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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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 法 及相关标准解读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于 2006年 2月 28日颁布,以立法方式推动中国电子信 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 2006年 11月 6日,信 息产业部又颁布了三个配套标准,至此,中 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实施进入 “ 实战 ” 阶段。 并将于 2007年 3月 1日施行。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 是指 :对 产品 中含有的 ” 铅、汞、镉、六价铬、多 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毒有害物 质的控制:限制与禁止,即 RoHS。 什么是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 ?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中国 RoHS; 中国 RoHS的核心任务是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和减量化, 铅( Pb)、汞( Hg)、镉( Cd)、六价铬( Cr6+)、多溴联 笨( PBB)、多溴二笨醚( PBDE)是在电子电器产品中大量 使用、已经被现代科学证明是对人类生命和健康具有破坏作用 的物质,实施 RoHS措施是保护环境和人类生命和健康的需要; 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和减量化的作用是从总量上减少 有害物质的使用; 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是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的基础性工作。 实现有害物质在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替代或减 量化,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通过立法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纳入 行业管理,长期化、法制化 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与时俱进;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需要纳入行业管理; 行业管理要依法行政; 立法将推动行业管理的法制化,从而实现电 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法制化。 积极应对欧盟 RoHS指令 RoHS:源于欧盟指令(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 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 欧盟 RoHS是电子电气设备的污染控制; 欧盟 RoHS指令由来已久; 1996年,欧盟出台了关 于 欧盟废物管理战略 ( 欧盟废物管理政 策 ),欧盟关于 RoHS的工作开始起步;欧盟 RoHS指令的出台,表明欧盟关于 RoHS的管理已经 成熟; RoHS是世界趋势、国际潮流,中国 IT产业必须紧跟。 中国开展 RoHS是对欧盟 RoHS的积极的呼应;如果 我们不抓 RoHS,我们将失去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竞 争力。 管理办法特点 管理办法 具有可操作性,且是具有 强制性 的 法规。共 7个部门推行: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 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共配套 3个标准: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 SJ/T11363-2006)标准介绍。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 SJ/T11364-2006)标准介绍。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 SJ/T11365-2006)标准介绍。 管理办法 立法宗旨、调整对象 与适用范围 立法宗旨: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 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 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调整对象:电子信息产品(软件、军工、出口电子 信息产品除外)。 适用范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行为。生产过程 中的 “ 三废 ” 排放治理除外;产品废弃之后的回收 处理再利用除外。 管理办法 主要规定的事项 一个要求: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需要采用环 保和便于再生利用的方案。 三个规定: 1)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需要提供有害物质名称与 成分、环保使用期限、是否可回收的信息。 2)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 将被禁止或限制使用六种有毒有害材料。 3)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纳入 3C管 理。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 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 信息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 进口电子信息产品过程中控制和减少 电子信息对环境造成污染及产生其他 公害,适用本办法。但是,出口产品 的生产除外 。 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 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 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 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 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二)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是指电子信息产品中含 用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或者电子信息产品中含 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对环境、资源以及人类身体生命健康以及财产 安全造成破坏、损害、浪费或其他不良影响。 管理办法 第三条(续) ( 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是指为减少或消除电子信息产 品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而采取的下列措施: 1)设计、生产过程中,改变研究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 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等技术措施; 2)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进口过程中,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或 元素名称及其含量,标注电子信息产品 环保使用期限 等措施; ( 例 : XX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但在 XX期限内使用,对人体 无害,但 XX期限到了后,翻新或作废弃处理。) 3)销售过程中,严格进货渠道,拒绝销售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 品等; 4)禁止进口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 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 5)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 管理办法 第三条续 (四)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指电子信息 产品中含有的下列物质或元素: 1.铅 ; 2.汞 ; 3.镉 ; 4.六价铬 ; 5.多溴联笨 (PBB); 6.多溴二苯醚 (PBDE) 7.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 电子信息产品 环保使用期限 ,是指电子 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 素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电子信息产品 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产品不会对环境造 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 损害的期限。 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信息产 品时,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 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无毒、 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 收利用的方案。 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在生产或制造电子 信息产品时,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 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 业标准,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 理、有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 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由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 者或进口者自行确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 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环保使用 的期限,由于 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 准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 标注的样式和方式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 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相关待业组织可根据技术发展水平,制定相关电子信 息产品 环保使用期限 的指导意见 。( 企业自行制定, 国家标准作为指导性)。 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对其 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毒、 有害物质或元素进行标注,标明有毒、 有害物质或元素的 名称 、 含量 ,所在的 部件及其 可否回收利用、所在部位、期 限 等;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 在产品上标准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 说明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应当在其 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 标注包装物材料名称;由于体积和外表 面的限制不能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 书中注明 。( 包装物仅要求说明材质, 其它不要求。例:外包装箱,内有填充 物,塑胶袋等。) 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电子信息产品销售者应当严格进货渠 道,不得销售不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 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的电子信息产品。 1,标识标准 SJ/T11364-2006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图例:图 1、图 2为电子信息产污染控制标志的图样示例。 标识标准 图 1所示标志一般为绿色,表示其环保属性,即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美术体的 “ e”象征着绿色环保的电子信息产 品;图形外圈带有箭头的线条形成一个循环的圆,表示电子信息产品 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整个图形所表示的含义是: 该电子信息产品不含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是绿色环保的产品,其废弃后可以回收利用, 不应随意丢弃。 图 2所示标志一般为橙色,突出其警示属性,即产品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 物质或元素;图形中间是一个可以替换的数字,明示出电子信息产品 的环保使用期限;图形外圈同样由带有箭头的线条组成一个循环的圆, 表示电子信息产品是可以回收利用的。整个图形所表示出的含义是: 该电子信息产品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在环保使用期限是可以回收 利用的。整个图形的含义是该电子信息产品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物质, 在环保使用期限内可以放心使用,超过环保使用期限之后则应该进入 回收循环系统。 如果电子信息产品颜色与图示标志的推荐颜色相近使其显得不够清晰、或 图示标志的颜色影响产品的整体美观,也可以使用其他适当的醒目颜 色,其中模塑的可以与制品颜色相同。标志最小面积不得小于 5mm 5mm。 标识要求 采用图 1进行的标识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可以选择 以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产品上,也可以 选择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采用图 2进行标识的,若电子信息产品最大表面的面积在于或 等于 5 103mm2形状规则,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应以模 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直接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若 电子信息产品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 5 103mm2或形状不规则 . 可以不在产品表面直接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 ,但应 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 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标识在产品上 ,则一般应标识在 电子信息产品明显处 ,如产品的正面、设有功能键的侧面及背 面。当受功能、外观设计等影响无法在产品明显处标识的,应 标识在消费者使用产品的其他可见部位。 标识要求 零部件进口、国内销售成品可以不加贴 Logo,进口时给予海关证明。 如果成品中每种部品都合格直接贴绿色 标识,可以不用填写含量表。 如部件中含有 6种物质中的一种时,必须 有部品含量。 标识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的标识格式 部件名 称 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的标识格式 铅 汞 镉 六价铬 多溴联苯 多溴二苯醚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SJ/T111363-2006标 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SJ/T111363- 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 (企业可在此处 ,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表中打 “ ” 的技术原因进行进一步说明 .) 标识标准 包装物材料名称标识 1)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应在其生产 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上按 GB18455-2001要求标识包装材料代号 . 2)包装物最大表面的面积不小于 5 103mm2 的 ,可以不在包装物上直接标识 ,但应在产品 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 2,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SJ/T11363-2006 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分类 组成单元类别 组成单元定义 EIP-A 构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各均匀材料 EIP-B 电子信息产品中各部件的金属镀层材料 EIP-C 电子信息产品中现有条件不能进一步拆分的小型零部件或 材料 ,一般指规格小于或等于 4mm3的产品 注 :当分类有重合或矛盾时 ,应该按照 EIP-A/EIP-B/EIP-C的顺序进行分类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单元类别 组成单元定义 EIP-A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 醚(不含十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应超过 0.1%,镉的含量不应 该超过 0.01%. EIP-B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 ,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不得有 意添加 Pb、 Hg、 Cd、 Cr6+。 EIP-C 在该类组成单元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 醚(不含十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应该超过 0.1%,镉的含量不 应该超过 0.01%。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 SJ/T11365-2006 检测方法标准介绍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 ( Pb)、镉( Cd)、六价铬 Cr( VI) 、汞( Hg)、 多溴联苯( PBBs)和多溴二苯醚( PBDEs)六种限用 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规定的电子信息产品。 检测方法 产品欧盟向按 IEC标准测 6231 产品中国销售,需按中国 SJ/T11365- 2006 从 2007.3.1开始在中国生产的产品必须 贴 Logo. 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 检测方法 有 X射线荧光仪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筛 选的测试方法; 用 GC-MS对电子信息产品中的多溴联苯( PBB)和多溴二 苯醚( PBDE)进行检测的方法 ICP-AES/OES、 ICP-MS和 AAS: 电子信息产品中铅( Pb)、镉( Cd)以及汞( Hg)的测 试方法 以色法定量测定电子信息产品中的六价铬 中国 RoHS管理模式 所有产品 自我声明 进入市场 后市场管理 进 入 目 录 进入 “ 目录 ” 中的产品 自我声明 +3C认证 “ 第一步 ” “ 第二步 ” 进入市场 市场准入管理 如何应对欧盟 RoHS指令和中国 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企业 出口企业 内销企业 (国内市场) 根据进口国的要求去做 比较消极的应对; 依照国际贸易的规则,据理力争,争取对苛 刻规则的豁免 较为积极的应对; 参与制定本国相关法规和标准,增加谈判桌 上的砝码 最积极的应对。 认真学习贯彻 管理办法 依照 管理办法 , 按标准要求,做 好自我声明。 做好产品进入 目录的准备; 做好产品中有毒有 有害物质的替代工作。 如何贯彻执行 管理办法 (一) 2007年 3月 1日开始,将要按照 管理办法 要求进行 “ 自我声明 ” : 企业需要做好以下七个步骤的工作: 依新要要求进行的产品重新设计或设计改进; 材料需求与替代物分析、试验; 将限制有害物质方面的要求发给配套供应商; 供应商的承诺、认证保证; 使用检测手段,供应商审核,绿色供应链建设; 新产品生产与可靠性鉴定; 物料数据库与自我声明数据库的建立,新型内部管理体系的 建立,自我声明建立与完善 。 如何贯彻执行 管理办法 (二) 以尽快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 点管理目录为目标,企业要加快完成 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或减量化。 进入目录的产品需要进行 RoHS符合 性评定: “ 3C”认证; 通过了 “ 3C”认证的产品即为绿色制 造产品。 企业: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学习、了解 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从现在起做好执行 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的准备: 1)需要在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 工艺、生产设备等环节进行调整; 2)需要对管理体系调整,进行流程再造。 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实质性的准备 。 培训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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