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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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全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收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中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做好2021年一般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21年一般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总体标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标准。以学生直系亲属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和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凡属单挂户和挂靠户的,一律不予考虑。坚持统筹协调标准。由xx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处理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均衡发展标准。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需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出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出50人/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方面实施“阳光招生”,取消多种形式的专长生招生,禁止经过考试等方法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措施、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自觉接收社会监督。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标准。根据“主动激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二、招生对象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有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它特殊情况的学生。三类残疾儿童能够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它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学校标准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方法帮助其入学。三、招生措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详细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详细负责组织实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1.公办小学。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标准,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在要求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2.公办初中。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标准,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对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实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施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依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用到对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对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含有xx户籍且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依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禁止经过考试选招优生。根据“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标准,依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用。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录用措施。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依据各校师资配置、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用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许可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次序依次录用;当某一类学生数超出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施摇号录用,未录用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足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主要性和严厉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措施,协调处理招生入学中出现的详细问题,不停提升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订详细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详细参加招生工作,深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立即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标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高度,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主动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尤其要做好贫困家庭儿女的入学动职员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告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用措施等信息;要在校内要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了解和支持,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严厉招生纪律。领导小组及其组员单位要深入加大查处力度,关键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标准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实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厉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础受教育权益。五、本方案由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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