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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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产品质量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殷洁,主要内容,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与产品质量的概念 (一)产品的概念 1985年的欧共体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指令中规定:“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和狩猎物以外的所有动产,即使已被组合在另一动产或不动产之内。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产品也包括电。”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可见,我国产品质量法律中所指的“产品”不包括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物品、建筑工程(房屋、桥梁、道路、公用设施等),以及军工产品。,(二)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条款的对产品的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是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诸方面特性的综合状态。 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8402-86标准将质量定义为“产品或服务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适用性、安全性、耐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卫生性等。,二、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立法概况,1993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经多次机构改革,现在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国务院,并对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制度,(一)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是指由法定的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性检查和评定后,确认和证明该企业质量管理达到国际通用标准的一种制度。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两类。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获准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予其他检查,并享有实行优质优价、优先推荐评为国优产品等国家规定的优惠。,纯羊毛标志,纯羊毛标志主要适用于精细纺呢绒及服装制品、毛线、毛衫、毛毯、毛装饰品等。但并不是所有羊毛产品都能挂此标志,只有用纯新羊毛制造、并达到严格质量标准的羊毛制品,并由国际羊毛局颁发有关执照后,方可使用。目前全世界共约有 15000 家厂商领有纯羊毛标志执照,每年使用纯羊毛标志4 亿个以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对以下34类产品开展免检工作: (一) 2000年度及2001年度已公布的14类产品: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尿素、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微型计算机、微波炉、合成洗衣粉、吸油烟机、卫生巾、羊绒衫。 (二) 2002年度新增加的20类产品:固定电话机、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陶瓷墙地砖、建筑型材、羽绒服、电饭煲、电风扇、节能灯、DVD视盘机、复合木地板、婴幼儿配方奶粉、灭菌奶、葡萄酒、瓶装饮用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火腿肠。,产品免检条件 (一) 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 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 (三) 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四) 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监督检查均为合格; (五) 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针对具体的产品另定该类产品的年产最低规模。,但是,取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仍必须接受认证委员会对其认证产品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如果认证产品的质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该产品的企业的质量体系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或者经监督检查,发现获准认证的产品不合格,属生产企业责任的,由颁发认证证书的认证委员会撤销认证证书。此外,经过认证的产品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时,生产企业应当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给用户或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认证产品采用的标准或者企业的质量体系已经改变,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典型案例:三鹿奶粉案,(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四)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五)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是指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以及新闻媒介等对产品质量实施的监督。,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标识符合法定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3特殊产品包装符合法定要求。 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必须符合相应要求,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4不得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 (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4.不得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具体为:(1)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节 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可分为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 (一)产品瑕疵责任 产品瑕疵,是指产品存在细小的缺点或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产品瑕疵责任,是指因销售的产品存在瑕疵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案例,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与某电机厂签订了总经销该厂某牌号新型电机的合同。这种新电机是刚开发的产品,已通过了有关部门的鉴定。然而,当首批100台电机送到机电设备供应公司的仓库时,仓库的保管员却拒收。为此,电机厂派员与供应公司领导交涉。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电机厂遂以机电设备供应公司违约起诉至法院。电机厂诉称,这种电机经过部级鉴定,并领取了生产许可证。电机厂已经按照双方的合同交了货,供应公司的拒收行为违反了合同,要求供应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收受货物并依约支付货款。供应公司辩称,争执的焦点不在电机的质量,而在于电机上的铭牌。该铭牌上打着“中国制造”字样,却未标明电机厂的厂名和厂址,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厂方整改以前,供应公司不能收货并支付货款。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双方达成了一致,于是,电机厂撤诉。此后,电机厂立即制造了符合标准的铭牌安装在电机上。铭牌换好后,供应公司收货并支付了货款。,(二)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案例,2000年4月5日,原告李某(甲方)在被告A市某卫生洁具公司(乙方)购买了1台丙公司(丙方)生产的华清牌电热水淋浴器。同年同月8日,甲方又购买了1台A市丁公司(丁方)生产的三水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4月12日,甲方在家中安装了该两件电器。4月15日晚,甲方在使用该淋浴器时,突被按键漏电击中,送医院抢救,右手拇指、食指被截除,已不能从事司机工作。为此,甲方先与乙方交涉,要求赔偿。乙方称: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乙方无过错,拒绝赔偿。甲方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方、丙方、丁方,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方承担赔偿损失并负连带责任。,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华清牌电热水淋浴器、三水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结论是:(1)电热水淋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生产厂家也未对热水器进行检验,特定情况下电热水淋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2)多功能漏电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3)甲方安装电热水淋浴器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连接时未按丁公司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课堂练习,一、判断题 1. 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出于安全考虑,可以另行重复抽查。( ) 2. 对于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销售者可以采取大幅度低于成本价促销的方式。( ) 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 ) 4. 技术监督局可以以监督结果为指导,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 ( ) 5.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责任全部由销售者承担。( ) 6.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二十年丧失。( ) 7.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 ) 8. 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未经仲裁机构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单项选择题,1.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 A.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 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 2. 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 A. 除按消费者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要求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B.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C. 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 D. 如该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单项选择题,3. 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 )。 A. 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 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 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 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4. 甲公司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验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 A. 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场索赔 B. 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和丙公司索赔 C. 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D. 对丙公司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单项选择题,5. 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维权行动。钟某亲友们提出的下列建议哪一项缺乏法律依据?(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 A. 请媒体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 B. 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 C. 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D. 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钟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害 6.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生产者对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0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 A.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B.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C. 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D. 产品有缺陷而受害人也有过失造成损害的,二、单项选择题,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该产品属于( )。【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 A. 缺陷产品 B. 瑕疵产品 C. 失效产品 D. 假冒产品 8. 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 )。【2010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 A. 应向销售者索赔 B. 应向生产者索赔 C.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向生产者索赔;属于销售者责任的,向销售者索赔 D. 既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二、单项选择题,9.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解决由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侵害纠纷的主要方式是( )。 【2005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 赔偿缺陷产品的价款 B. 赔礼道歉 C. 损害赔偿 D. 支付违约金 10.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产品抽查对象的是( )。【2008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产品 B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产品 C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 D天然矿石,二、单项选择题,11. 企业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所遵循的原则是( )。 【2009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自愿原则 B.法定原则 C.协议原则 D.强制原则 12.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构成要件的是( )。 【2010年1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产品存在缺陷 B.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 C.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生产者存在过错,二、单项选择题,13. 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的是( )。【2010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A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 B建设工程 C刚从地里刨出的土豆 D从鱼塘里打捞出的野生鱼,三、多项选择题,1. 王某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后即进行装修,后发现墙体严重渗水,客厅、卧室墙壁和卫生间的顶部及墙面各有三分 之一的渗水面,造成装修后的壁纸卷曲、剥落。开发商接到王某反映后,经检验,属于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漏做王某家楼上地面的防水层所致。开发商应向 王某提供哪些补救?(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 A. 接受退房、退回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B. 退房并按房价双倍赔偿 C. 妥善修理并支付相应赔偿 D. 按原房价在原地置换一套面积更大、楼层更好并且装修完毕的房屋 2. 张某到一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 A. 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 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 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三、多项选择题,3. 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 何检验,按照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 连续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该产品致眼睛严重受损的事件。现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外,受害者还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补救方法?(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A. 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 要求该卫生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要求该检验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要求该退休医师协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一电热毯,电热毯为乙厂所产。使用中电热毯发生漏电,致使房间着火,烧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人也被烧伤致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 A. 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 张某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 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而属于违约责任,三、多项选择题,5. 某商场家电部一员工在布置展台时,一通电的取暖器石英管突然爆裂,致其受伤。后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厂家不慎将几台质检不合格商品包装出厂。该员工欲通过诉讼向商家索赔,但不知应以产品责任还是以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为由诉讼。下列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A. 前者需要有现实损害,后者不需要 B. 前者属于侵权行为,后者属于违约行为 C. 前者的责任承担形式主要是损害赔偿,后者则主要为修理、更换 D. 前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后者一般先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补救或赔偿 责任的方式主要是修理、更换、退货、只是在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 下列关于产品责任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A. 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对因该产品造成的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B. 缺陷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该产品的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C. 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D.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其供货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三、多项选择题,7. 下列哪些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A. 某商场销售的“三星”彩电只有韩文和英文的说明书 B. 某厂生产的火腿肠没有标明厂址 C. 某厂生产的香烟上没有标明“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D. 某厂生产的瓶装葡萄酒没有标明酒精度 8. 下列情形中,属于免除生产者损害赔偿责任的有( )。【2007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A.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B. 产品属于免费赠送的产品 C. 产品虽有缺陷,但符合设计的用途 D.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E.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四、案例分析题,某年9月26日,兴隆广告公司为奖励职工王某对该公司作出的特殊贡献,以500元的价款从某百货公司购果汁机一台,作为奖品奖励给王某。王某收到 后,又将该果汁机送给其表妹刘某。10月16日,刘某按照所附说明书使用果汁机榨果汁时,榨汁容器突然炸裂,刘某被飞出的碎片击中,并造成头部多处受伤。 刘某家人发现后,当即将其送往医院,经医院治疗15天后,伤口基本痊愈,但面部留下三处永久性疤痕。治疗期间,共花去住院费、医药费、治疗费等1300 元,住院期间,刘某母亲一直请假在医院陪伴护理,其所在单位扣发半个月工资、奖金,共650元,经持技术监督部门技术鉴定,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榨汁容器 使用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出院后,刘某就其所受损害的赔偿问题多次与百货公司交涉,但百货公司认为,造成刘某损害的榨汁机不是由其生产,并且,榨汁 机并非由百货公司出售给刘某,因此,拒绝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问:(1)百货公司拒绝向刘某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 (2)刘某可以通过哪些路径寻求法律的保护? (3)本案的最终责任者应当如何确定? (4)按照法律规定,刘某可以就哪些损害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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