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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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xx建工集团总公司xx分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目 录1.质量管理制度11.1.总则11.2.项目部各级人员质量工作责任制11.2.1.项目经理质量工作职责11.2.2.项目副经理质量工作职责11.2.3.项目总工程师质量工作职责21.2.4.项目部专(兼)职质检员职责21.2.5.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工作职责31.2.6.项目部试验员质量工作职责31.2.7.项目部班组长质量工作职责:31.3.项目部各部门质量工作责任制41.3.1.工程科质量工作职责41.3.2.质量安全科质量工作职责51.3.3.物资设备科质量工作职责61.4.材料检验制度61.5.施工过程检验制度71.6.中间交工验收制度81.7.质量否决制度81.8.成品保护制度81.9.质量文件记录、保管制度91.10.竣工服务制度91.1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01.12.工程质量奖罚制度101.13.附则10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2.1.总则112.2.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12.2.1.企业经理112.2.2.企业总工程师122.2.3.企业工会主席122.2.4.项目经理122.2.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132.2.6.项目部施工员、工长142.2.7.项目部机管员152.2.8.项目部安全员162.2.9.项目部工人172.3.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182.3.1.工程科的安全工作职责:182.3.2.财务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192.3.3.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职责:192.3.4.安全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192.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12.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22.6.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232.7.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232.7.1.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232.7.2.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242.7.3.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242.7.4.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权限252.8.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252.9.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252.9.1.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252.9.2.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62.9.3.奖惩制度272.10.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282.11.现场消防管理制度282.12.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92.13.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93.文明施工303.1.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303.2.施工场地303.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313.4.施工现场标牌313.5.现场防火313.6.现场办公、住宿与生活设施323.7.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理333.8.施工现场保健急救和社区服务334.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措施344.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44.2.门卫制度344.3.工地治安保卫制度354.4.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54.5.宿舍管理制度364.6.建筑工地工业卫生管理制度374.7.工地卫生责任制374.8.工地防粉尘、防噪音措施394.9.工地施工不扰民措施404.10.安全生产纪律404.11.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414.12.文明施工守则414.13.安全生产守则424.1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34.15.施工现场防火制度444.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444.17.配电室(站)安全管理制度454.1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6471. 质量管理制度1.1. 总则a.为加强本公司对承建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明确施工过程中质量工作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b.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评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中,对各类建设工程具体特性的综合要求。c.本公司所属各科(室)、项目部须执行本制度。d.本公司负责所有承建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下属各项目部负责对所承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1.2. 项目部各级人员质量工作责任制1.2.1. 项目经理质量工作职责1.2.1.1. 对本合同项目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1.2.1.2. 主持召开项目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相应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或制定改进措施。1.2.1.3. 坚持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1.2.1.4. 经常组织质量检查,消除质量事故隐患。1.2.1.5. 负责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审查处理方案。1.2.1.6. 按程序文件要求,负责组织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和内部质量的审核。1.2.1.7. 按权限审查工程质量的表扬、奖励和处罚决定。1.2.2. 项目副经理质量工作职责1.2.2.1. 协助项目经理全面抓好质量生产工作,对工程质量负具体领导责任。1.2.2.2. 负责领导工程质量检查,组织落实质量整改措施。1.2.2.3. 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质量隐患问题。1.2.2.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1.2.2.5. 负责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隐蔽工程检验,过程试验实施等过程检验和试验工作。1.2.2.6. 检查、指导下属成员和施工班组分管范围的质量工作。1.2.3. 项目总工程师质量工作职责1.2.3.1. 对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质量,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1.2.3.2. 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订和审查各环节中的质量保证措施。1.2.3.3. 负责质量技术攻关和革新工作,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1.2.3.4.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1.2.3.5.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1.2.4. 项目部专(兼)职质检员职责1.2.4.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质量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1.2.4.2. 负责对班组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提高班组的质量意识。1.2.4.3. 对在建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控制,杜绝一切质量事故的发生。1.2.4.4. 经常检查班组对施工工艺、工序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2.4.5. 协助领导开展定期质量检查工作。1.2.4.6. 负责对质量不合格品的控制,对原材料、半成品中出现不合格的标识和隔离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不合格过程产品进行标识。1.2.4.7. 负责监督质检记录填写客观、真实。1.2.4.8. 配合上级部门对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处置方案及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1.2.4.9. 负责对分项工程逐项专检,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1.2.5. 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工作职责1.2.5.1. 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评标准。1.2.5.2.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和特殊过程的实施。1.2.5.3. 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操作过程中严格按已审核的施工方案实施,并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1.2.5.4. 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制定鉴定计划,做好维修保养记录。1.2.5.5. 配合班组长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协调班组之间的关系。1.2.5.6. 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1.2.6. 项目部试验员质量工作职责1.2.6.1.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质量手册。以国家、部门、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开展试验、检测工作。1.2.6.2. 根据施工总体计划要求编制材料送检计划,并按时送检。1.2.6.3. 负责本工程使用的砂、石、水泥、钢材等原材料按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送检,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水泥砂浆、混凝土试块、钢材接头等送检工作。1.2.6.4.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中有关试验问题的调查、分析、处理。 1.2.7. 项目部班组长质量工作职责:1.2.7.1. 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评标准,严格按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控制。1.2.7.2. 对所负责施工内容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1.2.7.3. 根据不同的施工工艺提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主持本班组日常质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2.7.4. 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不合格的上道工序不准转入下道工序,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要真实、详尽、无追记、涂改。1.2.7.5. 负责对所属施工人员(包括民工)进行经常性的质量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1.3. 项目部各部门质量工作责任制项目部若未成立各科室的,其相应职责安排如下:工程科质量工作职责由项目副经理及现场施工员负责;质量安全科质量工作职责由质量员负责;物资设备科质量工作职责由材料员负责。1.3.1. 工程科质量工作职责1.3.1.1. 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验评标准。1.3.1.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和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组织对计划过程、测量过程、变更过程、特殊过程等过程控制的实施,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做好记录。1.3.1.3. 负责编写技术交底书,组织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使用的材料、设备、机具、施工顺序、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安全规范等事项。1.3.1.4. 执行公司制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明确责任,加强控制,以保证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1.3.1.5. 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1.3.1.6. 配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解决处理施工过程的技术问题。1.3.1.7. 加强施工现场一线管理,健全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把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工序上。1.3.2. 质量安全科质量工作职责1.3.2.1. 积极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相关的施工规范、技术规程、质评标准。1.3.2.2.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质量工作计划,加强项目质量目标管理,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1.3.2.3. 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项目部每季进行一大检,每月进行一小检。平时需要预检、隐检的项目由项目部质检员组织进行。并在每月28日前将工程质量情况上报公司质安科。1.3.2.4. 按贯标程序文件要求,负责对现场原材料、构配件、工程实施过程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的实施进行指导、督促、检查。1.3.2.5. 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品的控制。对原材料、半成品中出现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不合格或严重不合格过程产品进行标识。1.3.2.6. 按规定对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方案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记录并报项目负责人;对一般不合格过程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结果进行检查,并将调查原因记录、整改实施记录、实施结果记录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1.3.2.7. 工程交接验收、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严格执行检验和试验程序。项目部质检员负责核定各分项工程和一般分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产品的质量;过程完成后进行质量评定。1.3.2.8. 参与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的有关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配合技术部门制定处置方案及预防措施,并上报上级(包括业主代表)主管领导批准。1.3.2.9. 在保修责任期内,主动配合工程部门开展用户回访活动,做好工程质量回访记录。质量问题或缺陷返修处理完成后,会同使用单位(或代表)对工程整改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会签对整改结果的鉴定意见。1.3.2.10. 搞好本部门的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管理。并对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工程实施质量记录进行督促检查。1.3.3. 物资设备科质量工作职责1.3.3.1. 严格执行省、地区、公司及项目部有关物资设备的各项规定,确保用于工程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都是合格的。1.3.3.2. 执行采购程序和制度,组织统购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做好对所属施工分部物资采购的督促、控制工作。1.3.3.3. 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1.3.3.4. 负责进场材料、半成品、设备的验收、验证、标识工作。材料及时申请报验,对不合格材料、半成品采取隔离措施,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1.3.3.5. 负责本部门可追溯性文件资料,采购合同、验收放行、单证台帐等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1.4. 材料检验制度a.项目部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执行质量验收,验证内容包括观察外观质量、产品标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审核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文件。b.原材料送检时,试验员必须向检验部门提供材料的生产厂名、产品标牌、规格、型号及批量。1.5.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a.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等三检制度。自检由施工班组自行进行,互检由班组与班组共同进行,交接检由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组织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都必须做好文字记录。b.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负责对分项工程逐项专检,公司质检员随时进行抽检,并参与重要工程及关键工程部位的检查。c.隐蔽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双方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d.过程试验:现场试验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填写试验记录,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字。送试验室的试验项目(如砼试件、砂浆试件、钢筋焊件等)由试验员专人送检。e.工序质量检验: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工长及班组应随时进行自检,如发现工序质量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直至合格。并由项目部质检员进行专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f.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分项工程完成后,要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定,并由专职质检员根据图纸和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核定。g.分项工程核定为不合格时,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向责任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整改完后再由质检员重新核定,直至合格为止。h.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评定时,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已经过质量评定和核定,并有相应的评定记录。i.单位工程质量检验:在项目部按规定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分,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的基础上,由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1.6. 中间交工验收制度a.中间交工验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必须按内业资料整理的规定提供完整的验收内业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必须达到合格以上。b.中间交工验收必须填写中间交工证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中间交工验收后,如果上道工序的作业队需要退场,其中间交工内业资料移交项目部统一保管。1.7. 质量否决制度a.项目部各级专(兼)职质检员对自己权限内的不合格工程具有一票否决权。b.不合格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工序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作业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c.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出现了不合格或业主对工程提出意见,有关责任人要针对不合格的原因或业主的意见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一般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工长等有关人员参加调查、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实施结果由专职质检员检查和记录,并反馈到项目部;严重质量问题(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或使工程留有永久性缺陷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调查、分析,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方案和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实施结果由质安部门进行检查,并将调查记录,纠正措施方案和实施情况上报业主有关部门及公司质安部。1.8. 成品保护制度a.应当象重视工序操作一样重视成品保护。各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b.项目部的质检人及施工员对构件成品随时检查,发现有破坏或损坏现象应及时作好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整改,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9. 质量文件记录、保管制度a.工程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所有质量文件和编目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如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纯篮墨水等),字迹要清晰、端正;图面要整洁,图框、图标要符合规定要求,签字要完整。变更内容应体现在施工图纸上,保证所使用图纸的有效性。b.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试验报告单、复检报告单等质保文件的原件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登记、保管;过程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复检报告单等质保文件的原件由项目部物资部门统一登记、保管;过程试验记录,试验报告、施工记录,质量检验等资料的原件由作业队负责收集、整理、保管。c.项目部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后应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并按内业资料有关整理规定整理,交工验收后再按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整理档案资料。1.10. 竣工服务制度a.工程竣工后,由公司工程科签署工程保修单及主要事项交接书,制定工程回访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上门回访,或以信访、电访形式听取用户意见。b.根据回访记录,如用户提出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工程科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对工程质量问题复查,针对质量问题或缺陷提出返修方案并组织整改。质安科会同用户代表对工程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并会签对整改结果的意见。1.1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a.工程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马上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b.主动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及处理工作。1.12.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a.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叁照总公司2002年4月下发的xx建工集团总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工程质量奖罚办法执行。b.对工程质量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单位,项目部将根据其贡献酌情给予奖励。C.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返修及检测费用由作业队承担,项目部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处罚。d.分部工程不合格的,返修及检测费用由作业队承担,项目部将根据影响进度计划的情况给予作业队10005000的罚款。e.因施工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及至纪律处分,对领班人员及操作人员清理出场。1.13. 附则a.本制度具体条款由本公司负责解释。b.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 总则a.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工地文明施工,编制本管理制度。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须执行本制度。b.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工作准则,是各级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做到劳动保护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c.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必须熟悉本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各履职守,各负其责,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2.2.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2.1. 企业经理2.2.1.1.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宣传、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劳保政策、法规、制度;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贯彻和落实省、市劳动局、省、市建季颁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听取安全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组织审批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组织大型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内的安全工作;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支持和维护安全业务部门、安全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权利。2.2.2. 企业总工程师2.2.2.1. 协助企业经理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订和审查各环节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领导安全技术攻关和革新工作,促进企业安全技术水平的提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在技术上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2.2.3. 企业工会主席2.2.3.1. 认真贯彻招待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讨论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动态,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监督企业行政对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2.4. 项目经理2.2.4.1.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工程项目应负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2.2.4.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2.2.4.3. 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语、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2.2.4.4. 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情况。施工现场防护设施中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要确保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要监督有关人员落实实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2.2.4.5. 组织班组学习部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劳务工的管理和教育,并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支持和配合安技人员的各项工作。2.2.4.6. 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要求各工长或班组长进行整改。2.2.4.7. 对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市(县)安全站、公司质安科所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必须认真按“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一落实”限期整改。2.2.4.8.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并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2.2.4.9. 工地必须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制定防火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2.2.4.10.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2.2.5.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2.2.5.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工程项目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2.2.5.2. 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特殊作业达标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保护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2.2.5.3. 配合上级和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2.2.5.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及施工安全方案的要求监督有关人员落实实施。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的矛盾,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2.2.5.5.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班组学习部颁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安技人员的各项工作。2.2.5.6. 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2.5.7. 对工地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按“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一落实”限期整改。2.2.5.8.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2.2.5.9. 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安全各项技术内业资料。2.2.5.10.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2.2.6. 项目部施工员、工长2.2.6.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直接安全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所属的施工现场安全和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五临边防护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2.2.6.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2.2.6.3.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对生产全过程搞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当生产与安全有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2.2.6.4. 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的隐患。2.2.6.5. 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并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搞好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高空悬挂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并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2.2.6.6.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分析、调查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得擅自处理。2.2.6.7. 不违章指挥,要制止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市(县)安全站、公司质安科对工地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应签字,并按通知期限按“三定”、“一落实”整改,逾期不改由此造成工伤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2.2.6.8. 负责脚手架、吊蓝架、整体提升外爬架、门式架、井字架、安全网、电气、机械设备的技术交底及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2.6.9. 各项安全技术内业资料必须齐全、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根据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进行针对性技术交底。每天记录施工安全日记,内容要全面真实。2.2.6.10.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2.2.7. 项目部机管员2.2.7.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法规,对本单位机电设备的安全负责。2.2.7.2. 根据机械施工安全措施实施操作、维护,保证所用的机电、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2.2.7.3. 参与做好机、电操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法规教育培训工作。2.2.7.4. 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井架的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2.7.5. 每班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2.2.7.6. 发生机电工伤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2.2.7.7. 每日应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严禁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2.2.7.8. 项目部班组长2.2.7.9. 遵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安全施工,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2.2.7.10. 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的安全活动,总结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班前讲安全,班后检查安全,把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生产必须布置安全工作。2.2.7.11. 经常向组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组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不上岗。2.2.7.12. 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经常检查维护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2.2.7.13. 掌握班组工人的身体、思想、技术状况,合理安排工作。2.2.8. 项目部安全员2.2.8.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帮助并督促施工员作好安全工作。2.2.8.2. 协助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制度。2.2.8.3. 掌握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未整改的要逐级上报。2.2.8.4.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协助、督促做好工地安全设施,并执行奖罚制度。2.2.8.5. 参与工地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上岗培训工作,参加安全技术交底。2.2.8.6.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查处。2.2.8.7. 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2.2.9. 项目部工人2.2.9.1. 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措施,不违章作业。2.2.9.2. 保管好所使用的工具及防护用品,坚持使用前进行检查并做到正确使用。2.2.9.3. 对不熟悉的机械、工(器)具未经操作训练不得操作和使用;不动用他人机械、工(器)具。2.2.9.4. 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所要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设有安全警告标志的区域切勿进入。2.2.9.5. 坚持文明施工,下班前一定做好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2.9.6. 师傅对徒弟、老工人对新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危险性工作要交待安全施工方法,并在施工中照料他们的安全。2.2.9.7. 爱护现场安全措施,不得乱拆、乱动,不得将设备、材料等堆放在施工通道上,保持施工道路畅通。2.2.9.8.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安全工作建议,揭露不安全行为,为安全多做工作。2.2.9.9. 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越级反映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发现险情时有权先进行处理,再向领导报告。2.2.9.10. 发生事故的本人或发现他人造成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部门,并积极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提供事故旁证。2.3. 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2.3.1. 工程科的安全工作职责:2.3.1.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总公司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2.3.1.2. 编制生产计划时应同时编制、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和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实施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3.1.3. 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应优先纳入生产计划,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确保落实。2.3.1.4. 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施工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时,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2.3.1.5.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注意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其实施。对需要变更的方案、措施,应及时向技术领导汇报,并予以修定。2.3.1.6. 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的施工方法,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2.3.1.7.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尘毒、噪声治理等工业卫生方面进行研究、设计。2.3.1.8. 会同劳资、安全等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并参加新工人的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2.3.1.9. 参加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2.3.2. 财务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2.3.2.1.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他劳保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2.3.2.2. 负责拨给职工安全教育经费。2.3.2.3. 协助和监督安全部门执行安全奖罚制度,协助办理奖罚经费手续。2.3.2.4. 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购买与供应的财务收支工作。2.3.3. 办公室的安全工作职责:2.3.3.1. 协助项目部和有关部门合理调配劳动力,不得将有禁忌症的工人安排到所禁忌的工作岗位上工作。2.3.3.2. 协助项目部和有关部门对新进场的工人,按要求通知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3.3.3. 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并将安全技术知识考核的成绩列为工人考证升级的内容之一。2.3.3.4. 搞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而不服从管理教育者,负责提出处理意见。2.3.4. 安全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2.3.4.1. 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范、标准、制度和要求及总公司的安全管理条例,并负责监督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2.3.4.2. 制定本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加强目标管理,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按年、季、月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和要点。2.3.4.3.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会审。审查安全操作规程或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落实。2.3.4.4. 组织施工生产安全检查工作。公司每月检查一次;项目经理部每旬检查一次;工地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的原始记录。每次检查均应按检查标准和有关要求评分、填表,并按要求上报。检查中应按公司及总公司制定的奖罚办法执行。2.3.4.5. 积极配合文明安全工地活动的“达标”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并负责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2.3.4.6. 积极支持安全方面的技术革新的发明创造。开发和推广安全防护的新设施、新技术、新工艺和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认真审查其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并做好试验、验收工作;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2.3.4.7. 负责协同办公室,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2.3.4.8. 负责对新工人(含民工)、调换工种的作业工人的入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2.3.4.9. 进一步执行“施工生产安全领导轮流值班”制度,每年年初做好轮流值班的安排工作。2.3.4.10.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按时统计、填报工伤月报表。在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要求,填报总公司安全部门。此外,在企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应尽快报告总公司(亡人事故,还应报市劳动局、市建委和事故发生所在地区的检察院),并随即填报因工死亡、重伤事故快报快速上报上述单位(重伤事故只报总公司、亡人快报、2日内报总公司)。2.3.4.11. 协助办公室负责调查重伤以上工伤事故。并在事故发生30日内填报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2.3.4.12. 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制定劳保用品的标准。2.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a.为了使每个职工正确理解、全面认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对促进工程建设的道理,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必须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b.安全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等。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c.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要经常进行学习,各级行政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安全技术合格证内作为考绩受奖依据之一。d.凡新招入(场)或新调入的施工人员(包括学徒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或其他从未进行过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施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程序和内容如下:一级教育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安全员进行。内容: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应执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二级教育由项目经理会同安全员进行。内容:本工程施工概况及应注意安全事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注意事项三级教育由施工员会同班组长进行。内容:操作岗位安全注意事项工器具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e.对于特殊工种如:电气及起重机械操作、焊接、受压容器、司炉工、架子工、厂内车辆驾驶员等,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操作技能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准许操作。f.工人调换新的工作,增添新的机械设备,采用新的操作方法等,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实际操作。g.施工班组应坚持每天进行班前讲评活动。提纲为:人员分工;工艺过程注意安全事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及预防措施;检查班前操作场所各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和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对遵章守纪人员进行表扬,对违章人员要进行批评。h.项目部每月初一次,利用12小时进行安全活动。安全日活动由项目部经理、专、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其主要活动内容: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令、指示、规程、制度和措施;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他安全资料;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讨论改进安全措施及布置本月安全工作;提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护及消防防火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事项;进行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活动。2.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2、根据施工项目特点,主要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的处理等。3、每季末由质安部门组织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检查由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进行,公司质安部门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4、工地每旬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项目部安全员进行的每日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措施整改。有些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制订出计划,限期解决。安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隐患通知单”分送责任工地,由项目部经理限期落实整改。2.6.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重复进行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个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4、工长(班组长)上班前在交待任务的同时,应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2.7.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2.7.1. 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公司质安部门,月底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质安部门。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质安部,由公司质安科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公司质安部。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断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长、工地、安全站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6、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2.7.2. 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1、发生重伤、群体伤害、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查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材料。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2.7.3. 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确定责任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后确定。事故责任一般作如下区分: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职工因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2、从未参加过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参加施工而发生的事故的,则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3、施工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就施工而造成非工人本人责任的事故,应分别追究项目部经理或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4、在施工安全条件不具备或有直接威胁工人生命安全的场所,经工人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施工,而造成非本人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5、机械设备有缺陷或不按规定保修而危及安全运行的,经操作人员提出但未采取措施即令运行而造成非本人责任的事故,由强迫命令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6、工人因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7、各级领导或项目经理在布置任务的同时,没有布置安全工作或放松安全教育,对发现的问题,不采取措施解决以及管理不善等问题而构成事故发生的,应根据情节分别追究领导或项目经理应负的不同责任。2.7.4. 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权限1、发生伤亡事故后各级领导要组织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从思想上、技术上、管理上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主要原因,分清事故的责任,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2、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根据安全奖罚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3、一般未遂事故由工地责任人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向单位分管领导及公司质安部报告。4、严重的未遂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质安部,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5、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主持调查分析,进行处理后上报主管部门,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2.8.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1、必须根据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选用相应防护用品。2、必须使用经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检验合格,并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防护用品。3、对旧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器材在使用前必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4、职工应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安全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防护用品。2.9.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2.9.1.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标准制定以下考核办法。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2、年工伤频率=95%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5、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6、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争创“xx市文明示范工地”。二、考核内容及所得分值1、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部、全面履行。(20%)2、目标管理明确到人,落实到岗。(10%)3、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效果好。(15%)4、有制定安全检查制度且有记录,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15%)5、及时对所管辖的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10%)6、安全教育制度完善,效果明显。(15%)7、安全内业资料齐全。(15%)三、考核办法1、优良 =80% ; 80% 合格 = 70% ; 70% 合格。2、结合分公司月度检查对每个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定量考核,并填写考核表,存入内业资料。2.9.2. 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杜绝“三违”行为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制定以下考核办法。一、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目标)1、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违章指挥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分解到人,落实到岗。2、年工伤频率=95% 。4、隐患整改率 90% ,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整改。5、确保在分公司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汇总评分率=80% 。6、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确保公司、市(县)级安全检查达标,力争优良。7、确保在市建委综合考评检查中达到合格, 争创“xx市文明示范工地“。二、考核办法结合分公司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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