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139193259 上传时间:2022-08-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5页)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作 者 】马文兴【作者简介】马文兴 宁夏人民政府农调队 (银川 750001)【内容提要】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前社会的客观要求: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呼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基本条件:是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及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经济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可以说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宽量大,前景广阔,有着完全现实的社会基础和必要性。那么在我国目前现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和完善的初级阶段,如何搞好农村现阶段社会的保障制度呢,作者立足中国国情的实际,从八个方面就我国实行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建设性的构想与对策。这或许有一定客观参考作用,现实影响作用。【关 键 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构想对策【 正 文 】中图分类号 F842.0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快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个人储蓄积累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今后15年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战略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做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产物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大型的社会福利工程,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制度,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从英国颁布新济贫法开始,迄今不过160年的历史,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型不同和项目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全空白的国家只有少数。它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三部分组成。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即对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养老期间给予养老金、医疗待遇及生活方面的照顾等;生育和疾病保险,即对因生育中断劳动和患病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者,给予其生育和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即对因失业而中断工作的劳动者,给予基本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并为他们提供转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社会救助是劳动者在其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和实物援助,使之享有基本生活。我国宪法第45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它是一种公民享受的基本权利,其目标是克服贫困。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失业救助、孤寡病残救助和城乡贫困户救助等项目。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法律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形式。它偏重于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不带任何前提条件给予每一位符合规定的公民,囊括了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障内容。改革以来,我国过去在计划体制下建立的以集体保障为主体,家庭保障和国家救济为补充的农村劳动者保障体系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基本解体,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由于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或收入不足以维持必要的生活水平时,根据立法享受的,由社会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占全国人口80%农民群众的社会保障问题,免除他们生产经营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安定,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强大的动力。(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呼唤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普遍实行,集生产功能和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农民家庭替代了原来统一组织农业生产和统一分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而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过去实行的以集体保障为主体,国家和家庭保障为补充的农村劳动者保障体系随之解体,农村劳动者保障基本上由农民家庭承担。实践证明,它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1.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劳动者生产经营活动日趋频繁,他们的生、老、病、死、伤、残等风险明显增加。由于我国农村经济较为落后,集体经济脆弱,大部分劳动者得不到集体帮助,农民家庭经济基础又极为薄弱,199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78元,单个家庭保险能力有限,一旦风险发生,个人和家庭难以抵御。2.劳动者保障由农民家庭承担,将进一步强化农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极不利于农民生育观念的转变与生育水平及出生性别比的降低。过去那种由生产队统一组织和调配劳动力,老年人可以由生产队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轻活,给予一定的养老报酬并直接分配到老年人手里的养老方式已经消失,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已转为家庭成员提供。不难想象,需要依靠子女养老的农民是很难接受低生育率的。即使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下勉强接受了,也很难长期保持。况且,仅靠政府强力控制极易引发党群、干群矛盾,绝非长治久安之计。从国际经验来看,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国家的绝大多数农村老人由于得不到任何保障,他们把孩子当作自己老年时经济和生活保障的重要来源,因而出现高生育率的现象。如果向人们提供养老保障,就可使生育率降下来,这已被墨西哥的实践所验证。由此可见,解决我国生育率偏高的途径不在于收紧政策,而在于综合治理。而综合治理的关键之一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破除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从而转变农民的生育观念。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动,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正在退化。就一个社会而言,每一代人都是有能力为自己养老的,代际之间的再分配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下去,它必然要受到来自家庭内部结构变动力量的抵制和社会经济等外部因素的制约。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据北京大学在山东、安徽两省对361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表明(经济日报1995年12月24日),农民家庭的养老功能正在退化,实际作用也不是我们认为的那么大。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补偿家庭保障功能,是广大农村劳动者的迫切需要,它关系着亿万农户的家庭幸福,我们做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万万不能忽视。(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基本条件 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改革,从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入手,在农业中普遍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生产责任制,使农村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为国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这种以小生产为基础的经营方式,以及由此产生低下的商品率,不可避免地与发展社会大生产为基础的大市场需求相矛盾,限制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市场化和现代化。邓小平同志在1990年谈论农业问题时就明确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科学种田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这是个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55页)。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要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业劳动力能够稳定地进入非农产业,农民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非农产业。二是要有可靠的社会保障能够帮助他们低御未来生、老、病、死、伤、残等事故风险,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否则,即使他们能够稳定地从事非农产业并获得稳定的高收入,也不会放弃土地使用经营权。1994年我国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已达12780万人,农民从非农产业得到的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2%,进城务工经商的劳动力达4140万人,全年货币总收入达1511亿元。但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统计资料,1984年1992年在所调查的7012个农户中,全部转让耕地的农户仅占1.99%,转让过一部分耕地的农户只占4.2%,没有转让过耕地的农户占93.8%。另据国务院研究中心对1.3万农户中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在20%以下的3366农户调查,愿意转让土地的农户也只占4.5%(经济日报1994年1月5日)。农民的经营规模不但没有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逐步扩大反而呈缩小的趋势,据有关部门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280个村定点调查,1984年农户平均土地规模0.55公顷,目前内陆地区户均0.46公顷,沿海0.26-0.33公顷。就是在经济发达的江、浙、粤农村,农民从农业得到的收入只占总收入的30%左右,他们宁愿用家庭辅助劳动力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原因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今天,兼营土地进可以做到有“生财之路”,退可以做到有“养生之本”。土地是农民抵御未来风险最基本、最可靠的保障。由此可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前提。(三)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乡镇企业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蓬勃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有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重新崛起;三资企业以机制灵活、技术先进、市场渠道畅通等特点,成为一支强劲的竞争对手;个体私有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即将入关,企业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个经济细胞,乡镇企业发展初期那种计划经济刚向市场经济转轨,“夹缝”与“缺漏”甚多,灵活掉头与廉价劳动力优势和国内关税屏障保护能够充分发展的环境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国际和国内两大市场激烈的竞争和难以预测的市场风险。而乡镇企业与身俱来的产权模糊、规模狭小、管理不规范和机制退化等缺陷又进一步成为制约自身发展的障碍。乡镇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按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再造乡镇企业发展优势。而这一切,若没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后盾,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将无法实现。国有企业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排忧解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很难办到的。(四)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最终目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改革,在带来动力和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农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0.2124扩大到0.32,收入最高省与最低省之间的收入差距比由1978年的3.7:1扩大到1994年的4.75:1,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比1994年高达3.4:1,达到1952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农民相对生活水平已降到历史性的低谷。虽说收入拉开易于形成较高的效率和合理的消费梯度,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看,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相悖。如果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调节器”,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阶层、企业、雇主和劳动者按不同的比例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间接调节其收入水平,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国民经济收入进行再分配,对丧失劳动能力者,失去就业机会者,以及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生活者提供物质保障,正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消除市场分配不公的重要手段。(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经济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农村实行计划生育,1对夫妇只生育1个子女,20年后就会出现2户并1家,1对青年夫妇要负担4个老人和1个孩子,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还有可能出现一对青年夫妇要负担6-8个老人和1个孩子,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在下世纪将难以实现,“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事实上无法实行。根据国家统计局对1994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的抽样调查,截止1994年10月1日,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22%,到2000年中国将步入老龄化社会(按联合国规定,老龄人口占总人口10%的国家即属于老龄化社会),我国下世纪上半叶将受到“白发浪潮”的巨大冲击。由于我国老龄人口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随着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受到的冲击将比城镇更加严重。倘若我们不从现在起就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势必在下一个世纪酿成农村老人供养方面的悲剧与社会的不稳定。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从旧体制向新体制转轨,需要一个基金的原始积累时期,按照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最低年限计算,从实行投保积累养老基金之日起到享受这笔基金的最短周期大约需要用15年左右。如果我们不赶在老龄化高峰到来前二、三十年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新旧体制的更替,将直接影响到未来农村社会的安定、经济发展和社会更新。因此,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农村甚至整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六)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劳动者保障是所有社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社会再生产的一种运行费用。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到的六项“扣除”,其中“为丧失劳动能力者设立的基金”,就是指社会用于劳动者保障上的费用。无论是家庭保障,还是由劳动者付费,由国家统一组织保障,其费用都是客观存在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只不过是经办主体由家庭变为国家而已。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国家集中全体成员的一部分财力,在一定时间上对部分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共济性很强,增强了劳动者个人和家庭抵御未来风险的能力。农村本来就具有家庭、亲友和邻里之间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正是对这一传统的发扬光大,只要把道理讲清,广大群众还是比较容易理解接受的。此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生活中的风险因素随之增加,从个人切身利益角度,人们也希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其次,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199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20元,比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886.4元,增长了6.62倍,使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第三,世界各国和我国在城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可供借鉴,能够使我们少走弯路,迅速建立起规范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总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各方面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我们应当抓住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契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问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我国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保障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到1994年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达14854个,比1991年的13322个增加1532个、增长11.4%;社会保障基金会195276个,比1991年186631个增加8645个,增长4.6%;社会保障基金会积累资金额28.1亿元,比1991年的16.7亿元增加11.4亿元,增长68.3%。其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1991年试点到现在,有27个省、市、自治区的1100多个市县开办,共有5000多万农民(包括乡镇企业职工)参加了保险。农村集体办敬老院年末收养人数达345406人,比1985年的261669人增加83737人,增长32%。得到国家定期定量救济和集体给予补足的散居五保户人数占散居五保户人数的比重由1985年的80%提高到1994年的93%。以村级合作医疗为重点的医疗保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农村扶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一)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4年全国虽达14854个,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仅占村民委员会的24%。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地区,尽管集体也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由于个人缴纳的公益金只是赡养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社会共济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农民没有积极性。而且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有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空白。这种情况,使国家无法对全体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极不适应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不能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阻碍了企业的优胜劣汰,影响了资源优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二)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大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在如何确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国家没有一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数量规定。全国虽有1100个县开办养老保险,但参加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积极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了部分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与集体在医疗保健上的依附关系,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而不是社会化。这种状况不仅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而且成为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障碍。(三)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模式,主要采取现收现付和略有节余的办法,大体有四种:(1)仿城模式:社会保障基金完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纳费用,企业也没有储备。主要在经济实力雄厚的乡镇企业里实行。(2)福利模式:看病不要钱,养老不要钱,上学不要钱,用水不要钱,一切有村里负担。它在集体经济发达的乡村实行。(3)社区模式:以社区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4)储蓄积累模式:其特点由国家、集体、个人分别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由国家统一管理资金,保证合理利率。以上四种模式中,第一种模式,已被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在城市里也难以为继;第二种模式,目前不易推行,一旦经济滑坡,就会彻底瓦解。而且这两种模式,承袭了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由国家和企业包办的作法,使集体和企业背上了包袱,不利于建立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以自我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机制。第三种模式的困难是基金没保障,很难保证基金不被动用。第四种储蓄积累模式,基本上克服了它们的不足,并便于农民接受,是一种可行的模式,但范围极小。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未来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投资风险和增值的高要求,使社会保障基金变为烫手的钱。(五)社会保障管理分散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集体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一些地方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有的地方,人民保险公司也搞了保险,形成了“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三、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想和对策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面临新的任务。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的趋势等客观现实情况以及过去搞的社区型社会保障的夭折,迫使我们必须建立起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即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劳动者无固定收入,老龄化速度快,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和国际社会保障经验,都不能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通用的社会保障方式,即按严格的收入比例、严格的时间和地点、严格的投保年龄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管理办法,在我国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建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借鉴我国城市和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民的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为主与互济为辅相结合,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方向是根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科学、系统、规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全方位的,城乡一体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社会成员面临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或帮助,都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等,最终实现“全民皆保险”,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的“稳定器”和“减震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能一蹴而就,应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局部入手,逐步推进,走“渐近式”发展的路子。(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不搞“一刀切”,不搞“一哄起” 经济条件好的富裕地区,应尽快抓紧,全面展开;一般地区,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对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提高他们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底,投保时间、投保年龄、投保额彻底放开,集体补助由国家引导,集体和企业自定。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二)以保障农民最迫切的需要解决的基本生活为原则 由于农村的特点,农民生活费用要比城市低。有的不需要花钱或花钱较少,如饮水问题,交通问题。农民最迫切需要的是养老和医疗保险。但首要问题是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然后,再根据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扩大提高。(三)坚持“国家政策引导,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我国现时正处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阶段,资金短缺是阻碍我国大发展的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国家财政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显然极不现实。中国农村现有老人1亿多人,如果依靠国家财政直接资助每位农村老人每月50元,保障他们享有最低生活,一年就要拨付600亿元,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农村老人越来越多,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高,国家财政负担必将越来越重,有不堪重负之忧。农村社会保障的出路只有坚持“国家政策引导,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进行自我保障,充分体现“自济互助”的特点。同时也要发扬我国家庭、亲友和邻里之间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倡导社会尊老敬老和养老的美德,建立一种社会基本保障、家庭保障和群众互助保障相结合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农村保障模式。(四)坚持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保障管理一体化的方向,尽可能将农民组织起来,参加社会保障 但在具体步骤上,必须贯彻“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搞好进城固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有企业农民职工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和失业保险,然后逐步把农村人口统进来,视经济发展情况,最后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飞跃。当然,对于务农和务工的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给付应该有所区别。完全务工经商的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可以参考城镇办法拟定。同时,也应适当考虑工农关系。(五)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农村发展极不平衡,就是同一地区的村庄之间,同一村庄相邻农户之间的收入方式、收入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异。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应建立以我国法定基本社会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等并存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社会保障不分所有制和劳动力从事产业活动的性质,不论是在城镇务工经商还是在乡村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有企业、三资企业从事非农产业活动还是在本乡、本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均须参加,其资金来源按照部分积累的原则,由国家政策引导,集体补助,个人负担,建立基本社会保障基金。基本社会保障基金先由县级起步,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待条件成熟时实行全国统筹。乡村集体保障由乡村集体和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社区群众和职工设立,所需资金从集体和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集体和企业为职工提取的补充保障基金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记入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退休和失业时,管理机构将个人帐户和资金连同利息发放给劳动者。个人储蓄保障由劳动者根据家庭和个人情况自愿参加,自选投保机构,存取自由,连本带利一次付清。(六)建立个人帐户,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建立个人帐户,按个人帐户储备积累的总额确定保障基金的发放标准,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建立个人帐户是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方向和世界社会保障改革的潮流。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归到投保人的个人帐户上。其特点主要各人享受的社会保障基金,主要靠自己的劳动积累。这种方式让农民既又安全感又有自主感。有利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在设立个人帐户的同时,还必须有一块社会统筹基金,以承担起社会互济的功能。因此,必须做好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结合工作,不断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向更深层次发展。按照国际惯例,保障基金的节余基金使用首先必须保证安全原则,其次才是效益原则。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委托国家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集中统一与财政部门直接办理购买国库券和国家特种公债,以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充分利用。即支援了国家建设,又取得了群众信任。当前,一些地方的乡村和乡镇企业也建立了社会保障方法和规定。有的地方,人民保险公司也搞了保险,情况比较复杂。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基本社会保障是由政府代表国家组织实施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社会覆盖面广,标准相对较低。除此之外,还要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补充保障。可以将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为基本保障,将一些乡村和企业已有的保障办法和规定,划入补充保障部分。如乡村和企业已有现收现支的规定,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做法逐渐过渡,乡村或企业一部分人实际保险或在保险公司保险,可以将这部分已办的保险做为企业自办的补充保障看待,予以保留。独生子女的养老保险,义务兵保险,民办教师保险等一样处理,对乡村或企业已全部在人民保险公司保险,这种情况可以维持现状,待以后发展情况而定。对于优扶对象、社会救济对象、五保户、贫困户现行保障政策保持不变。(七)建立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成立有财政、人事、民政、银行、劳动等部门共同参加的社会保障委员会,负责制定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划、收费标准、支付标准、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经营和使用情况,策划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在此基础上,将有关机构撤消合并,组建社会保障管理局,专门负责按社会保障委员会规定的制度、标准收缴和支付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委员会有权检查、监督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但不能运用、支配基金的使用。(八)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工作 社会保障的性质在于它的政府强制性和非盈利性,它体现的是社会成员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保障权利。目的是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实际利益,共有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达到富国安民。所以不管农民是否要求,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面对9亿人的未来,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依法、以法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没有强有力的法制手段是不可想象的。【责任编辑】董河燕【参考文献】 马文兴:90年代我国农业发展的出路,改革与战略,1992年第3期。 马文兴:我国农村城市化发展战略与乡镇企业布局,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 本文数据除文中注明的外,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1990,中国统计年鉴1992和中国统计年鉴1995或根据其计算。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压缩资料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