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某县交通运输系统元旦春节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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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某县交通运输系统元旦春节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元旦、春节“两节”将至,随着冬春季的到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非常关键的时期,全球疫情仍在肆虐,面临的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风险增大。同时,近期全国冷链食品外包装阳性事件多发,要切实加强“人物共防”,最大限度防止因进口冷链食品在运输环节的疫情传播。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果巩固向好,本地疫情基本控制,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仍然很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要求,针对元旦春节假期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同意,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稳定底线。各单位要继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本行业元旦、春节假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精准施策、动态调整,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要求。督促行业单位增强防护意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防控措施。要创新防控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远程监控预警和线上监督检查,精准、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开工和建设,扎实做好冬春季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稳定。二、落实防控措施,突出防控重点(一)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有效处置。要结合实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等要求,制定“两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零星病例或发生局部疫情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二)加强广泛宣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在元旦春节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旅游活动,特别是要避免前往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降低新冠病毒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要引导群众尽量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三)加强信息报告,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元旦、春节假期要继续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信息及时共享、人员及时管控、疫情及时处置。(四)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护措施。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人员及服务对象健康教育,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等防护理念深入人心;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近距离接触。(五)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有序流动。严格落实汽车客运始发点体温检测措施,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实施留验待验措施,并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后续处置工作。依托“健康码”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配合落实“健康码”宣传,推动落实持“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配合落实“四早”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特别是节日期间,主动劝导游客分流限流,防止人员密集情况出现。(六)扩大监测范围,实现精准防控。元旦春节期间,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要求,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交通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员工健康常态化监测;要加强场站、公共交通工具、办公楼、车辆维修场站环境卫生维护,落实室内通风、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做好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扩大检测范围。(七)学习先进经验,把好冷链运输关。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重点,学习借鉴临汾市精准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人物同防”,最大限度防止疫情通过冷链运输环节传播和扩散。运输服务中心、执法队要把好运输关,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要求,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加强产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确保冷链运输交通运输环节防疫管控措施落到实处。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严肃问责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要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行业单位落实常态化防控责任情况,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对于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和不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某局元旦春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我县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冷链食品管控,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客运、公交等运输工具传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将防止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2组织体系及职责2.1领导组某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某县交通运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及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运股。2.2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2)负责与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联系接受其指挥;(3)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4)承办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2.3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疫情防控道路运输应急工作;足额储备交通应急车辆,确保处置人员和紧急物资的运输;协助卫生部门在汽车始发点实施交通卫生防疫;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并报告道路运输应急情况。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畅通应急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在公路路口设置临时交通应急卫生检疫站,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并报告公路应急情况。城市客运管理所:负责协调城市公交、出租应急工作:指导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完成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并报告公交、出租应急情况。3应急信息报告应急信息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1)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和处理情况;(2)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紧急物资的运输情况;(3)道路畅通情况;(4)完成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及卫生等部门的要求的工作任务;(5)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应对措施建议等。局属各单位接到有关疫情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协助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县交通运输局应当在首次初步调查结束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疫情应急的有关情况。应急预案启动后,交通运输局按照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时间报告疫情应急情况。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布启动后,本预案立即启动。4预案的启动和终止4.1应急响应(1)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机构及运输企业的应急机构;(2)启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3)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4)按照县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交通应急工作;4.2响应终止疫情得到控制,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布终止后,经请示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同意,本预案随即终止。5交通运输应急措施及保障5.1应急措施本预案启动后,按照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实施各项应急措施。(1)协助、配合卫生部门在汽车客运始发点、县乡公路路口和县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卫生检疫点,依法实施交通卫生检疫。(2)交通运输检疫客运、旅游、公交等运输车辆以及货物按规定进行消毒或者进行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并经县级卫生部门疾病防控机构检查合格,方可运营;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戴防护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现有疫情疑似感染的驾驶员、乘务员,不得安排上车,并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留置检验措施;在车辆上发现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暂停车辆运行,由县交通运输局协同卫生部门依法决定对该车辆及其乘运人员、货物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办。(3)旅客测温凡体温超过规定的温度(摄氏度)的旅客要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排查等应急措施。(4)正在行驶的客车载有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通知客车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并通报该车行驶路线相关的县级人民政府防控办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汽车客运始发点发现发烧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时,应立即送至留验站实施临时隔离,并通知防疫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5)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落实全面消毒、全面检测以及从业人员防护等各项制度。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执行“三不承运”(即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无海关核算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承运报关为非北京目的地的进口冷链食品进京)要求。5.2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本预案启动后,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当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立即到位。公路建养、执法队应当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疫情所需的人员及救援物资等的及时运输,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开设绿色通道。5.3应急车辆和人员调度(1)运力储备。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农村公路管理所按照领导责任、车辆所属单位、车牌照、驾驶员、带队人、集结地点“六落实”的原则,储备运力。(2)调度程序。在接到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运送种类和起止点,就近调度,对口支援原则,确定应急运力和人员的调配,选择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发放紧急运输通行证,并将执行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指令人,并随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3)应急运力支援。出现运力缺口时,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由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进行运力支援。5.4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及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在装卸物资前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或者其他卫生处理;(2)有关运输人员事前应当接受健康体检和有关防护知识培训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3)保证驾驶人员休息充足,不疲劳驾驶;(4)进入疫区前,应当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驶离疫区后,应当立即对车辆和人员进行消毒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卫生处理措施;(5)应急运输任务完成后,交回紧急运输通行证,对运输人员应当健康检查,并安排休息观察。6附则本预案由某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行业管理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篇二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更好落实“防、查、控、治、保、导”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在“两节”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做到在黔过节、非必要不得离黔,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避免出国(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黔的,须事先经本单位(企业)负责同志批准。各单位(企业)非必要不得召开、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以及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控制人数和规模。各地要积极倡导群众就地过节、网络拜年,减少非必要出行,错峰返乡返岗,除红白喜事外,一律不得举办其他任何酒席,举办红白喜事的一律从简,同时须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二、精准做好来黔人员健康管理省外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在持有健康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无相关证明的,立即在首站地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境外入境人员(含国际航空服务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14、21天进行检测)”的要求进行严管严控。香港、澳门地区来黔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健康管理。三、持续强化社区防控措施各地要按照网格化、精准化和常态化的要求,严格落实社区防控各项排查管控措施,要以小区(村、居)为单位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健康监测、登记报告等工作,认真细致对返乡人员开展摸排、巡查;要开通“贵州健康码”返乡人员填报功能,在小区(村、居)公布返乡人员申报、登记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返乡人员进行主动申报、登记,对不如实申报的来自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经排查发现,要严格进行管控。四、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测各地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确保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对来源不明、相关票据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周边环境全面监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等各项措施,入市交易冷链产品未消毒不得入库,未核酸检测不得入库。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落实进口和非进口产品全面分开和进口非冷链商品季节性监测工作。五、严格医疗机构管理和院感防控各医疗机构要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正常开展;持续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医疗服务,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坚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落实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体表面消毒管理,特别是加强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消毒频次,确保仪器设备一用一消毒,储备充足防护物资,坚决防止院内聚集性疫情发生。六、全面落实重点场所防控各地要继续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接驳点,宾馆、酒店、饭店等住宿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影剧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继续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一米线”、公共区域消毒、上座率限制等常态化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严肃进行限时整改或停业整顿。要指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做好人员限流,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避免人员拥挤聚集。要通过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入黔通道设置宣传屏、张贴公告等方式,及时向入黔人员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为群众“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做好服务。七、规范有序做好旅游服务各景区景点要按照“提前预约、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景点”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及“一米线”距离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游客量不超过75%最大承载量规定,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严防人员瞬间聚集,有序维持景区景点旅游秩序。八、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强化健康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坚持在通风不畅、人员密集的电梯、商场、超市、医院、公交车、地铁、农贸市场等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不松懈,提倡公筷公勺、分餐进食,自觉养成良好健康生活习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短信、公告等方式,公布当地核酸检测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有需要的人员能够就近开展核酸检测。各级教育、人社、文化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针对性地加强对返乡学生、农民工及来黔旅游游客等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九、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始终保持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外出报备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关于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325号)要求,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工作。十、开展节前大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落实“防、查、控、治、保、导”各项防控要求,结合本通知内容,进一步细化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防控措施,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防控政策落实到位。省级将于节前组织开展大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约谈,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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