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款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84609623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1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FIDIC合同条款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FIDIC合同条款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FIDIC合同条款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题三:FIDIC合同条款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l1、我国工程建设规制体系。、我国工程建设规制体系。l2、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条件。、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条件。l3、FIDIC合同条件概述。合同条件概述。l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管理。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一、我国工程建设规制体系一、我国工程建设规制体系(一)我国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一)我国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l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行业管理采用的是条块分割的方式,建筑工业也是如此,其按照专业不同而采用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l20世纪50年代各工业交通部门归口管理的主要是专业队伍(各类土木工程建筑业),而通用工业厂房、住宅宿舍、公共建筑、文化福利设施和国防工业项目,大部分归口于当时的中央建筑工程部系统。当时除建设工程部外,还有20多个部门拥有施工队伍,这种建设体制格局一直延续到现在,除了已经撤销、归并的部门外,各部门仍基本保留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并主要依靠本部门建设队伍建设本行业内的基本建设工程,形成部门垄断局面。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4(一)我国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一)我国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l由于迄今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仍未理顺等原因,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存在两方面的不足:一是微观管制过多,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上比较薄弱;二是政府机构分工过细、性质趋同、职责交叉。据报道,建设部门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l因此,目前在我国中央一级建筑行业的监管由国务院多个部门共同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各自职权范围内的行业管理职责。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如水利、交通等部门也相应设立建筑行业监管机构,并按照项目投资来源划分各自的监管领域。这种状况一直向下延伸到地市级、县市级政府机构。l建筑行业管理体制见下图1。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5图1 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6(二)建设法规规制体系(二)建设法规规制体系l建设法规相关的法律体系法学分类上大致上可归入行政法范畴。我国建筑业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对应我国立法法中法律体系效力的分类,一般可将建筑业管制的法律体系划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层次。l在一般性法规框架结构研究基础上,应对我国法规体系需要增加两个层次:l1.建筑业建设标准和规范。l2.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是省级,尤其是地市级、县级地方行政部门)为具体建设行政行为而发布的各种命令、办法和规则。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7(二)建设法规规制体系(二)建设法规规制体系l目前比较权威的观点认为,现行工程建设法规框架结构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为基本骨干,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补充,以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的法规框架。l参见下图2。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8图2 建筑业政府管制法律法规体系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9(三)建筑业政府管理体制的国际比较l1.发达国家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发达国家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l民间主导性:典型代表国家为美国、英国民间主导性:典型代表国家为美国、英国l英国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网址英国社区和地方政府部网址(munities.gov.uk)l政府主导型:典型代表国家为日本政府主导型:典型代表国家为日本l日本国土交通省网址日本国土交通省网址(http:/www.mlit.go.jp/index_e.html)l政府民间平衡型:典型代表国家为德国政府民间平衡型:典型代表国家为德国l德国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事务部网址德国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事务部网址(http:/www.bmvbs.de/en/)l2.我国政府行业管理体系我国政府行业管理体系l在在50多年发展中,我国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分分合合,与规制多年发展中,我国建筑业行业管理体制分分合合,与规制体系相一致,目前形成了多头管理、体制纷乱的格局。体系相一致,目前形成了多头管理、体制纷乱的格局。l管理体制对照表参见下表管理体制对照表参见下表1。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0表1 建筑业管制体系对比分析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1(四)建筑业规制主要手段(四)建筑业规制主要手段l按照监管方法,建筑业政府规制手段主要有审批、备案、报告等。此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各类检查如建筑市场检查、质量安全检查等,并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以及大力推行有形建筑市场建设等。l见下表2所示。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2 表表2 建筑业监管手段一览表建筑业监管手段一览表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3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条件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条件(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l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建设领域习惯上把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称为发包方和承包方,这与我国合同法将他们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没有区别。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申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但主要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l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合同订立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l从合同理论上说,建设工程合同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也是承揽人(承包人)按照定作人(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工程建设),交付工作成果(竣工工程),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l由于工程建设合同在经济活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国家管理、合同标的等方面均有别于一般的承揽合同,我国一直将建设工程合同列为单独的一类重要合同。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4(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l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l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等资质。l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l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各类建筑产品等不动产,具有单件生产性,而承包方工作却具有流动性。l3.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l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般都需要较长的准备期,合约理性中具备较大风险。l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l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计划和程序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l5.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l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5(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三)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l1.从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l从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进行划分,可以将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l2.从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l从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类。l3.从付款方式进行划分l以付款方式不同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6(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l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l1、工程范围。l2、建设工期。l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l4、工程质量。l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7(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l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l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l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l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l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l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8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要件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要件l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l(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l(二)标的;l(三)数量;l(四)质量;l(五)价款或者报酬;l(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l(七)违约责任;l(八)解决争议的方法。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19(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l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1999年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颁布。l内容主要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0协议书主要内容协议书主要内容l发包人(全称):l承包人(全称):l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l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l工程地点:l工程内容:l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l工程立项批准文号:l资金来源:l二、工程承包范围 l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l开工日期:l竣工日期:l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l四、质量标准 l工程质量标准:l五、合同价款 l金额(大写):元(人民币)l¥:元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1协议书主要内容协议书主要内容l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l、本合同协议书 l、中标通知书 l、投标书及其附件 l、本合同专用条款 l、本合同通用条款 l、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l、图纸 l、工程量清单l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l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l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l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l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l十、合同生效 l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l合同订立地点:l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2协议书主要内容协议书主要内容l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3三、三、FIDIC合同条件概述合同条件概述l“FIDIC”一词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取其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INGENIEURS-CONSEILS的缩写。lFIDIC条件的标准文本由英语写成。lFIDIC合同条件第一版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1957年颁布,1963年FIDIC合同条件第二版、1977年FIDIC合同条件第三版、1987年FIDIC合同条件第四版相继问世。l目前使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一般分为协议书、通用(标准)条件和专用特殊条件等三大部分。lFIDIC中文网(http:/ by IBS,YNUFE24三、三、FIDIC合同条件概述合同条件概述lFIDIC下属有两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成员协会(ASPAC);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lFIDlC下设五个长期性的专业委员会: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合同委员会(CC);风险管理委员会(RMC);质量管理委员会(QMC);环境委员会(ENVC)。lFIDIC的各专业委员会编制了许多规范性的文件,这些文件不仅FIDIC成员国采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的招标样本也常常采用。其中最常用的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国际上分别通称为F1DIC“红皮书”、“黄皮书”、“白皮书”和“桔皮书”)以及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1999年9月,FIDIC又出版新的施工合同条件、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及合同简短格式。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5三、三、FIDIC合同条件概述合同条件概述lFIDIC编制的合同条件具有以下特点:l1.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lFIDIC的合同条件是在总结各个地区、国家的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各方的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出来的,是国际上一个高水平的通用性的文件。我国有关部委编制的合同条件或协议书范本都将FIDIC合同条件作为重要的参考文本。l2.公正合理、职责分明l合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体体现了业主、承包商的义务、权利和职责以及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体现了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风险合理分担的精神。l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l合同条件中对处理各种问题的程序都有严谨的规定,特别强调要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还特别强调各种书画文件及证据的重要性,这些规定使各方均有规可循,并使条款中的规定易于操作和实施。l4.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有机结合lFIDIC合同条件一般都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第二部分是“特殊应用条件”(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也可称为“专用条件”(本书中用“专用条件”)。通用条件是指对各类型土木工程(如工业和民用房屋建筑、公路、桥梁、水利、港口、铁路等)均适用。专用条件则是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考虑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的不同,项目特点和业主对合同实施的不同要求,而对通用条件进行的具体化、修改和补充。FIDIC编制的各类合同条件的专用条件中,有许多建议性的措词范例,业主与他聘用的咨询工程师有权决定采用这些措词范例或另行编制自己认为合理的措词来对通用条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在合同中,凡合同条件第二部分和第一部分不同之处均以第二部分为准。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6(一)(一)FIDIC业主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l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由协议书、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第二部分)等组成,计44条。并通过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加以具体指导。l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由第一章引言、第二章白皮书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计44条)、第三章白皮书附加讨论、第四章附件A服务范围、第五章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第六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第七章授权范围及其制定等组成。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7(二)(二)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工程合同条件(橘皮书)l FIDIC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包括:l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合同;(2)雇主;(3)雇主代表;(4)承包商;(5)设计;(6)职员与劳工;(7)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检验;(10)雇主的接收;(11)竣工后的检验;(12)缺陷责任;(13)合同价格与支付;(14)变更;(15)承包商的违约;(16)雇主的违约;(17)风险和责任;(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端与仲裁。l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投标书与协议书格式等。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8(三)(三)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条件(黄皮书)l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包括:l序言序言对由第一部分通用条件的条款所要求的详细细节作了规定。l第一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及解释;(2)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3)转让与分包;(4)合同文件;(5)概述;(6)承包商的义务;(7)业主的义务;(8)劳务;(9)工艺和材料;(10)工程、运送或安装的暂停;(11)竣工;(12)竣工检验;(13)验交;(14)验交后的缺陷;(15)变更;(16)设备的所有权;(17)证书与支付;(18)索赔;(19)外币和汇率;(20)暂定金额;(21)风险与责任;(22)对工程的照管和风险的转移;(23)财产损害和人员伤害;(24)责任的限度;(25)保险;(26)不可抗力;(27)违约;(28)费用和法规的变更;(29)关税;(30)通知;(31)争议与仲裁;(32)法律及程序。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29(三)(三)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条件(黄皮书)l第二部分专用条件:(1)概述;(2)A项;(3)B项;(4)投标保函;(5)履约保函;(6)变更命令;(7)移交证书;(8)缺陷责任证书;(9)缺陷责任保函;(10)最终支付证书等组成。l第二部分的A项用于说明在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中规定的变通解决方法。除非第二部分的A项规定了变通解决方法,否则将采用通用条件中的规定。l 在A项中还要涉及履约保证、有关图纸和设计的批准方法、支付以及仲裁规则等款项。l第二部分的B项可用于补充特别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而A项中尚未作出规定的任何进一步的专用条件。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0(四)(四)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件(红皮书)l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包括: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包括:l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通用条件:l(1)定义及解释;l(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l(3)转让与分包;l(4)合同条件;l(5)一般义务;l(6)责任的分担和保险的义务;l(7)业主办理的保险;l(8)承包商的其他义务;l(9)劳务;l(10)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l(11)暂时停工;l(12)开工和误期;l(13)缺陷责任;l(14)变更、增添和省略;l(15)索赔程序;l(16)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l(17)计量;l(18)暂定金额;l(19)指定的分包商;l(20)证书与支付;l(21)补救措施;l(22)特殊风险;l(23)解除履约;l(24)争端的解决;l(25)通知;l(26)费用和法规的变更;l(27)货币及汇率;l(28)可能使用的补充条款;l(29)投标书;l(30)附件。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1(四)(四)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件(红皮书)l第二部分专用条件l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与第二部分(专用条件)一起构成了决定合同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条件。l第二部分中的条款需特别注明:l1.凡第一部分的措词中专门要求在第二部分中包含更进一步信息者,而第二部分没有这些信息,那么合同条件不完整。l2.凡第一部分中有说到在第二部分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第二部分若没有这些信息,合同条件仍不失完整。l3.必须增加工程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条款。l4.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第一部分所含条款有所变更,则在第二部分加以说明。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2(五)(五)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同条件l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第1版于1994年颁布,与1992年再次修订重印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配套使用。l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包括通用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两部分。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3(五)(五)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同条件l第一部分通用条件:l(1)定义及解释;l(2)一般义务;l(3)分包合同条件;l(4)主合同;l(5)临时工程、承包商的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l(6)现场工作和通道;l(7)开工和竣工;l(8)指示和决定;l(9)变更;l(10)变更的估价;l(11)通知和索赔;l(12)分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l(13)保障;l(14)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l(15)保险;l(16)支付;l(17)主合同的终止;l(18)分包商的违约;l(19)争端的解决;l(20)通知和指示;l(21)费用及法规的变更;l(22)货币及汇率。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4(五)(五)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同条件l 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附报价书及协议书格式)。l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通用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与对应的条款编号相联系,共同构成了决定分包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分包合同条件。l为适应每一具体的分包合同,特殊应用条件必须特别拟定。特殊应用条件编制指南旨在为各个条款提供适宜的选择方案以帮助进行此项工作。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5(五)(五)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同条件l 在第二部分中的条款,需特别注明:l1.凡第一部分措词特别要求在第二部分中包含进一步的信息,而第二部分如果没有这些信息,那么分包合同条件不完整;l2.凡第一部分中的措词提到在第二部分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但第二部分若没有这些材料,合同条件仍不失为完整;l3.分包工程的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须增加的条款(如分包商由雇主指定的情况);l4.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第一部分所含条款有所变动。此类变动应如此进行:即在第二部分中说明第一部分的某条款或删除某条款的一部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适用的替代条款,或者条款的替代部分 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6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管理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管理(一)施工合同的概念(一)施工合同的概念l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l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l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做了专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也有许多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建设部1993年1月29日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是我国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7(一)施工合同的概念(一)施工合同的概念l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l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他合法完备手续取得发包人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主要是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发包人既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l承包人: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合同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但承包人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如进行分包,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是施工单位。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8(一)施工合同的概念(一)施工合同的概念l在施工合同中,实行的是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虽然工程师不是施工合同当事人)。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其具体身份和职责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l对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而盲,施工合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进行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而在市场经济中施工行为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施工合同。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建立较强的合同意识,掌握施工合同的内容,依据施工合同管理施工行为。l施工合同也是工程造价最主要的依据和管理文件之一。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39(二)施工合同的订立(二)施工合同的订立l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l(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l(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l(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l(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l(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l2.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l(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l(2)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l(3)诚实信用原则2023-2-2Copyright by IBS,YNUFE40(二)施工合同的订立(二)施工合同的订立l3.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也应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其订立方式有两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施工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合同。依据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的必须是中标的施工企业,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施工企业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将不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投标保函的,则投标保函出具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还可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压缩资料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