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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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项目评价单位: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 项目组负责人: 谢 军 联 系 电 话 : 13774673519 项目起止时间: 2019年12月2020年3月 2020年3月12日 绩效评价工作组主要成员谢 军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讲师魏 洁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副教授蒋振富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讲师朱晓霞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讲师张轶岚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讲师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接受闽侯县财政局委托,对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经过审慎和科学评估,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全体成员一致认为,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分为92.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本报告详述了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和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及绩效分析过程,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关键词 闽侯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评价目 录一、基本概况1(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背景1(二)实施单位基本情况2(三)项目基本情况2(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5二、项目实施情况7(一)项目的组织管理7(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8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9(一)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遵循的原则9(二)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10(三)绩效评价标准的确定10(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11四、项目绩效评价14(一)项目产出(得42.91分,共50分)14(二)项目效益得40分(共40分)19(三)满意度得10分(共10分)22五、评价中发现的问题23(一)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23(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支出比例欠合理23(三)居民健康信息不能共享,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24(四)基层公卫人员配备不足,部分人员工作不够踏实24六、改进措施及建议24(一)努力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24(二)加强财务管理,将工作做到实处24(三)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共享25(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和服务能力25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5附件1 2018年闽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表26附件2 闽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及满意度调查问卷30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82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15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1517号)文件要求,接受闽侯县财政局委托,对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在闽侯县卫健局的配合下,我们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相关绩效评价资料,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撰写闽侯县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主要是供闽侯县财政局了解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一、基本概况(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背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近期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自2009年开始,国家推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购买,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从人均15元提高至55元,项目内容从9类扩展至14类。目前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14类项目。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至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12类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居民感受度;二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经费。(二)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闽侯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卫健局,下同)于2018年初组建成立,设置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规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审批科)、医政医管科、健康管理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人事教育科、宣传科、爱卫工作科,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在编10人,其中干部9人。闽侯县卫健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组织实施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闽侯县卫计系统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3家,县级10家(分别为县医院、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甘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它12家镇级卫生院。(三)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 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发2010311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卫基层发201713 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基层201865号)和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榕卫基层201850号)等文件要求,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每人55元预算,由闽侯县卫健局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该项目的主要内容见表1。表 1闽侯县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序号类别服务对象项目及内容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2健康教育辖区内常住居民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结合信息化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辖区内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4儿童健康管理辖区内常住的 0-6 岁儿童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6老年人健康管理辖区内 65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健康指导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1.筛查及推介转诊2.第一次入户随访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4.结案评估10中医药健康管理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儿童中医调养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辖区内服务人口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内居民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1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辖区内育龄群众1.避孕药具使用宣传、免费发放、统计和随访2.编制避孕药具需求计划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质量信息及药具不良情况反应报告14健康素养促进行动1.健康促进县(区)建设2.健康科普3.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4.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5.12320热线咨询服务6.开展全人群健康科普宣传(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针对闽侯县常住人口以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特别是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行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逐步构建以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乡村和社区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深化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建设。2.项目绩效年度目标(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健康档案建档率合格达80%以上,按照每年20%的比例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2)健康教育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每个单位每年不少于6期,每期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3)预防接种服务。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及时补种工作。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95%;各单苗免疫接种率均95%以上。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达95%。(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5%以上,儿童保健0-3岁以内至少8次,4-6岁每年至少1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口腔保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5)孕产妇健康管理。早发现孕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哩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孕产妇早孕建册率达85%以上,系统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达85%以上。(6)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査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以上。(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高血压健康管理率38%以上,规范管理率6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30%以上;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糖尿病健康管理率30%以上,规范管理率60%以上,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25%以上。(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每年4次随访的基础上增加4次随访(结合进行健康体检1次),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并做好危险性评估。规范管理率60%以上。(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与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以上。(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职能。协管信息报告率95%以上。(11)中医药健康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开展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7%以上。(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及时推介转诊,病配合县级疾控中心做好患者随访管理。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13)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管理。资金由基本公卫出,暂由省级为采购主体,其它相关工作照旧。(14)健康素养促进管理。资金由基本公卫出,暂由省级为采购主体,其它相关工作照旧。二、项目实施情况(一)项目的组织管理1.项目执行情况闽侯县卫健局设有健康管理科(原卫计局的公卫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和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考核。按照闽侯县卫生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侯卫综201186号)、闽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侯卫综20182号)以及闽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侯卫综201890号)的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当年预拨,次年结算”制。闽侯县卫健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批预拨,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按常住人口人均55元筹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闽侯县卫健局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执行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基本标准,明确了项目范围和内容,制定了项目的年度目标,制定了项目考核细则(包括管理、满意度、疾控、妇幼、卫生协管、中医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定了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督查考核办法,考核的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核拨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对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单位进行定期督导,对项目实施落后单位即时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定期整改。2.项目管理制度闽侯县卫健局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基本医疗技术培训;镇卫生院负责开展辖区各项服务项目,及时收集信息,规范开展服务,做好资料整理,将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对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村卫生室具体负责协助镇卫生院完成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为规范、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闽侯县卫健局按照会计法、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侯政文201895号)以及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对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1.项目总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2018年,闽侯县财政对下属12家镇级卫生院和甘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为55元/人。2018年闽侯县常住人口数71.5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总额3755.66万元(其中包含代拨南屿镇省级补助资金,南屿镇县级补助资金另由高新区自行配套),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58万元,市级财政负担13.07万元,县级财政负担1684.59万元。闽侯县卫健局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没有将县级财政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区分开来,故资金支出情况是就项目全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分析。2018年度,已实际拨付3755.6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见表 2 所示。表 2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支出单位:元 乡镇人口数按55元/人应拨第一批预拨第二批预拨青口镇9248950868952507807.502579087.50祥谦镇8825148538052392967.502460837.50南通镇5115528135251387100.001426425.00上街镇9051349782152454292.502523922.50竹岐乡319821759010867212.50891797.50鸿尾乡358211970155971300.00998855.00荆溪镇5018227600101360700.001399310.00甘蔗镇5493030211501489455.001531695.00白沙镇354881951840962280.00989560.00洋里乡312041716220846120.00870100.00大湖乡3814620980301034357.501063672.50廷坪乡367792022845997287.501025557.50小箬乡10617583935287870.00296065.00南屿镇6744319409651828750.00112215.00总计7150003755660019387500.0018169100.00注:南屿镇省级补助资金按人均28.78元下拨,县级补助资金由高新区自行配套。2.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依据关于预拨2018年第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侯卫综201897号)以及关于预拨2018年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侯卫综2018272号),2018年4月11日闽侯县财政预拨第一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1938.75万元,2018年10月9日闽侯县财政预拨第二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1816.91万元,合计3755.66万元,资金到位及时。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闽侯县卫健局根据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闽侯县卫生局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侯卫综201186号)、闽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侯卫综20182号)、闽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侯卫综201890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侯政文201895号)等文件精神,对财务机构的职责、单位经费管理等进行规范,将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纳入县卫健局预算,统筹使用。闽侯县卫健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对项目预算的及时执行负责。专项资金按照补助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县卫健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是绩效评价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一)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遵循的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适用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于2011年出台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相关性原则。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而与绩效目标无关的指标不应列入评价体系。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而对于那些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指标应该舍弃,否则,可能造成评价体系过于庞杂,可操作性不强,且不能突出反映问题。3.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譬如,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就属于共性指标。4.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5.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不是设计得越复杂越好,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二)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本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服务对象评判法等。1.比较法。是指通过实际支出、实施效果等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地区同类支出等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服务对象评判法。是指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的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绩效评价标准的确定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采用的标准主要包括: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2018年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榕卫基层201850号),其附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已经列出了年度绩效目标,可作为绩效评价的主要标准。2.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3.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各级政府机关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采用的指标数据而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基于上述绩效评价原则、方法和标准选用的考量,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财政部、福建省和闽侯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参考2018年度闽侯县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预算项目绩效监控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在与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3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35项三级指标。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其中:“项目产出”50分、“项目效益”40分、“满意度”10分,具体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如表3所示。表3 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项目产出(50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5分)健康档案建档率(2 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得 2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得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2分健康档案合格率(2 分)抽查的档案合格率80%,得 2分;抽查的档案合格率80%: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80%2分;有 4 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 0 分。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1分)抽查的档案使用率50%,得 1 分;抽查的档案使用率50%:得分=抽查的档案使用率/50%1 分。健康教育(3 分)健康教育活动(3 分)每年发放不少于 12 种健康教育印刷材料,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缺一种,扣 0.1 分,共 0.5 分,扣完为止;每年播放不少于 6 种健康教育音像材料,每天不少于 2小时;缺一种,扣 0.1 分,共 0.5 分,扣完为止;每年组织不少于 9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缺一次,扣 0.1 分,共 0.5 分,扣完为止;按要求设置、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至少2个)每个宣传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要有固定栏头,每2个月更换1次内容;缺一期,扣 0.1分,共 0.5 分,扣完为止;每月至少举办 1 次健康教育讲座;缺一次,扣 0.1 分,共 1 分,扣完为止。预防接种(3 分)建证建卡率(1 分)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95%。1 分;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95%:得分=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95%1 分。某种疫苗接种率(2 分)疫苗接种率95%,得 2 分;疫苗接种率95%,本项不得分。0-6 岁儿童健康管理(4 分)新生儿访视率(2 分)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85%,得 2 分;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85%:得分=抽查的新生儿访视率/85%2 分;儿童健康管理率(2 分)儿童健康管理率85%,得 2 分;系统管理率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得 1 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5%,得 0 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2分)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的记录,得 2 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报告管理制度,得 2 分;没有报告管理制度,不得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2分)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分)得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1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记录完整性(1分)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记录、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计划生育事件信息报告真实完整。报告内容缺1 项,扣 0.2 分。项目效益(40分)经济效益(15分)健康管理费用负担(8分)是否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减轻了居民健康体检、日常健康管理等费用负担。问卷调查中认为健康管理费用负担有减轻占比80%,计8分;低于80%:得分=认为健康管理费用负担有减轻占比/80%8分。医疗费用负担(7分)是否因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介入使身体健康状况得到预防而间接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问卷调查中认为医疗费用负担有减轻占比80%,计7分;低于80%:得分=认为医疗费用负担有减轻占比/80%7分。社会效益(10分)健康管理意识(5分)是否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提高了健康管理意识。问卷调查中认为自身健康管理意识提高占比80%,计5分;低于80%:得分=认为自身健康管理意识提高占比/80%5分。居民健康状况(5分)是否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的介入使居民健康得以改善。问卷调查中认为居民健康得以改善占比80%,计5分;低于80%:得分=认为居民健康得以改善占比/80%5分。可持续效益(15 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利用率(5分)问卷调查中明确接受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占比70%,计5分;低于70%:得分=接受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占比/70%5分。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5分)问卷调查中认为基层医务人员水平提升占比70%,计5分;低于70%:得分=认为基层医务人员水平提升占比/70%5分。政策知晓度(5分)问卷调查中知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居民占比85%,计5分;低于85%:得分=知晓政策的居民占比/85%5分。满意度(10 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 分)基本公卫服务满意度(10分)问卷调查中明确表示对该项目满意的居民占比80%,得满分值10分;60%-80%,得分=实际占比/80%10分;低于60%,不得分。评价等级优秀(S85)良好(85S75)合格(75S60)不合格(S60)四、项目绩效评价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组审阅了闽侯县财政局和闽侯县卫健局提供的专项资金相关资料,与闽侯县卫健局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和征求意见,查阅项目档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3大类35项指标逐项评价,对2018年度闽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在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项目产出(得42.91分,共50分)一级指标“项目产出”下设“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等13个二级指标。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得3.86分(共5分)本项目要求通过门诊服务,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选,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城乡居民建立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服务记录;在患者就诊、复诊时,由接诊医生负责更新档案内容。本项分别就“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合格率”和“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等三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健康档案建档率”是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与辖区内常住居民数的百分比。2018年闽侯县人口数为71.5万人,全县共建电子健康档案601694份,电子建档率84.2%,超过75%的年度工作目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健康档案合格率”是指抽查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与抽查档案总份数的百分比。因新冠疫情影响,评价工作组未能到现场抽查。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档案填写存在缺漏项、个别联系电话停机、无效档案未清理等现象。该项指标满分2分,酌情扣1分,得1分。“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是指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与档案总份数的百分比。2018年闽侯县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为43.14%,该项指标满分1分,得分为(43.14%/50%)1=0.86分。2. 健康教育得2分(共3分)本项目下设“健康教育活动”一个三级指标,是指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 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2018年度,闽侯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印刷材料总计达208种;健康教育音像材料总计达181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总计达20603小时;宣传栏更新114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活动129次,接受咨询人数 1.37万余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64场次,居民参加听讲 1万余人次。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宣传品出入库表格不规范、咨询活动登记表不标准、健康知识讲座多为村医代签、宣传栏位置不合理等现象。该项指标满分3分,酌情扣1分,得2分。3. 预防接种得2.5分(共3分)“预防接种”从“建证建卡率”和“某种疫苗接种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本项目是及时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以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等各种适宜方式,通知并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按要求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工作。“建证建卡率”是指已建证建卡人数与所有应建证建卡人数的百分比。2018年闽侯县各乡镇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合计63097人,已建立预防接种证61717人,建证率97.81%,超过95%的年度工作目标。该项指标满分1分,得1分。“某种疫苗接种率”是指是指在疫苗的预防接种中,实际接种人数占应该接种人数的比例。根据闽侯县卫健局提供的2018年度疫苗接种率调查,疫苗接种率分别为:乙肝疫苗平均为99.9%、卡介苗100%、脊灰减毒活疫苗99.9%、百白破疫苗99.9%、流脑疫苗99.9%、乙脑疫苗99.9%、甲肝疫苗99.9%。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5%。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帐苗不符等现象。该项指标满分2分,酌情扣0.5分,得1.5分。4.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得3分(共4分)本项目对在本辖区居住的 06 岁儿童建立儿童花名册,并按时随访、及时更新儿童生存和变动情况。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第 4、5、6 年每年1次。本项目从“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度闽侯县新生儿访视率平均为90.8%,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新生儿访视造假、新生儿访视单填写不规范等现象。该项指标满分2分,酌情扣0.5分,得1.5分。2018年度闽侯县儿童健康管理率平均为95.44%,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健康管理份数不足等现象。该项指标满分2分,酌情扣0.5分,得1.5分。5.孕产妇健康管理得4分(共5分)本项目是指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摸底,加强预产妇早孕建卡力度,提高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按照早、中、晚期、产褥期所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健康指导。本项目从“早孕建册率”、“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等三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度闽侯县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8.39%,孕早期检查率为93.08%,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为90.11%,产后访视率为91.24%,三项指标均超过85%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早孕未早管、高危及妊娠风险评估管理不够规范等现象,“早孕建册率”指标满分1分,酌情扣0.5分,得0.5分;“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指标满分2分,酌情扣0.5分,得1.5分;“产后访视率” 指标满分2分,得2分。6.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得2.94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本项目从“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和“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62920人,规范健康管理人数为31708人,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50.4%。指标满分2分,得(50.4%/70%)2=1.44分。根据闽侯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个别乡镇仍存有健康评价不够具体、健康指导漏项等现象。“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酌情扣0.5分,得1.5分。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得3.42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 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首诊测量血压,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 1 次血压,进行高血压患者筛查。对已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 1 次较为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至少 4 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本项目从“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和“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辖区累计在管高血压患者44056人,县卫健局下达任务数38200人,高血压患者管理数已超过县卫健局下达任务数。“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2018年辖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数为16232人,规范管理率为42.49%。“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42.49%/60%)2=1.42分。8.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得3.19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糖尿病筛查,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检查,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随访,并根据病情进行分类干预、转诊指导等。本项目从“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和“患者规范管理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辖区累计在管糖尿病患者13397人,县卫健局下达任务数13200人,糖尿病患者管理数已超过县卫健局下达任务数。“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2018年辖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数为4723人,规范管理率为35.7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35.78%/60%)2=1.19分。9.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得4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并纳入管理范围。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关资料,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及病情评估、分类干预。本项目从“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截至 2018年年底,辖区内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有2867人,在管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总计2867,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100%,“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截至 2018年年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9.09%,超过60%,“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10.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得4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内首诊发现肺结核病可疑者,及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并将其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开展督导服药管理工作,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本项目从“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和“结核病患者规则服药率”等两方面进行评价。截至 2018年年底,辖区已确诊肺结核病患者357人,已管理肺结核病患者357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00%,“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2018年,全县结核病患者规则服药率为98.39%,超过90%的年度工作目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1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得4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 1 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 6、12、18、24、30、36 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指导。本项目从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闽侯县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档案建立33693份,完成率为54%,超过45%的年度工作目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2018年闽侯县儿童中医药健康档案建立11628份,完成率为69%,超过45%的年度工作目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得4分(共4分)本项目指对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排查和评估,利用传染病报告系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登记并报告。本项目从“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8年闽侯县传染病发病总例数4956例,共报告4956例,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 10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2018年度辖区内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健局有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得2分。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得2分(共2分)本项目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和计划生育事件。本项目从“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记录完整性”等二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闽侯县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100%覆盖,“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得1分。2018年,发现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176次,报告的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 176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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