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咨询研究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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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咨询研究类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研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2010-4147 招 标 人: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 业 主: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 7 月招标编号: 2010-4147 项目名称: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任务书20第四章合同(样本)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5附:评标细则600招标编号: 2010-4147 项目名称: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第一章 招标公告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 单位名称及地址1、 单位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招标人) (以下简称“招标人”)2、 地 址: 广州市万福路128号三楼 二、 招标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项目概况、招标内容:3、 项目名称: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4、 项目编号: 2010-4147 5、 项目地点: 越秀区北部花果山周边区域,东至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南至广九铁路,西至解放北路,北至区界和飞鹅岭 6、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填财政性资金、政府出资或企业自筹资金等)7、 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肆拾贰万 元(¥ 420000元)8、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根据省、市对“三旧”改造工作的要求,花果山、桂花岗片区位于越秀区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北部,已纳入越秀区“三旧”改造计划。该片区包含丰富的山体资源,风景优美,现拟通过土地整理、用地功能调整、景观改造、建筑设计、立面整饰、产业结构更新等手段,将其打造成低碳产业发展区。9、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研究目的和意义:规划设计应在省、市“三旧”改造政策和有关规划的指导下,整合土地资源,拓展建设空间,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可实施的改造地块。(2) 研究范围:本次规划设计范围为越秀区北部花果山、桂花岗周边区域,东至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南至广九铁路,西至解放北路,北至区界和飞鹅岭,总面积约25公顷(详见附图)。(3) 研究深度: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本次规划设计深度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上。(4) 主要研究内容:对整个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社会、经济、人口、建筑、历史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绿地开敞空间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摸清片区内实际情况;通过具体经济成本核算,提出拟保留和拆除的建筑,确定可利用的土地资源,确定科学合理的总建设规模和配套功能。(5) 成果要求:本次规划应重点对以下2个组团(详见附图)进行改造方案设计:1、 花果山组团(面积约12.5公顷)2、 2、桂花岗组团(面积约6公顷)10、 项目工期: 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项目需要,可多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具备 工程咨询 (甲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 工程设计 (甲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 资质;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所有与联合体有关的条目均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 拒绝 国外咨询单位投标(如允许国外咨询单位投标,其资质不受上述限制);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注册城市规划师 资格; 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具有以下经验及能力(可选,需保证符合报名条件单位数量满足5家以上要求):近 (数量) 年参与过 (数量) 项同类 (类别) 项目;近 (数量) 年参与过广州市 (数量) 项同类 (类别) 项目;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 年20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a、如为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b、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四、 投标报名事项1、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2、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申请确认函(格式见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编制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单位简介;(6)拟投入本项目编制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一览表,附有关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9)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廉洁承诺函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10)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4、 投标报名如不足5人,招标人可再次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5、 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6、 投标保证金要求:见招标文件。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3、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工本费¥ 500元/套(售后不退)。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5、 本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六、 本次投标举行集中答疑会/现场踏勘(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选择):1、答疑/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2、答疑/现场踏勘地点: 另行通知 。3、其他说明: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 : (北京时间)。2、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3、 投标及开标地点: 八、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 (2)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万福路128号3楼 (3) 招标人联系方式:联 系 人:苏小姐、李先生(先生/女士)联系电话: 020-83370953 传真: 020-83180488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南二街18号 (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黎先生、冯先生 (先生/女士)联系电话: 020-87363795 财务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370486 传真: 020-87370486 电子邮箱: 注:1、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其购买标书。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三证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表和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项目负责人资料的复印件。4、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9号窗口办理IC卡申领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010 年 7月 日投标单位申请确认函致: (招标人)我方确认收到贵方的(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决定申请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 (投标单位) 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 职务 )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报名单位名称(盖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 名):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日 期: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览表序号项 目主 要 内 容1项目名称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2项目地点 越秀区北部花果山周边区域,东至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南至广九铁路,西至解放北路,北至区界和飞鹅岭 3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1.2(4)4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1.3(2)5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1.46投标人资格见投标须知1.87投标澄清见投标须知2.3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肆拾贰万 元整(¥ 420000 元)9发售标书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时间: 地点: 价格: 元人民币( 元)/套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必须为现金、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1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为业主招标,则本条及相关条款删除)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服务类中标金额100万元1.5%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0.8%500万元中标金额1000万元0.45%1000万元中标金额5000万元0.25%服务费付费单位: 招标人(招标人/中标人)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收费依据: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3统一结算币种以人民币元结算(均不计息)14投标文件数量 5 份(一份正本、 4 份副本)、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保证金信封一份15投标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 (北京时间)17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1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00分)技术商务部分 分价格部分 分1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往后120日历日20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21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其中交易费用为合同总价的0.9,由中标人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支付22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所有与联合体有关的条目均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 总体说明1.1. 定义1.1.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招标的单位,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1.1.2. “业主/用户”系指本招标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本项目的业主/用户是 。1.1.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1.4. “招标项目”:指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1.1.5. “投标人”系指向已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承包商。1.1.6. “评标委员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1.1.7.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修改补充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8.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1.9.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1.1.10.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1.1.11.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1.12. “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并向招标人提交的有关研究、设计、规划、计划等成果。1.1.13. “联合体”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投标人(如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1.1.14.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日期时间,没有特别说明时系指北京时间,天数为日历日。1.1.15.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在本招标文件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单数将包括复数,反之亦然。1.2. 项目说明(1)项目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 (2)地址: 广州市万福路128号三楼 (3)项目名称: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填财政性资金、政府出资或企业自筹资金等)(5)项目地点: 越秀区北部花果山周边区域,东至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南至广九铁路,西至解放北路,北至区界和飞鹅岭(6)项目背景: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背景1.3. 项目服务要求(1)本招标项目在 年 月启动,于 年 月全部完成。其中, 年 月完成成果总报告的中间报告; 年 月完成最终成果报告, 年 月 日前按评审意见修改完成最终成果报告(该部分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拟定,详见招标公告),并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依据建设的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2)关于投标价格:对于总价包干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明细表中所列的费用;对于既有合价包干项目又有单价计价项目:本招标项目范围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以投标人提交的工作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为基础。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项目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投标人所报各项目单价及包干项目总价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明细表中所列的费用;注:上述投标价格要求,将根据招标项目类型由招标人选择使用。(3)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4)如果联合体投标人,则应按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正本一份以及联合体双方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同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附件要求,注明联合体中双方的分工、责任。1.4. 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服务招标。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5. 招标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1.6.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确定 (项目内容) 的研究单位,详细内容见第三章任务书。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如不允许分包则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如允许分包则投标人不能对项目的核心研究内容进行分包。1.7. 关于投标人1.7.1. 具有招标公告中所述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7.2. 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1.7.3. 本项目 允许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1.8. 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选择使用):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3. 具备 工程咨询 (甲级/乙级及以上)资质;4. 具备 工程设计 (甲级/乙级及以上)资质;5. 具备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 资质;6.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所有与联合体有关的条目均适用于本项目);7.本项目 拒绝 国外咨询单位投标(如允许国外咨询单位投标,其资质不受上述限制);8.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资格;9. 在以往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宣布取消投标资格;10. 具有以下经验及能力(可选,需保证符合报名条件单位数量满足5家以上要求):近 (数量) 年参与过 (数量) 项同类 (类别) 项目;近 (数量) 年参与过广州市 (数量) 项同类 (类别) 项目;11.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06年200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a、如为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b、如为事业单位,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代替)。1.9. 关于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1.10. 合格的服务1.10.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10.2.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11.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2. 纪律与保密事项1.1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2.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12.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1.12.5.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2. 招标文件2.1. 关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作为阐明所需服务的基本要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任何一方当事人履约的重要依据。2.2. 招标文件的构成(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任务书(4) 合同(样本)(5)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6) 评标细则详见上述各章具体内容要求。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7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给的任何修改文件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予以确认。2.3.3.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对投标人澄清要求的回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8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2.3.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2.3.5.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不足 天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总则3.1. 投标文件的编写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1.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3.1.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人民币 肆拾贰万元(¥ 420000 元)。凡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一律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3.1.4. 投标人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投标报价须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人员、差旅、文件、研究调研费、资料文献收集费、研究报告编制费、项目管理费、测试工具费、印刷费、交通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3.1.5.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格式填报。投标人按上述各款要求填写报价仅供招标人评标方便,投标报价的形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3.1.6.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不允许实质性偏离,否则将视为不响应。3.1.7.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3.1.8. 投标文件按规定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为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资格证明部分和唱标信封构成。3.2.2.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资格证明部分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装订: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装订成一册,价格部分和资格证明部分分别单独装订成册。3.2.3. 唱标信封应按第五章的要求制作。3.2.4. 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应在“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后附上联合体协议书。3.2.5.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3.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书格式及附件” 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3.2. 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该联合体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包括如下内容:(1) 联合体投标人应指定他们当中的一家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且牵头人以其和联合体的名义处理与本招标过程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对该联合体产生约束力,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为此,该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非牵头人成员向牵头人出具的相应的授权函;(2)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一份他们签定的参与本招标全过程的联合体协议副本,该协议须明确中标前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内部分工)以及中标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内部分工),并明确该协议中的各自责任不影响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过程和合同执行过程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和义务;(3) 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该联合体相应的管理流程,包括联络、管理机构、合同支付管理等;(4) 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人员情况以说明其所具有的能有效执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源;(5) 如联合体投标人中标,联合体协议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组成及其组织机构以及联合体协议在本招标过程中和中标合同签约后直至合同履行完成期间不得擅自变更。3.4. 投标3.4.1. 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 5 份密封提交,其中,正本(纸质)一份,副本(纸质) 4 份,投标文件各分册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文件题名、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显著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副本内容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编号(副本1,副本2,)。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还须提交电子文档(要求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一览表(纸质)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纸质)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纸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进账证明(纸质)复印件、保证金退还说明(纸质)原件各一份。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涂改或修正(如有)必须由原签署人签字确认。3.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书”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书格式”中要求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氏或首字母签字。3.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4.4. 所有投标文件及样板(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时间及地点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并当面交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专责人员,招标人将拒绝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2) 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或邮递形式递交的;(3) 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4) 未提交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4.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的副本应分别独立密封于投标文件正本信封、投标文件副本信封、唱标信封内,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应独立装入投标保证金信封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唱标信封/投标保证金信封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 前不得启封3.4.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4.7.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其它资料。3.5. 投标有效期3.5.1投标文件应在前附表第16款所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往后的12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5.2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如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3.6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6. 投标保证金3.6.1. 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比投标有效期长30天。3.6.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以现金、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递交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书格式的要求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3.6.3. 采用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投标人须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现金或现金支票提交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总部(支票抬头: ,地址: ),招标人在确认款项到达招标人账户后向投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3.6.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收据(或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附件)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视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6.5.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6. 投标保证金退还:(1) 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是中标人缴纳服务费)后15个工作日(以先到的时间为准,下同)内无息退还。(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返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投标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投标保证金余额返还给投标人。(3)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除此以外,若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2) 投标人在招标期间出现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的;(3) 中标人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4) 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提供交易服务费;3.6.8.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保证金退还说明指定的账户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3.6.9. 每位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3.7. 投标的修改和撤回3.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该书面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3.4款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3.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3.8. 开标(详见评标细则)3.8.1. 本次招标采用2次开标。3.8.2. 开标程序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3.8.3. 第一次开标(及技术商务标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授权代表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缺席或未在规定开标时间出席开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在第二次开标时(即价格标开标),不论投标人授权代表是否按时到场,即可开经济标,亦视同各投标人同意整个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3.8.4.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查验是否有甲方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及甲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在第二次开价格标时宣布。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3.8.5. 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8.6. 开标过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验。3.8.7. 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名确认。3.8.8.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承包商不足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9. 评标(详见评标细则)3.9.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3.9.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研究领域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 人(单数)。3.9.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承包商(详见评标细则)。3.9.4.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 为了评标工作的公平进行,为了评标工作的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依照规定,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者,不可参与本次招评标,并使有关人员避开嫌疑,便于工作。3.9.5. 评标工作程序(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即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承包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标定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3)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 推荐中标候选承包商名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5) 编写评标报告。3.9.6. 投标文件响应性的确定(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但投标文件中方案或其它内容相当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任务书”要求的部分不视作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 除非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视为不响应而予以拒绝。(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条件、条款的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3.9.7. 废标的认定(1) 符合条件的承包商不足三家的;(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的;(4)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3.10. 定标3.10.1. 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推荐意见及招标结果确认书送招标人确认,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3.10.2. 招标人将预中标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 :)公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公示通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3.10.3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 授予合同4.1. 合同授予标准4.1.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通过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4.1.2 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时对项目范围予以增加或减少的权力。4.2. 中标通知书4.2.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书面向招标人确认。4.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4.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4.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到中国广州对有关的合同文件进行整理并签署合同。4.3.2 合同的组成基于以下文件:(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样本)”及其修改补充文件;(2) 招标文件第三章“任务书”及其修改补充文件;(3) 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澄清文件;(4) 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与承诺所整理的“招投标澄清与确认文件”等;(5) 中标通知书。4.4.3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4.4. 履约保证金4.4.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4.4.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4.3条或第4.4.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4.5. 中标结果通知书4.5.1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向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4.6. 腐败和欺诈行为4.6.1招标人认为或第三方确认某投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或拒绝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保留诉讼的权力。为此目的,定义如下:4.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4.6.3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4.7. 合同生效在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最后一个签署日期为合同生效日。4.8. 交易服务费4.8.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金额为中标人中标金额的0.9(此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4.8.2 中标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第三章 任务书1 总则(1)本项目的招标人为 广州市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 。(2)本项目工作时间不超过 1个月。(3)项目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4)承接本研究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相关工作。(5)本章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参考,不作为编制投标书和编制项目工作建议书的依据,投标人应谨慎引用本章内容,投标人引用本章资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2 项目名称: 花果山低碳产业园规划方案设计 3 项目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根据省、市对“三旧”改造工作的要求,越秀区拟将东风路以北至区界的区域打造成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从提升核心产业发展着手,着力打造环市东中央商务片区、黄花岗创意及网络经济片区、流花时尚品牌运营片区、东风路高端商务服务带的“三区一带”现代服务产业集聚发展片区。花果山、桂花岗片区位于越秀区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北部,已纳入越秀区“三旧”改造计划。该片区包含丰富的山体资源,风景优美,现拟通过土地整理、用地功能调整、景观改造、建筑设计、立面整饰、产业结构更新等手段,将其打造成低碳产业发展区。4 项目研究范围本次规划设计范围为越秀区北部花果山、桂花岗周边区域,东至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南至广九铁路,西至解放北路,北至区界和飞鹅岭,总面积约25公顷(详见附图)。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5 项目研究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调整)本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规划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用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全局和部分相结合的原则,整体把握片区改造方向,同时根据不同功能定位,对局部地区进行细化;特色原则,结合片区发展方向,打造宜人的生态环境;可操作性原则,注重整体方案的可操作性。本次规划设计深度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上。本次规划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城乡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应与上层次规划及及各类专项规划进行协调。规划设计应在省、市“三旧”改造政策和有关规划的指导下,整合土地资源,拓展建设空间,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可实施的改造地块。本次规划设计应注意与白云山和麓湖风景区景观的协调,充分尊重现有自然环境和生态条件,考虑与周边的空间关系,合理配置各类用地,为构筑该地区高品质的景观环境奠定基础。建筑设计应力求造型简洁、明快、美观大方、色泽统一、整体协调;在安全、适用的基础上达到经济上合理;建筑立面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协调。6 研究深度要求(一)本规划设计应对整个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社会、经济、人口、建筑、历史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绿地开敞空间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摸清片区内实际情况;通过具体经济成本核算,提出拟保留和拆除的建筑,确定可利用的土地资源,确定科学合理的总建设规模和配套功能。(二)本次规划应重点对以下2个组团(详见附图)进行改造方案设计:1、花果山组团(面积约12.5公顷):利用广州电视台搬迁的机遇,采取成片重建与零散改造相结合的改造模式,打造环境优美的低碳产业园区。发展低碳经济,舍弃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先行先试建设低碳经济示范区,实现产品的低能耗清洁生产,在工业发展和宜居之间开辟了一个绿色通道新纪元,拟建成一个产业设施配套齐全、产业链完善、具有大批核心知识产权的低碳经济产业园。园区将根椐实际情况和现状,把宝贵的土地资源留给最适合的产业项目,优先发展低碳经济,聚集发展低碳产业。花果山组团应依托丰富的山体资源,打造优美的环境,新建建筑应充分考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结合。2、桂花岗组团(面积约6公顷):结合流花时尚品牌运营片区,主要采取成片重建的改造模式,充分发挥产业提升作用,打造成高端时尚服饰品牌聚集的商业运营区。2个组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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