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基本党建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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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窗体底端运输队党支部基本党建工作制度一、行政议事决策制度1、总体原则是民主集中、个别酝酿、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原则。2、主要议事决策制度包括:我队党支部会议制度、队务会会议制度、专题学习会制度、经营分析报告制度、班组长会议制度。3、队务会会议由队长主持,队领导班子参加,通讯员列席记录,原则上每月召开四次。坚持大事、要事沟通协商机制,重要议定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班组长会议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本队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研究决定队内财务开支等;讨论队内需提请上级党支部、科室解决的重要事项;需班组长会议研究解决的其它问题。2、队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研究队内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重大活动等事宜。3、坚持班组长会制度。班组长会由队长或队长委托其他副队长主持,队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班组长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四次。队务会议主要内容:各班组成员汇报本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突击性或阶段性工作安排布置。讨论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学习传达集团、矿发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4、专题会议由分管队长负责召开。研究落实有关工作,分管队长工作涉及到其它领导所管辖的,副队长之间商议处理,协商处理不了的,报请队长研究决定。5、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凡涉及队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领域、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的事项,必须先由分管领导提出,通过队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讨论或经讨论未达成统一意见的不得上报执行。经队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矿工委报告,未经矿工委审批不得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后,应及时书面向矿工委报告执行情况。6、出席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更不得无故缺席。参会人员必须围绕会议主题,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会议主持人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一旦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服从。7、队内各项重要会议,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办理需请示、报告的事项,并要加强集体决定事项的督办。二、民主生活会制度1、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党支部队伍建设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2、民主生活每月召开一次,会前请科室领导和党委指导并参加。主要内容是汇报学习、思想、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会议由党支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参加,宣传委员记录(党组民主生活会议由通讯员列席并记录)。3、组织生活会的召集者提前做好队干部、党员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针对队干部、党员职工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生活会主题,力争每次生活会解决12个实际问题。4、每个党员书面写出党性分析材料。与会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站在讲团结、讲纪律的高度,严于律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团和气,避重就轻,要通过组织生活会达到增进团结,增强凝聚力,增加战斗力的目的。5、组织生活会要认真作好记录,对反映的突出问题由相关人员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交下次组织生活会审议。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1、坚持周学习制度,一般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日。学习实行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队干、职工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平时学习时间为自学。2、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方针政策、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集团、矿发、党发重要文件精神、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等。3、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人员、学习资料和场地等由办公室提前准备。集中学习时间分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两种形式,理论学习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行理论知识讲座,业务培训随矿安排的培训资料,轮流进行业务知识讲座。4、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请假,不得办理其它工作,不得讨论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有重要事情确需办理,必须经主持人许可。4、学习要求做到: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学习效果。5、除集中学习外,提倡和鼓励职工自学,不断扩展知识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四、“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大会制度1、支部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他对干主持。3、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参加。4、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队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证、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5、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6、会议指定专人详细记录、保管、存档备查。(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1、支委会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2、党支部委员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其他队干主持。3、会议由党员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吸收党员班组长列席参加。4、会议的主要内容党支部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党支部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上级党委报告执行情况。6、党支部会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保管、存档备查。(三)党小组会制度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2、党小组会由组长主持。3、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4、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的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召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5、注重党小组会的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6、会议内容要记录好,保管好。(四)党课教育制度1、党课是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在正常情况下,党支部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按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进行。2、建立严格的党课考勤制度,每次党课参加人数不能少于90%,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旷课。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进行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党员担任。每次授课要进行充分的备课,讲课时要密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后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五、党员发展工作制度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队党支委会讨论审定后,再报矿党委批准。(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队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预备党员的接收(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三)队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区直党支部工委审批。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二)预备党员的转正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矿党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报矿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四、组织落实(一)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二)各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三)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四)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五)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六、党员教育培训制度一、指导思想党员的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加深党员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内容应少而精;方式灵活多样;教育者先受教育;教育应注重实效。三、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等。四、主要方式1、集中学习。上级党组织有重要文件精神下达时应及时组织集中学习。学习时要做好记录,并实行考勤。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纲教育材料,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学习要解放思想,联系实际,并事先做好准备。2、党课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参加党支部组织实施的党课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开展教育。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好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3、党内谈心。党支部内部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党员同志之间以诚相待,平等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谈心应以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个别谈为主。谈心要推心置腹,胸怀坦白,注重实效,不走过场。七、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推行党员承诺制,是党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落实党员承诺制,是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党支部党员现状和集团、矿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岗位工作实际,党支部党员承诺书应该涵盖以下基本内容。一、共性要求一要带头加强学习。按照参加“三会一课”和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要带头转变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原则,为人诚实、正直,作风踏实、深入,服务热情、周到。三要带头开拓创新。按照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和承诺书执行情况,认真钻研岗位专业知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不迟到、不早退,吃苦耐劳,工作主动,团结互助,合作共事,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四要带头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征询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锐意进取,大胆工作,奋发有为,取信于民。五要带头遵章守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部门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二、践行标准一要思想认识到位。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努力提高党员自警自律意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地位观,增强“执政兴国,掌权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工作履职到位。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忠诚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全力以赴干好本职工作,以过硬的本领和优异的成绩赢得单位、组织和社会的广泛认同。三要执行制度到位。把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同岗位工作落实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并模范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让制度管用。四要服务措施到位。建立为民服务窗口和便民服务走廊,制定和推行人性化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马上就办”措施,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以优质的服务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五要监督制约到位。积极发挥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职责,要加大对单位班子和领导同志工作行为的监督,同时勇于接受组织、同事和社会各界对自身从业言行的监督,特别是承诺事项的完成要经受民主评价和组织考评。三、违诺责任一是对待承诺事项若因不可预见性特殊情况难以做到的将及时向组织书面说明情况,请求组织向党员通报赢得理解。二是若因工作故意失职违反承诺,经党组织帮助教育后立即纠正。三是若违反承诺情节特别严重,应由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置,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八、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为切实帮助干部职工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广大党员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队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全体党员遵照执行。一、建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走访群众、设置意见箱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满意度、公认度。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必须积极开辟多种渠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要通过“党员互谈、干群恳谈、上下交谈”等多种形式,让党员群众在平等交流中提意见、找问题、明思路。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贵在态度诚恳,重在真心实意。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特别是要听得进那些激烈、尖锐的意见,让大家敢于讲话、敢讲真话、敢讲实话、敢讲心里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四、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梳理好用好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原汁原味反馈到支部,防止人为取舍、避重就轻,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最盼的事、最怨的事,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努力提高群众对队党支部党支部工作的满意度、公认度。九、党支部作风建设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队干部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顾大队,识大体,加强道德修养,自觉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第二条 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做到亮牌上岗,推行文明用语和工作忌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争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文明窗口优胜单位。第三条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上班做到谈吐文明,衣冠整洁,行为规范,不迟到早退,不高声喧哗、聚众闲谈,不离岗串岗,不恶语伤人,不玩游戏。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诚心、细心、耐心、不推诿、不争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处理来信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复。工作人员因事外出必须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不得将小孩和亲友带入办公室,维护单位和个人形象。第四条 队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工工作负责,做到到位不越位,思考问题要换位。领导相互之间加强团结协作,顾全大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五条 严格考勤制度。考勤由各班组成员负责考核,次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交办公室备查。凡连续三次迟到记一天旷工;凡有事不请假者,当天记为旷工;凡连续旷工7日以上、年度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扣发全年效能及目标奖,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第六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以上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必须经队长同意,事假结束回队上班应及时销假,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给分管领导报告,需要住院治疗的应由定点医院出具证明。凡未经请假,视为无故旷工,由分管领导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经教育不改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 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原则上不得越级指挥和汇报。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汇报只能是副队长以上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制,重大事宜先通气后汇报。严格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做好本职工作。第八条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廉洁勤政,高效从政;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为亲友、家属、子女牟取不正当利益,不用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拨弄是非和乱发议论,不打牌赌博和吸毒嫖娼。附:文明用语、工作忌语。文明用语1、您好,请问您找谁,有什么事请讲?2、您好,请坐,请喝水。3、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4、请您稍等,负责这项工作的人马上就来为您办理。5、请您到房间科室继续办理有关业务。6、对不起,让您久等了。7、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向相关领导请示,天内给您答复。8、谢谢您的支持。感谢您提供的情况。9、对不起。10、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11、请多提宝贵意见。12、请您慢走,再见。工作忌语1、出去、出去、没有看见我正忙吗?2、这事不归我管,你去找别人吧。3、你的资料都不全,来办什么嘛。4、没看见我忙得要命,你自己看工作流程和须知。5、你怎么这么多事!6、这事我解决不了,你自己去找相关部门反映吧!6、你怎么瞎说! 8、这是领导定的,有意见自己去找领导说。9、早干什么去了,现在才来申诉?10、不是给你说了吗,怎么又来问了?11、你怎么乱写,没看见上面的说明啊?12、你自己去查档案,我不知道。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目标任务。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等。2、思想建设。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题活动情况;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3、组织建设。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4、作风建设。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5、工作动态。包括:年度财务收支及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第三条 党务政务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凡是涉及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第四条 党务政务公开,主要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有关会议、印发文件、不定期通报、简报、文字告示等载体向群众公开相关内容的形式。第五条 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将长期的、程序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采用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等方式。第六条 党务政务事项的公开时间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如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按内容分别报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定批准。第八条 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十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住房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各项规章制度; 3、队党支部工作计划;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 6、干部职工的津贴、评优选先; 7、队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政务公开工作; 9、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建立队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干部职工对队务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队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十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为加强党内监督,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我队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督促检查和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队党组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向全体党员通报,每年不少于两次(年中和年末);队务会议研究工作作出决定,每季度一次综合向全队干部通报。在紧急情况下,如有必要应随时进行通报。涉及人民群众利益或要接受群众监督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有关内容通过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开。2、通报重要情况、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执行集团、矿党委有关工作的政策法规的计划及方案;(2)执行集团、矿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实施的具体措施。(3)有关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4)有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度等重要事项的决议、决定;3、队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定期、不定期按规定程序报告和请示重要情况。其内容为事关全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和基本状况等。4、对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分管领导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反映情况。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重要情况有意隐瞒、缓报或不如实报告的;()有重要情况,干扰、阻挠如实报告或不及时请示报告,自作主张处置的;()对出现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群众来访及办事,不按时限及时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6、单位干部职工有以下事项的要第一时间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2)造成一定事故,如安全事故、交通事故;(3)个人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个人重大事项应在事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的,必须先以口头形式报告,然后及时补报书面材料并说明具体原因。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集团公司、矿党委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严肃党纪,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推进队党支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的是明确队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落到实处。不得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自觉遵守党政纪律,保持政令畅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第七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凡属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经过队党组会议研究后作出决定。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决定重大问题和改变集体决定。第八条 要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做人民的公仆,坚持“三严”:即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落实“四自”:即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五管好”:即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分管单位、管好身边人、管好家属子女。第九条 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得贪图享受,奢侈浪费;不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得破坏社会主义道德,玷污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形象。第十条 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拔中层干部和专业人员不得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不得封官许愿,跑官要官。第十一条 严格遵纪守法,坚持做到“三不”:即不索贿,不挥霍浪费,不收受礼金礼品。对确实难以退回的礼品礼金,应交办公室登记处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法纪,按章办事,牢记宗旨,端正作风,拒腐防变,廉洁从政,树立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第三章 责任内容第十二条 队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处,及时整改。第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队长对全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成员、副队长对分管工作和分管的股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党员干部要互相监督,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检查和执法中的不正之风。第四章 实 施第十五条 队党组、党支部党支部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组织实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第十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开门评队、社会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第十七条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绩作为考核使用干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有违纪行为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也不能评为先进个人。第十八条 队领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十九条 对认真执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积极主动的股(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条 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视其情况进行处理;对在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1、对上级有关精神不贯彻落实、不监督检查,对已发现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违反有关规定选人用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十四、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广大职工和服务单位的监督,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党支部和队属班组领导干部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实行述职述廉制度。一、述职述廉人员:队党委班子成员、队属班组主要负责人。二、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1、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3、履行岗位责职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4、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三、述职述廉程序:1、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且形成文字材料备查,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十五、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购买车辆的情况;(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4)工资及其它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收受礼金、礼品等事宜;(5)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6)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8)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党支部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9)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1)报告可采取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前报告为主。(2)报告的形式,一般应书面报送,按规定应该事前报告的必须事前报告,事后报告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3)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公开形式可采取在党政班子会、总支委员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人员大会以及公开栏内公布等形式。纪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将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十六、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规范廉政谈话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实行谈话制度,是纪律监察部门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第三条 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第四条 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一)任职廉政谈话。指纪律监察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由纪检组长与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与单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可由纪检组长委托其所在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二)诫勉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应以个别方式进行。与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纪检组长进行,也可根据问题性质由纪检组长委托分管领导进行;与单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纪检组长委托分管领导或委托其所在单位党政正职领导进行。(三)警示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单位或部门中,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视情况可由纪检组长委托分管领导进行。第七条 参加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第八条 进行谈话前,谈话工作承办部门及人员,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话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要求,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一)关于任职廉政谈话,主谈人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二)关于诫勉谈话,主谈人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三)关于警示谈话,主谈人应针对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第九条 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经市队党组书记审查同意后实施。重要的谈话,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经市队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条 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第十一条 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第十二条 切实加强领导,将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具体落实。第十三条 加强对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实施谈话的部门要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第十四条 谈话人要保证两人以上,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谈话工作的专项档案,其中任职前廉政谈话、廉政诫勉谈话记录应与谈话对象作出的承诺和书面说明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的个人廉政档案。第十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廉政谈话制度。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十七、支部工作考评制度1、对支部工作考评的的重点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以及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的实际效果三个方面。2、考评工作分为支部自评和队党组评议两种形式,即先由支部依据党组下发的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再由党组进行集中评议。3、党支部考评工作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分层分类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尽可能拓展考评的覆盖面以提高考评准确度。4、考评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将考评结果及评价意见及时反馈给所党支部,从而实现以考评促进支部工作的目的。5、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党支部考评的结果将作为所支部及单位评优的基本依据。6、党支部在接到考评小组的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就自评及党员评议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具体整改意见。十八、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1、考核评价的原则: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群众公认、鼓励创新、注重实效、严格奖惩。2、考核评价的时间: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3、考核评价的方式:查阅基层党组织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查看现场,逐一考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量化评分,评定每个具体项目的得分,汇总被考评的基层组织的考评得分;综合评定被考评单位的考评得分。4、考核计分按百分制量化打分。5、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表彰的依据。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工作实绩考评体系,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十九、党支部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办法一、党委支部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建设职责,措施有力1、党支部班子政治上坚强,思想上统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主动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3、党支部书记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党支部一班人勤政廉洁,作风民主,战斗力强,在群众中有威信。班子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4、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健全并落实,党支部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完善,保证基层党建工作必要的投入。5、党支部能联系实际、富有创造性地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每年都对所属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和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内设党支部班子健全率达到95%,先进支部、达标支部的比例达到70%以上。6、党委(总支、支部)制定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形成干部经常受教育的学习培训机制。每年都能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二、注重自身建设,落实党内制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较高1、党支部切实履行抓党建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队,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2、党支部能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把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能认真研究决定本部门改革和发展等重大事项,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工作任务全面完成。3、认真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单位的发展和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5、党委(总支、支部)及所属党组织基础设施、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活动有安排,有记载;能坚持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一次的党课教育,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三、严格党员管理,加大教育力度,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每年对所属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党员的参训率能达到95%以上,党员队伍的党性观念、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注重在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中发展党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无违反发展程序现象,年度发展党员的合格率和预备党员转正率达到100%。3、党支部能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内活动、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先锋工程”“争先创优”等活动形式多样,党员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创新,能按时足额缴纳党费。4、重视和加强党员电教工作,有机构、有阵地、有经费、有设施,电教网络健全,电化教育能做到每两个月一次。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队,本单位工作成效显著1、圆满完成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考核指标较上一年度都有一定的增长幅度。2、每半年向队党委做一次工作汇报,重要问题能及时请示汇报。3、近两年没有因群众反映本单位及所属党组织和干部的问题在本单位未得到解决,而集体上访的情况,维护了本单位的改革、发展与稳定。4、本单位没有违法、违纪党员,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的发生。5、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实,本单位没有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等违法乱纪现象。二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与2011年华亭煤矿党委发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一致二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为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纳入党建工作的正常轨道,根据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分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二)评议工作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5-6月完成,评议前各党支部应对本支部党员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党支部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做出集体部署。二、评议内容(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二)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完成各项教学训练任务中起先锋作用。(三)是否具有顾全大队、团结协作的精神,正确处理全队与队部、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四)是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模范执行党纪政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反对自由主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充实评议内容。三、评议的具体做法民主评议工作按动员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处理,评议支部五个步骤进行。(一)动员教育。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作好动员教育,讲明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有关党内文件等,提出民主评议的计划安排。教育时要结合党员的实际,形式上可以灵活多样。(二)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要事先写好个人自评的发言提纲。(三)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一般程序是:党员个人总结,自我认格,小组评议,大家评格。评议中,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四)组织处理。支委会在党小组自评、互评结束后,审定党员格次,最后交支部大会给每个党员定格。支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不合格的党员的处理,支部要作好帮助教育工作。(五)评议支部。在评议党员的同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评议支部。其评议的内容有:落实基层党组织八项任务的情况,支部班子的团结协调状况,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状况等。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提出本支部的档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综合各党小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评定档次建议,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分院党委审定。四、要求(一)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计划。(二)党员民主评议,要与党支部目标化管理、创先争优活动、党员责任区活动和完成教学训练任务相结合,力求简便,突出实效。(三)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党员队伍状况,研究带倾向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十二、党组织联系服务党支部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1、党支部联系服务党支部党员和职工。深入党员、职工和群众。加强党内关爱关怀,能让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而不断激发党员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责任意识。为了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2、建立困难党员台帐。支部要对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要以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遭灾党员,建立困难党员台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3、建立党内关怀基金。支部要以行政支持为主、上级党组织支持和党员捐款等方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专门用于补助困难党员家庭等党内关怀工作。党内关怀基金的收支情况要建立明晰台帐,并通过适当方式纳入支部党务公开范畴。4、建立走访慰问党员制度。支部要通过定期走访和适时走访等方式,切实开展党内“六必访”活动,即重大节日必访、住院生病必访、遭遇天灾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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