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基础知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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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础名词解释规划基础名词解释规划基础名词解释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区用地(R)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居住组团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米,车行道路一般为9米,人行道路一般为2-4米左右。小区(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10-14米,车行道路一般为7-9米,道路宽度大于12米时,可考虑设人行道,人行道路一般为1.5-2米左右。组团(级)路为居住小区内部的主要道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8-10米,车行道路一般为5-7米。宅间小路指一直通到住宅单元入口或住户的道路,它起着连着住宅单元,连接居住组团道路的作用。居住区级道路居住小区级道路居住组团级道路居住宅间级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居住小区级道路居住组团级道路居住宅间级道路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配建设施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其它用地(E)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公共绿地(R04)公共活动中心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用地红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用地界限;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规划基础知识课件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H-H1)/D。日照间距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或大寒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大寒日+大寒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最后一个节气,它与小寒节气一样,都是反映天气寒冷程度的节气。时间在每年的1月20日左右。每年1月20日前后太阳到达黄经300时为大寒。冬至日+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重要的节气冬,时间在每年的公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冬至是一年中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因此会被相关部门定为测量日照标准的参照日期大寒日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m)比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建筑小品人口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人口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规划基础知识课件住宅建筑套密度(毛)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住宅建筑套密度(净)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规划基础知识课件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与居住区用地(万m)的比值表示。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容积率一般是由政府规定的,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住宅小区容积率小于1.0的,为非普通住宅。容积率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应包括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相对而言比较宽泛,大致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作绿化,所以绿化覆盖率一般要比绿地率高一些。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停车率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地面停车率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拆建比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建筑基地面积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般按底层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一般情况下,计容面积小于等于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建筑基地面积得房率+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单元)建筑面积之比。+套内建筑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得房率高程+以大地水准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算地面各测量点的垂直高度。土石方平衡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平衡。防护工程防止用地受自然危害或人为活动影响造成土体破坏而设置的保护性工程.如护坡、挡土墙、堤坝等。高程护坡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如土质或砌筑型等护坡工程。挡土墙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坍塌而砌筑的墙体。平坡式用地经改造成为平缓斜坡的规划地面形式台阶式用地经改造成为阶梯式的规划地面形式。混合式用地经改造成平坡和台阶相结合的规划地面形式。护坡场地平整使用地达到建设工程所需的平整要求的工程处理过程。坡比值两控制点间垂直高差与其水平距离的比值。场地平整使用地达到建设工程所需的平整要求的工程处理过程。规划理论设计要点一、一、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二、二、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三、基地总平面三、基地总平面四、竖向设计四、竖向设计五、道路及停车场五、道路及停车场六、管线综合六、管线综合规划理论设计要点一、一、一、一、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 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和物业管理:管理:2 2)组织与居住人口与居住人口规模相模相对应的公共活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使用和社会化服务;3)3)合理合理组织人流、人流、车流和流和车辆停放,停放,创造安全、安静、造安全、安静、方便的居住方便的居住环境;境;+2、居住区的空居住区的空间与与环境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遵循下列原则:1 1)规划布局和建筑划布局和建筑应体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境相协调;2 2)合理合理设置公共服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嗓及嗓场对居民的居民的污染和干染和干扰;一、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 3 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4 4)注重景观和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等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5 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6 6)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7 7)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4)注二、二、二、二、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1、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3、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2)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3)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二、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1、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4、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当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 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2)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3)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4、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与相邻基地+5、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6)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5、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6、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3)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4)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5)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6)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6、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三、基地总平面三、基地总平面三、基地总平面三、基地总平面+一、一般规定+1、基地总平面设计应以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当地主管部 门提供的规划条件为依据。+2、基地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使用要求,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的空间,以适 应建设发展的需要。+3、基地 总平 面设计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自然地形、周 围环境、地域文 化 和建筑环境,因地制宜地确定规划指导思想。+4、基地总平面设计应保护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保护生态环境。三、基地总平面一、一般规定+5、基地内建筑物应按其不同功能争取最好朝向和自然通风,满足防火、卫 生、安全等规范要求。+6、设计应考虑防灾(如防洪、防震、防海潮、防滑坡、防泥石流等)要求,并考虑相应措施。+7、规划总平面考虑远期发展时,应做到远近期结合,达到技术经济的合理性+8、居住区总平面设计+1)基地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路网结构清晰、人流车流有序,并对建筑群体、+工程竖 向、道路、场地景观管线设计进行全面综合考虑,统筹兼顾,以达到整体性经济合理。+2)居住建筑应满足日照、注重朝向通风及卫生安全等要求。+3)居住区配套公建项目应按需求设置与城市协调互补,方便居民生活。5、基地内建筑物应按其不同功能争取最好朝向和自然通风,满足防+4)居住区配套的幼儿 园、小学校出入口不应开向城 市 交通干道,和住 宅之间有便利安全的通行系统,并需考虑与周边共享。+5)配套商业宜适当集中及沿外周边布置,以利于形成城市公共活动的开放空间与城市设计融合,便于使用、经营及管理。+6)供电、供气、供热等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7)居住区内应考虑雨水收集、中水处理及利用,其规模可按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9、公共建筑总平面设计+1)城市主干道两侧不宜设置公共建筑出入 口;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2)公共建筑应根据建筑性质,满足其室外场地及环境设计要求,分区明确、合理组 织人、车交通流线。4)居住区配套的幼儿园、小学校出入口不应开向城市交通干+二、建筑、建筑突出物与用地红线的规定+1、用地红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用地界限;+道路红线: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各类城市道路路幅(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界限;+绿线: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蓝线: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江、河、湖、水库、水渠、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的控制的界限;+紫线:国家和各级政府确定的历史建筑、历史文物保护范围界 限;+黄线: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基础设施的用地界限。二、建筑、建筑突出物与用地红线的规定规划基础知识课件+2、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退后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一定距离后的建筑基底位置不能超过的界限,退让距离及各类控制线管理规定应按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执行。+3、临街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排风口、出人口、集水井、采光井等)、地 下建 筑 物及 附属设施(包括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4、地下建筑物距离用地红线宜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 板)的0.7倍,为保证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其距离最小不得小于5m。旧区或用地紧张的特殊地区需考虑开挖时的施工设备用地及地下管网铺设最小不得小于3m。2、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退后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绿线、蓝线+5、符合下述条件的建筑突出物允许突出道路红线上空:5、符合下述条件的建筑突出物允许突出道路红线上空: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4、建筑物和建筑突+6、建筑物沿街地面首层设置骑楼时,骑楼净高不应小于3.6m,步行道最窄处净宽不应小于3.0m,骑楼地面应与人行道地面相平,无人行道时应高出道路边界0.1m0.2m。并应有防撞和安全措施,见 图2.2.6。6、建筑物沿街地面首层设置骑楼时,骑楼净高不应小于3.6m,+7、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8、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9、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顶盖的公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7、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三、建筑高度计算及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控制 +4.3.1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当建筑处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区内。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三、建筑高度计算及高度控制+建筑高度建筑高度计算算 +2、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2)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1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1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建筑高度计算+四、建筑间距+1、总平面设计中,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日照、采光、通风、卫生、防视线干扰、防噪声等有关规定。+2、日照间距+1)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按所在气候分区日照间距系数要求确定建筑间距如所在地有主管部门规定的日照间距系数,则可按当地规定执行。+2)居住建筑间距除以日照系数控制间距外还应以日影图进行检验。但不宜仅依靠日影图确定建筑间距,以免建筑间距过小影响建筑通风、场地道路、环境绿化以及管线布置的合理性。+3)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表2.4.2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 lh标准。四、建筑间距规划基础知识课件+住宅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2.4.3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江苏省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折减系数住宅正面间距可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规划基础知识课件规划基础知识课件江苏省建筑间距和最小间距图示江苏省建筑间距和最小间距图示江苏省日照间距系数江苏省日照间距系数规划基础知识课件+4、在计算日照间距时,对建筑挑檐宽度及坡屋面不同坡度对日照的遮挡应按各地规定执行。+5、进行日照间距计算时,应考虑室外地坪高程变化对建筑计算高度的影响,计算方法见图2.4.5。4、在计算日照间距时,对建筑挑檐宽度及坡屋面不同坡度对日照的+6、住宅套型应具备的日照条件是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即指卧室、起居室的使用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宿舍、半数以上 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室的日照标准。+7、居住建筑底层为商店或非居住建筑时,住宅间距计算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8、有日照要求的公共建+1)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小于3 h的标准。+2)小学、中学:教学建筑中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 不小于2 h的日照标准。+3)医院、疗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 h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2 h的日照标准。6、住宅套型应具备的日照条件是每套住宅至少应有四、竖向设计四、竖向设计四、竖向设计四、竖向设计+一、一般规定+1、竖 向设计 的内容包括:+1)制定利用与改造地形的方案,合理选择、设计场地的地面形式;依据不同的自然地形坡度,场地的地面形式可分别处理成平坡式、台阶式和混合式。+2)确定场地坡度、控制点高程、地面形式。+3)制定合理利用、储存和收集雨水的方案。在干旱、贫水地 区,竖向设计应做到使雨水就地渗入地下,或使雨水便于收集储存和利用。+4)制定合理排除地面和路面雨水的方案。在降雨量大、洪涝多发地区,为减少排放至市政管网及江、河、湖、海的雨水量,竖向设计可考虑雨水就地收集与利用,以利于排洪调蓄。+5)合理 组 织场地的土 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6)结合道路设计和景观设计,提出合理 的竖 向设计条件与要求。四、竖向设计一、一般规定+2、竖向设计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 石方、挡土墙、护坡和建筑基础工程量,减少雨水对土壤的冲刷。+2)各项工程建设场地的高程要求以及工程管线适宜的埋设深度。+3)场地地面排水及防洪、排涝的要求。+4)车行、人行及无障碍设计 的技术要求。+5)场地设计高程与周围相应 的现状高程(如周围的道路标高、市政管线接口标高等)及规划控制高程之间,有合理的衔接。+6)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场地之 间(包 括建筑散水、硬质和软质场地)、建筑物与道路停车场、广场之间,关系合理。+7)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建设场地及周围场地的环境景观。2、竖向设计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3、不同类型场地竖向设计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场地的设计高程,应依据相应的现状高程(如城市道路标高、基地 附近原有水 系 的常年水位和最高洪水位、临海地区的海潮防护标高、周围市政管线接口标高等)进行竖向设计。+2)地形平坦 的场地,首先依据周边控制高程,确定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及建筑室内地坪标高。+3)地形复杂 的场地,首先对场地地形进行分析,确定地形不 同分类(如 陡坡、中坡、缓坡等),以及各类用地 的不 同功能(如建筑用地、道路、绿地等),进行场地竖向设计,确定各地形高程与周边控制高程的联系。+4)大型公共建筑群依据周边控制高程,确定不同性质建筑的室内外标高,并进行场地竖向设计。3、不同类型场地竖向设计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4、场地竖向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技术措施。+1)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对起控制作用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给定 的坐标及高程不得任意改动,水准高程系统换算应符合表3.1.4的规定。+2)当场地周围市政排水管线埋深浅时,场地设计标高须根据地下排水 管线标高,采用最小纵坡和起点最小埋深反推确定。+3)占地面积不大、且 地形平坦者,可只定出建筑物室内地坪设计标高、建筑物室外四角及场地内部道路交叉点标高。+4)占地面积大、或地形起伏复杂的场地应做竖向布置,且尽量减少土 石方 量,做到填挖方接近平衡。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设 计:+11)按照符合地下空间利用、地上建筑布置、结构和基础处理 的设计要求,确定各个建筑单体的不同室内地坪设计标高。+12)场地平缓时,与同一地下空间相连的不同建筑单体宜按 同一室 内地坪设计标高进行设计。+13)地形起伏时,与同一地下空间相连 的不 同建筑单体宜按不同室 内地坪设计标高进行设计。4、场地竖向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技术措施。规划基础知识课件+5、对于长年雨水贫乏地 区,合理利用和收集地面雨水,有效控制场地 内不可渗透地表的面积,设置阻水措施,减缓径流速度,增强雨水下渗,减少水分蒸发和流失,并安排储存和处理设施。可采用以下措施进行竖 向设计:+1)设置雨水下渗设施,使场地雨水就近下渗。但须结合场地和土质情 况,保证雨水下渗设施不影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正常使用。+2)利用绿地,使雨水就地下渗使路面设计标高高于绿地地面标高0.050.1m,确保雨水顺畅流人绿地。+3)设置无硬化铺装的浅沟或洼地,使雨水就地下渗。但集水深度不宜超过0.3m。+4)采用渗水路面构造,铺装渗水材料(如渗水砖等)或渗水路肩(如干铺的碎石、卵石、渗水砖等),使雨水就地下渗。+5)采用道路渗水立缘石,使路面雨水从侧面就地下渗。+6)设置雨水收集储存和处理设施,使屋面和场地雨水就近收集储存以便再利用。采用地下管网,将雨水收集到储水设施。+7)通过合理的场地坡度,使雨水流向雨水收集设施(如蓄水池等)。+8)利用人工或景观水体,将雨 水就地储存。5、对于长年雨水贫乏地区,合理利用和收集地面雨水,有效控制+6、对于长年雨水丰沛地区,合理排除场地和路面雨水。场地内应设有排除地面水和路面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设施,设有雨水利用设施的场地,也应设有雨水排水设施,排水方式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地形特点确定。+1)场地内应采用雨水管(暗沟)排除地面水,但透水铺装地 面的雨水排除设施宜采用明沟。+2)当采用暗沟排水时,应根据排水流量计算确定断面形式及大小,沟底坡度宜在0.4 以上。+3)在埋设雨水管(暗沟)极不经济的陡坎、岩石地段,或山坡冲刷严重、管沟易堵塞的地段,可采用明沟排水。+4)当采用明沟排水时应根据排水流量计算确定断面形式及大小,沟底坡度宜在0.2以上。6、对于长年雨水丰沛地区,合理排除场地和路面雨水。场地内应设+5)当排水明沟直接排入江河时,其出口标高不得低于正 常水位,且宜在洪水位以上;当排入市政管道时,应不得低于市政管道管顶标高+6)如需设置急流槽,则应合理计算流速、流量和断面,使急流槽 的坡度控制在0.751.50的范围内。+7)处理好不同底面标高的排水暗沟与明沟之间的竖向连接。+8)当场地平坦、平整坡度难以满足场地最小自流排水坡度要求时,宜采用加密雨水井 的方式排除地面水。5)当排水明沟直接排入江河时,其出口标高不得低于正常水位+7、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或等于城市设计防洪、防涝标高;沿海或受洪水泛滥威胁地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洪水位标高0.5一1.0m,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8、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9、场地设计标高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上。+1 0、场地设计标高与住宅建筑首层地面标高之间的高差宜为0.15m;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易下沉软地基地区应适当加大其高差,多层建筑的室内地坪应高出室外地坪0.45m。7、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或等于城市设计防洪、防涝标高;沿海或受+二、各类场地的适用坡度+1、场地的适用坡度,可按以下几种情况考虑:+1)场地的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2)当自然地形坡度小于5时,应采用平坡式布置。+3)当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采用台阶式,台阶的高度宜为1.53.0m,台阶之间应设挡土墙或护坡连接。+4)采用混合式布置时,台阶的划分应与场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相协调。+2、各种场地的设计坡度应符合表3.2.2的规定。二、各类场地的适用坡度规划基础知识课件+3、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4、室外运动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全场外侧应设有漏水盖板排水沟。+5、湿陷性黄土地区,场地的设计坡度,在建筑物周围6m以内不宜小于2.0,当为不透水地面时,可适当减小;在建筑物周围6m外不宜小于0.5。在采用雨水明沟或路 面排水时,其纵坡不应小于0.5.3、场地的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三、场地平整及土石方量计算+1、场地平整应根据场地的适合坡度和确定的地面形式进行+2、应本着满足使用要求、节省土石方和防护工程量的原则,确定平整方案。+3、土石方平衡应遵循“就近合理平衡”的原则,根据建设时序,分工程、分阶段地充分利用周围有利的取土和弃土条件进行平衡。+4、场地平整工程应按表3.4.4的规定,列出主要指标进行土石方量计算。三、场地平整及土石方量计算规划基础知识课件+四、各类土壤土石方量的换算系数(自然状态、压实状态)+1、不同类型 的土壤,经开挖、回填、压实,其体积会发生变化,土 石方量计算须依据不同的可松性系数进行。见表351四、各类土壤土石方量的换算系数(自然状态、压实状态)+2、在土质良好且均匀、无不良地质现象、地下水不丰富时,土质挖方边坡的坡度允许值可按表352确定。2、在土质良好且均匀、无不良地质现象、地下水不丰富时,土质挖+五、标高注法+1、竖向设计标注有等高线和标高两种方法。通常采用标高法,所注标高宜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当地形复杂且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等高线法,所绘等高线为设计等高线,并注明等高线标高及等高距。+2、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沟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标高:+1)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0.000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标注其标高。+2)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处或对称两角处 的室外地坪标高。+3)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五、标高注法+4)铁路标注轨顶标高。+5)道路标注路面中心或变坡点标高。+6)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脚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7)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3、水系、水体的标高注法:+1)自然水系、水体应标注常年水位标高和水底标高。+2)人工水系、水体应标注设计水面标高和设计水底标高4)铁路标注轨顶标高。五、道路与停车场五、道路与停车场五、道路与停车场五、道路与停车场+一、一般规定+1、道路系统应有利于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区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功能的合理布局,并有利于雨水排泄,便于管线敷设。+2、居住区道路系统应保障内外联系通畅、安全,避免迂 回,便于消防车、救护车、货物、垃圾运输和居民小汽车通行。+3、居住小区内道路应人车有序,主要道路至少有两个出人口(可以是两个方 向也可是 同一方向)。居住区规模较大时,应有两个方向与外界道路相连接。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4、居住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l20m;应设置不小于12ml2m回车场。回车场型式见图4.1.4五、道路与停车场一、一般规定规划基础知识课件+5、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方位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的城市规划条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与城市道路交接时平面交角不宜小于7 5。+2)距相邻城市干道交叉口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不小于70m,图4.1.5。+3)基地出人口与城市道路成角度连接时,与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可按当地规划部的规定执行。+4)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 于5m(此数为规范中规定的数据),若有条件最好考虑30m。+5)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 台边缘不应小于15m(此数为规范 中规定 的数据),若有条件最好考虑 30m。+6)距学校、公园、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 的建筑出入口不小 于20m+7)距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距 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 由当地主管部 门确定。5、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的方位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的城6、人员密集建筑,如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 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等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城市道路,并应有足够宽度的空地,以保证人员疏散时不影响城市正常交通。7、有货物装卸的公共建筑应设置装卸车位,装卸车位尺寸为3.5mX7.0m,装卸车位不得占用道路设置,并不得影响内部环通道路。6、人员密集建筑,如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二、消防车道+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轻型消防车不应小于 9l0m,重 型消防车不应小于12 m,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供消防车停留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3。+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多层建筑群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l2m12m,高层建筑回车场面积不宜小15m15m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 l8m18m。+3、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 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有环形车道的高层建筑可不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二、消防车道+4、高层建筑 内院或天井,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5、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 80m。+6、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 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4、高层建筑内院或天井,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7、大型民用建筑、超过3000座位体育馆、超过2000座位 的会堂和超过3000m。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当体育建筑因各种原因,消防车道设置不能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1)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2)消防车直接开人建筑内部。+3)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4)平台上部设消火栓。+8、消防车道路面荷载与消防车型号重量有关,高层建筑使用大型消防车,最大载重量为35.3t(标准荷载20 k N m。)。设计考虑的消防车最大载重量需与当地消防部门商定。+9、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7、大型民用建筑、超过3000座位体育馆、超过2000座位+三、基地内道路技术标准+1、道路纵坡+1)居住道路纵坡控制指标见表4.3.1+2)基地机动车道与城市道路车行道相接,最大纵坡值为8 时车速限定在2030 km/h。+3)在地形坡度较大的个别困难地段,道路纵坡极限值不宜大于1 1,其坡长不大于80m,路面应有防滑措施。+4)当地形高差较大基地内道路纵坡在10以上,且坡长超过 30m时,应在道路一侧设步行梯道,每段梯步不少于3级,梯道每升高1.2一1.5m宜设置休息平台,宽度不小于1.5m,梯道连续升高超过5m时,除应设置休息平台,还应设置转折平台,其宽度不小于梯道宽度,并在坡道旁附设推行行车坡道。+5)居住区各级道路的人行道应考虑无障碍设计,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三、基地内道路技术标准规划基础知识课件+2、道路横坡+1)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1.5 一2.5。+2)人行道横坡为1.02.0。+3、道路宽度+1)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2)小区级道路路面宽度宜为69m,建筑控制线之间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小于 10m。+3)组团级道路路面宽度宜为35m,建筑控制线之间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理的区不小于 8m。+4)宅前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m。+5)在车行道路的单侧或双侧设置人行道时,其宽度不宜小于1.5m。其他地段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0.75m。2、道路横坡+6)基地内人行道路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居住区公共活动中心无障碍通道宽度为2.5m。+7)居住区级道路一般断面见图4.3.3规划基础知识课件+4、道路最小转弯半径视道路等级及通行车辆不同而定。最小转弯半径为6m,机动车道最小转弯半径见图 4.3.4。4、道路最小转弯半径视道路等级及通行车辆不同而定。最小转弯半+5、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见表4.3.5。+6、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宜为lm,双 向行驶的最小宽度宜为3.5m。5、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最小距离见表4.3.5。+四、停车场+1、机动车停车场+1)地面停车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滑,并满足排水要求,应有遮阳树木,且宜以植草砖铺设。+2)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用地面积以小型车计算,停车场宜设置在行车方便、距建筑外墙面需大约6m,尽量不影响居民生活宁静和不影响景观环境地段。+3)机动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按当量小汽车位数计算。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为2530m2,停车位尺寸以2.5m5.0m划分(地面划分尺寸),摩托车每个车位为2.52.7m。+4)当量小汽车换算系数见表4.1.2。四、停车场规划基础知识课件+5、停车场的停车方式,根据地形条件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主要停车方式有平行式、斜列式和垂直式三种。其之间最小距离以小型汽车为例,机动车停车场的停车方式见图4.5.11。5、停车场的停车方式,根据地形条件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6、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问最小净距,见表4.1.5。+7、机动车停车场,少于等于50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采用双车道;5 1300辆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 30 0辆的停车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其宽度不小于7m;停车数大于500辆时,应设置不少于3个双车道的出入口。+8、停车场车位宜分组布置,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距离不小于6m。+9、停车场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点要求,并应右转出人车道。+1 0、停车场坡度不应超过0.5,以免发生溜滑6、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问最小净距,见表4.1.5。规划基础知识课件+11、需设置残疾人停车位的停车场,应有明显指示标志,其位置应靠近建筑物出入口处,残疾人停车位与相邻车位之 间 留有 轮椅 通道,其宽度不小 于1.2m。+1 2、为公共建筑服务的停车场,当停车数大于50辆时,应在主体建筑人流出入口附近设置专用的出租车候客车道。+1 3、大中型公共建筑及住宅停车位标准参数以小型车为计算标准,见表4.5.12。+14、室外机械式立体停车,可节省用地,提高停车容量。可参考 国标图集0 8 J9272机械式汽车库建筑构造。+1)室外机械立体停车多为简易型,在露天存放车辆或设简易雨棚;+2)简易型立体停车,见 图4.5.12;+3)升降横移式及垂直循环式,见 图4.5.13、图4.5.14;+4)室外停车数量超过10个机械停车装置,与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11、需设置残疾人停车位的停车场,应有明显指示标志,其位置应规划基础知识课件规划基础知识课件规划基础知识课件+2、自行车、摩托车停放+1)自行车停放每个车位按1.51.8m。,摩托车每个车位按2.52.7m。计算+2)自行车停车场和机动车停车场应分别设置,机动车与 自行车交通不应交叉,并应与城市道路顺向衔接。+3)自行车停放宜分段设置,每段长度1520m,每段应设一个出入 口,其宽度不小于3m。+4)当车位数量在30 0辆以上时,其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净宽不宜小于2.0m。+5)自行车停车方式 以出入方便为原则,停放方式有垂直式、斜列式,其用地 面积如图4.5.21所示。+6)自行车立体停放示意图4.5.22。+7)自行车推行坡道的坡度见本措施第二部分第8.4.2条。2、自行车、摩托车停放规划基础知识课件+3、停车库出人口+1)住区内坡道式地下、半地下车库地面出入口位置与基地外部道路连接顺畅,与基地内车行、人行路网无交叉干扰。宜按照车辆管理“右行右出”的原则确定出入口位置,尽量减少交叉。+2)机动车停车库出人口的坡道终点面向城市道路时,其与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距离不应小于7.5m。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时,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不小于5m。+3)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线,在距出人口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 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见 图4.5.3。3、停车库出人口规划基础知识课件+4)停车库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距离应大于 50m;地 下车库 的车辆 出入口距地铁 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15m;距公 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 口不应小于20m。+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 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坡道出口距基地道路叉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坡道与道路垂直时,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6)汽车库地面出入口的宽度,小型和微型车直线单行不宜小 于3.5m,直线双行不宜小于 7.0m曲线单行不宜小于5.0m,曲线双行不宜小于10.0m4)停车库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四、广场、商业步行区+1、广场+1)广场设计应按其使用功能确定广场类型,如交通集散、集会、纪念、游憩等,面积不宜过大。+2)广场应满足人们活动功能要求,与周边环境、空 间、景观相融合,并合理解决广场与周边交通的联系。+3)交通集散广场,供旅客上、下车的停车点距离出入口不宜大于50m,允许车辆短暂停留但不能长时间存放,机动车停车场应设置在集散广场外。+4)广场的尺度宜根据其功能、规模、周边围合建筑的尺度而定。+5)广场地面铺装应考虑防滑,并采用渗水构造,材料宜选用渗水且 环保的材料。+6)广场内应根据其不同功能进行景观设计及设置服务设施,如售货亭、电话亭、标识、公厕、休息座椅、垃圾箱。+7)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根据广场不同类型适当布置集 中成片绿地,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 25。+8)广场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城市广场无障碍设计宜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连接。四、广场、商业步行区+2、商业步行区+1)商业步行区的道路应满足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通行 的要求,道路宽度可采用10l5m,每500 m宜提供一处可供人们停留休憩的室外空间或配置小型广场。+2)商业步行区的紧急安全疏散出口间隔距离不得大于160m。+3)商业步行区距城市次干路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步行出口距公共交通站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4)商业步行区附近应有相应规模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其距步行区进出口距离不宜大于100m。+5)商业步行区如上空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m,并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6)商业步行区垃圾存放间、转运站及公厕宜设在建筑物内或临次要道路。+7)商业步行区应进行无障碍设计。2、商业步行区五、管线综台五、管线综台五、管线综台五、管线综台+一、一般规定+1、场地内各种管线需与城市管线衔接,其中,雨水、污水管线标高要与城市相关管线标 高协调。+2、管线布置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综合考虑其与建筑物、道路、环境相互关 系和彼此 间可能产生的影响。+3、管线走向宜与主体建筑、道路及相邻管线平。地下管线应从建筑物 向道路方 向由浅至深敷设。+4、管线布置力求线路短、转弯少,并减少与道路和其他管线交叉。在困难条件下其交角不应小于45。五、管线综台一、一般规定+5、管线布置力求不横穿公共绿化、庭院绿地,并留有道路行道树的位置。+6、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一般按照管线的埋设深度,其从上 往下 顺序一般为:通讯 电缆、热力、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和污水管。+7、在车行道下管线的最小覆土 厚 度,燃气管为0.8m,其他管线为0.7m。严寒地区及特殊土质,最小覆土厚度按相关规定确定。+8、室外各种管线管沟盖、检查井,应尽量避免布置在重点景观绿化部位。5、管线布置力求不横穿公共绿化、庭院绿地,并留有道路行道树的+二、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及垂直距离+1、地下管线之 间最小水平净距与垂直净距,见表6.2.1-1、表6.2.1-2。二、地下管线最小水平及垂直距离规划基础知识课件2、各种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见表6.2.2。2、各种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见表6.2.2+3、地下管线综合除需平 面综合 以外,还应进行竖向综合,协调各种管线交叉时的垂直净距,使其符合规范要求,以便于施 工 及维修管理。立 面综合时,对不同专业的管线交叉点进行综合分。+4、管线综合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管线竖向综合时,管线交叉点垂直距离分析应包括的内容参考表4,也可在交叉点上直接标出管线类型、管顶、管底标高。3、地下管线综合除需平面综合以外,还应进行竖向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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