大会:联合国贸发会控制限制性商业惯例公平原则和规则多边协议,沙利文原则,色列斯原则,其中,沙利文原则和色列斯原则属于民间组织的产物。,沙列文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领袖,通用汽车公司董事会成员。1973年他组织包括通用汽车公司在内的12家大公司一起制定了该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内容是改善黑人家庭和社区条件。,色列斯原则是15个环保组织于1989年发起制定的旨在保护生物圈、维护自然资源和能源等为内容的环境责任准则。,40,五、跨国公司内部治理,(一)跨国公司代理成本,跨国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代理链的层叠性,母公司股东(委托人),母公司董事会,母公司总经理,子公司经理,代理人,41,跨国公司代理成本的构成,跨国代理成本,外派代理人选聘费用,代理人薪酬及海外津贴,跨国监督成本,跨国经营损失,42,选择决策,专业能力,跨文化,适应能力,家庭因素,东道国因素,国际环境,跨国企业,因素,个人因素,环境因素,1、减少外派失误:代理人选择,43,2、代理人报酬的合理化,选派跨国代理人比选聘国内代理人的报酬一般要高,母公司还需负担其家庭的生活费用,外派人员的收入也常是国内收入的34倍。,同一人员的不同派遣之间也会产生差异,派遣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最为明显,甚至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之间也会出现差距。,44,3、跨国监督成本,影响因素:,一是投资子公司是否设立了董事会以及治理结构完善程度,二是母公司是否派驻专门的财务总监,三是聘请审计公司的服务费用,45,4、跨国代理人的在职消费,办公场地、设施,交通费用,旅游费,考察费,接待费用等。,特点:,1、比国内代理人的在职消费高,2、在职消费很难界定,46,5、跨国经营损失,跨国公司在发达国家投资公司规模比较大,竞争比较激烈,经理人员由于能力问题或道德问题给公司造成的经营损失往往比较大。,47,(二)跨国代理风险的决定,(代理人败德风险),Gary Becker和Sdigler (1974 )提出的“委托代理模型”:,HH,2,-H,1,(1a)y-(1rT)a(wv)/(1r) (1),H,为经理人的道德风险程度,H,1,为经理不从事道德风险活动时的预期总效用,H,2,为经理从事道德风险时的预期总效用,y:,经理从事道德风险活动所得到的额外收益,w:,经理的工资,v:,经理从事道德风险活动被发现后所得到的收入,T,:经理的任期,r,:经理未来各期收益的贴现因子,a:,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被发现的概率,48,对(1)式各变量求偏导:,dH/da = -y(1rT)(wv)/(1r) 0 (3),dH/dw = -(1rT)a/(1r) 0 (4),dH/dT = a(wv) rT(r)/ (1r) 0 (5),dH/dr= a(vw)1+2r+(T1) rT-2 0 (7),结论:,1、经理人败德风险与查处概率、工资水平、任期长短以及未来收益贴现因子等负相关,2、经理人员败德行为与败德收益以及败德行为发现后收益等正相关,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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