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10年职业培训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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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2010年职业培训工作总结201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职业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一)以“五类”产业为重点,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一是制定出台了新余市“五类”产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2010年新余市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新余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二是组织实施“五类”产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共培训5637人,完成107.9%。三是围绕民生工程指标任务,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3.2万人,完成139.5%,其中面向工业园区定向培训2.53万人,完成140.9%;实施创业培训2270人,完成108%;资助220名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技工院校,完成100%。四是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机构大检查。根据省审计报告要求,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撤消、停办职业培训机构9家。五是创造性开展特色培训。为打造我市家政服务品牌,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们和市妇联共同批设了一家“红杜鹃”家政服务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结业233人,社会反映良好。(二)以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职业院校为依托,扎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102020年新余市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二是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紧缺技能人才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紧缺技能人才308人,完成102.7%;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300人,完成100%;实施新增技师培养计划,培养310人,完成103.3%。三是启动政府特殊津贴申报工作,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2人,经省厅评审公示,我市享受国贴、省贴各1人。四是指导帮助赛维公司制定光伏行业铸锭工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审批。五是完成了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选拔、初审和申报工作,最终全省评定了五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我市入选一家。(三)以服务就业为目的,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是按省厅部署定期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全年鉴定考核14542人,核发各级别证书共计7882人。二是组织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参加鉴定考核1842人。三是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制考试,共有5762人参加。四是指导企业对培训员工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共有1857人参加。五是组织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对象、劳动预备制学生参加职业技能专场鉴定考核,共有608人参加。(四)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了我市首届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共有80余人参赛,分别从八个比赛工种中选拔出3名优胜选手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并推荐了1个表演项目参赛。二、2011年主要工作打算2011年,我局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将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创业、促进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突出一个重点以深入贯彻落实新余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和检查督办,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打造两个亮点一是以新能源技工学校为龙头,着力打造“新余技工” 亮点。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技工(中职)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储备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新余技工教育的实力和品牌,努力把新能源技工学校建设成全省重点技工院校,全市一流的多功能、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二是以公共实训中心为平台,打造“技能培训” 亮点。以新能源技工学校为基地,以公共实训中心为平台,探索市场运作的办法,整合部分民办职业培训资源,把公共实训中心做大做实。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统一管理、集中培训,使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真正落到实处,打造新余“技能培训” 亮点。(三)规范三大秩序一是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秩序。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对年检不合格和诚信等级不达标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办学许可证,对无证办学的坚决予以取缔。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走特色办学之路,帮助民办学校转变办学观念,调整专业设置,强化校企合作,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二是继续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和法规,加大对违规职业技能鉴定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方式智能化、科学化、社会化和网络化。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探索和试行预备技师培训制度,确保考评的公平、公正。三是规范培训管理监管工作秩序。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和制度,提高定点培训机构办学水平,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材料和工作程序规范。 (四)力争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突破。要根据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将企业新吸纳农民工培训、“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作为重点,并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实施好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二是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上取得突破。企业既是用人的主体,也是培训的主体。由企业来开展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既是稳定农民工就业的最好手段,也是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的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培训,认真落实将培训费用直补用工企业的办法,支持企业对所招收农民工开展上岗培训,对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实现招工、就业与培训三位一体化。 三是在加大资金投入上取得突破。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促进性就业支出特别是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支出的力度。要根据培训的规模、成本、期限等情况,认真做好培训资金的需求测算工作,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的比例,确保职业培训资金的需要。同时,要合理确定各类培训的补贴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补贴办法。 四是在规范培训管理上取得突破。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完善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基本制度,强化对培训全过程的监管。职业培训综合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系统内的协调合作,以及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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