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网公司

上传人:feng****heng 文档编号:180393962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112.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电网公司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某电网公司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某电网公司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客户资产移交管理办法2014-04-17 发布2014-04-17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 次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4 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5 管理内容与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5.1接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5.2接收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5.3接收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5.4接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6 检查与考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7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 客户资产移交工作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B客户资产移交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C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D客户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E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统计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5客户资产移交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客户资产移交工作,保障 电网安全,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电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 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以下简称“各子公司”)所 属直供直管供电企业客户资产移交管理,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县级供电企业可参照执 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六十号令)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第 8 号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接收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1】35 号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接收工作方案 (南方电网市场【2011】25 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接收工作指导意见(南方电网市场【2012】76 号)3 术语和定义用户资产是指由用户出资建设的、专门用于电力接入服务的专用网架及其附属设 备、设施等供电配套资产,包括: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城市电缆下地等工程形成的资 产;由用户出资建设的居民小区配电设施形成的资产;用户为满足自身用电需要,出 资建设的专用输变电、配电及计量资产等。所称用户,包括政府、机关、军队、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等电力用户。为体现客户服务,本文使用客户代替用户作 为通用称谓。4 职责4.1 市场营销部门4.1.1 是客户资产移交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客户资产移交管理办法和工作 流程,并组织实施。4.1.2 负责编制并下发客户资产接收编码。4.1.3 负责汇总、统计客户资产接收完成情况。4.1.4 负责接收资产后续的营销业务管理。4.2 财务部门4.2.1 负责制定客户资产移交财务管理政策,组织制定客户资产移交预算。4.2.2 负责组织接收客户资产的价值审核或资产评估、入账管理工作。4.3 生产设备管理部门4.3.1 负责制定客户资产移交应符合的技术规范、标准,负责接收资产的技术审核。4.3.2 负责接收资产后续的运行维护、故障抢修、大修技改等工作。4.4 其他相关部门4.4.1 计划发展部门负责接收客户资产后相关的电网规划和投资计划业务管理。4.4.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接收客户资产后相应岗位编制和人力资源配置调整管理。4.4.3 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客户资产接收相关程序和协议的合法性,并对接收工作 给予法律事务支持和指导。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接收原则按照“客户自愿无偿移交,设施符合技术标准,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客户服务 能力”的原则开展客户资产接收工作,对符合接收技术标准的保障性住宅小区和占用公 共资源的客户资产优先接收。5.2 接收范围5.2.1 永久用电性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包括政府保障性住房小区,以低压计量 装置为分界点,接收范围为分界点电源侧供配电设施资产。住宅小区内供公共设施(包 括路灯、水泵、电梯等)与商业用电的专用变供配电资产、客户自备发电机等应急电源 设备不纳入接收范围。5.2.2 永久用电的企业客户,各级政府、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客户,接 收范围为具有公(共)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走廊的供电线路。5.3 接收安排5.3.1 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财务预算计划等情况,制定客户资产接收年度工作安 排,上报公司市场营销部和财务部。5.3.2 地(市)供电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接收原则、接收范围及省公司的接 收安排,组织所属直供直管县(区)供电企业开展资产接收。5.4 接收程序5.4.1 自愿无偿移交供电设施资产的客户向属地县(区)供电企业提交客户供电设施 资产移交申请表、客户供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工程结(决)算书或其他相关资产价 值证明、移交资产及其附属配电房、电缆管沟等相关权属证明资料,由县(区)供电企 业负责初步审核。对存在欠费或债务风险的客户,可提交法律事务部门组织对客户资 产的合法性、法律可行性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对其债务、担保、司法诉讼等情况 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对于可能存在债务、担保、司法诉讼等情况的资产暂不考虑 接收。5.4.2 县(区)供电企业初步审核基本符合接收条件的,将资料报地(市)供电企业 市场部,由地(市)供电企业市场部负责对是否属于接收范围、资料是否完备进行审 核。资料审核合格后,提交地(市)供电企业财务部审核是否纳入资产接收预算。5.4.3 资产审核合格后,提交地(市)供电企业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县(区)供电企 业按照国家、行业、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移交资产运行状况进行现场 技术审核,主要对客户供(配)电设施移交明细表上所列资产出具是否可以接收的 技术审核意见,并报送地(市)供电企业市场营销部。自技术审核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内未签订移交协议的,应重新组织技术审核。对不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客户资 产,县(区)供电企业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并指导客户进行整改,核查合格后方可办 理移交。5.4.4 新建客户资产(包括执行政府电力设施配套收费政策统一建设的供配电设施) 申请无偿移交的,须严格履行技术审核,不得以竣工检验代替技术审核意见。5.4.5 技术审核合格后,地(市)供电企业市场营销部负责呈报省公司市场部进行审 批,核准后,报送公司市场部编制并下达客户资产接收编码。由省公司财务部组织相 关地(市)供电企业财务部进行价值审核,确认入账价值。对于需通过评估确定接收资 产入账价值的,省公司财务部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评估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在 30 日 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5.4.6 确定入账价值后,由地(市)供电企业市场营销部组织所属县(区)供电企业 与客户签订移交协议,客户资产移交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 行;同时,按照营配信息集成规范设备台帐采集表,采集客户移交供配电设备电子 化移交资料,由电子化移交数据录入人员负责在配网 GIS 中绘制沿布图、接线图,维 护拓扑关系;在配网生产系统中维护更新设备台帐信息。5.4.7 客户资产移交协议生效后,市场营销部门负责组织客户档案变更和营销业务管 理,财务部门负责相关账务处理,生产运行部门负责接收资产运行管理。5.4.8 地(市)供电企业月末 25 日统计上报省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资产接收统计 表,省公司分别于月末 30 日上报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户资产接收统计表。6 检查与考核各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办法,对客户资产移交实施监督管理,促进客户资产移交工 作稳妥有序开展。7 附则7.1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市场营销部。7.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录A客户资产接收工作流程附录B客户资产移交申请表附录c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附录D客户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附录Eiiiiii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统计表. 住宅小区(报省公司). 住宅小区(报网公司). 其他(报省公司)iv. 其他(报网公司)网公司省公司地供电局县区供电局附录B客户资产移交申请表客户资产移交申请表(范本)XX供电局:现申请将由我方投资建设(产权归属我方)的位于供电设施(详见示意图、客户供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所有权无偿移交给贵局,供电设施移交后由贵局负责运行维护管 理并承担相关维护费用。拟移交供电设施占用的土地、空间和线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路走廊、 电缆通道、竖井等)由贵局无偿使用。请贵局予以同意。申请方:(签章)年月日初审意见(县区供电局)(负责审核移交资料是否完备,产权是否清晰,确定是否属接收范围开展接收) 年月日资料审核 意见(市场营销部)(负责对客户资产是否符合接收范围、资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年月日资产审核 意 见 (财务部)(负责根据客户提供的价值证明,初步评估是否在年度接收预算范围内)年月日技术审核 意 见 (生技部)(负责申核移父设备是否符合接收技术标准)年月日注:1、客户资产接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收客户资产有关企业所 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5号文)规定执行2、自技术审核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签订移交协议的,应重新组织技术审核。附录C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客户名称:备注: 1、为确保资产接收后的规范管理,“电力设施名称”、“计量单位”等项目应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信息分息分类与编码(Q/CSG11801. 8.12008)标准名称填列,例如:配电架空线路、配电电缆线路、配电变 互感器柜、低压开关柜、无功补偿柜箱、低压配电箱、柱上断路器、柱上负荷开关、电缆分接箱、直流柜2、资产原值应与客户提交的入账凭证或结算书或决算书的数据保持勾稽一致,对无法查找凭证的存量资产3、本表中“已提折旧和净值”栏目项由供电局财务部门按接收月截止数据统计填写;其他项目由客户填写 (新建客户)负责审核。附录D客户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范本)甲方:公司/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乙方:供电局为提高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使住宅小区住户享受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甲方同意将位于住宅小区内的公用供配电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负责对接收后的公用供配电设施进行统一运行维护管理。为此,甲乙双方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双方签署的供用电合同约定,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一)住宅小区名称:;(二)住宅小区地址:;(三)住宅小区规模: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小区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四)住宅小区权属: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其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第二条、供配电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的范围(一)移交的供配电设施是指甲方投资建设的低压客户计量装置电源侧的供配电设施 不包括供小区公共设施或商业用电的专用变供配电设施和客户自备发电机。移交的供配电设 施清单以及移交后的产权分界情况见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附件2)和X X小区资产移交后的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3)。(二)甲方向乙方移交上述供配电设施时,应将该供配电设施占用的土地、空间和线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竖井等)的使用权,一并移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三)甲方将专用配电房无偿移交给乙方作公用配电房长期使用,不得将公用配电房房屋产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小区公用配电房房屋如因质量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正常使用时,甲方负责维修或另外提供配电房房屋。第三条、供配电设施移交时间及甲方应提交的资料(一)甲方在移交协议生效之日向乙方移交相关供配电设施。(二)甲方向乙方移交供配电设施时,应向乙方提交下述资料:1、客户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申请表2、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3、供电工程决(结)算书或其他投资建设证明资料;4、小区业主授权书或其他授权证明;5、乙方认为必须的其它资料(如:按照营配信息集成规范设备台帐采集表,采集客 户移交供配电设备电子化移交资料)。注:对甲方无法提供第3 条所列资料的,乙方可采用中介机构评估资料替代。第四条、供配电设施移交后所有权分界与维护管理责任(一)甲方向乙方移交供配电设施后,住宅小区低压客户计量装置负荷侧供配电设施 (不包括计量装置)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由甲方维护管理,小区低压客户计量装置电源侧供 配电设施(不包括专变供配电设施和客户自备发电机)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由乙方维护管理; 移交完成前由甲方自行维护管理。(二)甲方移交给乙方的上述供配电设施(包括供电线路)所占用的土地、空间和线 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竖井等),应和上述供配电设施一并移交给乙 方无偿使用,由乙方承担其日常性管理。(三)乙方因维修、检修和故障检查等维护管理需要,有权进入甲方小区及相关区域, 进行开挖电缆通道等必要的作业活动,但因乙方的作业活动造成损坏和其它影响的,乙方应 及时恢复原状或予以修复。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遵守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破坏和影响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的行为。2、甲方保证所取得业主授权的内部程序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否则因该方面而产生的纠 纷及责任均由甲方负责。3、甲方保证向乙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为甲方合法所有及使用,没有设定任何担保,不 存在租赁关系,不涉及债务及其他纠纷,已告知并取得住宅小区相关或潜在权利人的同意, 可合法无偿移交给乙方。甲方同意,因上述保证事项不实而导致乙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的, 由甲方负责解决,若乙方因此而产生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4、甲方向乙方移交供配电设施的所有权和该供配电设施(包括供电线路)占用的土地、 空间和线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竖井等)的使用权,均不向乙方收取 任何费用。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变更手续相关费用按国家规 定由双方分别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根据与甲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及服务承诺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向甲 方及住宅小区的其他业主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2、由于接收甲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资产,乙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3、由于供电网络需要,在满足甲方用电需求和确保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使 用甲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或者甲方移交的线路通道,向甲方及该住宅小区以外的其他客户供 电。第六条、其它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后的年月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 电话:签约时间:签约地点:乙方:供电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协议附件:1、甲方获得业主授权的相关证明资料(授权书或其他证明)2、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3、资产移交后的产权分界示意图备注:甲方授权说明:对于存量小区,甲方应就公用配电房使用权以及供配电设施产权的移交通过业主委员会 取得小区业主的授权;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按政府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程序,附相关征求 业主意见同意无偿移交授权证明资料。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非住宅小区客户范本)甲方:乙方:供电局为加强对公用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甲方同意将其投资建设白公用供配电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负责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进行统一运行维护管 理。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双方签署的供用电合同约定, 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的基本情况(一)单位名称:(二)用电地址:第二条、供配电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的范围(一)移交的供配电设施是指甲方投资建设的占用公共线路走廊或具有公用性质的供 电线路等设施,包括环网高压柜、电缆以及架空线路等。移交的供配电设施清单以及移交后 的产权分界情况见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附件1)和XX公司供配电设施 资产移交后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 2)。(二)甲方向乙方移交上述供配电设施时,应将该供配电设施占用的土地、空间和线 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竖井等)的使用权,一并移交给乙方无偿使用。第三条、供配电设施移交时间及甲方应提交的资料(一)甲方在移交协议生效之日向乙方移交相关供配电设施。(二)甲方向乙方移交供配电设施时,应向乙方提交下述资料:1、客户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申请表;2、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3、供电工程决(结)算书或其他投资建设证明资料;4、乙方认为必须的其它资料。注:对甲方无法提供第3条所列资料的,乙方可采用中介机构评估资料替代。第四条、供配电设施移交后所有权分界与维护管理责任(一)自甲方向乙方移交供配电设施之日起,负荷侧供配电设施归甲方所有,负责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 电源侧供配电设施归乙方所有,负责相关设施的维护管理。移交完成前由甲方自行维护管理。(二)甲方移交给乙方的供配电设施占用的土地、空间和线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 路走廊、电缆通道、竖井等),应和上述供配电设施一并移交给乙方无偿使用,由乙方维护 管理。(三)乙方因维修、检修和故障检查等维护管理需要,有权进入甲方区域进行开挖电 缆通道等必要的作业活动,但因乙方的作业活动造成损坏和其它影响的,乙方应及时恢复原 状或予以修复。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遵守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止破坏和影响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的行为。2、甲方保证向乙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为甲方合法所有及使用,没有设定任何担保,不 存在租赁关系,不涉及债务及其他纠纷,已告知并取得潜在权利人的同意,可合法无偿移交 给乙方。甲方同意,因上述保证事项不实而导致乙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 若乙方因此而产生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3、甲方向乙方移交供配电设施的所有权和该供配电设施(包括供电线路)占用的土地、 空间和线路经行的通道(如高压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竖井等)的使用权,均不向乙方收取 任何费用。4、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由于接收甲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资产,乙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2、由于供电网络需要,在满足甲方用电需求和确保甲方用电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使 用甲方移交的供配电设施或者甲方移交的线路通道,向甲方以外的其他客户供电。第六条、其它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后的年月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供电局(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签约时间: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签约地点:协议附件 1、客户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明细表2、资产移交后的产权分界示意图附录E-1住宅小区(报省公司)年月住宅小区供电设施资产接收统计表填报单位:序号住宅小区名 称小区低 压客户 数上年度用 申量(万 千瓦时)供电设施10kV 架 空 线路回 长(米)10kV 电 缆回长(米)低压线 路长 (米)配变总容量(kVA)变压器 冶)配电房(个)12345合计负责人: 填报人:注: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统计项目,但须遵循本表格式上报,以便统计汇总2、属保障性住宅小区请在备注栏注明填报单位:序号接收单位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小区 个数低压 客户 数上年度用电量(万千瓦时)10kV 架 空 线路回 长(米)10kV电缆回 长(米)低压线路长(米)配变总容量(kVA)1省公司合计2*供电局34567合计负责人: 填报人:注:1、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统计项目,但须遵循本表格式上报,以便统计汇总。2、各单位在备注栏说明接收保障性住宅小区个数、涉及低压客户数和资产原值、净值。填报单位: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统计项目,但须遵循本表格式上报,以便统计汇总。填报单位: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统计项目,但须遵循本表格式上报,以便统计汇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