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结构检测鉴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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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结构检测鉴定实施细则(第B版)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二O年十二月目录1 建筑结构鉴定的分类、依据和适用范围 11.1 建筑结构鉴定分类 11.2 建筑结构鉴定的主要依据 11.3 建筑结构鉴定的适用范围和对应依据 12 鉴定工作程序 32.1 鉴定工作内容 32.2 鉴定工作流程 32.3 鉴定报告审批 32.4 鉴定工作管理 42.5 人员岗位职责 53 现场调查与检查 83.1 初步调查 83.2 结构安全性鉴定详细调查 93.3 使用性鉴定详细调查 103.4 施工质量鉴定详细调查 103.5 抗震鉴定详细调查113.6 灾后鉴定详细调查114 结构鉴定的检测技术要求 164.1 一般规定 164.2 混凝土结构 164.3 砌体结构 185 结构鉴定技术要求 216 检测鉴定报告要求 226.1 总说明 226.2 封面及正文 226.3 报告制作 246.4 安全性鉴定报告编写要点 256.5 正常使用性鉴定报告编写要点 276.6 抗震鉴定报告编写要点 286.7 结构实体检测鉴定报告编写要点 286.8 灾害事故工程鉴定报告编写要点 296.9 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编写要点 297 鉴定文书示范文本 318 鉴定记录表格 591 建筑结构鉴定的分类、依据和适用范围1.1 建筑结构鉴定分类1 结构安全性鉴定2 正常使用性鉴定3 施工质量鉴定(结构实体鉴定)4 抗震鉴定5 灾后鉴定6 完损性鉴定7 危房鉴定 其中1、2 合称为可靠性鉴定。1.2 建筑结构鉴定的主要依据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4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5 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建标2008132 号)6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678 号)7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CECS 220)9 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3 建筑结构鉴定的适用范围和对应依据 建筑结构鉴定应根据鉴定目的、鉴定内容、鉴定深度选择相应的鉴定类型。1 办理房产证:结构安全性鉴定,依据1.2 中1、2。2 质量事故、争议纠纷、周边施工(环境)影响:结构安全性鉴定、正常使用性 鉴定、完损性鉴定或危房鉴定,依据1.2 中1、2、6、7。3 开业前安全普查:结构安全性鉴定,依据1.2 中1、2。4 在建及投入使用两年内建筑物的验收:施工质量鉴定,依据1.2 中9。5 结构改造、改变使用用途、抗震设防要求提高:抗震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 依据1.2 中1、2、3。注:地方有明确规定的应符合地方规定要求。 选择正常使用性鉴定应判断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选择正常 使用性鉴定。2 鉴定工作程序2.1 鉴定工作内容1 接受委托:初步了解项目情况和鉴定原因。2 现场查勘:图纸资料、建筑物历史、现场情况、填写工程概况表。3 制定方案: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4 方案确认及签订合同5 仪器、设备:现场检测前的准备。6 现场检测: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现场检测。7 计算和分析:根据现场检测数据处理结果对鉴定对象的结构验算和分析。8 鉴定报告:根据计算分析结果撰写鉴定报告。9 报告交付和收款2.2 鉴定工作流程见鉴定工作流程图2.3 鉴定报告审批2.3.1 鉴定报告审批分校核、审核、批准三个环节2.3.2 鉴定报告校核1 鉴定报告完整性,文字错漏,语言逻辑性,报告格式符合性。2 检测数据处理结果的准确性。3 结构模型与实际一致性,参数选取合理性,结构验算准确性。4 结构分析、评级和结论的规范性。2.3.3 鉴定报告审核1 鉴定内容完整性。2 检测结果与检测结论的一致性。3 结构验算、分析与鉴定结论的一致性。4 结构分析、评级和结论的合理性。2.3.4 鉴定报告批准1 鉴定中关键技术的把握性。2 结论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鉴定工作流程图2.4 鉴定工作管理2.4.1 鉴定工作实行项目管理。2.4.2 项目管理是指对项目完成进度、项目收款进度、项目质量安全的控制。2.4.3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项目的进度、收款、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 行使项目管理权。2.4.4 项目管理的监督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巡查,通报未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的项目和项目负责 人。2.4.5 对责任心不强,项目跟进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罚。2.5 人员岗位职责2.5.1 项目负责人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检测鉴定工作满两年 以上。2 了解委托方鉴定的目的,经现场查勘后,常规项目方案按照相关规范并结合地 方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制定,报所批准;纠纷、事故、司法等特殊工程的方案由 所会同部门统一制定。3 方案经委托方及其他相关方确认后,及时与委托方洽谈并签订合同事宜,并确 认进场检测鉴定时间。4 进场前,项目负责人应确认进场项目组成员。5 现场检测时,项目负责人应对现场检测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并对采集的关键 数据应在予以监督核对,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对现场不能处理 的应立即逐级上报。6 现场检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检测数据的处理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整 理,并及时、认真的组织鉴定报告的编写。7 项目负责人负责鉴定报告的校核工作,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工程概况、 鉴定目的等。8 正式报告出具后,项目负责人应负责跟进项目的收款,原则上提交报告时委托 方应付清余款,特殊情况请示室主任或所领导。9 项目负责人对承接的鉴定项目的方案、技术、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10 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生产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2.5.2 主检人1 主检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从事检测鉴定工作满三年以 上。2 主检人应取得与鉴定项目相对应的检测上岗资格证。3 接受项目负责人委派,负责现场检测全过程。了解检测鉴定方案内容,明确现 场检测的要求和重点,收集整理与现场检测相关资料。4 负责申报车辆安排,申领仪器、设备并进行简单清点检查,负责确认仪器设备状态。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向仪器设备管理员说明,以确保仪器设备齐全到位。5 提前通知参与现场检测的相关人员,并对检测工作安排做简单说明,如需过夜 要带衣物等,以便大家提前做好准备。6 根据现场检测项目和数量,准备好相应的原始记录纸、签字笔、水性笔等。7 合理安排现场检测工作,带领好整个团队(包括司机等随行人员),跟进现场 检 测工作的全局,严格按照检测(鉴定)方案和质量管理手册及相关规范进行检测 工作。8 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时,负责监督现场检测工作的开展,负责重要检测环节、 关键的数据采集及监督工作。9 做好在现场对外各方的良好有效沟通工作,如遇难以解答或其他现场异常情况 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映。10 主检人对承接的鉴定项目的检测质量、进度、现场安全负责。11 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包括生产安全工作及质量安 全 工作。自觉防范现场检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杜绝安全事故,将“安全生产”落 实到检测现场的方方面面。12 负责监督现场如实填写现场检测流转卡各检测员完成工作量,并由各检 测员签名确认。13 负责整理现场检测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并交由报告编写人出具报告。2.5.3 检测员1 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未取得与检测项目相对应的检测上岗资 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检测员工作。2 检测员应熟悉检测方法标准,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原理。3 接受项目负责人或主检人的安排,负责进行现场检测工作。按照主检人的要求, 协助做好检测前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申领、装卸仪器设备等。4 按照主检人的安排,严格执行相关检测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 按时完成现场检测工作。5 各检测员应协同工作,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做好现场检测相关数据的记录并 及时交主检人进行处理,保证检测工作按进度保质保量顺利完成。6 退场时,负责清洁并保护好仪器设备,协助主检人进行现场仪器设备和现场采 集的样品(如芯样等)的清点并装车带回,根据各自现场完成工作量如实填写现 场检测流转卡,并签名确认。7 现场检测结束回院后,负责将仪器设备、原始记录、工程资料等所有物件及时 卸车,并妥善存放,当天或最迟第二天(周末顺延)早上八点半前送还仪器设备, 入库保养。如在使用中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应在送还时及时向主检人和仪器设备 管理员汇报。现场检测有采集样品的,及时按要求做好送样工作。8 协助主检人整理好现场检测原始记录等相关资料,如有需要,应帮忙做好检测 数据的输入、计算、报告的编写整理、文字校核等工作。9 监测项目的检测员,按要求协助主检人完成现场监测及现场对外事务,当天完 成数据的整理工作。10 检测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操作,对检测数据和样品的真实性、 准 确性负责,不得伪造数据、更换样品,对现场检测数据负责,并对所承担的工作 负相应的责任。11 检测员负责现场检测中的安全风险,包括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3 现场调查与检查现场调查是检测鉴定不可缺少的主要环节,一般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即初 步调查与详细调查。3.1 初步调查3.1.1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宏观情况初步调查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单位的情况调查、项目的建造时间等。3.1.2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包括:1 地段类别;2 不良地质作用及影响;3 地下水升降和地面标高变化;4 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的布置情况以及其建设过程对拟鉴定建筑物 的影响等。3.1.3 使用历史初步调查包括:1 使用功能、使用荷载与使用环境;2 使用中发现建筑结构存在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法和效果;3 遭受过的火灾、爆炸,历次暴雨、台风、地震等灾害对建筑结构的影响;4 维护、改扩建、加固情况;5 场地稳定性、地基不均匀沉降在建筑物上的反应;6 当前工况与设计工况的差异,建筑结构在当前工况下的反应等。3.1.4 收集资料内容包括:1 建筑结构施工图(最好是竣工图);2 地质勘察报告;3 施工质保资料;4 使用、维修、改扩建资料等。3.2 结构安全性鉴定详细调查3.2.1 现场检查内容包括:1 建筑物的建筑和结构现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程度;2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的工作状态;3 结构外观质量,以及与结构安全、结构耐久性有关的检查内容。3.2.2 建筑物与施工设计图符合程度的检查 面积、层数、结构类型、平立面布置等。3.2.3 地基基础的工作状态检查 靠近河岸、边坡等临空面的场地和地基稳定性以及地基变形在建筑物上的反应 等。3.2.4 混凝土结构检查内容包括:1 外观质量:包括构件几何尺寸、垂直度、平整度,总体外观质量和局部(如施 工缝处)外观质量等;2 构件连接:包括预埋件、梁柱节点和主次梁连接点、填充墙及其抗震构造措施 等的工作状态;3 构件受力:包括剪力墙、框架梁、框架柱、托架、桁架、梁、板等构件的工作 状态;4 构件变形:包括构件的位移、转角,构件裂缝的形态、分布、数量、长度、宽 度和性质等。3.2.5 钢结构检查内容包括:1 构件及连接件的工作状态;2 构件及连接件的外观尺寸和锈蚀状况;3 焊缝高度、长度、外观质量及锈蚀状况;4 支撑系统工作状态;5 防腐涂层和防火涂层的防护效果等。3.2.6 砌体结构检查内容包括:1 砌体外观质量:包括砌块外观质量,灰缝厚度、饱满度,砌体垂直度、平整度、 轴线偏差、组砌方法、转角搭接做法,砌体中混凝土构件的外观质量等;2 砌体与构造柱连接做法,悬臂构件的锚固长度和工作状态,墙梁、混凝土圈梁 和 混凝土过梁、砖过梁和钢筋砖过梁的设置情况、外观质量与工作状态等;3 填充墙顶皮砖与混凝土梁板底接触的紧密状况;4 应力集中处:包括梁支座下垫块尺寸和工作状态,集中荷载作用处和管线集中 处的砌体工作状态等;5 砌体上裂缝的形态、分布、数量、长度、宽度和性质等。3.2.7 非主体结构部位的检查内容包括:1 屋面防水、排水、溢水、保温和隔热设施的质量和工作状态;2 外门窗、幕墙的质量和工作状态;3 支承在结构上的管道、设备与设计的符合程度;4 支承在外墙、屋面的广告牌或其它设施对结构构件的影响等。3.3 使用性鉴定详细调查3.3.1 建筑物整体的下沉、开裂、漏渗水、倾斜等情况。3.3.2 混凝土结构的肉眼可见的过大挠度,主要受力构件的裂缝分布情况,钢筋 外露、锈蚀情况等。3.3.3 砌体结构的侧向变形,裂缝分布情况,砌筑砌块的风(或粉化)情况。3.3.4 钢结构的挠度、水平位移及构件的锈蚀(腐蚀)情况。3.3.5 非主体结构部位的检查内容宜包括:1 屋面防水、排水、溢水、保温和隔热设施的质量和工作状态;2 外门窗、幕墙的质量和工作状态;3 支承在结构上的管道、设备与设计的符合程度;4 支承在外墙、屋面的广告牌或其它设施对结构构件的影响等。3.4 施工质量鉴定详细调查3.4.1 钢筋混凝土结构详细调查构件的外观是否有蜂窝麻面、肉眼可见的过大挠 度,主要受力构件的裂缝分布情况,钢筋外露、锈蚀情况等。重点关注混凝土承重构 件的观感、目测变形是否异常、梁柱节点的工作状态等。3.4.2 砌体结构检查应重点关注砌体构件的外观质量观感、圈梁及构造柱的设置 情况、悬臂梁支座等应力集中处的工作状况、承重砌体的目测裂缝及变形等。3.4.3 钢结构检查应重点关注钢承重构件的目测变形是否异常、钢支撑系统是否 稳定、钢构件的锈蚀状况、防火及防腐涂层的防护效果等。3.5 抗震鉴定详细调查3.5.1 抗震鉴定应重点关注建筑物的平、立面布置是否规则、刚度是否明显变化 等。3.5.2 混凝土结构应重点关注是否为单跨结构,填充墙的布置情况。3.5.3 砌体结构应重点关注圈梁和构造柱的设置情况。3.6 灾后鉴定详细调查 广东地区房屋常见的灾害有火灾、风灾、水灾以及地质灾害等。灾后鉴定的详细 调查与灾害类型有关。3.6.1 火灾后的详细调查应重点关注:1 调查火灾的起火原因、燃烧时间、燃烧方式和扑灭方法。2 调查火灾的主要燃烧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燃烧情况。3 调查火灾发生时的建筑物室内的通风情况和风力、风向等。3.6.2 火灾后结构损伤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增加调查表)1 调查火灾现场的物体(可燃物和不燃物)受火灾影响而出现的变形和损伤情况。2 调查火灾现场的主体结构构件受火灾影响而出现的变形、开裂和损伤情况。3 调查火灾现场的围护结构构件受火灾影响而出现的变形、开裂和损伤情况。3.6.3 地质灾害后的详细调查引起地质灾害的种类(滑坡、泥石流或地下水位升 降)以及房屋在灾后的外观状况。3.6.4 风灾重点调查风速、风向等有关风的参数,且应重点检查屋盖、外墙门窗 等易受风灾影响的部位的状况。4结构鉴定的检测技术要求在制定各类建筑物鉴定检测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测过程中应根据鉴定项目特点结 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4.1 一般规定4.1.1 如在业务洽谈时发现设计文件缺失或不完整,应在现场查勘时对鉴定对象 基本结构布置(层高、轴线尺寸、构件截面尺寸)进行恢复,并在鉴定方案中注明需 采用局部破损法检测钢筋配置的各类主要受力构件。4.1.2 如在现场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结果与设计文件不符,应及时扩大检测范 围,增 加检测数量,对层高、轴线尺寸、构件截面尺寸进行普查,对构件钢筋配置应采 用局部破损法进行检测并覆盖各类主要受力构件。4.1.3 如进行专项(如灾后鉴定、事故鉴定等)鉴定,检测项目及数量应根据鉴 定要求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受本章节内容约束。4.1.4 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如无特殊要求,可不进行材料强度和结构实体 检测。4.2 混凝土结构4.2.1 混凝土结构检测常用标准及规范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CECS 220);4.2.2 检测要求1 地基基础检测 由于既有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已隐蔽,直接开挖检测操作难度较大。按预定功能使 用且未见明显不均匀沉降现象的既有建筑物可不作补充工程地质勘察及基础开 挖检查。在进行各类鉴定(施工质量鉴定除外)时,应对上部承重结构按建筑变形测量 规范JGJ8要求进行顶点侧向位移观测,并与对应鉴定标准允许值比对,结合 上部结 构损伤及地面变形等宏观现象,定性判断地基基础工作现状。当怀疑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或其他必需情况下,可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或对建 筑物基础局部开挖,补充地质勘察等方法评价基础工作现状。2 上部承重结构检测 混凝土结构上部承重结构检测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混凝土强度、钢筋力学工艺性 能、构件几何尺寸、钢筋配置、构造、外观质量与缺陷等几项。混凝土强度检测 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回弹-钻芯修正法等方法。检测方法 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结构特点、现场条件和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火灾后混凝土强度检测宜采用钻芯法对损伤等级确定为lib和III级的主要受 力构件进行检测。各类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除外)中混凝土强度抽检数量应按GB/ T50344 表3.3.13 要求执行,抽检应兼顾代表性和随机性。钢筋力学、工艺性能检测可采用现场取样的方法 各类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除外)中对于设计文件及施工质保资料基 本齐全建筑,可不进行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或仅对若干规格主要受力钢筋进行抽 检;对于结构图纸不齐全,施工质保资料缺失或部分缺失建筑,宜对各类主要规格钢筋 进行抽检,每种规格抽检量不少于一组。在进行火灾后建筑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时,宜对IIb和III级构件过火部分主要规 格钢筋进行取样抽检,每种规格抽检量不少于一组。几何尺寸检测主要包括构件截面尺寸、构件轴线尺寸、跨度、高度等,检测时应 局部剔凿外装饰层后测量,构件抽检数量应按GB/T50344表3.3.13要求执行。 对于受到环境侵蚀和灾害影响的构件,还应量测损伤深度(厚度)。 钢筋配置检测主要包括构件钢筋的种类、位置、保护层厚度、直径、数量等。钢筋位置、数量 检测宜采用电磁感应法或雷达波法进行非破损检测,钢筋直径可局部凿开钢筋保 护层确定。各类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除外)中钢筋配置抽检数量应按GB/ T50344表3.3.13中A类确定钢筋扫描构件数(其中应随机抽取20%构件凿除保 护层 检测配筋),抽检应兼顾代表性和随机性。对于设计文件缺失、不齐全或检测结 果与设计不符的按4.1.1 和4.1.2 执行。构造及缺陷检测 主要包括节点的尺寸、梁柱端部加密区箍筋间距和长度、预制构件支承长度、框 架柱与墙体的拉结筋设置等。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缺陷检测包括外观缺陷(蜂窝、 孔洞、夹渣、疏松、露筋、连接部位缺陷、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等)和内部缺陷(裂缝、 碳化深度、钢筋锈蚀等)。 裂缝检测应注意查明裂缝的分布位置、裂缝走向,裂缝长度、裂缝形态等。 锈蚀的检测可根据测试条件和要求选择剔凿检测法、电化学测定法或综合分析判 定法,电化学测定方法和综合分析方法判定方法宜配合剔凿检测方法的验证,定 量描述钢筋截面的损失。详细检测方法可参照GB/T 50344或CECS 220的规定执行。 当怀疑水泥中游离氧化钙(f-CaO)或氯离子对混凝土质量构成影响时,可参照 GB/T 50344中附录B和附录C方法进行相关项目检测。各类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除外)中对于设计文件及施工质保资料基 本齐全建筑,构造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且不少于1 件;对于结构图纸不齐全, 施工质保资料缺失或部分缺失建筑,应增加检测数量。 各类鉴定中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缺陷应全数检测。3 围护系统检查 围护系统检查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吊顶(天棚)、非承重内外墙、门窗等内容。4.3 砌体结构4.3.1 砌体结构检测常用标准及规范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 796);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4.3.2 检测要求1 地基基础检测可参考4.2.2 地基基础检测内容进行。2 上部承重结构检测 砌体结构上部承重结构检测包括砌体材料强度、砌体几何尺寸及砌筑质量、构造、 缺陷及损伤检测等几项。砌体材料强度检测 砌块材料强度的检测,可采用取样法、回弹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可采 用贯入法检测。砌块材料检测位置宜与砌筑砂浆检测位置对应。各类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除外)中砌体材料强度抽检数量按GB/T50344 表3.3.13 要求执行。抽检应兼顾代表性和随机性,无设计文件的原则按 照B类确定抽检数量。砌体几何尺寸检测 砌体几何尺寸的检测包括砌体墙厚度、高度、洞口尺寸,圈梁、构造柱截面尺寸等,构件抽检数量应按GB/T50344表3.3.13要求执行。 构造、缺陷及损伤检测砌体结构构造的检测应包括构件的高厚比、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大型构件端部 的锚固措施、支座垫块尺寸及圈梁、构造柱、墙梁构造处理、砌体中的拉结筋等。 砌体结构构件缺陷检测内容包括外观缺陷、砌筑质量缺陷、裂缝、砌块和砂浆的 风化,砌体结构构件缺陷检测内容包括腐蚀及环境侵蚀损伤、灾害损伤、人为损 伤等内容。各类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和完损鉴定除外)中对于设计文件及施工质保资料基 本齐全建筑,构造按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数量进 行抽查;对于结构图纸不齐全,施工质保资料缺失或部分缺失建筑,应增加检测数量。各类鉴定中砌体结构构件的缺陷应全数检测。3 围护系统检查可参考4.2.2 维护系统检测内容及表1 进行。5 结构鉴定技术要求5.1 在结构布置分析中,应重点对结构体系、平面布置、传力路径、连接方式、 支撑布置、构造措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价。5.2 在结构构件裂缝分析中,应根据裂缝位置、形态和其它检测结果判断该裂缝 是否属于受力裂缝。对受力裂缝应通过承载力验算证明,对非受力裂缝应进一步区分 沉降、收缩、施工、温度、耐久性等并分析产生原因。5.3 结构复核时,应明确验算所采用的规范、计算软件及版本、抗震设防烈度、 抗震等级、场地类别、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材料强度等参数。5.4 结构复核时所依据的设计规范应根据鉴定目的和鉴定类型确定。对涉及改 造、使用功能改变的应按现行规范执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宜采用建造时期处在有效期内 相应的设计规范但不低于89 系列规范。5.5结构复核时,普通民用建筑楼面的附加恒载应不低于1.5KN/m2,屋面的附加 恒载应不低于3.0KN/m2,如有可靠数据的可按实际取值。厂房活荷载取值除设计文件 明确说明外应不低于3.5KN/m2。楼梯恒载取值应根据截面尺寸计算确定。5.6 结构复核时混凝土强度应根据检测结果按照构件的类别、批次进行取值。5.6.1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考虑对相邻若干楼层同设计标号、同类型构件混凝 土强度进行合并后的批量评定。5.6.2 对混凝土强度离散的,应先依据规范进行异常值剔除再作区间评定。如不 能进行区间评定可通过试算确定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混凝土限值,根据混凝土实测值和 限值的比较结果确定应加固构件及是否需进行普查(GB/T 50344-2004表3.3.14)。 5.6.3当构件混凝土强度低于13.0MPa时,钢筋截面面积在验算时需考虑折减 10%。5.7 框架柱、梁箍筋和楼板纵向钢筋验算时应考虑构造要求(最小配筋率)控制 还是承载力控制,在构件评级时注意区分。5.8 对不均匀沉降的判断应综合考虑顶点侧向位移量,构件裂缝分布、形态、走 向,裂缝指向与结构变形方向的吻合程度、地面变形等。5.9 灾害事故鉴定应考虑受损构件在强度、截面尺寸、钢筋截面面积等方面的损 失。6 检测鉴定报告要求6.1 总说明6.1.1 本说明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检测鉴定报告编制。6.1.2 检测鉴定报告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 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术语和国家 法定计量单位。6.2 封面及正文6.2.1 鉴定报告标题应根据委托目的和工作内容做出拟定,通常有:1 建筑物结构可靠性鉴定报告2 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3 建筑物正常使用性鉴定报告4 建筑物施工质量(结构实体)检测鉴定报告5 建筑物抗震鉴定报告6 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报告7 建筑物完损性鉴定报告8 建筑物结构检测鉴定报告(针对专项鉴定如:裂缝、构件受损等)6.2.2 鉴定报告的封面应写明鉴定报告的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委托单位、报告 编号、鉴定机构名称、鉴定报告制作日期。其中工程名称应与鉴定的标的物一致, 具体至工程部位;工程地址应明确清楚,详尽至具体道路及牌号;封面表达两个 或两个以上委托单位应分行并列书写。封二为鉴定机构的声明内容,以及地址和邮编、联系电话和传真; 封三为报告的检测鉴定结论页,以制表的形式分段对“工程概况”、“检测结 论”、“*鉴定结论”、“处理意见及建议”等几个层次进行表达,如无相关 鉴定项 目可删除。结论页以“单位盖章”和“日期”结尾,表格下部签名栏左列自上而 下为“项目负责”、“主检”、“报告编写”、右列为“校核”、“审核”、“批 准”;封四为检测鉴定报告的目录,自第一级表达至第三级。6.2.3 鉴定报告的正文的编制应遵循逻辑性原则,根据检测分析资料进行编制,必须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正文编写应当做到:1 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 正确,篇幅力求简短。2 内容应简洁明了,计算、汇总数据过程尽可能在附件中表达,表格排版时 应避免跨页。3 引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名称,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全称和编号, 在第二次出现时可只用编号。4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第三层为“*.*.1”。6.2.4 鉴定报告正文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1 标题: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和鉴定类别。首段:正文第一段应清楚表述鉴定标的物名称、地址、建造时间、鉴定事由、 委托方名称、鉴定类别以及现场检测时间。2 工程概况:写明工程建筑和结构方面的基本信息,分别介绍建筑物的地址、 建造时间、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层数、建筑布置、建筑外观(照片);结构类 型、基础类型、主要构件形式、材料类型;周边场地状况、使用历史;参建各方主体 名称等内容;针对一些灾害事故工程,此处需简要介绍事故发展经过,主要包括 事由始末时间,责任各方空间位置关系,相互影响的工程特征、以及曾经采取的 技术措施等,必要时应附以照片和图形说明。3 工程资料检查:写明对工程委托方已提供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施 工质保资料等内容的检查结果;针对设计图纸和勘察报告,应标明相关时间和工 程业务号。针对在建过程中各类检验报告,应写明出具机关、报告编号和报告结 论等。4 检测鉴定目的、内容、仪器和依据:鉴定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检测鉴定的 范围以及委托目的;具体检测鉴定项目的名称、检测抽样方法和数量;各主要仪 器设备名称和型号。5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分别对检测项目进行分类和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检 验批计算评定,并将结果与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对比,表达中应作出必要的统计 和归纳。若委托方无提供设计图纸,则对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性构件的实际检测情 况和结果分布范围作出陈述。现场中如遇有特殊检测条件时,应在报告相应的检测结果中予以说明。6 结构复核验算结果:对不同类别的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结果进行汇总,并 与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对比。7 鉴定评级: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和评级时,应该依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的有关条文,对引起工程质量(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能分清问题的性质、类别 及影响程度。分析中所根据的条文编号应在各项评级过程中体现。8 检测鉴定结论:在检测结论一节中,各项检测结论的表述应与“现场检查 检测结果”中逐项总结归纳的内容相一致;在鉴定结论一节中,鉴定结论应简明 扼要,与鉴定目的相呼应,并达到结论明确。9 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根据处理内容的重要性和缓急程度,逐一进行叙述。 同时要提醒重视处理时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并对后续使用过程中的限载、观察与 维护作出建议。10 附件:各类检测项目的具体数据以及对构件的评价结果,均以报告附件的 形式予以表达。具体包括各种检测(检验)报告、现场记录、结构验算、相关图 表及照片等资料。各类现场检测记录应填写工程名称及部位,注明采用的检验方法,仪器设备, 检测日期和检测依据;记录内容与相关标准或设计要求宜采用对照表示法;以录 像或照片的记录,应记录照片所代表的工程部位;以图形、表格形式记录时至少 有三个人“项目负责:”“检测:”和“校对:”签字; 结构计算(复核)结 果和评级附表需经“项目负责”、“计算”、“校对”签字。6.3 报告制作鉴定报告制作应符合下列格式要求:1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制作。2 各页和各级文字的设置详见本细则附录一“报告格式样板”。3 在正文每页页头的注明“鉴定机构名称”、“工程名称”、“报告编号”、“报告类别”分两行表述;每页页脚的注明正文的共几页、第几页,居中排列。4 正文以“鉴定单位”和“制作日期”并盖鉴定专用章结尾,全报告加盖骑 缝章。5 鉴定报告一般应发出一式七份(特殊情况按委托要求发出份数)。6.4 安全性鉴定报告编写要点6.4.1 现场检测结果包含地基基础抽查、上部结构抽查、围护系统承重部分检查。 1 地基基础抽查包含地基基础沉降观测、建筑物顶点位移测量、基础抽查(含 基础构件截面尺寸和埋深、基础构件混凝土强度、基础构件钢筋配置、基础构件 外观检查)。2 上部结构抽查包含结构布置与轴线尺寸抽查、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查、结 构构件强度检测、结构构件钢筋配置检测、钢筋力学和工艺性能检验、钢构件焊 缝质量检测、构件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等,必要时增加混凝土构件碳化深度检测。3 围护系统承重部分检查包含建筑物内外墙体、屋面系统、首层室内外地面、 门窗系统、屋顶女儿墙、阳台走廊、雨蓬及挑檐等部位使用情况及防水状况的检 查,重点叙述其开裂或损坏的情况。6.4.2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的各项检测表达中应注意:1 结构布置与轴线尺寸抽查中应重点描述检查后的建筑形式(跨数、开间进 深、层数、层高分布等)、结构体系(结构类型、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传力路 线、连接方式、形心与刚度中心分布特征等),以及检查各种构造措施(构造柱、圈 梁、纵横向水平支撑、柱间支撑分布等),并与相关的设计或鉴定规范作出比对后进 行评价。2 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查和结构构件配筋检测中,应依据施工验收规范予以 对比和统计,具体包括检测构件数、合格个数、不合格个数、不合格率,具体的 表达如下:表4.2.2-1构件名称抽检楼层共抽检个数合格个数 不合格个数 不合格率剪力墙111 55 54 1 1.9% 框架梁111 55 55 0 0%3 结构构件强度检测应根据受检构件的不同类别,以强度分布区间的形式予 以表达,同时指明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样本个数,必要时需对同批次或同类型同等 级构件的强度进行批量推定。表4.2.5-1构件 类别 设计 强度 抽检 个数 最低值 (MPa) 最高值 (MPa) 平均值 (MPa) 推定区间 (MPa) 不满足设计 要求个数 首层 剪力墙C20 6 13.0 25.3 16.2 15.216.8 44 在各类检测报告中,针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特征值和异常值应在报告正文中作出叙述,如建筑物顶点位移中的最大值、混凝土强度中低于13.0MPa的芯样 强度值、楼板厚度的最小值等。6.4.3 具体的构件检测和计算结果以报告附件的形式表达,主要类型有:各层建 筑结构平面示意图、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建筑物倾斜测量报告、建筑物轴线位 置抽查结果、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报告、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混凝 土强度推定结果、烧结粘土砖抗压强度检测结果、墙体砂浆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钢结构焊接质量检测报告、结构构件裂缝检测报告(含照片)、混凝土构件碳化 深 度检测结果、结构复核验算结果、结构安全性评定结果等,表达中应对单个构件 的检测和计算做出评价。6.4.4 鉴定报告的结构复核验算结果以附件的形式单列 主要内容有:结构计算参数选取、结构分析模型、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结 构抗震验算、验算结果分析等项目。同时,结构分析模型的三维图也要体现于验 算文件之中。在结构计算参数选取的表达中,应说明所依据的规范、计算软件及版本、抗 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场地类别、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材料强度等参数以 及构件截面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荷载等。所验算构件应包含主要受力构件、现场实测构件、实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 构件等。具体验算结果均以列表形式表达,分类依次附于该文件之后。表达中不再采 用满足和不满足字样来评价,而是直接对单个构件进行评级。需进行结构抗震验算时,相应验算结果的综合评价表述于结构构件承载力验 算评价之后;具体的验算结果数据以列表的形式,同样体现于该文件的结构构件 承载力验算结果数据之后。6.4.5 在正文的鉴定评级中,应分别以构件评级、子单元评级和鉴定单元评级三个层次逐级进行表达。如有需要,可在评级中增加原因分析等内容。6.4.6 在鉴定结论中主要表达的内容有:结构体系评价、地基基础评价、结构验 算结果评价、结构构件损伤原因评价、围护系统承重部分评价(与评级内容相呼 应)、以及建筑物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6.4.7 此类报告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中应注意如下要点:1对于混凝土强度低于C15的结构构件,应提出对其进行处理。2 对于混凝土强度分布较为离散且较低的区域,应建议对该范围内的构件混 凝土强度进行普查。3 建议加固时,应提醒对同类型构件一并处理。针对鉴定时委托方未能提供 设计图纸的工程,应提出对不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同类型构件钢筋配置进行普查。6.5 正常使用性鉴定报告编写要点6.5.1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包含地基基础抽查、上部结构抽查、围护系统检查。1 地基基础抽查包含地基基础沉降观测、建筑物顶点位移测量、基础外观抽查。2 上部结构抽查包含结构布置与轴线尺寸抽查、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查、结 构构件变形检测、构件损伤及缺陷情况检测。3 围护系统检查包含建筑物内外墙体、屋面系统、首层室内外地面、门窗系 统、屋顶女儿墙、阳台走廊、雨蓬及挑檐等部位使用情况及防水状况的检查,重 点叙述其开裂或损坏的情况。6.5.2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注意事项同第五章。6.5.3 单个构件具体的检测数据以报告附件的形式表达,主要类型有:各层建筑 结构平面示意图、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建筑物倾斜测量报告、建筑物轴线位置 抽查结果、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报告、结构构件变形测量结果、结构构件裂缝检 测报告(含照片)、结构正常使用性评定结果等,表达中应对单个构件的检测结 果做出评价。6.5.4 在正文的鉴定评级中,应分别以构件评级、子单元评级和鉴定单元评级三 个层次逐级进行表达。如有需要,可在评级中增加原因分析等内容。6.5.5 在鉴定结论中主要表达的内容有:结构体系评价、地基基础评价、结构构 件变形损伤原因评价、围护系统评价以及建筑物子单元和鉴定单元正常使用性评级。6.6 抗震鉴定报告编写要点6.6.1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的表达方式同第五章,同时还需增加:1 在结构布置与轴线尺寸抽查中同时需对各柱梁系统、墙梁系统、楼梯系统 的连接方式、支承长度和细部构造,水平或竖直突出建筑物整体轮廓薄弱部位的 结构尺寸等方面做出描述和评价。2 在围护系统检查中同时需对填充墙与柱之间拉接钢筋设置,屋面女儿墙、 走道栏板防倒塌措施等检测情况做出描述和评价。6.6.2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注意事项同第五章。6.6.3 检测和计算结果数据的表达形式同第五章。6.6.4 结构复核验算结果的表达要点与第五章一致,同时要根据建筑物的建造时 间、抗震设防类别做好“后续使用年限”和“抗震设防类别”的选择,并表达于 结构验算参数选取中。6.6.5 抗震构造措施检查中具体项目的评价结果采用制表的方式表达于在报告 附件“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结果”之后,“结构抗震验算结果”之前。综合评价结 论表达于报告正文相应的位置。6.6.6 结构抗震鉴定结论主要表达的内容有:抗震承载力验算结果评价、抗震变 形验算结果评价、抗震构造措施评价以及抗震鉴定结果综述,综述中要体现鉴定 的后续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和类别。6.6.7 处理意见和建议的注意要点同第五章,同时应注明对不满足的抗震构造措 施进行处理。6.7 结构实体检测鉴定报告编写要点6.7.1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表达要点同第五章。正文中的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查、 结构构件强度检测、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结构构件配筋检测等项目的检测 结果叙述,需具体至构件的不同类别,分不同的章节进行描述和评价。6.7.2 检测结论和鉴定结论合为检测鉴定结论一节进行表达,并逐项对各类检测 结果作出概括性评价。6.7.3 出现不满足设计或验收规范要求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中通常有如下表述: “鉴于以上检测鉴定结论,建议委托方将报告提交原设计单位进行验算复核,并出具处理意见。”6.8 灾害事故工程鉴定报告编写要点6.8.1 此类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资料检查、检测鉴定目的、 内容、仪器和依据、灾后现场情况勘查、灾后结构材料性能分析、现场检查检测 结果、结构复核验算结果、灾后结构鉴定分析、检测鉴定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 附件等。6.8.2 工程概况表达中还需要依据权威机关发布的灾害数据,对事故发生的始末 和经过、灾害强度大小,建筑物受损基本情况作出概括性描述和介绍。6.8.3 灾后现场情况勘查的表达,主要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结构构 件的受损程度作出初步分区和归类。6.8.4 灾后结构材料性能分析的表达,主要是参考相关技术文献,对灾害发生后 受损构件破坏机理和材料性能进行综述。6.8.5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的表达方式和注意事项同第五章。6.8.6 具体检测和计算结果数据的表达形式同第五章。6.8.7 结构复核验算结果的表达方式同第五章。 在结构计算参数选择一节中,应分类考虑对受损后构件材料强度、截面尺寸、 钢筋截面的折减。如该类报告存在特有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应在结构计算参数选择之后单独列 出一节予以叙述和说明。6.8.8 灾后结构鉴定分析的表达,主要是综合考虑结构损伤程度、传力系统变化、 内力重分布以及构件耐久性等方面予以分析和评价。6.8.9 检测结论除按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对各项检测结果进行分项叙述外,还需根 据“灾后现场情况勘查”一章的内容作出总结综述。6.8.10 鉴定结论主要表达的内容有:结构体系评价、地基基础评价、结构验算 结果评价、结构构件变形损伤原因评价、围护系统承重部分评价、灾后结构受损评 价、以及建筑物子单元和鉴定单元评级。6.8.11 处理意见和建议的注意要点同第五章,同时应提醒对构件耐久性的修复。6.9 房屋完损性鉴定报告编写要点6.9.1 此类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概况、工程资料检查、检测鉴定目的、内容、仪器和依据、结构检查、鉴定分析、完损等级评定、检测鉴定结论、处理 意见和建议、附件等。6.9.2 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包含结构检查、装修检查、设备检查等。1 结构检查包含地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等。2 装修检查包含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顶棚、细木装修等。3 设备检查包含水卫、电照、暖气、特种设备等。6.9.3 检查结果以文字描述的形式表达。6.9.4 完损等级评定时,分别以结构部分各项评定、装修部分各项评定、设备部 分各项评定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四个方面依次进行表达。6.9.5 检测鉴定结论中检测结论表达的内容为结构完损检测结果、装修完损检测 结 果、设备完损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表达的内容为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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