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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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Page 2第一章第一章 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发展及其法律框架发展及其法律框架Page 3我国职业卫生发展简史我国职业卫生发展简史初创时期(1949-1966年)坚守时期(1966-1980年)属于属于“工业卫生与职业病学工业卫生与职业病学”阶段,本阶段阶段,本阶段主要是照搬苏联的模式和做法,以学术讨论主要是照搬苏联的模式和做法,以学术讨论和积累经验为主。和积累经验为主。19501950年年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试行)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试行)19511951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61956年年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阶段,该阶段,该时期一项时期一项重要工作是制订有害物质的卫生标准重要工作是制订有害物质的卫生标准。19671967年年磷化氢急性中毒和溴甲烷中毒诊断磷化氢急性中毒和溴甲烷中毒诊断治疗草案治疗草案19791979年年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TJ36-7979)Page 4我国职业卫生发展简史我国职业卫生发展简史发展时期(1980-2002年)加强时期(2002-至今)“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阶段,随着工业现阶段,随着工业现代化的加速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为了囊括所代化的加速和自然科学的发展,为了囊括所有因职业活动引起的伤害,改劳动卫生为职有因职业活动引起的伤害,改劳动卫生为职业卫生。业卫生。19831983年职业病报告办法年职业病报告办法19871987年年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定,规范了职业病的管理,法定职业病名,规范了职业病的管理,法定职业病名单扩大到九大类单扩大到九大类9999种。种。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经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727日九届全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国人大常委会第2424次会议通过,终于在次会议通过,终于在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此后十年间,设计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此后十年间,设计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核、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职业健康审核、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方面监护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方面1717个相关配套个相关配套规定实施,修订职业卫生标准规定实施,修订职业卫生标准660660多项。多项。Page 5世界职业卫生发展简史世界职业卫生发展简史1948年联合国全体会议通过的全球人权宣言确认,所有人享有公正和良好所有人享有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的权利。的工作条件的权利。1996年第14届世界劳动安全卫生大会上达成共识:劳动者劳动者在享受就业权利的同时在享受就业权利的同时,应应享有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享有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1997年联合国秘书长发表文告指出:各国政府决策者和企业家应将保证各国政府决策者和企业家应将保证安全和卫生的作业环境作为一切投安全和卫生的作业环境作为一切投资和生产决策的关键加以考虑,职资和生产决策的关键加以考虑,职业卫生和安全是一项全球、国际和业卫生和安全是一项全球、国际和国家议事日程中的优先任务。国家议事日程中的优先任务。Page 6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Page 7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 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相关卫生标准放射相关卫生标准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Page 8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病防治中有关法律关系职业病防治中有关法律关系 履行保护健康义务 主张保护健康权利政府监管部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劳动者Page 9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规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单位放射卫生标准放射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作业场所要求作业场所要求放射防护标准放射防护标准个人接触剂量个人接触剂量放射疾病诊断放射疾病诊断监测规范监测规范放射卫生防护放射卫生防护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工业企业设计接触限值接触限值诊断标准诊断标准警示标识标准警示标识标准检侧方法检侧方法采样规范采样规范听力保护规范听力保护规范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分类职业病危害分类危害项目申报危害项目申报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作业场所管理作业场所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管理Page 10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框架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l事故处理事故处理l监督程序监督程序l处罚办法处罚办法ll健康监护管理健康监护管理l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l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l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管理l危害评价规范危害评价规范l职业卫生监测管理规范职业卫生监测管理规范l规范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Page 11第二章第二章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Page 12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为作为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基本法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基本法律,是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律,是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生管理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职业卫生监管和行部门进行职业卫生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职业卫生违法犯罪行为各种职业卫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的有力武器。Page 13n 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7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于于20112011年年1212月月3131日审议通过。日审议通过。20162016年年7 7月月2 2日对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进行了第二次修改,20162016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0172017年年1111月月4 4日对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进行了第三次修改,20172017年年1111月月5 5日起施行。日起施行。Page 14n 内容共内容共7 7章,章,8888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Page 15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的方针 建立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Page 16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的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接触粉尘粉尘、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和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务院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规定、调整并公布。Page 17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的范围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劳动者职业史职业史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四个要件任缺其一四个要件任缺其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Page 18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 分类及目录: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 1987年11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99种 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2013年3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32种十类 132种Page 19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 分类及目录:分类及目录:尘肺病及其他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19)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棉肺等职业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性疾病(11)职业性职业性化学中毒化学中毒(60)物理因素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所致职业病(7)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等其他职业病其他职业病(3 3)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皮肤病(9)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眼病(3)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口腔疾病(4)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等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肿瘤(11)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传染病(5)Page 20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为劳动者创造符合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环境和条件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提高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Page 21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五个主要关口五个主要关口23451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前期预防前期预防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权益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权益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法律责任Page 22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措措 施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时间段适用时间段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审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阶段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造、技术引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竣工验收前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造、技术引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项目规定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竣工验收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Page 23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批准建设批准建设设设 计计施施 工工立立 项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职业病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害预评价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设计设计(审查审查)危害控制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Page 24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可行性论证阶段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放射性卫生行政部门放射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Page 25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配套规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安监总局第5151号令)号令)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控制效果评价。放射效果评价。放射其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卫生行政部门验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效果评价Page 26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制度。Page 27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安监部门申报。其他用人单位向其所在地县级县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申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48号令 Page 28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 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客观、真实。配套规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第50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Page 29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第一个关口第一个关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50号令 Page 30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 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 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 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立法意图立法意图Page 31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检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Page 32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 责任制(职防法第五条、责任制(职防法第五条、4747号令第号令第3434条);条);制度(制度(4747号令第号令第1111条)条):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法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11+11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卫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 配套规章(责任制、制度、操作规程)配套规章(责任制、制度、操作规程)Page 33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的其他的p 劳动者超过超过100100人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专职管理人员;p 劳动者在100100人以下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套规章(设置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配套规章(设置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工作场所职业卫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 Page 34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p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每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p 职业病危害严重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危害现状评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工作场所职业卫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 Page 35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p 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期届满申请换证的;p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p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Page 36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个关口第二个关口 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上岗前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p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p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p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p 职业病诊疗资料职业病诊疗资料 配套规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配套规章(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9号令 Page 37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第三个关口第三个关口立法意图立法意图 体现保护受害者和职业病患者权益 理顺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与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衔接 与现有职业病待遇规定和社会保障立法相衔接Page 38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维护和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第三个关口第三个关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Page 39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第四个关口第四个关口卫生行政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Page 40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内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五个关口第五个关口01罚种罚种: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责令停止使用、责令限期治理、责令停建、责令关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技术服务资格等处罚额度最高达到5050万元行政责任行政责任0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刑事责任刑事责任03承担健康损害赔偿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Page 41第三章第三章 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及其概况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及其概况Page 42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1.1.概念概念l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法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由法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作出的律授权部门对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技术要求作出的强制性统一规范,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强制性统一规范,如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接触限制量值、职业健康监护要求、职业病诊的接触限制量值、职业健康监护要求、职业病诊断原则及处理技术要求、以及有关职业病危害因断原则及处理技术要求、以及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方法等。素监测评价方法等。l制定与实施职业卫生标准的根本目的是预防、控制定与实施职业卫生标准的根本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健康及其相关权益Page 43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2.2.地位地位l职业卫生标准是职业卫生标准是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的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体系,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体系,是为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而制定的特殊技术要求是为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而制定的特殊技术要求l职业卫生标准是国家依据职业卫生标准是国家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对对职职业病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业病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根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的规定,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用人单位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准的用人单位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职业卫生标准是评价职业卫生标准是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技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技术指标指标Page 44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3.3.意义意义1)1)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l劳动者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应当成为社会劳动者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应当成为社会均衡发展的受益者。职业卫生标准通过制定工作均衡发展的受益者。职业卫生标准通过制定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制量值以及劳动者健康场所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制量值以及劳动者健康保护要求,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保护要求,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的目的,从而,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益的目的,从而,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维护实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社会稳定的目标 Page 452)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规范企业与市场的健康发展l职业卫生标准通过规范用工行为,促使企业依法保证职业病防治的投入,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l制定与实施职业卫生标准,可以促进企业的规范化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产品多样化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Page 463)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竞争l职业卫生标准通过限制境外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技术中的职业病危害向境内的转移,维护我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不被侵犯l有助于树立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劳动保护方面的形象,为我国企业参与世界贸易竞争创造有利条件,直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Page 47l 科学性和专业性 职业卫生标准是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的技术依据,因此,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必须以科学为依据,建立在健康危险性评价基础上l 规范性 职业卫生标准主要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不被侵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使企业依法保证劳动保护投入,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4.4.特殊性特殊性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Page 48l 社会性 职业卫生技术标准是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体系,直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职业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l 可行性 职业卫生标准是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职业卫生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卫生检测检验、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等各项活动都离不开职业卫生标准的运用,因此,职业卫生标准应该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便于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职业卫生标准的概念、地位及意义Page 49职业卫生标准体系职业卫生标准体系1.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卫生标准的分类l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职业卫生标准。l 强制性标准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保障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满足国家公共管理的需求,保护环境,而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其包括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l 推荐性职业卫生标准包括: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采样规范;职业有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生物接触限值;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Page 50职业卫生标准体系职业卫生标准体系1.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卫生标准的分类l 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根据职业卫生标准的内容可划分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根据职业卫生标准的内容可划分为两个层次,即为两个层次,即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与与劳动卫生劳动卫生个性标准个性标准。个性标准,又依照标准化对象的特点划。个性标准,又依照标准化对象的特点划分为上述分为上述1212个系列。个性标准的内容不同分两类,个系列。个性标准的内容不同分两类,即限制标准和行为标准,限制标准仅包括量值标准即限制标准和行为标准,限制标准仅包括量值标准和必要的说明,行为标准还包括测试、评价、监护和必要的说明,行为标准还包括测试、评价、监护、控制、个体防护及其他卫生安全要求方面的行为、控制、个体防护及其他卫生安全要求方面的行为标准标准Page 512.2.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框架图(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框架图(1 1)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标标准准劳动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劳动卫生专业基础标准粉尘职业接触限值粉尘职业接触限值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生物性因素接触限值生物性因素接触限值作业条件卫生标准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照射防护标准职业照射防护标准 劳动生理、工效学标准劳动生理、工效学标准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标准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 行为标准行为标准限制标准限制标准个个性性标标准准职业卫生标准体系职业卫生标准体系Page 52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方法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方法化学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粉尘职业接触限值粉尘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职职业业接接触触限限值值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业危害防护导则职职业业防防护护标标准准2.2.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框架图(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框架图(2 2)职业卫生标准体系职业卫生标准体系Page 53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1.制定机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l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l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l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Page 54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1.制定机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l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l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l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Page 55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全国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全国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全全国国食食品品卫卫生生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放放射射卫卫生生防防护护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职职业业病病诊诊断断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放放射射性性疾疾病病诊诊断断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环环境境卫卫生生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学学校校卫卫生生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消消毒毒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化化妆妆品品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传传染染病病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地地方方病病寄寄生生虫虫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临临床床检检验验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血血液液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全全国国食食品品添添加加剂剂标标准准委委员员会会Page 56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订原则l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l 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以危险度评估科学研究为基础,借鉴科研成果;注重可操作性-经济、技术可行l 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符合WTO的要求l 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连续性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Page 573.制订程序提出编制项目提出编制项目确定研制人员确定研制人员上级上级审核批准审核批准下达研制计划下达研制计划计划阶段计划阶段提出研制设计提出研制设计组织组织项目项目实施实施编写标准草案编写标准草案征求专家意见征求专家意见修改标准草案修改标准草案标准报标准报送会审送会审 编制阶段编制阶段 专业委员会审专业委员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审查阶段审查阶段 标准修改标准修改定稿定稿标准报标准报送审送审批批报批阶段报批阶段 职业职业卫生标准的制订程序卫生标准的制订程序 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Page 58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和/或危险度评价或危险度评价法律基础上的可操作的法律基础上的可操作的OELs职业因素接触职业因素接触特征和毒代特征和毒代/毒毒效动力学资料效动力学资料科学、合理提出推荐的标准限值科学、合理提出推荐的标准限值 1.理化特性理化特性 2.毒理学实验室资料毒理学实验室资料 3.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 4.职业人群健康监护资料职业人群健康监护资料 职业流行病学资料职业流行病学资料充分利用国充分利用国外已有资料,外已有资料,特别标准制特别标准制订依据订依据主要由科学家主要由科学家提供制定基于提供制定基于健康基础上的健康基础上的OELs的科学的科学基础基础从社会经济和从社会经济和技术方面考虑,技术方面考虑,由政策制定者,由政策制定者,行业和环境、行业和环境、健康、安全健康、安全 专业人员共同专业人员共同完成完成危险性评价危险性评价浓度(剂量)浓度(剂量)-效应(反应)效应(反应)4.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标准制订依据化学物质职业卫生标准制订依据-剂量阶段策略剂量阶段策略Page 59l 物理性质:脂溶、水溶性、蒸汽压、嗅阈l 亚急性和亚慢性资料(经口、经皮或吸入):14天、90天、6个月的无可见效应水平l 流行病学资料:发病率、死亡率、病例报告l 急性毒性数据:经口毒性、皮肤毒性、皮肤和眼刺激性、吸入毒性l 其他资料:发育、诱变形、生育力、生殖毒性、可逆性研究、皮肤吸收试验、药动力学、致癌试验(2年)l 工业卫生接触资料:区域采样、个体采样5.制定标准制定标准常用的资料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Page 606.审查与公布l 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按照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审查,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卫生部以卫生部通告形式公布l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标准的代号为“GBZ”,推荐性标准的代号为“GBZ/T”l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编号由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发布的顺序号和发布的年号构成,如: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公布Page 61l 阈限值是工人能够日复一日地处于该种条件下工作而几乎不会全部出现有害健康的影响(ACGIH,1994)l 由于个体敏感性差异很大,对有害物质的感受程度因人而异,即使在容许浓度水平以下的接触,少数工人对于有些物质,在阈限值水平或低于阈限值时也会感到不适,出现不舒服,原来的健康异常状况进一步恶化,还有少数人因原有工作条件恶化,或职业病加重也会受到较严重的影响(Cooper,1973;ACGIH,1994)思考题:职业接触限值能充分保护所有劳动工人吗?应用职业卫生标准的注意事项应用职业卫生标准的注意事项Page 62应用职业卫生标准的注意事项应用职业卫生标准的注意事项l 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是建立在保护水平政策基础上,根据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因此,现有的接触限值并不能保护所有的人群。如苯l Castlman和Zim(1988,1989)指出:标准是由那些在管理企业中得到利益的卫生学家参与制定的,制定阈限值标准的科学依据并不足l ACGIH:作业场所接触的“使用安全性”和“无意义危险度”的定义会随着社会价值的变化而改变Page 63l 当接触时间或工作强度严重超过制定OELs时所必需的条件时不能使用OELs评价l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职业性接触,即不能于用评价社区污染l 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值的大小不仅与使用的原料、工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值的大小不仅与使用的原料、工艺有关,也与作业场所环境的控制水平有关,进行艺有关,也与作业场所环境的控制水平有关,进行健康影响评价时,应结合接触机会、方式、时间、健康影响评价时,应结合接触机会、方式、时间、危害控制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危害控制进行综合风险评估l 标准应由受过职业卫生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使用应用职业卫生标准的注意事项应用职业卫生标准的注意事项Page 64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常用标准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常用标准及其最新进展及其最新进展Page 65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n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相配套,我国卫生部于2004年制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Page 66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标准方法n 为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的要求,自2004年起陆续发布实施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该标准现共有85部分,273个标准方法,涵盖了近300个化学物质,是现阶段职业卫生实验室检验的标准检测方法。n 2017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300),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的标准(大部分GBZ/T 160GBZ/T 160)同时废止。Page 67检测项目现有标准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变化钡及其化合物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钡及其化合物;GBZ/T 160.2-2004;3.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部分:钡及其化合物;GBZ/T300.32017;钡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硫酸钡等难溶性钡化物加王水消解锂及其化合物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锂及其化合物;GBZ/T160.11-2004;3.氢化锂发射光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3部分:金属及其化合物;GBZ/T300.33-2017;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样品处理由振摇洗脱变更为微波消解钼及其化合物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钼及其化合物;GBZ/T 160.15-2004;4.等离子体发生光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9部分:钼及其化合物;GBZ/T 300.19-2017;钼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酸消解-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钼及其化合物(包括可溶性和不溶性化合物)浓度的检测。增加了钼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过氧化氢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氧化物;GBZ/T 160.32-2004;4.过氧化氢的四氯化钛分光光度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GBZ/T 300.482017 5.过氧化氢的溶液吸收-硫酸氧钛分光光度法变了显剂,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方法联苯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多苯类化合物;GBZ/T 160.43-2004;3.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69部分:联苯和氢化三联苯;GBZ/T300.69-2017;4联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联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三氯甲烷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 160.45-2007;3.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甲烷;GBZ/T300.73-2017;5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四氯化碳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 160.45-2007;3.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甲烷;GBZ/T300.73-2017;5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改用了毛细管色谱柱二氯甲烷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卤代烷烃类化合物;GBZ/T 160.45-2007;4.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3部分: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和四氯甲烷;GBZ/T300.73-2017;4氯甲烷和二氯甲烷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采样方法由注射器变更为采气袋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300)与与GBZ/T 160的比较(部分节选)的比较(部分节选)Page 68职业卫生生物监测标准方法n 已发布了42个化学毒物72种统一的规范化的测定方法(WS/T)检测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n 为了促进和规范生物样品检测技术的发展,于2008年发布了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5部分: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测定方法(GBZ/T 210.5-2008)n 为进一步提高生物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监测的质量,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卫生部2006年发布了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GBZ/T 173-2006Page 69部分常用的职业卫生生物监测标准方法职业卫生生物监测标准方法标准号标准名标准号标准名WS/T 18-1996尿中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WS/T 39-1996尿中硫氰酸盐的吡啶-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20-1996血中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WS/T92-1996血中锌原卟啉的血液荧光计测定方法WS/T 30-1996尿中氟的离子选择电极测定方法WS/T93-1996血清中铜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WS/T 32-1996尿中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WS/T94-1996尿中铜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WS/T 34-1996血中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WS/T97-1996尿中肌酐分光光度测定方法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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