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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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CPA,的职业道德,主要内容:,CPA,职业道德规范概述,掌握,CPA,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任,CPA,的审计业务,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注册会计师职业是,”,专业,+,道德水准,+,社会认可,”,集合体。,注册会计师应当坚定的捍卫自己的职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会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会员的职业精神,使会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时加强自律监督力度,严惩损害行业职业形象的行为,捍卫整个职业界的尊严、荣誉与社会地位。,第一 注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概述,CPA,职业道德概念:,是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CPA,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对社会公众应承担责任;,切实担负起神圣的职责,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实社会中,CPA,尚未普遍树立起强烈的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分为两个层次: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基本原则,具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的社会责任;,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履行对客户及同行的责任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业务;,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一、独立、客观、公正,(,1,)独立性,指,CPA,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实质上的独立:要求,CPA,在进行审计活动时不偏不倚,保持独立的精神状态和意志。,形式上的独立:是对,CPA,和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者而言的,它要求,CPA,必须在第三者面前表现出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即在他人看来,CPA,是独立的。,注册会计师是因谁而存在?,经营者,社会公众,?,CPA,:,因独立而活,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如果丧失了独立性,就没有了生命力,就没有了公信力,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3,)客观原则:,CPA,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其分析、判断和客观性。,(,4,)公正原则:,CPA,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二、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1,),专业胜任能力,概念:,CPA,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2,),专业胜任能力,要求:,CPA,不但,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还应经济、有效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为何要把专业胜任能力 提高到道德层次?,CPA,如果不能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就难以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CPA,如果缺少足够的知识、技能或经验提供专业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CPA,取得了执业证书,表明了具备该领域的一定知识,但是否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不得而知。一个合格的,CPA,不仅要对自己充满信心,更重要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除不断学习外,不去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否则会给客户及社会公众带来危害。,(,3,)应有关注,CPA,提供专业服务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的作风;,CPA,应不断学习,以确保客户能够享受到高水平的服务;,CPA,执业时,保持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性,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三、保密,CPA,在执业过程中,与客户的充分沟通与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实事,是顺利完成工作的基础;,沟通交流,必须建立在为,客户的信息,保密的基础上;,许多国家规定,在公众领域执业的,CPA,,不能在没有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泄露任何客户的商业秘密。,四、职业行为,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其他责任,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遵守职业道德,CPA,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CPA,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CPA,应当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的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CPA,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CPA,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佣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CPA,。,CPA,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地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其他责任,CPA,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CPA,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CPA,及其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CPA,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会计师事务所、,CPA,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五、技术准则,CPA,应当遵照相关的技术准则提供专业服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二 独立性,独立性的定义,指,CPA,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在实质上和形式上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独立性的内容,实质上的独立:要求,CPA,在进行审计活动时不偏不倚,保持独立的精神状态和意志。,形式上的独立:是对,CPA,和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者而言的,它要求,CPA,必须在第三者面前表现出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即在他人看来,CPA,是独立的。,公正柱,界定,可能对独立性的威胁的所有情况是不可能,的。因此建立一套规范,,要求,事务所和鉴证小组成员,识别、评价对独立性的威胁及其应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事务所和鉴证小组成员也有义务,识别、评价对独立性的威胁的各种环境和关系。并采取适当行动消除威胁或运用防范措施将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注意:由于相关的环境不同、鉴证业务的性质不同、对独立性的各种威胁不同,所采取的措施是有差别的。,威胁独立性的情形,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外界压力,防范措施,职业法律或规章产生的防范措施,鉴证客户内部的防范措施,会计事务所防范措施,特定情况下对独立性原则运用,经济利益(在鉴证客户内的经济利益可能产生经济利益威胁),当鉴证小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在鉴证客户内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才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低可接受水平。,教材,P31,贷款和担保,事务所(从鉴证客户取得贷款或鉴证客户为其担保贷款),如按正常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的,且不够重大,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否则就会产生威胁,则请本所以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已做的工作。,鉴证小组成员(从鉴证客户取得贷款或鉴证客户为其担保贷款),如按正常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的,且不够重大,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教材,P31,),在审计业务或非审计业务中,除非经济利益对于双方来说都不重要或经营关系不明显,否则没有防范措施可以将该威胁降至可接受水平。惟一可能采取的措施是:,终止该经营关系;,降低关系的重要性,使经济利益不重大,经营关系明显不重要;,拒绝执行该鉴证业务。,家底和个人关系,如果鉴证小组成员的直系亲属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或所处的职位能够对审计鉴证对象产生直接的影响,或其曾处于这个职位,就只有将其调离鉴证小组。,如是鉴证小组成员的近缘亲属,则应当评价威胁的重要性,并可采取措施将威胁降至可接受的水平。,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最近曾在鉴证客户中工作,作为鉴证客户的经理或董事,事务所高级职员与鉴证客户长期联系,要么调离本鉴证小组,要么请其他,CPA,复核已做工作,要么在必要时提供建议,要么加强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向鉴证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向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的优缺点:,提供这种非鉴证服务,有利于鉴证小组的成员获取有关客户的业务或经营的信息;,对其了解的越深,越有助于于顺利地完成审计工作;,但提供这种服务,很有可能对事务所或鉴证小组成员的独立性产生潜在的威胁。,总的来说,只要对独立性的威胁已经被降至可接受的水平,事务所就可以提供鉴证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第三,专业胜任能力,阶段,专业知识,经验,获取,高水平普通教育、与专业有关的专门教育、培训和考试,一段时间的工作经历(,2,年),保持,不断学习该领域的新知识、新法规等;,事务所引入质量控制准则,若有,CPA,不能胜任的特定部分,,可聘请其他相关的专家。,但,CPA,应确保其了相应的职业道德,,第四 保密,CPA,有义务对其在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CPA,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取得客户的授权;,根据法规要求;,接受同业复核及协会和监管机构的质量检查。,信息的披露或使用,第五 收费与佣金,对于所提供的服务,会计师事务所有权获得报酬;,收费通常以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费用率或日费用率为基础,按照实行专业服务的每个人员所耗用的时间来计算;,除法律规定者外,不得以,或有收费,的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和,CPA,不得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也不得因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当心存在!,第六 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什么是不相容的职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内部审计,IT,系统服务,法律服务,编制财务报表,管理咨询等,一家事务所与,CPA,目前,我国不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家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和审计服务,提供其他服务尚未受到限制。,若执行了相容的职务会怎样?,会产生自我评价,,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第七 接任前任,CPA,的审计业务,前任与后任,CPA,关系,湖北三环的审计业务,甲事务所先为之,提供审计服务(前任),后变为乙事务所先为之,提供审计服务(后任),客户(湖北三坏)为什么要更换?,原因有二:,会计事务所之间为争揽业务而进行恶性竞争;,CPA,可能与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分歧,客户不认可,CPA,的立场。,1996,年中国证监会便发布了有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在有关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原因,并报证监会和,CICPA,备案;并应事先告知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这是证券监督机构对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做出的规范,,旨在抑制上市公司潜在的,购买审计意见,行为。,第八 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刊登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理由有三:,CPA,的服务质量及能力无法由广告内容加以评估;,广告可能威胁专业服务的精神;,广告可能导致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共同组建,是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成立,依法承办审计、验资、资产评估、代理记帐、税务代理、工商代理、财务会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因事务所业务发展需要,我们诚邀注册会计师加盟共谋发展,欢迎有意加盟的注册会计师来函来电联系。,Address:,广东深圳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福民地铁站金怡华庭大厦,3,栋,12,楼,Zip:518048 Tel: 86-755-88838378 Contact:,吴先生,HomePage,: http:/,是允许的!,Summary,CPA,职业道德规范概述,掌握,CPA,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接任前任,CPA,的审计业务,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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