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职业资格法规课件

上传人:磨石 文档编号:242965091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PPT 页数:80 大小:42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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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PPT,学习交流,*,CH3,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1,PPT,学习交流,本 章 内 容,3.1,概述,3.2,从业单位资质管理,3.3,从业人员资格管理,3.4,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2,PPT,学习交流,3.1,概述,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单位与个人,才允许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从事一定的建设活动的制度。,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单位执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存的模式。,3,PPT,学习交流,国家在实行工程建设单位资质认证的同时,实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许可制度。它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营造师、注册规划师、注册风景园林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估价师等。,4,PPT,学习交流,1.,单位:,92,年,-,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92,年,-,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92,年,-,建筑装饰设计资格分级标准,9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9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95,年,-,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97,年,-,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立法现状,5,PPT,学习交流,91,年,-,建筑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92,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95,年,-,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95,年,-,注册建筑师条例,97,年,-,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98,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个人:,6,PPT,学习交流,3.2,从业单位资质管理,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我国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分为,:,1.,房地产开发企业,2.,工程总承包企业,3.,工程勘察设计单位,4.,工程监理单位,5.,建筑业企业,7,PPT,学习交流,3.2.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3.2.1.1,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及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8,PPT,学习交流,(3),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4),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PPT,学习交流,3.2.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2002,年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违法处罚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级,4,个等级。各级企业资质标准如下:,10,PPT,学习交流,1,资质一级企业,(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1,PPT,学习交流,(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2,PPT,学习交流,2,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3,PPT,学习交流,(,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4,PPT,学习交流,3,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15,PPT,学习交流,(,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16,PPT,学习交流,3.2.1.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与管理,1,资质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应提交证明文件:,(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17,PPT,学习交流,(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企业统计年报资料;,(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7),其他有关证明文件。,18,PPT,学习交流,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资质审查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资质审查部门发给资质证书。,19,PPT,学习交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20,PPT,学习交流,(1),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2),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等级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3),企业变更名称、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21,PPT,学习交流,(4),企业破产、歇业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22,PPT,学习交流,(6),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7),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23,PPT,学习交流,2001,年,4,月建设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新制定并发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3.2.2,建筑企业资质,24,PPT,学习交流,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3.2.2.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和分级,25,PPT,学习交流,(1),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冶金工程等划分为,12,个类别。,(2),专业承包企业按照施工工程专业划分为,60,个类别。,(3),劳务分包企业按照木工、砌筑、抹灰、油漆等作业划分为,13,个类别。,26,PPT,学习交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等,4,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下:,1,特级资质标准,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3.2.2.2,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7,PPT,学习交流,2,一级资质标准,3,二级资质标准,4,三级资质标准,28,PPT,学习交流,1,资质的申请与审批,(1),资质的申请,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企业的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2.2.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29,PPT,学习交流,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资质的审批,30,PPT,学习交流,建筑业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资料。,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2,资质的监督管理,31,PPT,学习交流,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成立,持有规定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经济实体。,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法规是,2001,年,7,月建设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规定,。,3.2.3,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资质,32,PPT,学习交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只设甲、乙两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设级别。,3.2.3.1,勘察、设计资质分类和分级,33,PPT,学习交流,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级。,34,PPT,学习交流,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勘察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3.2.3.2,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使用范围,35,PPT,学习交流,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其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可以承接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而不需要再单独领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36,PPT,学习交流,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企业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下资质,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2.3.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请、审批与管理,37,PPT,学习交流,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38,PPT,学习交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批,39,PPT,学习交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40,PPT,学习交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主要对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是否有质量、安全、市场交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资质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1,PPT,学习交流,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001,年,9,月建设部颁发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2.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42,PPT,学习交流,3.3,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3.3.1,注册建筑师,3.3.1.1,注册建筑师与注册建筑师制度,43,PPT,学习交流,职业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风景,园林师,注册规划师,英国,/,美国等职业,工程师学会,如,CIOB/ ICE,等,与国际接轨,44,PPT,学习交流,知识平台与相关考试,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工程建设监理概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工程建设信息管理,案例分析,造价工程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工程建设定额基本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师培训,和考试内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法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建造师培训和考试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技术,经济,管理,法律,45,PPT,学习交流,注册建筑师制度是指具备一定专业学历的设计人员,通过考试与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从而获得建筑设计签字权的一种制度。,国务院于,1995,年,9,月,2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注册建筑师条例,)。,1996,年国家建设部依据,注册建筑师条例,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并细化了注册建筑师条例。,46,PPT,学习交流,1,考试,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原则上每年考试一次。,凡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考试。,3.3.1.2,注册建筑师的考试与注册,47,PPT,学习交流,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2,注册,48,PPT,学习交流,1,执业范围,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与监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3.3.1.3,注册建筑师的执业,49,PPT,学习交流,(1),权利,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的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项目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2,注册建筑师的权利和义务,50,PPT,学习交流,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其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51,PPT,学习交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不得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2),义务,52,PPT,学习交流,3.3.2,注册结构工程师制度,1,、概念: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2,、级别:一级、二级,3,、管理机构:建设部、人事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4,、考试:基础课,18,门 、专业课,6,门,5,、注册:考试,-,获取资格,-,注册,-,执业,53,PPT,学习交流,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不能注册条件 刑罚不满,5,年,工作失误、行政处罚撤职不满,2,年,丧失民事能力,撤消注册条件 受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自行停止注册满,2,年,54,PPT,学习交流,6,、执业:,范围:设计、技术咨询、条查、鉴定、施工指导、监督,责任:不允许个人执业,7,、权利和义务:,权利:有权以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名义执行相关业务;,义务:执业道德;签字;保守秘密;再教育;不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不得受聘于两个单位,55,PPT,学习交流,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国家建设部,2000,年,1,月颁发了,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范。,3.3.3,注册造价工程师,3.3.3.1,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56,PPT,学习交流,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三种。,1,初始注册,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3,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3.3.3.2,造价工程师的注册,57,PPT,学习交流,2,续期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均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3,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58,PPT,学习交流,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3.3.3.3,造价工程师执业,59,PPT,学习交流,1,权利,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业务;,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3.3.2.4,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60,PPT,学习交流,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2,义务,61,PPT,学习交流,3.3.4.1,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3.3.4,注册监理工程师,62,PPT,学习交流,1,考试,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技术职务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2),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3.3.4.2,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63,PPT,学习交流,注册是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必须程序。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3),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注册,64,PPT,学习交流,3.3.5.1,注册建造工程师概念,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核准注册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3.3.5,注册建造工程师,65,PPT,学习交流,1,考试条件,一级:,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专工作满,6,年,其中施工管理满,4,年;本科工作满,4,年,其中施工管理满,3,年。,二级:,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3.3.5.2,建造工程师考试与注册,66,PPT,学习交流,(,1,)注册条件:,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2,)执业范围:,一级: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担任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业务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2,注册与执业,67,PPT,学习交流,3.4,施工现场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建设部于,1995,年,1,月,7,日发布,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办法,,使项目经理的培养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3.4.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3.4.1.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与项目经理责任制,68,PPT,学习交流,一级项目经理:,P,23,二级项目经理:,三级项目经理:,四级项目经理:,3.4.1.2,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69,PPT,学习交流,项目经理的资质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注册等环节取得。,1,培训,2,考核,3,注册,3.4.1.3,项目经理资质注册,70,PPT,学习交流,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在承担工程建设时,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项目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原则上只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特殊情况允许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3.4.1.4,项目经理的管理,71,PPT,学习交流,(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行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履行的职责:,72,PPT,学习交流,3.4.2.1,关键岗位与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建设部、国家计委,1991,年,7,月,29,日发布了,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3.4.2,关键岗位从业人员,73,PPT,学习交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需培训、持证,上岗的有关人员,技术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财会员,劳资员,计划员,统计员,定额员,材料员,合同管理员,注册,工程师,企业或行业,协会培训,大学毕业生,设备管理员,74,PPT,学习交流,3.4.2,关键岗位从业人员,1,、关键岗位:,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岗位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电工、塔吊工、架子工,2,、管理机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申请、复核:随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调离岗位,3-5,年,重新培训,75,PPT,学习交流,关键岗位在岗人员、新进岗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未经过对应岗位规范要求的系统专业知识学习的,均应进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岗位实务知识培训,经过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办理岗位合格证书,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其所在单位将有关资料统一报送所对应的发证机关审查。,经发证机关审查合格者,颁发岗位合格证书。,3.4.2.2,岗位合格证书办理程序,76,PPT,学习交流,关键岗位在岗人员年龄超过,45,岁的,连续从事本岗位,7,年以上,或已取得本岗位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按申请办理程序,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取得对口专业高、中等专业证书的人员,职业道德、岗位实务知识培训合格,有两年本岗位实习经历,按照相应程序,经考核认定,发给岗位合格证书。,77,PPT,学习交流,发证机关定期对持证人员岗位合格证书进行复检,复检工作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一并进行。复检的主要内容是:,(1),持证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状况;,(2),持证人接受继续教育情况;,(3),持证人的工作情况,包括业绩、事故状况等;,(4),持证人的岗位变化情况(新上岗、转岗、在岗等)。,3.4.2.3,岗位合格证书的复检,78,PPT,学习交流,岗位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岗位合格证书是关键岗位上岗的资格证书,也是关键岗位聘任职务的主要依据,它在全国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有效。,岗位合格证书遗失的,须由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后,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新证。,3.4.2.4,岗位合格证书的管理,79,PPT,学习交流,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80,PPT,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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