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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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18篇) 第1篇:县水利局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县水利局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近年来,县水利局以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涉及负担恶性案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不发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涉农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坚持水利工作为“三农”服务,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县水利局为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财务及水政、水资源、水保等有关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水利系统的减负工作。每年都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_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对减负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确保农民受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实行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减负工作。选派6名同志进驻县政务大厅工作,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大厅水利窗口办理,规范了各项执法程序,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在依法收费工作中,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吃、拿、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不超标准、不越权收费。对涉农项目免征水资源管理费和水保“两费”。并定期组织纪检、财务人员对收费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征收对象进行明查暗访。近年来,无论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权限,票据使用方面,还是在工作服务- 1 -态度方面,都没出过任何问题,人民群众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三是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得以长期有效的落实,建立了四个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继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信访举报、检查督促、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涉农价格“公示制”和农民负担监督卡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农民负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查处农民负担举报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自查机制。要求各科室、站所不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反馈机制。要求各科室、站所经常征询基层、农民对收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及时归类、研究,有效处理基层、农民意见较大的收费项目。交流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站所之间交流,互相监督,取长补短,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在农民减负工作方面,水利局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事环境。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2 -第2篇: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报告关于龙朋镇年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 作 报 告县减负负:根据县云政减负办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纪检、农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年12月底止的镇辖区内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汇报如下:一、涉农乱收费罚款的综合治理情况。(一)、农民建房方面近两年冻结无收费。(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情况。农民对义务阶段“三减免”政策的实施不完全了解,导致在收费中存在认识上的误差,中小学人均收作业本费10元。(三)、农业用电、用水的收费按政策规定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搭车收费行为。(四)、计划生育收费方面是无证生育最低罚款400元,其它项目无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方面是正常办理一次收工本费20元,补办一次收工本费40元。结婚登记收费方面是每对收工本费9元,其它项目无收费。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率达100%;年涉农物资价格涨幅过高抵消综合补贴;大部分农民承受不起,影响了种粮的积极性。(二)、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执行情况。村委会只订阅云1 南日报、红河日报,农村中小学订阅云南日报、红河日报及部分教学参考资料,镇属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份红河日报,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每年都由政府出资完成。(三)、农民负担“监督卡”已全部发放到农户。(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有关制度执行。年有18个自然村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街道硬化。每个村民集资30元、共筹集资金55.8万元,争取上级补足资金125万元。(五)、检查核实各项补贴的发放情况。各项补贴的发放通过57天的公示,在无异议后通过“一折通”兑付到农民手中,已兑现退耕还林补助90.9万元,综合直补155.5万元,种粮补贴42.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49.9万元,家电下乡补体31.97万元,繁殖母猪补助7.8万元。共发放对农补贴399.57万元。总之,龙朋镇农民负担减轻工作坚持长期抓,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法。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保驾护航。龙 朋 镇 减 负办 年11月8日第3篇:南昌市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昌市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年是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施“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的起始之年,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就南昌市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二、工作任务继续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监管;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做好对农民补贴补偿、对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县以上有关部门乱培训、乱考察、报刊摊派、平调克扣集体资金或物资以及到村组吃喝等加重村组负担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1、开展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各地要针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证照、年检以及开立账户、产品认证等办事过程中的乱收费、搭车收费、1 吃拿卡要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要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对收取涉及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不得强行代收其他费用。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公开、合理、自愿的原则,禁止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禁止将政府对农民的公益性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在专项治理中,对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劳的文件要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对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各种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有关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治理结果要组织严格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农办、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民政局、局、农业局、林业局、减负办、纠风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时间:全年。2、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监督农村综合改革政策,下达给村级组织的财政性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规范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现截留、挪用、克扣等情况的,应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坚决予以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好处全部落实到农村基层和农民手中。责任单位: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减负办、纠风办、农业开发办、扶贫办。完成时间:全年。3、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积极引导农民按民主程序议事,按民主决策事项出资出劳。要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组织实施的监管,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对县级未按一事一议规定程序复审的议事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对以自愿名义强行要求村民出资或强行以资代劳、平调或挪用筹集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私分、贪污筹集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的,要坚决查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减负办、纠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6月前。4、积极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清理取消有关农业用水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合理确定农业水费负担水平,规范集体或个人经营小型水利工程水费,农业用水负担较重地区农民负担要有明显减轻;统筹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田水利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强化农业用水负担监管,从根本上减轻农业用水负担,促进农村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降低农村电网线损和维护成本,切实降低农村用户电费负担。责任单位:水利局、南昌供电公司、农业局、减负办、物价局、纠风办。完成时间:全年。5、继续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要继续发挥农3 民负担监督卡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卡、涉农收费明白卡作用,严禁卡外增项加码收费。监督卡由县区人民政府监制,工本费由县区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面向农民收取的各种费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费等代收款项,均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统一管理;监督卡的入户率须达100。县、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农民负担监督卡严格审核把关。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农业局、物价局、局。 完成时间:7月上旬前。6、深入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完善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农资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农资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供销社。完成时间:全年。7、实施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当前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地区,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乡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在综合治理中,要坚持同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实行排查、处理、整改全程督办,对县域内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问题要全面排查,对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对相关责任人处理要及时到位,对相关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要继续实施监控,4 直到农民群众满意为止。要通过治理,切实解决县域内农民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新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减负办、纠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全年。三、工作措施1、标本兼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深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推进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以良好的作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有力的措施抓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2、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控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凡农民负担比上年加重,农民负担信访件比上年增加,农民负担案(事)件数量比上年上升,对上级明察暗访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查处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市一级直接监控到乡(镇)、县直部门,县一级直接监控到村,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本级有关部门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解决农民负担热点问题,消除引发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群体事件的隐患。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在以往监测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市监测点保持150个,同时聘用义务监督员。三是检查并5 督促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防止不合理负担项目的出现。四是充分利用全市已公布的农民负担举报电话,形成反馈机制,并对电话举报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查处。3、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农民负担检查。各地要至少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制度。要改进检查方式,实行明察与暗访、自查与互查、检查与处理相结合,提高检查效果。检查要以暗访为主,直接深入乡村了解情况,提高检查质量,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二是建立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分级查处机制,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把案件查处和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减负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认真查处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同时,要通过查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不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4、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总结新经验,及时掌握和反映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继续健全完善负担卡、负担监测、专项审计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争取地方各级人大的支持,探索地方立法,推动减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市减负办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减负经验和规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规范化、法制化。5、切实加强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不减弱;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稳定和加强各级减负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减负工作机构监管职能不削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正在由治标为主,逐步向治本为主转变;正在从税收、费用等监督管理,逐步向补贴补偿等更宽领域的监管转变;正在从依靠行政推动,逐步向依靠行政推动、法律保障、民主监督和项目带动等方式转变。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团结协作,狠抓落实,要看得见行动,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成效,不断把减负工作引向深入。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要求逐级抓好落实,并于12月底前把进展情况和年终总结报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第4篇:某县农民负担情况汇报云南省*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县农民负担从改革前的人均86.56元、亩均负担30.52元降至人均30.32元和亩均10.69元,减负率达64.97%。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新的考验,而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减负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坚持增收与减负两手抓,把国家的减负政策坚决落到实处,有效的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从减负中得到了实惠。下面就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一、基本县情*县地处西双版纳州西部,有一个省级口岸打洛,是通往泰国、缅甸的主要通道,国境线长146.56公里,土地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辖6镇5乡、85个村民委员会、938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着傣、哈尼、拉祜、布朗等25个少数民族,是一个集边_、民族、山区、边境为一体的农业县,总人口29.8万人,农业人口25万人,占总人口的83.89%;少数民族人口25.9万人,占总人口的86.91%。全县有耕地面积71万亩,主要经济作物是粮、糖、茶。*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的故乡,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是云南蔗糖生产基地县,年,完成生产总值23.656亿元,财政总收入为1.421亿元,支出4.8118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0.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77.7元。二、实施减负工作情况(一)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情况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按照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一把手”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并每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了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到位,同时把减负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来执行。做到“听、看、问、访、查”相结合,又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一个标准、一个口径、一把尺度的要求,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挂钩,与领导干部的晋升晋级挂钩,以此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二)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以普法宣传为契机,以召开群众会、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州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收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开展对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督办和查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三)农民负担检查及监测网点工作情况我县每年由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成员由县纪委、县委政策研究室、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农民负担情况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然后形成汇总材料上报县委、政府,年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海发10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擅自设立或变相恢复明令取消的项目,能够按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上限控制、上级监督、使用公开”的原则进行。二oo三年农民负担为1.4%,人均负担21元,亩均负担8.40元;二oo四年农民负担为0.5%,人均负担8.20元,亩均负担3.20元;二oo五年农民负担为0.8%,人均负担14.20元,亩均负担5.60元,二oo六年农民负担为1.04%,人均负担21.3元,亩均负担4.2元,二oo七年农民负担为1.0%,人均负担22.4元,亩均负担2.60元。为有效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按照建点的要求,使得此项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网点调查数据,为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翔实可靠的决策依据,适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更好地指导农村工作,我县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坝区、山区、半山区八个乡(镇)、24个村委会72户农户作为网点调查乡(镇)村户,自二oo四年底建立以来,已先后出过7期季报、三期半年报、一期年终报,并及时上报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四)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情况(以*镇为例,进行说明)1、建立健全土地征用费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资金及时足额兑付。按照要求,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管理工作,*镇于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县支行开设了土地征用费管理专户,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所被征用土地补偿费进行统一存储和兑付。据核算汇总,到目前为止,全镇已对国道214线涉及的景龙、曼贺、曼尾三个村委会的部分村民小组被征用的水田、鱼塘、茶地、甘蔗地等共计1053.85亩土地及果树285棵、竹子929棵共计19890626.95元的土地征用费,通过专户及时、准确的兑付到了农户手中。2、规范土地补偿费的专项核算及专项审计制度。为详细、具体核算土地征用费的收支情况,*镇由农业中心农经办代管并专门设置了“土地征用费”、“土地补偿费”两个相关的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首先,将上级拨付的土地征用费直接转入专户;其次,由集体经济组织将需要兑付的土地补偿费花名册及资金使用申请表一并交到农经办;第三,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即对花名册中的户数、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统计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与事先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比较,经审核后由领导审批再支取资金。并派出农经相关人员协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兑付。领取补偿费时需由领款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民主理财小组在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作为原始凭证及时通过“土地补偿费”科目进行核算。3、建立健全土地补偿费的公开制度及民主监督机制。为防止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等不良现象发生,*镇全面落实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补偿、管理情况纳入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内容。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及时以书面和口头结合的形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对土地补偿费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财务流程完成后,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4、确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不得强制扣留农户的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补偿过程中,*镇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入手,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确实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使用和监督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五)农村建房、土地收费情况按照国土籍1990第93号文件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取5元(测绘费),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取10元(测绘费),而我县土地部门在农村办理土地证时按城镇居民住房用地最高标准30元收取。以上收取的土地登记费30元(测绘费)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发办199310号文件规定,已明令取消,但部分乡镇仍在收取。(六)免征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落实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根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在年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年全县免征农业税。(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全县85个村委会,930个自然村开展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现工作。1、截止年对全县11个乡(镇)、1个农场进行粮食直补,直补资金为761.9万元,补助户数50665户,补助人数239104人;2、对全县7749户进行退耕还林补现工作,补助金额为784.8308万元;3、农业生产增资补贴215万元,补贴面积46.78万亩,补贴户数为52264户,共计24万人。4、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拨付和使用情况。年110月运转经费开支480.66万元,其中:(1)财政支付村组干部报酬271.41万元;(2)村两委工作经费170万元;(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17.28万元;(4)村级治保员、调解员补助及村委会治保调解工作经费21.97万元。5、其他补助:(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12.225万元;(2)抗震安居补助660万元;(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40.46万元。(八)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县自后6月25日由县政府召开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员会”,宣布正式启动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布置,于年6月30日下发了“关于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于7月14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为更好地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财政局领导及时协调县农业局、县农委办,抽调了三位同志协助综改办开展此项工作,综改办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对各乡镇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首先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审核其是否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确定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第二阶段是根据各乡镇实际自然村数,计算出覆盖面比例,在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中再进行最后筛选,确定各乡镇的项目数量。第三阶段是根据所确定的项目数量进行全面汇总,汇总表分为“项目汇总表”、“项目分类汇总表”等。1、项目申报汇总情况。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全县按照944个村民小组作为20%覆盖面计算基数,全县覆盖面为189个村民小组,按照中央、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必须在20%以上的精神,我县按200个村民小组上报奖补项目,全县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已达到21.18%。全县审核初定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200件,共分六个项目类型:其中: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7件,占项目总数的18.5%;村内文明路建设91件,占项目总数的45.5%;文化设施18件,占项目总数的9%;人畜饮水42件,占项目总数的21%;公厕11件,占项目总数的5.5%;垃圾池1件,占项目总数的0.5%。以上六个项目类型均分为“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其中:新建项目89件,在建项目81件,已建项目30件。2、项目申报投资情况(1)全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总投资为4624.4万元。其中:道路硬化投资1044.6万元,占总投资的22.59%;文明路建设投资2682.09万元,占总投资的58%;文化设施建设191.67万元,占总投资的4.93%;人畜饮水602.84万元,占总投资的13.04%;公厕99.2万元,占总投资的2.15%;垃圾池4万元,占总投资的0.09%。(2)分项投资情况。新建项目总投资1963.04万元,占总投资的42.45%;在建项目总投资2171.71万元,占总投资的46.96%;已建项目总投资489.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9%。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总额为2842.3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680万元,占来源总额的36.33%;其他1033.1万元(主要是实物折资、投劳折资等),占来源总额的22.34%;上级补助126.2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对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补助),占来源总额的2.72%;乡镇补助3.03万元(主要是乡镇对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补助),占总额的0.07%。(九)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执行情况在落实农村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后,我县农村集体的报刊征订都是按自愿原则,不搞任务分配或摊派进行征订,多数村对限额制执行情况比较好,村级报刊订阅滥摊派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就目前从全县各村组的征订情况看,都未超过300元。(十)公示制执行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搞好涉农收费项目、价格的检查落实,及时把“*县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目”,公示到各涉农收费单位及人员相对密集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涉农收费的一些基本情况、村务公开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真正使得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范围公开。(十一)农村中小学义务收费“一费制”执行情况实施农村义务布局调整,根据辖区自然村的地理位置、人口、经济状况、民族结构、村间的距离等进行整体规划和重新布点,宜并则并、需增则增。全县年撤并学校3所,撤并教学点14个。在调整优化布局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对农村义务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完善农村义务投入机制。中央、省、州共下达免教课书、免学杂费、寄宿制生活费290.66万元,享受免学杂费学生人数达47617人,享受免教课书学生人数达23809人。收费标准严格按西发价格69号文件规定执行,幼儿保育费每学生每月10元、幼儿费每学生每月20元,小学住宿费每学生每学期75元(部份乡镇小学校因学生家住地距离学校较远,比如勐遮、勐满等)。代收小学作业本费每学生每学期5元,初中作业本费每学生每学期10元,幼儿伙食费每学生每月60元(乡镇)、县级100元,参保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保险费每学生每年48元。据调查了解,未曾发现向学生收取高额住宿费和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也未曾发现向学生乱收费来偿还学校建设的债务和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十二)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1、农村水电费收缴费情况随着农村电网改造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电费负担有所缓解。目前农村用电收费标准分为两类:一是电力公司供电的村寨按总表收取标准为0.45元/度,农民实际摊交0.500.70元左右;二是农场电站供电的村寨按总表收取标准为0.50元/度,农民实际摊交0.60元0.80元度左右,比如打洛的部分村寨,电费收取标准农民还能承受,但是电力设施的维修及改造费用较高,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对此群众有所反映,另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加之至今尚未进行农网改造的地方,要么管理不善,部份存在偷漏电现象;要么线路老化,日长年久未能维修和改造,单位电价有所提高,最高可达1.20元/度,比如勐遮镇曼洪村委会、西定乡曼玛村委会等。2、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情况*县农业灌溉用水,分别由多个大大小小的水库供给,用水费由各水库按勐价发199222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亩水田一年的生产用水平均收取生产性水费12.00元,勐遮镇最具代表性,个别乡镇至今尚未对农业用水进行收费,比如打洛镇等,工业用水收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3、农机收费情况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的批准收费项目,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和备案,依据云价费发199569号和云政办发88号文件精神,我县收取各种型号拖拉机农机服务费标准为:轮式拖拉机60.00元(台/年);链式拖拉机40.00元(台/年);小型拖拉机30.00元(台/年);其他农业机械10.00元(台/年)。保险费:大拖拉机380元/年;小型拖拉机100元/年;年检30元。费用收取后,其中:县、乡各40%,省、州各10%。目前主要收到的是轮式及小型两类服务费用,其它方面无超标收费情况发生。4、畜牧产品服务性收费情况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收费,我县也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的批准收费项目进行收取服务费用,不存在多收,乱收现象。5、化肥、种子调拨、进帐、出售等价格情况。在杂交种子的调销中,统一由县种子公司调拨,销售价格各乡镇与县上统一,杂交水稻每包36元,杂交包谷每包26元,化肥:(1)国产尿素:年1662元/吨,年2025元/吨,增17.9%;(2)普钙:年480元/吨,年430元/吨,减11.6%;(3)国产复合肥:年1285元/吨,年1200元/吨,减7.8%。不存在乱提高销售价的行为。6、兽医屠宰税收缴情况。每头猪各种税费共收取45元,其中:检疫费4元,屠宰费20元,工商6元,国税15元;每头牛各种税费共收取50元,其中:检疫费20元,屠宰费4元,工商6元,国税20元。工商和国税均为代收,全额上交各相关部门。7、婚姻登记收费情况。通过年农民负担年度执法检查,原民政部门下发的海民字33号文件,收取结婚表格费,结婚表格3份,每份2.00元,计6.00元,离婚表格2份,每份2.00元,计4.00元,这两项表格费在物价部门没有核准收费,现已取消和整改。目前,在本着“结婚、离婚自愿、自由”的原则基础上,我县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物价部门的收费项目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结婚登记工本费9元/对;离婚证工本费10.50元/对。不存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以及利用职权之便强行收取其它费用等现象。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看病的负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四年累计357137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974.63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的实施,向农民群众传播婚育文化、帮助农民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放弃多生育实现“少生优生、降低全县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脱贫致富”的目的。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四年累计全县共有4620户,9572人享受到了“奖优免补”政策,资金总投入396.67万元。三、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村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程序还不规范,公开不及时,部分村组有超标现象。2、相当一部分农村电网现在已经老化,供电部门收费标准虽为0.45元/度,但农户实际平摊下来的电费仍然较高,造成农村用电负担还相对较重。就全县农村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隐性负担等矛盾。3、部份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上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仍然薄弱。4、村组集体债权(历年农户欠集体的提留统筹款)清收困难,并因此而引发了一些群众之间的矛盾。5、农村土地私下流转严重,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多由村(组)两级留底,不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为今后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6、县级财政的压力加大。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使我县可用财力的规模缩减,而相应的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我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已经是县乡两级财政工作的重点,“两税”取消后,我县减收达4700多万元,财政的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如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县的村、组办公经费、干部补贴主要依靠县乡补助、村提留、乡统筹及集体经济收入。年全县的村提留、乡统筹收入达755.23万元,取消乡统筹后,年村级的转移支付仅为125万元。可用资金量小,难以安排,致使村委会、村民小组运转困难。7、村基层组织运转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影响。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农业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年我县在兑付这一部份经费时,相当一部分村小组长就认为补贴低、事情多,不愿干。一些致富门路多、有经济头脑的年轻人不愿进班子。农业税取消后,相应的20%农业税附加也随之取消,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村级经费不能及时得到保证,单靠基层干部的政治热情是难以持久的,村级组织也势必难以正常运转。四、今后工作打算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一)继续深入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各项惠农利民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对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防止挪用,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减负工作成果。(二)全面落实有关减负各项制度。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部门工作汇报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三)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兼顾农民利益,电力部门应适当分担电损带来的损失,让利于民。(四)按文件规定取消土地登记30元(测绘费),农村土地证采用5元/本的普通本。(五)加强农村公示制建设。责成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范农村公示制方式、范围及内容,既宣传贯彻落实政策,又充分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和水平。(六)规范农村收费项目政策宣传,不准强行服务,强行收费,不准只收费不服务。第5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XXX卫生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汇报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把治理医院乱收费列入惠民工作抓实抓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全区现有医疗机构132个,其中市级医疗卫生单位6所,乡(镇)卫生院8所,卫生技术人员900人,村级卫生所118个,具有比较完善的区、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及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明确责任,加强卫生系统纪律行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切实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有较大的提升。(二)强化措施,开展治理卫生系统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规范卫生收费、进一步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行为,避免出现乱收费现象。一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在全院营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氛围,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防止重复计费、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发生。各医疗机构能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及说明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严格按照省厅统一的医疗费用清单格式要求,向患者免费提供门诊费用清单和住院费用日清单。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在各有关科室悬挂收费价格本,建立医疗收费自查自纠制度,做好自查专项记录及分析报告,对违规乱收费的,予以严肃处理,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公示栏。通过公开栏、价目表、价格本等方式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让患者可以随时查询,并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使患者对收费情况一目了然,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价格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收费检查治理,及时处理患者收费方面的投诉。大部分医疗机构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收费价格进行抽查,对乱收费或私自收费的科室及个人予以扣发奖金、降低聘任职务等处罚,杜绝各科室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三是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改革。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是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纠风工作的一项治本之策。其作用:一是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队伍专业化,确保医疗安全;二是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减少无效支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医患关系公开透明,使医疗费用由不可控转变为可控;三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临床路径作为人民调解或司法判决的技术标准和主要法律依据,有利于各方形成共识,从而科学、有效、及时地解决医疗纠纷。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功效:一是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负担;二是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三是有利于遏制不正之风,收费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限制了开大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行为。四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和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诚信服务。江州区各卫生部门都能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宣传学_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利用反面典型,组织观看反腐电教片,开展警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个人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做到“平时”与“评时”相结合,将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回扣等列入考评内容,针对存在的医德医风突出问题,强化整改整治措施,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分别于5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年医德考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继续抓好示范单位的医德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更能体现病人评价的考评机制。五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件。认真落实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畅通投诉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上半年江州区各医疗单位都能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问题复杂化,事态严重化。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受理群众信访件7件,同期相比下降率达20%,信访件办结率达100%,整改率达95%以上,办理质量和满意率逐年提高,办结率达100%。三“三好一满意”和“为民办实事”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 意”活动的通知、广西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年实施方案和崇左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年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江州区实际,在江州区卫生系统中实施“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弘扬高尚医德,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二)为全面落实XXX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年5月底,XXX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271066 人,参合率为 97.64%,参合率比年(97.16%)提高了0.45个百分点,共筹集资金 4065万元,现到位资金1831.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027万元,农民自筹804.85 万元;江州区共有 36211人次得到补偿,补偿费用为 1167.8 万元。江州区农村贫困孕产妇得到“降消项目”400元平产补偿人数 1049人,得到1000元危重补助 51人,补助总金额为 470600 元。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截至年5月30日,江州区结婚登记2574人,参加免费婚检2370人,婚检率为 92 %。截止5月底已完成18个标准村卫生室和19个普通村卫生室的招投标及平整基地开工建设,4月底就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总投资估算42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344万元,江州区配套79万元。从年5月1日起,取消“以药养医”, 各乡镇卫生院已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药物目录品种,由自治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政府买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的实惠,大大减轻广大人民的负担。以上是我局在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上的一些做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江州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工作务实有效,保持XXX卫生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XXX卫生局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第6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年干河陈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干河陈乡共有1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近3万人。今年以来,干河陈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更新观念,转变职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按照“多予、少取”的方针,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全年,无加重农民负担事件,没有强行以资代劳变相集资情况,粮食直补和财政对村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没有挤占、挪用、平调现象。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乡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高度重视,乡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乡人大主席、纪检书记和分管副乡长及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干河陈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减负工作做为乡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认真学_贯彻上级精神,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减负工作。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一是多次组织全乡广大干部认真学_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学_省、市、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把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这一精神上来,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当作大事、急事来抓。二是层层召开会议,提高各村、各部门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了干河陈乡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各部门牢固地树立了“减负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版面、标语、横幅、宣传车、村广播等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减负工作的方针政策,使减负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全乡共散发宣传单近两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3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1000多条,出动宣传车8辆次,收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同时也提高了涉农收费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三、扎实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发放了农民负担监督卡。监督卡发放到户率达到100%,为抑制各种不合理负担,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公示制度,并抽调人大、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督导组,多方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粮食直补款专款专用,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年共发放粮食直补综合款94.9万余元,粮种补贴 13万元;无一起截留挪用现象,无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三是严把计划生育涉农收费监督关。计划生育各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实施,全年全乡无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四是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及时发放村级经费,全年共发放村级经费10_元,保障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各项费用的现象。五是严格农村义务收费管理。全乡农村义务阶段学校现已全面免除各项收费项目,无另立名目收费现象。六是实行了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对各村订阅报刊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实行限额制,明确标准,不得突破。各村订阅报刊的发票均向村民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其他涉农收费项目,如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办证收费等,均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工作中我们建立并严格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涉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完善了监督网络。在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大、纪检监督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还选派十多名乡人大代表担任乡农民负担督导员,并在每个村民组推选一名农民担任负担监督员,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监督网络。定期对农民减负切开展监督和检查,密注视农民负担情况,严肃处理种类违法违纪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或解决。三是落实了信访责任制。安排专人接待处理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信访问题,加大对各类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出现越级访和群体访。近几年来,我乡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四是实行了“一票否决”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评优表先和考核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得力、不到位而出现重大责任问题者,一律取消部门及负责人年终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虽然今年我乡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减负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进一步抓增强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狠工作落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促进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年12月20日第7篇: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汇报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汇报今年以来,XXX市XXX镇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措施,严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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