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五等爵》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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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 么 是 分 封 制 呢 ? 简 单 地 说 , 就 是 周 王 将 土地 和 人 民 分 给 诸 侯 , 由 他 们 在 各 地 方 建 立 隶属 于 王 朝 中 央 的 地 方 政 权 , 协 助 周 王 统 治 整个 王 朝 的 制 度 。 由 分 封 而 奠 定 的 周 王 与 诸 侯之 间 的 关 系 , 实 际 上 就 是 西 周 时 期 国 家 结 构的 基 本 内 容 。和 夏 商 两 代 的 国 家 结 构 一 样 , 周 王 朝 也 将 整个 天 下 分 为 畿 内 和 畿 外 两 大 组 成 部 分 。 畿 内由 周 王 直 接 来 统 治 和 管 理 。 而 畿 外 则 要 借 助于 各 地 的 诸 侯 来 统 治 。 由 此 建 立 起 西 周 王 朝中 央 与 地 方 之 间 的 统 治 秩 序 。 一 、 氏 族 部 落 时 代 的 分 族 别 居 与 部 落征 服 。二 、 赐 姓 命 氏 与 早 期 分 封 : 天 子 建 德 ,因 生 而 赐 姓 , 祚 之 土 而 命 之 氏 三 、 早 期 国 家 形 成 中 的 共 主 模 式四 、 周 初 大 分 封 周 代 国 家 政 体 形式 的 确 立 礼记祭法:“天下有王,分地建国。”赐予“分地”是分封制的基本要素。就其根源可以上溯到氏族部落时代。 在 原 始 社 会 , 由 于 生 产 力 低下 , 人 类 严 重 地 受 制 于 自 然 ,对 自 然 资 源 的 过 分 依 赖 即 是一 种 表 现 。 某 一 地 区 所 能 容纳 的 人 口 数 量 , 总 是 与 该 地区 所 能 提 供 的 生 活 资 料 主 要是 食 物 数 量 间 有 一 个 比 例 ,超 出 此 比 例 , 就 要 从 该 地 区出 现 向 外 的 遗 民 运 动 , 这 就是 部 落 分 化 增 殖 现 象 产 生 的主 要 原 因 。 最 初 , 人 们 总 是 寻 求 生 活 资 料 特 别 富裕 的 地 区 作 为 部 落 居 地 , 于 是 这 里 就形 成 一 个 天 然 的 中 心 。 以 后 逐 渐 由 于部 落 人 口 过 量 又 使 这 里 成 为 一 个 向 外遗 民 运 动 的 发 源 地 。 通 过 这 种 方 式 形成 的 新 部 落 总 是 与 天 然 中 心 的 原 部 落在 地 域 上 是 毗 邻 的 , 因 而 这 样 形 成 的部 落 之 间 容 易 结 成 部 落 联 盟 。 国语晋语: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国语晋语四: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史记: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世得其利,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世谓之“八元”。此十六族者,世济其美,不陨其名。 左传昭公元年:高辛氏有二子,伯曰瘀伯,季曰实沈,迁瘀伯于商丘,迁实沈于大夏。以服事夏商。左传襄公四年:浞(zhuo)因羿室,生浇及豷(yi),处浇于过,处豷于戈。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楚熊挚有疾不能立,乃自窜于夔,后子孙有功,被封为夔子。 契丹国志载契丹始祖“是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清实录记载努尔哈赤祖父觉昌安兄弟即世传的六祖,“六祖六处,各立城池,称为六王。” 部落族邦从更早的部落氏族承袭有分化增殖的功能。其原因一般可概括为:其一,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特定的自然环境范围内,所能提供的物质生活资料能予容纳的人口有限,过此限度,人口只能外迁。其二,受政治管理水平的限制,早期政治共同体所能容纳的规模有限,过此限度,其成员只能分化外迁。这两点决定部落族邦的规模有一定限度,由此又导致所谓诸侯别封或别国的现象,其他如战乱祸难等变故也可引致此类现象。 摩尔根说:“可以说,每一批移民都有军事殖民的性质,其目的在于找寻和占有一块新地域。”(古代社会) 柯尔文:“随着人口的增多,在抢夺财物外,又加上占领外人的土地。战胜者往往赶走战败者,而在空出来的地面上安置本族或臣顺的外族居住。”(原始文化 ) 故 圣 人 之 伐 也 , 兼 人 之 国 ,堕 其 城 郭 , 焚 其 钟 鼓 , 布其 资 财 , 散 其 子 女 , 裂 其地 土 , 以 封 贤 者 , 是 谓 天功 。 太 祖 皇 帝 初 起 北 方 时 节 , 哥哥 弟 弟 们 商 量 定 : 取 天 下 了啊 ! 各 分 地 土 , 共 享 富 贵 。(元典章卷九)所以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后,就把所属人民按万户、千户、百户、十户为单位编制起来分封给亲人和功臣。 分封制度应该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制时代。而且是最适宜于早期社会组织的原生性政体形式之一。 二、赐姓命氏与早期分封天子建德,因生而赐姓,祚之土而命之氏。(左传) 氏族分化增殖的结果,便是出现了姓和氏的区别。氏族的出现意味着这一血缘群体有了与其他氏族相区别的需要,它势必要寻求某种方式来进行自我标志。比如图腾,比如“姓”。所谓因生而赐姓,你生于何地,就以此为姓。比如黄帝以姬水成,就以姬为姓,炎帝以姜水成,就以姜为姓。 年代久远,子孙繁衍。同一氏族会出现很多的分支,这些分支有些因为获取的独立的政治地位,有了独立的地盘,同样会有选择一个新的徽标来自我标志,以示区别的需要。这就有了氏。姓氏虽然有了分别,但仍同时寄托在每个氏族身上,目的在于既体现自身的独立存在,又保持着同姓氏族彼此之间的血亲纽带。 随着向文明时代过渡进程的不断发展,姓氏作为氏族标志便不再是氏族分化的自然选择,而是代表公共权力的联盟首长行使政治权力的一种手段。赐姓命氏的前提是“选建明德”,是“命有德”。其实就是把有突出贡献的氏族凸现出来,用赐姓氏的方式来给予他们贵族地位。所以说,姓氏制度源自原始社会的氏族分化,但同时在原始社会末期,贵族的出现也是它的产生原因之一。 夏禹治水有功,所以赐姓曰姒,赐氏夏氏商人的始祖契,是联盟中的司徒,教化百姓有功,所以赐姓曰子,赐氏商周人的始祖弃,因为普及了农业种植经验,所以赐姓姬,封在了邰,号曰后稷。秦人的祖先伯翳,赐姓嬴又如吕尚的祖先,为四岳,辅佐大禹治水有功,所以封在吕、申二地,以姜为姓。后人以吕为氏。待吕尚在周作太师,伐纣有功,封在齐国,故又以齐为氏。 尚 书 皋 陶 谟 : 光 天 之 下 ,至 于 海 隅 苍 生 , 万 邦 黎 献 , 共惟 帝 臣 。 共主模式的早期国家脱胎于唐虞部落联盟时代的政体模式。各地诸侯原来是联盟议事会中的部落酋长。在国家时代则成为地方诸侯。他们领导的地方邦国,多数是自然长成的存在,他们占据一方土地,在各自土地上繁衍生息,独立治理。作为天子的夏王商王并不能直接管控地方诸侯的内政。而是通过会盟形式,缔结双方不平等的臣属关系,约定臣服一方的义务和责任。并非先有共主,后有诸侯。 但在共主模式下,夏代就出现了利用五服制度来组织编制诸侯所在地域的贡赋义务尚书禹贡: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各距离王畿以五百里递进。又划九州来规定各地贡赋。利用朝会制度来巩固各方的臣属关系。这其实都为周代分封制度的完备奠定了基础。 分封制度表现为何种形式和发展水平,是与早期国家的发展程度直接相关的。譬如夏代,虽然有赐姓命氏的现象,但其结果仍然是以部落族邦为形式的地方诸侯。而周代大分封则依照周人的政体形式派生出地方邦国,并有一系列业已发展成熟的政治制度为基础。这才是成熟的分封制度。 武 王 追 思 先 圣 王 , 乃 褒 封神 农 之 后 于 焦 , 黄 帝 之 后于 祝 , 帝 尧 之 后 于 蓟 , 帝舜 之 后 于 陈 , 大 禹 之 后 于杞 。 ” 鲁国(周公之子伯禽的封国)齐国(太师吕尚的封国)燕国(召公奭的封国)卫国(周公的弟弟康叔) 晋国(武王之子唐叔虞的封国) 荀 子 儒 效 : ( 周 公 ) “ 立七 十 一 国 , 姬 姓 独 居 五 十 三 人焉 。 ” 成周宗周宋鲁齐燕卫晋 综观整个西周早期新分封的诸侯,大部分都是文王、武王及周公的后裔。根据左传记载,文王的后裔共分封了16个国家。武王的后裔分封了4个国家,周公的后裔分封了6个国家。 土地少皞之墟人民商奄之民、殷民六族、土田附庸宗教人员祝、宗、卜、史典籍备物典册宝物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官司彝器 分封制度是周王朝为确定中央与地方的统治关系,恢复王朝政治秩序所推行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他的主要内容就是周王将土地和人民分给诸侯,由他们在各地方建立隶属于王朝中央的地方政权。分封就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对旧有的地方方国的分封。第二种是对周王的子弟、亲戚和功臣的分封。周王需要将一定的土地和人口以及一些必要的政治条件授予这些新生的诸侯国,而这些诸侯国才是周王朝能够建立起对庞大的王国进行有效统治的保障。分封制度对于诸侯还有相应的义务要求。比如朝觐、贡赋、助战、献俘等等。 :,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郭沫若全集历史编1。,金文丛考,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积微居小学述林卷六,中华书局1983年版。 :,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 :,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 左 传 襄 公 十 五 年 : “ 王 及 公 、 侯 、伯 、 子 、 男 、 甸 、 采 、 卫 、 大 夫 各 居其 列 。 ” 国 语 周 语 上 载 周 襄 王 说 : “ 昔 我先 王 之 有 天 下 也 , 规 方 千 里 以 为 甸 服 。其 余 以 均 分 公 、 侯 、 伯 、 子 、 男 、 使各 有 宁 宇 。 ” 逸 周 书 职 方 氏 说 : “ 凡 国 , 公 、侯 、 伯 、 子 、 男 , 以 周 知 天 下 。 凡 邦国 大 小 相 维 , 王 设 其 牧 , 制 其 职 各 以其 所 能 , 制 其 贡 各 以 其 所 有 。 ” 左 传 昭 公 十 三 年 载 郑 子 产 说 : “ 昔 天 子班 贡 , 轻 重 以 列 , 列 尊 贡 重 , 周 制 也 。 卑 而贡 重 者 , 甸 服 也 。 郑 伯 男 也 , 而 使 从 公 侯 之贡 , 惧 弗 给 也 。 ” 左 传 僖 公 二 十 九 年 说 : “ 在 礼 , 卿 不 会公 侯 , 会 伯 子 男 可 也 ” 国 语 楚 语 说 : “ 天 子 之 贵 也 , 唯 其 以公 侯 为 官 正 也 , 而 以 伯 子 男 为 师 旅 。 ” 左 传 哀 公 十 三 年 载 鲁 大 夫 子 服 景 伯 说 :“ 王 命 诸 侯 , 则 伯 帅 侯 牧 以 见 于 王 。 伯 合 诸侯 , 则 侯 帅 子 男 以 见 于 伯 。 自 王 以 下 , 朝 聘玉 帛 不 同 。 ” 马 克 思 、 恩 格 斯 曾 概 括 世 界 各 民 族 奴隶 制 与 封 建 制 的 共 同 特 点 说 : “ 在 过去 的 历 史 时 代 , 我 们 到 处 都 可 以 看 到社 会 完 全 划 分 为 不 同 的 等 级 , 看 到 由各 种 社 会 地 位 构 成 的 多 级 的 阶 梯 。 ” 周代社会是等级制的社会。这是它最本质的特点。它的卿大夫阶层是有等级的,它的贵族阶级家庭也是有等级的。因而,它的列国诸侯不会也不可能没有等级。这个等级就是“公、侯、伯、子、男” 在先秦文献中,周代诸侯“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称,也像在青铜器铭文中一样,有无定称的现象。如据春秋、左传、国语、齐、卫之君时称公,时称侯;秦、郑之君时称伯,时称侯;滕、薛之君时称侯,时称伯,甚至称子;邾、莒之君时称子,时称公。 侯,是五等爵的第二级。逸周书职方氏孔晁注云:“为王者斥侯也” 白虎通号篇说:“侯是百里正爵。”封公侯篇说:“诸侯封不过百里。”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郑子产说:“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 孟子万章下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封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 诗鲁颂閟宫说:“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左传僖公四年,齐管仲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 鲁、齐、晋、燕与卫一样,都是周初代表天子坐镇一方,享有征伐大权的方伯。国语鲁语上说:“元侯作师,卿帅之,以承天子。”作师就是组建军队。何休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由于“侯”是王室的斥侯,多封在外,所以他们与诸侯之长被周天子倚为藩屏,是天子在地方上的强大武力支柱。 伯爵遍布于王内外。礼记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孔疏:“伯,长也。” 在周天子内,土地无多,所以不封侯而封伯。 畿内伯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一般都历任王官,其中有入为天子三公、王朝卿士的,就称为“公”。但公爵只限于一身一世,其后世子孙则恢复本爵。如据班簋铭文,毛本伯爵,但毛伯“更虢城公服”以后,做了王朝卿士,就称毛公了。西周末又有毛公爵任王朝卿士。而其后世子孙则恢复本爵,春秋时有毛伯得、毛伯过、毛伯卫等。 国语吴语晋大夫董褐曰: 白虎通爵篇:“子者,兹也,兹兹无已也。”可见,子本是从王、公家族中分化出来的后代子孙。子演化成为爵位,当起于商代。尚书载商末有微子、箕子。 在西周大分封时,华夏族受封的子爵很少,且多为内小国。 子爵大都为夷狄之君。礼记曲礼说:“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 子又是诸侯在服丧中的一种称谓。春秋僖公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葵丘。”(宋子为宋襄公)左传说:“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又说:“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 叶梦得春秋传曰:“一年不可以二君,故未踰年之君不以爵见,内外皆称子。 郑 玄 周 礼 夏 官 职 方 氏 注 :“ 男 之 言 任 也 , 为 王 任 其 职 。 ” 孔晁 逸 周 书 职 方 氏 注 : “ 男 ,任 也 , 任 王 事 。 ”在 先 秦 文 献 中 , 男 爵 很 少 见 , 左传 仅 有 许 男 、 宿 男 、 骊 戎 男 三 例 。 公 最 尊 , 是 “ 天 子 三 公 ” 和 “ 王 者 之 后 ” ,侯 二 , 伯 三 , 子 、 男 为 四 、 五 。天 子 所 封 诸 侯 的 爵 号 一 国 只 有 一 种 。 但 是 天子 允 许 各 级 诸 侯 在 国 内 称 公 , 允 许 诸 侯 臣 子在 安 葬 其 君 时 称 公 。 这 种 “ 公 ” , 已 不 是 爵称 , 而 是 尊 称 。侯 主 要 封 在 外 , 是 王 室 的 藩 屏 , 侯 伯 为 诸 侯之 长 , 地 位 相 当 于 公 。 不 论 侯 、 伯 、 子 、 男 ,一 旦 担 任 天 子 三 公 或 王 朝 卿 士 , 就 可 以 称 公 ,但 是 这 种 公 称 只 限 于 一 身 一 世 , 其 子 孙 则 恢复 本 爵 之 称 。子 、 男 是 华 夏 小 国 和 夷 狄 之 君 的 爵 称 , 但 是诸 侯 在 服 丧 时 也 称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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