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工作流程图示,一、企业国有产权处置的受理程序,企业申报材料,委办公室收文登记,委领导或委办公室负责人审签,法规产权处初审,材料退回不予受理,法规产权处登记受理进入受理程序,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补全资料纠正后符合规定,或仍不符合规定未能补全资料,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终止办理,受理中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补全资料纠正后符合规定,未能补全资料或仍不符合规定,继续办理,报送,送签,批转,二、办理程序(一)资产评估(总时限:10个工作日),1、资产评估备案,各类资产评估备案项目,2、资产评估核准,不涉及所出资企业且转让或折股的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的资产评估核准项目,A:,涉及所出资企业或转让、折股的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资产评估核准项目,B:,1、下属企业、事改企的公开转让项目,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的2、所出资企业公开转让项目,或其他转让国有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项目3、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涉及国家控股权转移的项目,(二)产权转让(总时限:20个工作日),所出资企业下属企业、部门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涉及转让的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或其他转让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涉及国家控股权转移的项目,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二)产权转让(总时限:20个工作日)4、采用协议转让的项目(除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外),A:B:,按规定需由省国资委批准采用协议转让的项目,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按规定需由省政策批准采用协议转让的项目,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由主任审签上报省政府决定,(三)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总时限20个工作日),1、下属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且折股国有净资产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所出资企业下属企业、部门下属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且折股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下的,所出资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或其他折股国有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出资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涉及国家控股权转移的项目,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2、所出资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或其他折股国有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所出资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涉及国家控股权转移的项目,1、核销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资产管理公司清理认为权益已灭失,且核销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核销项目,经资产管理公司清理认为权益已灭失,且核销额在1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核销项目,经资产管理公司清理认为权益已灭失,且核销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核销项目,报省政府决定,(四)不良资产核销(总时限:20个工作日):该项程序待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2、核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核销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备案(总时限:10个工作日)2、非上市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质押备案,非上市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国有股权变动或性质变化等审批事项,A:,非上市股份公司国有股权审批项目涉及国有实际控制权转移的,B:,(五)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审核(总时限:20个工作日),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母公司改制引起国有股性质变化等需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的事项,:如涉及重大事项,经主任提议,由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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