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全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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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141414门核心课程门核心课程门核心课程门核心课程法理学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法理学授课方式和教材使用的说明教材:孙笑侠、夏立安主编:法理学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教材使用:1、不会依教材目录的次序授课,但会预告本课程的教学大纲。2、授课内容主要是重点和疑难点,无论依教材或者依教学大纲没有被讲授的其余内容需要学生自习。3、由学生自习的内容只作为考试辅助内容。教学方法:课堂讲授并辅之以自由提问和讨论。授课方式和教材使用的说明教材:孙笑侠、夏立安主编:法理学导教学大纲1导论导论 有关有关“法学法学”和和“法理学法理学”的自身反思的自身反思1 1一、法学的学科性质及其含义二、法学的学科简史及其发展规律三、法学的分科和法学体系四、法理学问题教学大纲12第一编第一编法学方法和法律的概念、价值及局限法学方法和法律的概念、价值及局限引论第一章法学方法2第二章法律概念5第三章法律价值7(法律的真、善与美)(法律局限:法律价值的实现方式与局限)823第二编第二编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引论第四章法律分类1第五章法律要素2第六章法律权利(义务)2第七章法律效力3第八章法律渊源33第二编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4第九章法律关系4第十章法律程序4第十一章法律体系545第三编第三编法律方法(隶属于法律认识论)法律方法(隶属于法律认识论)引论第十二章法律推理6第十三章法律解释6第十四章法律论证656第四编第四编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引论第十五章政治制度第十六章立法制度13第十七章司法制度14第十八章行政制度第十九章法律监督制度第二十章法律职业制度156第四编法律制度7(第五编第五编影响法律发展的主要社会要素影响法律发展的主要社会要素引论第二十一章法律发展的社会要素第二十二章法律发展与文化的要素第二十三章法律发展与政治要素第二十四章法律发展与经济要素第二十五章法律发展与科技要素第二十六章法律发展与道德要素第二十七章法律发展与宗教要素。)7(第五编影响法律发展的主要社会要素8第六编第六编时空中的法律变迁与法律的真理时空中的法律变迁与法律的真理引论第二十八章法律的历史演化(含法系)16第二十九章法律的本土化和全球化(民族化与国际化)16第三十章现代宪政国家和法治原理16第三十一章法律的真理与未来168第六编时空中的法律变迁与法律的真理基本推荐书目1、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季卫东:法律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4、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5、孙笑侠:程序的法理,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6、德魏德士: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7、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8、英哈特:法律的概念,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9、美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10、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1、英劳埃德: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12、美布赖恩.比克斯:法理学:理论与语境,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基本推荐书目联系方式和推荐网站电子邮箱:法律博客:http:/ science)的学科性质及其含义1(一)准备性的说明:科学与科学体系1、“科学”概念的多义性与“科学”概念的使用2、科学体系及其构成方法导论: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自身反思2(二)法学的问题意识和研究对象1、法律是什么?实在法(实证法)及其相关问题。2、法律应是什么?自然法或者“好”的法律及其相关问题。3、两个问题的关系。4、围绕上述问题的相关问题。23(三)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史中的休谟问题:事实与价值(规范)之分2、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实证方法与规范方法(逻辑、事实与价值)3、“法学方法论”的使用及其语义方案(与法律方法论的概念辩析)4、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与法学方法论的关系。3(三)法学的研究方法4(四)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1、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是可能的吗?它的范围是如何的?(1)法律社会学(2)法史学(3)其他一切经验实证取向的法律科学门类。2、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1)法律教义学(dogmatics)、一般法律教义学与元法律教义学(伦理学)(2)纯粹法学与分析法学3、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的关系问题(价值中立问题的再思)4(四)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5(五)法学的概念问题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1、法学的概念2、概念的局限性及其功能3、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5二、法学的学科简史及其发展规律(一)西方法学学科简史:1、自然法学与法律教义学的时代2、启蒙运动与科学观念的兴起:实证法学时代3、二战以后: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融合的时代(第二次启蒙运动或反启蒙运动与程序自然法概念居于中心地位的时代)二、法学的学科简史及其发展规律(一)西方法学学科简史:(二)中国法学学科简史1、传统中国与律学2、中国律学与西方法学的区别3、近代中国与对西方法学的接纳(二)中国法学学科简史(三)法学发展的规律1、法学产生的一般条件2、从神学、形而上学的法律观念到科学的法律观念3、法学发展与法律实践的相互影响(三)法学发展的规律 三三、法法学学的的分分科科与与体体系系(一)法学分科的意义与法学体系的含义(二)法学分科的基本标准与法学体系的基本类型1、法律认识论基础上的法学体系2、约定俗成的法学体系3、法学体系与法学课程体系、法律体系的关系三、法学的分科与体系(一)法学分科的意义与法学体系的含义 四四、“法法理理学学”(Jurisprudence)问问题题(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二)法理学的概念问题:与法律理论(legaltheory)、法哲学(legalphilosophy)的关系(三)法理学的体系(四)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与意义1、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2、法理学的危机与意义(为什么需要法理学?)四、“法理学”(Jurisprudence)问题 基基本本知知识识点点 一、关键概念:一、关键概念:法学、法律科学、法理学、法哲学、法学理论、法学体系二、基本问题与思考题:二、基本问题与思考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法学基本的研究方法有哪些?它们之间如何区分?3、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之间有关系如何?4、如何理解法学的概念?5、科学观念的兴起对于法学学科史的意义?6、法学发展的规律是什么?7、法学体系的划分标准是如何的?法学体系的基本内容有什么?8、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方法是什么?9、法理学与法律理论、法哲学的概念关系。10、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意义?三、难点提示:三、难点提示:1、“规范与事实之分”对于法学的意义2、反启蒙运动与程序自然法概念之关系的理解基本知识点一、关键概念:第第一一编编法法学学方方法法和和法法律律的的概概念念、价价值值及及局局限限引论一、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关系史二、法理学的体系及法学方法论在其中的意义三、法学方法与法律概念、价值及局限的关系四、一般性地讨论法律概念、价值及局限的意义第一编法学方法和法律的概念、价值及局限第一章法学方法第一节法学方法论的语义分析直观的图示(参见法学方法论课件)第一章法学方法一、法学方法论的第一种语义:法律方法论1、法律实践与法律方法(技术)2、法律实践者及其成果3、作为法律实务方法(技术)之理论反省的法学方法论,即法律方法论4、法律的推理、解释与论证(后面专门论述)5、法律实践与价值判断的正当化问题一、法学方法论的第一种语义:法律方法论二二二二、法法法法学学学学方方方方法法法法论论论论的的的的第第第第二二二二种种种种语语语语义义义义:法法法法教教教教义义义义学学学学方方方方法法法法论论论论1、法律实践和法教义学2、面向法律实践的法学家及其成果3、作为法教义学(legaldogmatics)认识方法之理论反省的法学方法论4、规范分析方法及其内容:推理、解释与论证5、规范分析方法与价值分析方法:法教义学中的价值秩序与意识形态二、法学方法论的第二种语义:法教义学方法论三三三三、法法法法学学学学方方方方法法法法论论论论的的的的第第第第三三三三种种种种语语语语义义义义:法法法法律律律律科科科科学学学学方方方方法法法法论论论论1、法律科学的理论性2、理论法学家及其成果3、作为法律科学(legalscience)认识方法之理论反省的法学方法论4、逻辑经验取向的科学分析方法:规范实证分析、社会实证分析、历史分析、人类学析等等。5、法律科学方法论中的价值中立问题。三、法学方法论的第三种语义:法律科学方法论 四四四四、法法法法学学学学方方方方法法法法论论论论的的的的第第第第四四四四种种种种语语语语义义义义:法法法法律律律律认认认认识识识识论论论论 (l le eg ga al l e ep pi is st te emmo ol lo og gy y)1、对法律实践、法律教义学和法律科学之间关系的哲学反思2、哲学家的反思及其成果3、作为法律哲学(legalphilosophy,jurisprudenc)或者法律理论(legaltheory)之基本构成部分的法学方法论:法律认识论,它是法律方法、法教义学方法论和法律科学方法论的共同基础。4、法律认识论和法律存在论的关系5、法律哲学的哲学背景6、法学方法论对于一般认识论、科学方法论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特殊贡献四、法学方法论的第四种语义:法律认识论(legale附论1、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流派的关系2、主要的法学流派简介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法学派社会实证法学派统一法学派其他法学派附论1、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流派的关系第二节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一、什么是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二、封闭的“法学方法论”语义三、开放的“法学方法论”语义四、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封闭与开放的统一五、小结:获得一种视野第二节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 基基本本知知识识点点 一、关键概念:一、关键概念:法律教义学、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律认识论二、基本问题与思考题:二、基本问题与思考题:1、法学方法论有几种语义,其具体内容为何?2、如何合理地确定法学方法论的语义方案?3、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流派的关系。4、法学方法论对于法律概念、价值等问题的影响如何?三、难点提示:三、难点提示:1、法学方法论一词的使用及其语义方案。2、法学方法论对于一般认识论、科学方法论及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特殊贡献。基本知识点一、关键概念:第二章法律的概念第一节定义的性质、意义和局限一、定义的性质(定义的定义)1、作为现象的定义活动2、定义活动的构成要素定义主体定义对象定义目的定义方法(种属+种差,现象/特征/本质)3、定义活动构成要素的多样性和定义活动的复杂性第二章法律的概念第一节定义的性质、意义和局限续上4、定义的性质(1)定义是定义主体基于对定义对象的深刻认识而对定义对象能够是其所是并因此与相似现象得以区别的根本特征或者本质所作的最精练的体系性描述。(A)定义活动是定义主体对定义对象进行认识活动的高级阶段。(B)定义是定义主体对定义对象之深刻认识的精确和简炼的语言表达。(C)定义是传播知识信息的最经济方式。续上4、定义的性质续上5、定义活动中容易出现的两种极端倾向及其纠正(1)唯名论与定义的命名主义(2)唯实论与定义的本质主义(3)纠正的两个方式(反对形而上学的两个方式):语言分析与现象学分析续上5、定义活动中容易出现的两种极端倾向及其纠正二、定义的意义与局限1、定义的目的与定义的意义(1)认识工具:认识的深刻性(2)传播工具:传播的经济性。二、定义的意义与局限2、定义的局限性及其原因(1)定义活动的复杂性与定义的局限性(2)定义活动中的定义争端定义争端的起因:(A)认识活动与前理解(B)认识能力与认识程度(C)认识目的与志趣(D)认识方法(参与者视角和观察者视角)(F)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定义争端现象及在不同定义领域中的不同表现(A)价值领域(B)事实领域2、定义的局限性及其原因(1)定义活动的复杂性与定义的局第二节法律的定义与概念一、“法律”的词源及其一般规律1、“法律”的西文词源及其二元对立结构拉法德意西英丁大班文语语利语牙语 语JusDroit RechtDirittoDerechoRightLexLoiGesetsLeggeLeyLaw第二节法律的定义与概念一、“法律”的词源及其一般规律续上2、“法律”的中文词源(A)说文解字中的“灋”释义(B)刑、法、律的互译(C)礼(理)、法的二元对立结构续上2、“法律”的中文词源(A)说文解字中的“灋”释义续上3、中西文词源中的一般规律:二元对立律4、二元对立律在日常语言使用的反映:法律的词义及其使用5、二元对立律在法学史中有关法律定义所引发之争端中的表现(1)自然法学与法实证主义的对立(2)法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法学续上3、中西文词源中的一般规律:二元对立律二、法律定义争端的三个主要维度1、法律与强制性命令2、法律与道德3、法律与规则(规范)法律的概念(哈特)二、法律定义争端的三个主要维度法律的概念(哈特)附附:哈哈特特的的支支持持者者和和反反对对者者(当当代代法法律律定定义义争争端端的的思思想想地地图图)哈特最杰出的学生:约瑟夫.拉兹(JosephRaz):从包容性实证主义到排他性实证主义。哈特的主要对手:(1)凯尔森(2)德富林(3)富勒拉德布鲁赫阿列克西哈贝马斯德沃金(Alexy)(4)费宁斯(哈特的学生)(5)罗尔斯问题:哈特为何成了争论的核心?附:哈特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当代法律定义争端的思想地图)哈特三、定义争端的最新个案1、阿列克西在“Theargumentfrominjustice:AReplytoLegalPositivism”(2002)中对法律的定义:Thelawisasystemofnormsthat(1)laysclaimtocorrectness,(2)consistsofthetotalityofnormsthatbelongtoaconstitutionbyandlargesociallyefficaciousandthatarenotthemselvesunjustintheextreme,aswellasthetotalityofnormsthatissuedinaccordancewiththisconstitution,normsthatmanifestaminimumsocialefficacyorprospectofsocialefficacyandthatarenotthemselvesunjustintheextreme,and,finally,(3)comprisestheprinciplesandothernormativeargumentsonwhichtheprocessorprocedureoflawapplicationisand/ormustbebasedinordertosatisfytheclaimtocorrectness.三、定义争端的最新个案1、阿列克西在“Theargumen续上2、上述定义的特点(1)列举特点,而不是作本质主义的定义。(2)法律定义三要素(阿氏三角)规范内容的正确性(正确性宣称与不正义的论辩)规范颁布的权威性(宪法与法律的规范体系)规范实施的社会实效性(3)考虑了法律实施过程或者法律实施程序在法律定义中的意义。(原则的论辩)续上3 3、R RA AZ Z的的反反驳驳:TheArgumentfromJustice,orHownottoReplytoLegalPositivism.问题:RAZ会如何反驳?1、分离命题与联系命题2、参与者视角与观察者视角3、法律的现实维度和理想难度4、参与者与观察者的不同定义3、RAZ的反驳:四四、法法律律定定义义争争端端和和话话语语权权力力、意意识识形形态态的的关关系系1、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2、法律定义争端和意识形态的关系3、真正的敌我之争和兄弟之争4、问题:如何正确对待法律定义争端?(语义方案法)四、法律定义争端和话语权力、意识形态的关系五、中中国国当当代代主主流流法法理理学学对对法法的的基基本本特特征征、本本质质的的认认识识和和对对法法的的定定义义1、基本哲学立场2、法的现象的一般特征(1)法的现象受社会经济关系制约(2)法的现象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关系(3)法的现象具有形式性和自治性韦伯对法律的著名分类:形式理性的法(现代法律的突出特点)实质理性的法形式非理性的法实质非理性的法(4)、法的现象反映人们认识规律、表述意志到创制规则的过程五、中国当代主流法理学对法的基本特征、本质的认识和对法的定义3、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规范来源上的特征:国家制定(3)规范内容上的特征: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A)权利义务内容(B)利导性(4)规范实施上的特征: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A)强制性(B)程序性用前述知识对这些特征作一对比性分析。3、法律的基本特征(1)法律是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4、法律的本质(1)规律性和意志性的对立统一(2)共同性和阶级性的对立统一(3)正义性和利益性的对立统一4、法律的本质5、法律的定义指由专门国家机关创制或者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体系,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的手段,它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与ALEXY定义的比较分析5、法律的定义六、来自非主流观点的批评与启示1、从知识社会学角度从知识社会学角度,批评了主流观点的意识形批评了主流观点的意识形态化痕迹。态化痕迹。(1)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与法律的意识形态性(2)法学是政治的婢女:政治上力求正确的法学。(3)主流观点的意识形态性所形成的弱点:A教条性B抽象性C片面性(4)意识形态宽容与法学观念的多样化。六、来自非主流观点的批评与启示1、从知识社会学角度,批评了主2、从从从从知知知知识识识识论论论论角角角角度度度度,批批批批评评评评了了了了主主主主流流流流观观观观点点点点的的的的独独独独断断断断论论论论倾倾倾倾向向向向(1)马克思主义哲学仅仅是人类知识发展史上的一个环节,一个部分,而不是知识的终极或全部。(2)西方哲学中的两个传统:本质主义与非本质主义,马克思哲学是属于本质主义传统的,认为主客观分离,知识是客观的;非本质主义则认为主客观的统一,认为知识具有主观性。(3)对法律的认识应该是开放的、发展的、灵活的和多样化的。就象瞎子摸象,摸的人越多,观点也就越多,而这些观点相互竞争,越容易使象的本质揭示出来。2、从知识论角度,批评了主流观点的独断论倾向(1)马克思主 基基本本知知识识点点 关键概念:关键概念:法律基本问题:基本问题:1、给法律下定义的方法、意义和局限。2、简述法的中文词源、法的西文词源及其二元对立的规律。3、论述西方法学中有关法律定义的争端现象及其实质。4、中国法理学对于法律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的基本看法是什么?它有什么优点和缺点?5、如何设计一个有关法律的最佳语义方案?难点提示:难点提示:1、如何理解对法律下定义的局限性与意义。2、如何理解在给法律下定义时经常出现的三种争议。3、在认识法的本质时,同时考虑对立观点的意义是什么。基本知识点关键概念:法律第三章法律的价值第一节价值的概念一、价值评价(判断)活动及其构成要素1、价值评价活动的主体:人。2、价值评价活动的客体或者对象:一切现象。第三章法律的价值续上3、价值评价的标准:(1)人的价值需要和价值评价对象及其所具备之属性或者功能能够满足这种价值需要的程度。(2)价值需要的类型与评价标准的类型:第一大类:神圣价值终极价值(信望爱)。第二大类:世俗价值:认知价值(真)、审美价值(美)、实践价值(善)。第二大类:工具价值与形式价值(形式理性)。这些类别价值又可以细分为许多类型,并且彼此间可以有整合关系。续上续上4、价值评价标准的获得方式和过程:价值认知问题,理性方式和非理性方式。(事实与价值在这一问题上的区别,回忆休谟问题)5、价值评价标准所构成的价值观。6、价值观的实施或者实现。7、价值评价与实施活动的时空环境因素。续上二、价值的定义1、价值定义的代表性视角(1)实体说:价值即有价值的事物本身。(2)属性说:价值是客体所固有的某些属性、功能。(3)观念说:价值是人的精神与心理现象。(4)关系说: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5)综合说。二、价值的定义1、价值定义的代表性视角2、价值的特点(1)价值的主体性和主观性(2)价值的实在性和客观性(3)价值的多样性和复杂性(4)价值的多元性和流动性(5)价值的冲突性和悖论性2、价值的特点三三、价价值值观观冲冲突突与与价价值值观观的的实实施施1、价值观冲突的性质2、价值观的实施与法律注:卡尔.施米特谈“价值的僭政”三、价值观冲突与价值观的实施第二节法律价值的概念一、法律价值的两层含义1、法律作为价值实现工具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这是法律价值的第一层含义:可称为法律的工具价值,或者法律的内在价值。富勒的法治八原则:(1)一般性(2)被公布(3)禁止溯及力的滥用(4)法律内部的无矛盾性(5)法律的明确性(6)法律的服从可能性(7)法律的相对稳定性(8)公权力行为与法律的一致性。第二节法律价值的概念一、法律价值的两层含义续上2、法律的规范内容所要安置并追求实现的目的价值或者目标价值,这些可以外在于法律又要安置在法律之内并由法律去实现的价值,是法律价值的第二层含义:可以称为法律的目的价值或者法律的外在价值。这一层面的法律价值主要有:和平、秩序、正义、自由、平等、公共利益等。具体内容后述。3、上述两层法律价值之关系。续上2、法律的规范内容所要安置并追求实现的目的价值或者目标价二、法律作为价值评价的对象与法律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1、法律作为价值评价的对象与法律对两层价值序列的追求与完善:理想的法观念。2、法律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与已然确定安置的价值:实证的、现实的法观念。二、法律作为价值评价的对象与法律作为价值评价的标准三三、法法律律价价值值与与法法律律作作用用、功功能能的的区区别别与与联联系系1、法律作用的一般观念(1)法律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2)法律规范作用的类型:指引、预测、评价、强制、教育。(3)法律社会作用的类型: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2、法律功能作为法律社会作用的具体化:(1)价值认知(2)价值安置(3)关系调整(4)纠纷处理(5)公民教育(6)秩序形成。3、法律通过其作用和功能实现法律价值。三、法律价值与法律作用、功能的区别与联系1、法律作用的一般观第三节法律价值的主要内容一、工具价值:富勒所谓“法的内在道德”。二、目的价值:(一)和平的秩序(法的安定性价值)(二)正义的秩序:1、正义2、自由3、平等4、公共利益(三)两种秩序之间的关系。第三节法律价值的主要内容一、工具价值:富勒所谓“法的内在道第四节价值冲突与价值认知的理性基础一、价值认识的三个阶段和两种立场二、价值冲突的两种类型:1、绝对冲突2、相对冲突三、通过理性的价值认知处理价值冲突是否可能?第四节价值冲突与价值认知的理性基础第五节法律的局限性一、法律作为价值实现的工具,它在法律发现和法律实施过程中,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存在明显的彼此依赖关系。第五节法律的局限性续上二、法律作为价值实现的工具,它在法律发现和法律实施过程中必须付出的发现和实现成本。续上续上三、法律作为价值实现的工具,它在法律发现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法律发现和法律实现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各种恶法现象。1、规范的四种局限:空白漏洞;冲突;模糊;不良。2、规范形式上的恶法类型及其成因。3、规范内容上的恶法类型及其成因。续上三、法律作为价值实现的工具,它在法律发现和法律实施过程中第二编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引论一、法教义学的三层含义1、元法教义学2、一般法教义学3、具体法教义学(狭义的法教义学)二、一般法教义学与一切实证法教义学所共享的一般概念体系。三、着重于分析视角来透视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并赢得一般法教义学意义上的一般法学概念体系。第二编法律规范的体系与结构引论基本知识点一、重点概念价值法律价值工具价值目的价值终极价值价值判断二、基本问题1、如何正确理解价值的观念?2、法律价值是指什么,主要有几层含义,彼此的关系如何?3、如何从法律价值论角度理解富勒的内在道德理论?4、法律价值的主要内容有哪些?5、如何从法律价值论角度理解正义论,为何正义有一张普洛透斯的脸?6、试述正义、自由、平等与和平、秩序之间的关系。7、如何从法律价值论的角度理解法律的局限性?8、试述“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命题”对于法律价值论的影响。9、试述价值冲突及价值认识之理性基础。基本知识点一、重点概念第四章法律的分类第一节法律分类概述一、法律分类的含义:法律分类的含义:一般指从一定角度或标准将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类别。二、法律分类的意义法律分类的意义第四章法律的分类第一节法续上(一一)法律分类作为一种认识工具的意义。即将法律法律分类作为一种认识工具的意义。即将法律的分类作为一种认识法律现象的方法,这是一种的分类作为一种认识法律现象的方法,这是一种偏重分析的方法。偏重分析的方法。1、认识不同类别法律之间在性质、特征、功能等、认识不同类别法律之间在性质、特征、功能等面的差异,使我们对复杂的法律现象有更为细致面的差异,使我们对复杂的法律现象有更为细致的了解。的了解。例: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区别;例: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区别;2、认识不同类别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使我们能、认识不同类别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使我们能够了解复杂的法律体系协调运作的方式及整个法够了解复杂的法律体系协调运作的方式及整个法律体系的有序联合。律体系的有序联合。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续上(一)法律分类作为一种认识工具的意义。即将法律的分类作为续上(二)法律分类作为一种法律技术(方法)的意义。法律分类作为一种法律技术对法律实施的作用。1、法律分类技术对立法的作用。(1)不同的法律类别对选择不同立法主体,立法方式等的影响。例:法律与行政法规(2)根据法律分类技术对不同法律的性质与功能进行区别,从而立法过程中针对所立之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对各种法律进行有效选择与组合。例:续上(二)法律分类作为一种法律技术(方法)的意义。法律分类作续上2、法律分类技术对法律适用的作用。(1)对法律选择的作用。例:一般法与特殊法(2)对法律解释的作用。例:公法与私法中权力与权利的区别,解释时应作扩大与缩小解释。(3)对法律推理的作用。例:形式与辩证推论:羁束规范与裁量规范。续上2、法律分类技术对法律适用的作用。三、确定法律分类标准的要素与主要的分类标准1、要素(1)主观要素(2)客观要素(3)复杂性2、常见的主要标准:(1)法系问题(2)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划分(公法与私法)(3)法律的历史类型(4)法律规范类型三、确定法律分类标准的要素与主要的分类标准1、要素(1)主第二节主要的法律分类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一)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及发展(二)公法、私法、社会法的基本含义(三)公法、私法、社会法的联系和区别1、调整对象2、作用方式3、法的本位4、价值目标第二节主要的法律分类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二、根本法与普通法(一)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分类(二)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基本含义(三)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区别1、基本内容2、效力等级3、制定、修改、解释程序4、监督方式及其程序二、根本法与普通法(一)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分类三、实体法与程序法(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划分(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三、实体法与程序法四、一般法与特别法(一)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划分(二)一般法与特别法分类的意义四、一般法与特别法五、国内法与国际法(一)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二)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区别1、立法主体2、调整对象3、强制性质(三)国内法与国际法的优先关系五、国内法与国际法(一)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划分六、其他重要分类(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习惯法)(二)制定法与判例法(三)普通法(Commonlaw)与衡平法(Equity)(四)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六、其他重要分类基本知识点重点名词:重点名词:一般法特别法实体法程序法成文法不成文法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根本法普通法衡平法公法社会法私法联邦法联邦成员法基本问题基本问题1、现代社会的法律结构中,为什么需要增加一个新的法律结构,即社会法?2、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3、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区别有哪些?4、如何正确理解程序法的意义?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关系,同时说明它们与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的关系。6、请指出普通法的两种不同含义。基本知识点重点名词:第五章法律要素第一节法律要素概述一、法律要素的概念二、法律要素的特征1、个别性与局部性2、多样性与差异性3、不可分割性与整体性第五章法律要素第一节三三、法法律律要要素素的的内内容容(一)主要有关法律要素模式的理论1、奥斯丁的命令模式论。2、哈特的规则模式论。3、德沃金的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二)本教材的观点:概念-规则-原则模式 对这个观点的议论。三、法律要素的内容第二节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解释义二、法律概念的分类三、法律概念的功能1、表达功能2、认识功能3、改进功能第二节法律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的含义与特征:(一)含义:指具体规定法律权利与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二)特征:1、微观指导性2、可操作性3、可确定性与可预测性4、概括性第三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的含义与特征:续上(三)规则与规范的关系(rulenorm):就法律而言规则是规范,但规范并一定是规则,也可以原则等(四)与法律、法律文件、法律条文的关系续上二、法法律律规规则则的的逻逻辑辑结结构构(一)含义: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是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组成,这些要素或成分是以何种逻辑联系结为一个整体的问题。(二)逻辑结构的基本构件:1、旧三要素说:(假定+处理)制裁2、新三要素说:(条件假设+行为模式)法律后果3、新二要素说: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一)含义: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是三、法律规则的种类1、权利规则(或者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与权义复合性规则2、规范性规则与标准性规则(羁束性规则与裁量性规则)3、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4、强行性规则与指导性规则(任意性规则)5、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三、法律规则的种类1、权利规则(或者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四、法律规则的局限性1、法律规则的模糊2、法律规则的冲突3、法律规则的漏洞/空白4、法律规则的不良四、法律规则的局限性第四节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的概念二、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和联系(一)区别:1、抽象程度与适用广度2、稳定性程度3、确定性程度4、适用方法:决定与权衡5、冲突处理:全有全无与应情形而定第四节法律原则一、法律原则的概念续上(二)联系1、疑难案件与常规案件2、原则与政策(权利与功利)3、原则与规则的关系续上三三、法法律律原原则则的的功功用用(一)法律原则在法律创制中的重要功能。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价值倾向,因而是法律创制的价值基础。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3、法律原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三、法律原则的功用(一)法律原则在法律创制中的重要功能。(二)法律原则对法律实施的作用1、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2、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3、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范围。(二)法律原则对法律实施的作用四四、法法律律原原则则的的分分类类1、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权利性规则)2、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原则3、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四、法律原则的分类基本知识点重点名词:重点名词:法律要素法律规则权利规则义务规则权义复合规则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调整性规则构成性规则规范性规则标准性规则法律原则基本原则具体原则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实体性原则程序性原则法律概念法律的技术性规定主要或疑难问题主要或疑难问题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基本内容。2、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与联系3、法律原则的功用4、法律要素各组成成分的彼此关系5、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法律文本的区别基本知识点重点名词:第六章法律权利(义务)第一节法律权利与义务概述一、法律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1、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与权利、义务的关系2、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与权利、义务的关系3、从法律价值(目的)与功能上考察4、从权利的社会事实状态考察6、从法律运行过程考察7、从实在法律部门考察第六章法律权利(义务)第一二二、法法律律权权利利的的概概念念有关权利是什么(权利本质)的八种学说-张文显教授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的分类:1、资格说2、主张说3、自由说4、利益说5、法力说6、可能说7、规范说8、选择说二、法律权利的概念有关权利是什么(权利本质)的八种学说-三三三三、法法法法律律律律义义义义务务务务的的的的观观观观念念念念及及及及权权权权利利利利与与与与义义义义务务务务的的的的关关关关系系系系(一)从权利义务的关系看义务的观念1、权利义务之对立之统一与义务的观念2、对对立统一的怀疑与回答:(1)形成权(单方意思表示行为)(2)自然债务(已失胜诉权之权利之相对义务)三、法律义务的观念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3 3、符符号号逻逻辑辑上上的的表表达达:纯纯粹粹形形式式的的权权利利概概念念与与义义务务概概念念(权权利利的的弱弱概概念念)资资料料:权利的弱概念尽量避免上述缺陷,它仅将权利看作是法律关系的内容。(cf.Alexy1985,185-94)也许最重要的权利关系是请求权,它是三个要素之间的一种规范联系:权利主体(a),义务主体(b),权利的内容(G)。通过实施权利的适用条件“R”,我们能够用下列公式来表达请求权:3、符号逻辑上的表达:纯粹形式的权利概念与义务概念(权利的弱续上(1)RabG.说a有关G对b拥有一项权利与说b有关G对a负有一项义务是一样的,后者可以表达为另一公式:(2)ObaG.这一公式表达了请求权的相对义务,请求权与其相对义务是同一件事的两种不同表述方式。用逻辑术语来说,它们属于相反关系。-ALEXY权利、法律推理与理性言说续上(1)RabG.四四、权权权权利利利利、义义义义务务务务概概概概念念念念的的的的精精精精细细细细分分分分析析析析(霍霍霍霍费费费费尔尔尔尔德德德德)(一)美国法学家霍费尔德1919年的划时代论文应用于司法推理中的基本法律概念(二)简本图示与初步简介1、司法上互相关联的权利义务概念权利(狭义)特权权力豁免司法上rightprivilegepowerimmunity互相关联的概念义务(狭义)无-权利责任(应当)无能力dutyno-rightliabilitydisability四、权利、义务概念的精细分析(霍费尔德)(一)美国法学续上2、司法上互相对立的权利义务概念权利(狭义)特权权力豁免司法上rightprivilegepowerimmunity互相对立的概念无-权利 义务(狭义)无能力责任(应当)no-rightdutydisabilityliability续上3、简单说明:(1)狭义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主张,你必须(请求权,积极自由之一)(2)特权-无权利关系:我可以,你不可以(免于干涉的自由权,消极自由)(3)权力-责任关系:我能够,你必须接受(支配或者改变,积极自由之二)(4)豁免-无能力关系:我可以免除,你不能(免于支配或改变的自由权,消极自由之二)3、简单说明:(1)狭义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主张,你必须(请4、广义的权利与义务概念(1)广义的权利:狭义权利、特权、权力与豁免(2)广义的义务:狭义义务、无权利、无能力、责任4、广义的权利与义务概念第二节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一)应有、习惯、法定与现实权利义务(二)基本与普通权利义务(三)绝对权(对世权)与相对权(对人权)(四)原有权与补救权(五)积极与消极权(六)个人、集体与国家权利第二节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一)应有、习惯、法定与现实权第三节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2、功能上的互补关系3、数量上的等值关系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第三节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四节权利和权力的关系一、权力和权利在相互关系中的不同含义二、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三、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第四节权利和权力的关系基本知识点重要名词重要名词: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绝对权对世权基本问题基本问题:1、权利的本质是什么?2、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3、权利、义务的一般分类。基本知识点重要名词: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绝对权对世权第七章法律渊源第一节第一节法律渊源概念及其与法律形式概念关系法律渊源概念及其与法律形式概念关系一、法律渊源的概念及其多义性二、法律形式的概念及其与法律渊源概念的关系三、正式渊源(直接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间接渊源)之分与实质渊源、形式渊源的关系第七章法律渊源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图示历史渊源文化渊源实质渊源理论与思想渊源社会渊源法律渊源形式渊源(1、效力渊源、法律形式2、文件渊源、文献渊源)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图示第二节、法律渊源的发展简史一、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渊源1、一般规律:从习惯发展到习惯法,从不成文法发展到成文法,这是法律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1)在中国的历史上,法律形式最早是从习惯法发展而来的。(2)我国最早有记载的成文法实践:是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的“铸刑书”,春秋末年列国的“成文法运动”由此兴起。第二节、法律渊源的发展简史一、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渊源2 2、主主要要法法律律渊渊源源:刑法律先秦时期,法律形式的称谓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战国魏国相李悝在制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的时候,首先将“刑”改称为“法”。商鞅相秦变法时,又改“法”为“律”。从此以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以“律”作为法律的最主要的法律形式。2、主要法律渊源:刑3 3、其他法律渊源、其他法律渊源除了“律”之外,封建成文法的渊源还有“令”、“格”、“式”。(1)“令”是强制人们实行的某种制度、规定的文告,有关国家基本制度。(2)“格”是行政法规之一。(3)“式”是一种关于公文程式与活动细则的行政法规。(4)“典”指制度法令,有法的意思。(5)“敕”在南北朝后专指皇帝的诏令。(6)“科”是一种刑律附属法。(7)“比”是审判完结的案例,有判例的性质。其中后四种出现得较晚。3、其他法律渊源除了“律”之外,封建成文法的渊源还有“令4、现代意义法律渊源的引入肇始于十九世纪晚期,清末修律运动中,沈家本等中国法制近代化先驱,借鉴、吸收西方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形成了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的主要法。4、现代意义法律渊源的引入二、西方法律渊源的发展简史二、西方法律渊源的发展简史1、一般规律与法律渊源的起始2、罗马法的诸渊源3、中世纪的法律渊源4、两大法系法律渊源的异同5、宪法作为一种法律渊源。二、西方法律渊源的发展简史第三节、法律渊源的分类一、法律渊源分类经常考虑的几个构成分类标准的要素以及分类的相对性1、诸因素(1)制定者(2)效力等级(3)表现形式:文字、法典(4)效力性质与法律适用的关系各因素之间的联系。2、相对性第三节、法律渊源的分类一、法律渊源分类经常考虑的几个构成分类具体分类例子二、制定法、委任立法(授权立法)与判例法三、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习惯法或者判例法两种可能)四、正式法律渊源与非正式法律渊源(说服性渊源)1、正式渊源:制定法、委任立法(授权立法)与判例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习惯法或者判例法两种可能)都有可能。2、非正式渊源:(1)公平与正义观念(2)公共政策(3)法律教义学(legaldogmatics)(4)判例(5)习惯(公序良俗)(6)法理等3、非正式法律渊源在法学方法论上的重大意义五、宪法与国际法作为法律渊源的问题六、判例法与判例;习惯法与习惯之间的关系七、法律渊源的多样化发展态势具体分类例子二、制定法、委任立法(授权立法)与判例法第四节、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的法律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法规六、行政规章七、国际条约八、其他法律形式*注意:1、法律渊源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别2、香港问题与普通法作为一种法律渊源3、中国当前的判例指导制度第四节、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的法律渊源一、宪法第五节、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一、基本概念1、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成文法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律渊源的总称。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指立法主体应以统一的规格和标准制定和修改各种形式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使一国属于法律渊源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效力等级分明、结构严谨、协调统一的整体。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对已经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加以系统整理和归纳加工,使其科学化和完善化的活动。第五节、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一、基本概念二、规范与系统化的方法二、规范与系统化的方法1、规范化的方法2、系统化的方法:(1)法律清理(2)法律汇编(3)法律编纂(4)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律编纂的区别与联系二、规范与系统化的方法1、规范化的方法第八章法律效力第一节法律效力的含义及其几种用法一、含义:是指法律的约束力与强制力。二、法律效力含义的四种具体运用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生效范围(时间、空间、对象与事项)2、效力等级3、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约束力、强制执行力4、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本章主要说明的是第一、二种含义的法律效力。第八章法律效力第一节法律效力的含义及其几种用法第二节法律效力的来源或形成因素一、根本性因素的一个视角(法律效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1、实质因素:国家意志性与国家强制力2、形式因素:合法性,法律制定的合法性;这是体现国家意志性和强制力能够存在的形式基础。二、形成各种不同含义的法律效力的具体因素。如:效力等级取决于制定主体、适用范围与制定时间等。第二节法律效力的来源或形成因素一、根本性因素的一个视角(第第三三节节、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第第五五种种含含义义: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正正当当性性基基础础一、法律效力一、法律效力(合法性合法性)与法律的正当性问题与法律的正当性问题的关系:人们为什么应当忠于法律?的关系:人们为什么应当忠于法律?二、根本性因素的另一个视角:法律效力来源的合正当性问题。三、拉德布鲁赫公式与形式上有效的法律为何无效的问题。第三节、法律效力的第五种含义:法律效力的正当性基础一、法律效第四节法律的生效(适用)范围一、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一、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1、概念:法的对象效力范围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或者组织。2、有关对象效力的确定原则:(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4)综合、折衷或者结合主义第四节法律的生效(适用)范围一、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3、我国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我国也采用结合主义的原则,具体如图示:3、我国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我国也采用结合主义的原则,具二、法律的空间(或地域)效力范围1、含义: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指法在哪些地域、空间范围内发生效力。2、法的空间效力范围的诸种情形:(1)全国性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国家主权及主权所及的范围。(2)地区性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只适用于该地区。(3)某些法律具有域外效力。刑法、民法等都有这样的一些现象存在。(4)国际条约和协定的空间效力范围该条约和协定的缔结国和参加国,但缔约国和参加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二、法律的空间(或地域)效力范围1、含义: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三、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1、含义: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2、法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时间有几种形式:(1)自法律颁发之日起生效;(2)由该法来规定具体生效时间;(3)由专门决定规定该法的具体生效时间;(4)规定法律颁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三、法律的时间效力范围1、含义: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3 3、法的终止效力、法的终止效力终止效力的形式有多种:(1)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2)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布旧法律作废;(3)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间届满;(4)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文件宣布废止某个法律;(5)法律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行失效。3、法的终止效力终止效力的形式有多种:4 4、法的溯及力问题、法的溯及力问题(1)含义: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2)一般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原则。(3)一般原则的例外该原则不适用于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和对有缺陷的法律而作的补救性法规;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在法不溯及既往的基础上,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罪轻的,可以适用新法。4、法的溯及力问题(1)含义: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第五节、法律的效力等级与效力等级规则一、法律的效力等级的含义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效力层次有时也被成为“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位阶”。第五节、法律的效力等级与效力等级规则一、法律的效力等级的含义二、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又叫效力渊源规则)二、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又叫效力渊源规则)1、含义: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是指不同等级的法律创制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律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2、一般规则:在各个法的体系中,法的效力层次要贯彻以下两个规则:(1)在整个法的效力层次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不仅是仅低于宪法的法律,而且所有的其他法律渊源都要服从宪法,遵守宪法。宪法适用的特别问题。(2)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当下级效力层次的法律同上级效力层次的法律相抵触时,就不能适用前者。但如果不冲突,则另当别论。二、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又叫效力渊源规则)按照按照立法法立法法的规定,可以将一些基本的规范性法的规定,可以将一些基本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排列如下表:律文件的效力排列如下表: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可以将一些基本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排三、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1、含义:对于同一级国家机关制定的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果它们发生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也有相应的处理规则。三、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2、规则类别(1)特别法效力规则1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前提:一般法与特别法是处于同一效力等级2如果不处于同一效力等级,则首先运用效力渊源规则(2)解释法效力规则1一般:具有同等效力2具有法律冲突,则被解释之法优于解释法2、规则类别(1)特别法效力规则续上(3)新旧法效力规则1一般:新法优于旧法2例外:新法为普通法,旧法为特别法时,且无冲突时,旧法仍可优先适用(4)选择法效力规则: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意对法律适用选择的影响.续上六、法律的实效一、法律实效的概念一、法律实效的概念1、概念:指人们对法律的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进行对比所作出的结论,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在实际上被执行、适用与遵守的程度。(立法目的之实现程度)2、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的关系3、法律实效与法律的合正当性的区别二、影响法律实效的基本因素二、影响法律实效的基本因素六、法律的实效一、法律实效的概念基本知识点一、重点名词:一、重点名词:法律渊源法律形式制定法委任立法判例法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律编纂法律效力法律实效法律的效力等级二、基本思考题1、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概念辩析2、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体系的区别3、法律效力的含义及其四种基本用法。4、法律效力、法律实效与法律的合正当性之间的关系。5、影响法律实效的基本因素与充分实现法律实效的方法。基本知识点第九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概述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第九章法律关系续上2、特征:(1)合法性(2)思想意志性(3)社会客观性(3)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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