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精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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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精讲第一章 中国银行体系概况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两年的考试中,本章知识所占比例约5。本章主要介绍的中国银行体系基本概况是考生了解中国银行业的入门知识,在备考中应当认真学习,为后面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本章基本架构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一)中央银行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时间、行使央行职能的时间、地位的法律确定(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2)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3)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由新设立的银监会行使。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黄金市场;等等。(二)监管机构1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成立时间、监管职责(1)我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2)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等等。2中国银监会的监管理念、目标、标准和监管措施(1)监管理念在总结国内外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中国银监会提出了银行业监管的新理念: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2)监管目标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的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具体监管目标: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强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3)监管标准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初,提出了良好监管的六条标准,包括:能够促进金融的稳定,同时又促进金融的创新;努力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能力;对各类监管权限做到科学合理,监管者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为金融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创造环境和条件,并且维护这种有序的竞争,反对无序竞争;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两方面都应当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4)监管措施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管谈话;信息披露监管。(三)自律组织1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是我国的银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于2000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2协会的宗旨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3协会的会员单位(1)会员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2)准会员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准会员。4组织机构(1)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2)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3)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4)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5)协会的十一个专业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会员,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政策性银行1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1994年3月成立。主要任务是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中国进出口银行,l994年7月成立。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1月成立。主要任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拔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2政策性银行改革2007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二)大型商业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1984年1月1日正式成立;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2中国银行1912年成立;l97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l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中国建设银行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l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曾隶属财政部,1979年中国建设银行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2004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4中国农业银行1979年初中国农业银行得以恢复,成为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2009年1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5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中小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1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大类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l2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作用一方面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打破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大大推动了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3城市商业银行及其发展趋势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1)1979年,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2)1986年,信用合作社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3)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4)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1)引进战略投资者;(2)跨区域经营;(3)联合重组。(四)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984年,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开始了以“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农村信用社与农业商业银行脱钩,已经商业化经营的农村信用社,经整顿后可合并组建农村合作银行;2000年7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大幕最先在江苏拉开;2001年11月29日,全国第一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2003年4月8日,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成立。村镇银行的含义:村镇银行是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会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含义: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与挂牌时间2006年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六)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时间为l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成为我国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信托公司1979年,我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2007年3月1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施行。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4金融租赁公司依据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5汽车金融公司依据自2008年1月24日起施行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为中国境内的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6货币经纪公司依据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货币经纪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第三章银行主要业务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为全书的重点,在最近两年的考试中,本章知识所占比例约30,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在2011年备考中,考生需对本章进行重点学习,从银行负债业务到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各个知识点都要精心地汇总整理。本章基础知识精讲一、负债业务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一)存款业务存款是银行对存款人的负债,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也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包括人民币存款与外币存款两大类。1人民币存款人民币存款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下限,允许金融机构下浮存款利率。(1)个人存款业务办理储蓄业务的原则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自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5。自2000年4月1日起,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个人存款业务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个人通知存款和教育储蓄存款。活期存款的计息金额、计息时间、计息方式a计息金额: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活期存款采用复利计息法,其他类存款一律不计复利。b计息时间:2005年9月21日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月末的20E1为结息日,次日付息。c计息方式:一种是积数计息法,一种是逐笔计息法。采用何种计息方式各银行自己决定。目前,各家银行多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活期存款利息,逐笔计息法计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利息。定期存款种类、存款利率、计息规定a根据不同的存取方式,定期存款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四种,其中,整存整取是定期存款的典型代表。b定期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通常期限越长,利率越高。c定期存款逾期支取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全部计人本金。d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同本金一并支取。e定期存款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除常见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外,还有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免征利息税)、保证金存款。(2)单位存款业务单位存款又叫对公存款,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单位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其中,单位活期存款也称为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3)同业存款同业存款,也称同业存放,是指因支付结算需要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商业银行的款项。同业存放属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存放同业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2外币存款业务(1)外币存款业务的币种目前,我国银行开办的外币存款业务币种主要有九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2)外汇储蓄存款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汇款等资金清算支付,外汇储蓄账户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3)单位外汇存款。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包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等。(二)借款业务商业银行的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两种。短期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形式。长期借款包括发行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债券等。1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的资金借贷,我国的同业拆借,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的行为。同业拆借具有期限短、金额大、风险低、手续简便等特点,同业拆借利率是货币市场最重要的基准利率之一,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是我国正在推行的一套人民币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指标体系。2债券回购债券回购是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两种。与同业拆借相比,债券回购的风险要低得多,利率也低于拆借利率,交易量远大于同业拆借。3向中央银行借款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有再贴现与再贷款两种途径,一般商业银行把向中央银行借款作为融资的最后选择,因此中央银行被称为“最后贷款人”。4金融债券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均是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的,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二、资产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和现金资产业务三大类。(一)贷款业务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贷款业务可划分为个人贷款与公司贷款(客户类型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划分)、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有无担保划分)。贷款基准利率: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上浮贷款利率。贷款业务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1个人贷款个人贷款绝大多数用于消费,主要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个人贷款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2)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一般包括个人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中,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汽车购价的80,商用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汽车购价的70,二手车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汽车购价的50;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商用车或二手车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中,质押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3)个人经营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一般需要有一个经营实体作为借款基础,经营实体一般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等。(4)个人信用卡透支个人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或其他情况所产生的累积未还款金额(参见“银行卡”部分详细介绍)。2公司贷款公司贷款,又称企业贷款或对公贷款,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1)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中,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4-月1至1年(不含3个月,含l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周期性、季节性资金的需要;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至3年(不含l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的、长期流动性资金需要。按照贷款方式,流动资金贷款可分为流动资金整贷整偿贷款、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和法人账户透支四种形式。(2)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也称为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但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包括如下四类: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商业网点贷款。(3)房地产贷款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地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商业用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四大类。公司业务中的房地产贷款是指前三类。(4)银团贷款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参加银团贷款的成员有银团牵头行、银团代理行、银团参加行,银团成员贷款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并按实际承诺份额享有银团贷款项下相应的习利、义务。(5)贸易融资商业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可以分为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两大类。目前,我国开展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有国内保理、发票融资、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产品。贸易融资中常用的融资工具有:信用证信用证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现在银行开立的大多是跟单商业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且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押汇按进出口方的融资用途来分,押汇可分为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出口押汇在国际上也叫议付,即给付对价的行为。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进口押汇包括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和进口代收项下押汇。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业务。保理保理又称为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国际保理按进出口双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只有出口银行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作保理业务。双保理是进出口银行都与进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福费廷福费廷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在福费廷业务中,包括出口商卖断票据,即放弃了所出售票据的一切权益;银行买断票据,即放弃追索权。从业务运作实质来看,福费廷就是远期票据贴现,带有长期融资的性质。(6)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银行贷款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在贴付一定利息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商业银行的票据行为,是商业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因此,票据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通过贴现,票据持有人卖出票据,提前拿到了现金,而银行则买入了一项资产(即票据),相当于发放了一笔贷款,获得了利息收入。(二)债券投资业务1债券投资的目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2债券投资的对象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1)国债国债以国家信用为后盾,通常认为没有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我国的国债不论期限长短,统称为国库券。国债包括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种,有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两个发行及流通渠道。(2)金融债券我国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券,即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包括商业银行普通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其他金融债券,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券。(3)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般在3年以下的中短期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与财政部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的性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不是筹资,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央行票据具有无风险、流动性高等特点,从而是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重要对象。(4)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资产。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机制和过程。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简称开元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建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简称建元证券)在银行问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进入中国大陆。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只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其投资者仅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因此,商业银行是其主要投资者。(5)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在国外,没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划分,统称为公司债券。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践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火,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3债券投资的收益债券投资的收益一般通过债券收益率进行衡量和比较。(1)名义收益率,又称票面收益率,是票面利息与面值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名义收益率一票面利息面值l00名义收益率没有考虑债券市场价格对投资者收益产生的影响,衡量的仅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支付利息的货币金额,一般仅供计算债券应付利息时使用,而无法准确衡量债券投资的实际收益。(2)即期收益率,是债券票面利率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即期收益率一票面利息购买价格l00即期收益率反映的是以现行价格购买债券时,通过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而能够获得的收益,但并未考虑债券买卖差价所能获得的资本利得收益,因此,也不能全面反映债券投资的收益。(3)持有期收益率,是债券买卖价格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持有期收益率=(出售价格一购买价格+利息)购买价格l00持有期收益率不仅考虑到了债券所支付的利息收入,而且还考虑到了债券的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从而考虑到了债券的资本损益,因此,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实际收益率。(4)到期收益率,是指收回金额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加上利息收入后与购买价格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是:到期收益率一(收回金额一购买价格十利息)购买价格l00与持有期收益一样,到期收益率也同时考虑到了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而且,由于收回金额就是票面金额,是确定不变的,因此,在事前进行决策时就能准确地确定,从而能够作为决策的参考。但到期收益率仅适用于持有到期的债券。4债券投资的风险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政治风险、操作风险等。(三)现金资产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库存现金,二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三是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商业银行保存在金库中的现钞和硬币。库存现金的主要作用是银行用来应付客户提现和银行本身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的经营原则就是保持适度的规模。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备金,二是超额准备金。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在其他银行保有存款的目的是在同业之间开展代理业务和结算收付。由于存放同业的存款属于活期存款性质,可以随时支用,因而属于银行现金资产的一部分。三、中间业务(一)交易业务作为中间业务的交易业务,是指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外汇交易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1外汇交易业务外汇交易既包括各种外国货币之间的交易,也包括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买卖。根据外汇交易方式的不同,外汇交易可以分为即期外汇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1)即期外汇交易即期外汇交易又称为现汇交易或外汇现货交易,是指在交易日后的第二个营业日或成交当日办理实际货币交割的外汇交易。(2)远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又称为期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能够对冲汇率在未来上升或者下降的风险,可以用来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2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1)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金融衍生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期货,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按照交易的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转换。当利率看涨时,可将浮动利率债务类金融工具转换成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将固定利率资产类金融工具转换成浮动利率金融工具;而当利率看跌时,做相反交易。货币互换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两种货币的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为了取得这一权利,期权买方需要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与远期、期货不同,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指期权买人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按照一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购人某种基础资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买进的义务。投资者一般在预期价格上升时购人看涨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下跌。看跌期权指期权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向期权卖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基础资产的权利,但不负担必须卖出的义务。投资者一般在预期价格下跌时购入看跌期权,而卖出者预期价格会上升。期权按行使权利的时限分为两类:即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欧式期权是目前较为通行的方式,其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方能行使权利;美式期权的买方可以在买入后到期权到期日之间任何时间行使权利。(二)清算业务银行清算业务是指银行间通过账户或有关货币当地清算系统,在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的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按地域划分,清算业务可分为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常见的清算模式有实时全额清算、净额批量清算、大额资金转账系统及小额定时清算四种模式。1国内联行清算国内联行清算根据交易行是否属于同一银行分为系统内联行清算和跨系统联行往来。同一家银行的总、分、支行间彼此互称为联行。当资金结算业务发生在同一个银行系统,即同属一个总行的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资金账务往来,称为联行往来。跨系统联行往来是指结算业务发生在两家不同的银行间的清算业务。跨系统往来的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2国际清算国际清算业务是国际银行间办理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国际清算的类型主要分为内部转账型和交换型两种。(三)支付结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即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在银行为国际贸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及带有贸易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汇款、信用证及托收。1汇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出票人一般是企业。商业汇票又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2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银行本票分为定额银行本票和不定额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两个月。实践中,没有银行支票账户的客户一般采用银行本票。3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可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等。4汇款汇款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票汇、信汇三种方式。5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信用证业务的主要特点: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契约。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6托收托收属于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款项能否收到不承担责任。托收根据收款单据、交单方式、服务客户类型等的不同,可以分为许多种类,见下表:(四)银行卡业务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存取储蓄、循环信贷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支付工具或信用凭证。银行卡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多种类型,见下表:1信用卡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信用卡分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两类。信用卡消费信贷具有的特点:(1)循环信用额度。(2)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3)一般有最低还款额要求。我国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一般是应还金额的10。(4)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5)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还有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2借记卡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借记卡直接从存款账户扣划,不具备透支功能。借记卡按功能的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领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的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存储,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五)代理业务1代收代付业务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2代理银行业务代理银行业务可分为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即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理结算;代理央行业务,即代理财政性存款、代理国库、代理金银等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包括代理结算业务、代理外币清算业务、代理外币现钞业务等。3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主要包括:(1)一级清算业务,即各证券公司总部以法人为单位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2)二级清算业务,即法人证券公司与下属证券营业部之间的证券资金汇划业务。4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是指代理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经营活动。代理保险业务的种类主要包括: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代理财产保险业务、代理收取保险费及支付保险金业务、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5其他代理业务(1)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2)代销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是指银行利用其网点柜台或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销售渠道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产品的经营活动。(3)代理国债买卖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购买、兑付、查询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以及柜台记账式国债。(六)托管业务1资产托管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是指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托管合同,安全保管委托投资的资产,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银行托管业务的种类很多,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资产托管、社保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信托资产托管、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托管等。2代保管业务代保管业务指银行设立保险箱库,为客户代理保管各种贵重物品和单证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近年来,出租保管箱业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代保管业务的主要产品。此外,代保管业务还包括露封保管业务与密封保管业务。(七)担保业务我国银行的担保业务分为银行保函业务与备用信用证业务。1银行保函业务根据担保银行承担风险的不同及管理的需要,银行保函可分为融资类保函(借款保函、授信额度保函、有价证券保付保函等)和非融资类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等)。2备用信用证业务备用信用证是在法律限制开立保函的情况下,出现的保函业务的替代品,其实质也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一种担保行为。备用信用证主要分为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与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业务。在备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通常是第二付款人,一般的信用证业务中,银行都承担对受益人的第一付款责任。(八)承诺业务承诺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贷款承诺业务可以分为:项目贷款承诺、开立信贷证明、客户授信额度和票据发行便利四大类。(九)理财业务近年来,随着理财产品的不断创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商业银行吸引高端客户和增加非利息收入的利润增长点。理财业务主要由对公理财业务与个人理财业务组成。1对公理财业务对公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资金、信用等方面的优势,为机构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对公理财业务主要包括金融资信服务、企业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现金管理服务和投资理财服务等。2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1)理财顾问服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2)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十)电子银行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泛指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1网上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通过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向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企业网上银行与个人网上银行。2电话银行电话银行业务是指银行通过电话自动语音及人工服务应答(客户服务中心)的方式为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话银行的服务功能包括:各类账户之间的转账、代收代付、各类个人账户资料的查询、个人实盘外茫买卖等银行服务。3手机银行手机银行业务是银行利用移动电话技术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手机银行提供的服务包括:账户查询、转账、缴费、支付、外汇买卖等。4自助终端自助终端业务是指利用银行提供的机具设备,由客户自助操作,获取银行提供的存取款、转账、账户查询等金融服务。 第四章银行管理 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两年的考试中,本章知识所占比例约为10。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的核心,在备考复习时,考生需重点把握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下,银行如何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金融创新防范风险。本章基础知识精讲一、公司治理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银行的投资者为了实现对银行的控制并获得良好回报,针对银行运作所设计的各种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制度安排的总和。(一)公司治理的主体银行公司治理的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1股东和股东大会商业银行的股东需要符合监管当局规定的向商业银行投资人股的条件。同时,商业银行要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尤其是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是由股东参与银行重大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履行自己的责任、行使自己权利的机构与场所。2董事和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银行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中应有一定数目的非执行董事。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3高级管理层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具体执行董事会的决策。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需要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4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银行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股东大会选举的外部监事和其他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两名。(二)利益相关者除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以外,商业银行的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存款人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三)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持续有效的重要保证和促进因素。商业银行应披露下列公司治理信息:(1)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2)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3)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4)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5)银行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6)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二、银行资本管理(一)银行资本的概念银行通常在三个意义上使用“资本”概念,即财务会计、银行监管、内部风险管理,对应的概念分别是会计资本、监管资本、经济资本。1会计资本会计资本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即所有者权益。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准备、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等六部分。2监管资本监管资本是银行监管当局为满足监管要求、促进银行审慎经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而规定的银行必须持有的资本。3经济资本经济资本也称风险资本,是银行内部管理人员根据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计算的、银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资本量。它用于衡量和防御银行实际承担的损失超出预计损失的那部分损失,是防止银行倒闭的最后防线,在银行实践中越来越重要,成为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二)银行资本的作用银行资本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满足银行正常经营对长期资金的需要;吸收损失;限制银行业务过度扩张和承担风险;维持市场信心;为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1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资本协议1988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定,简称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有四部分内容: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且附属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l00;根据资产信用风险的大小,将资产分为0、20、50、l00四个风险档次;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2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塞尔委员会于2004年6月正式发表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一(资本一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25倍的操作风险资本)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特别强调提高银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加大透明度,要求银行披露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敞口及风险管理策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及过程等。3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工程。按照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和外部环境,短期内我国银行业尚不具备全面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因此,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1)分类实施的原则。中国银监会规定,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含香港、澳门等)设有业务活跃的经营性机构、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应自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到中国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这些银行因此也称为新资本协议银行。而其他商业银行可以自2011年起自愿申请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2)分层推进的原则。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风险计量模型、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流程开发建设等方面进展不一。因此,中国银监会允许各家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时间先后有别,以便商业银行在满足各项要求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3)分步达标的原则。商业银行必须结合本行实际,全面规划,分阶段、有重点、有序推进、逐步达标。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类风险中,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应先开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模型;就信用风险而言,现阶段应以信贷业务(包括公司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为重点推进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四)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2004年3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2月26日作了修改,该办法在资本监管方面进行重大改进,基本符合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框架,同时吸收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关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规定。监管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同时,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还需要从监管资本中扣除一些项目,称为扣除项。1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中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以下五部分:(1)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5)少数股权。2附属资本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六部分。依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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