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党团范例,党支部议事规则_一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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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范例,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xx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 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2、党支部会议讨论问题,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整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 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公示的内容要公示一周。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六、党支部决策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支部委会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书记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与党支部委会成员共同商议确定。 2、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会成员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3、会议讨论,形成决议。党组织重大问题在支委会上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如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 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裁决。 4、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党支部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书记明确分工,负责实施。党支部支委会成员保证监督实施,全体党员积极配合支持实施。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会议 党支部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二、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xx 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 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贯彻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三)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xx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撤销和职责分工事项。 (五)年度增减人员计划,中层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晋职晋级方案。 (六)xx 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财务预算、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煤交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八)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党支部议事程序 (一)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煤交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支部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议不搞临时动议。 (二)议题确定后,报送党支部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对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有关部室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一周送审 计监察部。凡未形成书面方案或意见的,审计监察部不予受理,党支部会议不予讨论。 (三)围绕确定的党支部会议题,党支部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部室要提供决策参考材料。涉及干部选拔、调整、奖惩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提供考察情况和意见。 (四)党支部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支部会议讨论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讨论,认识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般性问题可采取征求意见的方式表决;重大问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或提名,应对任免或提名人选逐个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有时间限制,必须及时做出决定,而有意见分歧时,或遇到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且各方面意见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外,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表决。 (五)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支部应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六)党支部会议由审计监察部作好记录。党支部会议题一经决定,必须遵照执行,决定的事项,须编印会议纪要,经每位委员传签,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分发给每位委员、有关领导及公司各部室。审计监察部负责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七)党支部会议议定的问题,各部室都应坚决贯彻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再复议。如有重大原则性失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难以执行,必须复议时,由分管的委员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能提请党支部会复议。 四、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原则和纪律 (一)党支部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等需要表决的重要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委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委会的集体决定。 (二)党支部集体做出的决定,通过分工负责制进行实施,党支部委员按所负责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对执行情况,书记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审计监察部负责处理决定的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三)党支部会议准备讨论的事项或其他内容,会议召开前,知悉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的失密责任。 (四)xx 党支部会议实行议事回避制。如某议题涉及到党支部成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五)党支部委员代表 xx 党支部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事先必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或各位委员传阅同意。 (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作用。每位党员都要围绕党支部的工作中心,按照党支部的决定,认真负责,大胆工作,关心公司工作全局,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 研究新问题,为党支部的重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五、议事规则的解释、变更与执行日 本规则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新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审计监察部进行补充完善并经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共公司支部(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议事内容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党支部会议、党支部扩大会议以。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的会议说明: (一)公司党支部会议是指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及党支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参加的会议。 (二)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是指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及党支委办公室负责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公司党支部书记指定人员列席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内容 第四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主要是指对公司的三重一大(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及中国共产党党章、党规所规定的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 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公司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中层正职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等。 (二)公司党支部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应当向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二)其他需要公司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二)未列入预算(计划)的资金使用。 第九条三重一大有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事项决策前, 公司党支部委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党支委委员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和磋商。 第十条对涉及面较广、风险性较大的决策事项,应在局部范围内先行试点,可行后再正式决策实施。 第十一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经过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 (二)重大事项议题明确后,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决策前应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程序: (一)按照的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需要,在民主(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定。 (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人才引进等,应按照集团及公司人事任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等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程序: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 (二)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 具体意见。 第十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一)由集团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第十五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集体决策的,集团书记会或集团主要领导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并说明情况。 第三章党支部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十六条公司党支部会议由公司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会成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议题可由党支委成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确定。 第四章党支部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十八条公司党支部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 2 日前,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通知全体党支委会成员。 第十九条公司党支部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参会人员及列席人员。 (三)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重大事项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原则上 12 个月召开一次,迫切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集团书记会。必要时,公司党支部可决定召开公司党支部(扩大)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党支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书记委托的主持人请假。 第二十三条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党委会。 第二十四条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决策纪律和保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第五章党支部会议的审议与表决 第二十五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审议议题的程序为: (一)由负责相关事项的委员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 (二)由党支委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问、讨论;重要事项,应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 (三)讨论意见一致,主持人可提议通过决议,形成会议纪要;意见分歧较大,可通过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第二十六条公司党支部会实行回避制度,审议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议题,相关 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二十七条公司党支部会审议事项表决原则: (一)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委成员采取一人一票表决制。 (二)分别有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意见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举手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应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三)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半数方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四)党支委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得泄露会议酝酿讨论情况,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五)会议讨论表决结果应向未到会委员通报。 第二十八条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作表决票,表决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委会议召开的时间。 (二)审议表决的事项。 (三)投赞成、反对、弃权票的方式说明。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表决票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党支委成员,并在表决完成后由其负责收回保存。 第三十条公司党支部会议表决票应当在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清点,并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六章党支部会议的记录与纪要 第三十一条公司党支部会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对所议事项作详细的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公司党支部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六)会议其他相关内容。 (七)会议记录人姓名。 第三十三条公司党支部会应对所表决事项作出公司党支部会议纪要,由公司党支部书记签发。 第三十四条公司党支部会议纪要应按年度进行编号并由机要室保存。 第三十五条上级要求公司党支部会议会议纪要上报的,由公司党支部办公室负责上报。 第七章党支部会议决议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公司党支部会决议的实施,由公司党支委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督办。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党支部书记应组织有关人员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实施、消极实施或虽实施但却违反决议的情况时,有权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纠正。 第三十七条公司党支部办公室应将公司党支部会议重大决定事 项和决策结果书面通知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单位)。重要人事任免公示后要按规定程序发文,并按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予以公开。 第三十八条承办部门(责任人)要将重大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公司党支部汇报。 第三十九条公司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以公司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公司党支部书记签发。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党支部应当修改本议事规则: (一)党章修改后,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与党章的规定相抵触时。 (二)公司章程修改后,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 (三)公司党支部决定修改本议事规则时。 修改后议事规则须经全体党支委成员讨论,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规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党支部办公室。 第四十二条本规则经公司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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