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深高速公路仁博TJ16合同段临时用电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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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博高速TJ16合同段临时用电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TJ16合同段起点桩号K376+440,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会前大利峡附近,与在建的大广高速相接。路线往南经朱洞村,跨越S244省道后设置九连山特长隧道穿越九连山脉,在白铁池村南侧下穿S244省道终止,终点桩号K388+120,线路全长11.68km。二、主要工程数量主要包括主线桥2207.1m/5座,匝道桥3614.21m/8座,隧道5480m/1座,互通2处,挖方总量163万m3,填方总量166万m3。桩基共649根,小箱梁1156片,T梁133片,涵洞及通道9座,渡槽一座。三、编制依据1、仁博高速TJ16合同段招标文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6、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8、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9、仁博高速TJ16合同段工程施工图纸。四、电源进线、配电箱、总电源分配箱设置临时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尽量与运营区永久用电相结合。现场电源进线由市政电网引至配电室,施工用电源线由配电室引入至施工现场,据用电规范规定,工程采用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个施工现场设总配电箱1台,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根据需要设置,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制,严禁一闸多用。总分配电箱、开关箱施工用电线的布置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情况,导线过路采用穿钢管埋地敷设。五、变压器设置5.1施工主要机械桥梁桩基采用冲击钻施工,根据地质条件及转场时间,每台机按15天一根桩计算,设置四个桩基队,拟安排30台钻机同时作业。左线桩基在2015年9月底结束,右线桩基在2016年7月份结束。九连山隧道仁化端(进口端)设置空压机8台、通风机2台;隧道博罗端(出口)设置空压机12台,通风机2台。具体电力配置方案见表5.1.1。5.2工地临时供电计算及配置表5.1.1 电力配置方案表电力配置方案序号工程名称主要用电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台)单机功率(KW)总功率(KW)拟配置方案变压器安装位置一九连山隧道进口正洞洞口固定设施2台800KWA+1台630KWA变压器ZK381+500左侧30米处1空压机40立方425010002空压机22立方41325283通风机13222645284钢筋加工场(含桁吊)170705湿喷站一台90站11501506生活用电150507小计23261九连山隧道出口正洞空压机20立方1213215842台800KWA+1台630KWA变压器K387+000右侧15米处2通风机13522705403钢筋加工场(含桁吊)170704湿喷站一台90站190905生活用电150506小计2334二隧道洞内高压进洞1台400KWA变压器进洞进洞1000米处1混凝土输送泵60泵190902喷锚机械手sikaPM500C11401403抽水机7.5KW37.522.54照明40KW140405小计292.5三竖井竖井固定设施1台315KWA变压器井口右侧30米处1反井机LM40011601602其它设施用电150503小计210四2号拌合站2号拌合站1台400KWA变压器沉淀池后边山坡1混凝土搅拌机标准120站2901802搅拌机配套220403搅拌机配套120204小型预制构件130305生活用电及其他拌合站及项目部和试验室11001006小计370五跨线桥跨线桥1台200KWA变压器省道旁1冲击钻3601802其他生活焊接等120203小计200六1号拌合站及1号钢筋加工场1号拌合站1台500KWA变压器拌合站入口处1混凝土搅拌机一台标准90站2701402搅拌机配套220403搅拌机配套120204钢筋加工场(含桁吊)11201205小型预制构件130306生活用电11001007小计450七桥梁朱洞3号大桥、赵峒河大桥1台630KWA变压器K380+600线路右侧20米处1冲击钻10606002其他130303小计630八梁场和桥梁朱洞2号大桥、预制梁场1台500KWA变压器K379+400线路右侧20米处1冲击钻4602402钢筋加工场(含桁吊)170703龙门吊4401604其他梁场驻地130305小计500九匝道桥和主线桥梁新丰南互通、朱洞1号大桥1台500KWA变压器新丰南互通A、B匝道交汇三角带1冲击钻8604802其他120203小计500十匝道桥和主线桥会前枢纽互通2台500KWA变压器K377+200右侧20米处和AK0+600右侧20米处各安置一台1冲击钻16609602其他130303小计990六、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6.1外电线路防护1.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1.2 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开架设,采用绝缘线,动力线架于上层。1.3 外电线路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必须使用五芯橡胶电缆以保安全。1.4 其照明用配电箱必须设在离工作面不远的安全而干燥的地方,距离不大于30m,机壳接地,从配电箱到工作面的电线总长不大于100m。1.5 严禁在动力线上加挂照明设施。1.6 本项目现场高低压线路架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方不得再设置工棚等设施。1.7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7m。(m)1.8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1.9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6.2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2.1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2.2 施工现场的所用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必须两人进行、一人监护。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2.3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相应前一级的电源的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2.4 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2.5 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2.6 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2.7 在用电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配备相应消防器材。七、用电器材验收安全部门负责对用电器材组织验收,计划部、物资部应参加验收,材料验收员及计划部门在验收时必须认真审核合同与设备的统一性,保证“三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3C安全标志)齐全有效,技术资料齐全。各项合格后,方可开具设备验收单,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交安全部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建台帐管理;对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材料部负责退货。重大、危险用电设备需报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备案等八、接地与防雷系统8.1接零系统1.1 本工程施工线路长,用电设备较多,用电量大。为防止在TNC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情况下由于共用中性线而使中性线带电,造成触电事故而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1.2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1.3 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架设要求1.3.1 保护零线不通过开关。1.3.2 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单独使用,电缆用五芯铠装电缆,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1.3.3 保护接零除了从总配电箱电源侧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1.3.4 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保护线的截面积、相线截面积在162及以下时,保护线与相线截面积相同;相线在16352时,保护线选162。1.3.5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将其作负荷线用。1.3.6 重复接地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加重复接地。1.3.7 保护零线除了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作重复接地外,线距超过40m时还要再次作重复接地,以保护它与大地连接的可靠性。1.3.8 接地桩埋地深2.5m,应用48*3.5镀锌钢管,连接保护线的螺栓不小于M6,连接线采用4*40镀锌扁铁并有防火措施(弹簧垫圈)。1.3.9 保护零线每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应不大于10。1.3.10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公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护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1.3.11 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8.2防雷系统2.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脚手架、门架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2.2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2.3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2.4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但应保护电气连接并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2.6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2.6.1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外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2.6.2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2.6.3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气连接。2.6.4 不得用铝导体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2.7 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器连接。2.8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器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2.9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欧姆。九、配电线路9.1架空线路1.1 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线路电线相线颜色从上到下依次为黄色、绿色、红色,中性导体(N)线颜色为淡蓝色,保护导体(PE)线颜色为黄绿相间,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相互代用;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1.2 架空线沿线路方向设置。1.3 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1.3.2 按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1.3.3 在跨越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25mm2。1.4 架空线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在跨越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得有接头。1.5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1.6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9.2电缆线路2.1 电缆中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2.2 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2.3 架空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2.4 架空电缆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载。十、发电机、配电柜、配电箱及开关箱10.1移动式发电机的设置1.1移动式发电机要设置要躲开低洼或可能积水部位。移动式发电机与原地面局部要保持在30公分以上。并有可靠的接地。发电机房要设置灭火设施,并搭建防雨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1.2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1.3发电机供电系统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段点。10.2 配电柜2.1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2.2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由明显可见分断点。2.3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2.4配电柜要设置围栏,围栏高度不小于2m,并挂设“当心触电、禁止靠近、高压危险、严禁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牌。10.3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3.1 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极配电两极保护。三极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两极保护指总配电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开关箱设一级漏电保护。 3.2 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依据使用方便、安全的原则,计划在每座构筑物附近安装配电装置一套。3.3 配电箱、开关箱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3.4 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3.4.1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制作,铁板的厚度大于1.5mm,箱体表面做防腐处理。3.4.2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3m,不大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不大于1.5m。3.4.3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3.4.4 固定配电箱和开关箱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与地面垂直距离为0.81.6米。3.4.5 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3.4.6 配电箱周围有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无任何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无灌木、杂草。3.4.7 配电箱、开关箱有防雨、防尘设施,有门锁。3.5 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3.5.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3.5.2 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器安装在右面。3.5.3 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在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3.5.4 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接零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有明显的区别。3.5.5 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严禁将出口设在顶、侧、后或箱门处。3.5.6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3.5.7 配电箱、开关箱内选用铜线。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采用绝缘铜线。3.5.8 所有配电箱,均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分路标记。3.5.9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不得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3.6 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3.6.1 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因本工程现场较大,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设置漏电保护器。3.6.2 总配电箱,装设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3.6.3 总配电箱,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等仪表。3.7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3.7.1 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3.7.2 分配电箱,装设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3.8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3.8.1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3.8.2 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开关箱装设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3.8.3 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3.8.4 开关箱内开关电器,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3.9配电箱、开关箱送、停电的操作顺序为:送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3.10每个配电箱、开关箱贴上当心触电等警示标志、编号及负责电工姓名、电话,方便维修及用电管理。10.4漏电保护器4.1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4.2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4.2.1 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4.2.2 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4.2.3 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4.3 漏电保护的接线方法4.3.1 漏电保护器,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4.3.2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点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4.3.3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应小于30mA.s。4.3.4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合理配合,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4.3.5 漏电保护器,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对搁置已久又重新启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4.4 使用与维护4.4.1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配锁,并由专人负责。4.4.2 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4.4.3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杜绝带电作业。4.4.4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放置任何杂物,并保持整洁。4.4.5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十一、重要接线安装验收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应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重要接线安装验收还应具备以下几点(1)、保护接地本项目主要为预制厂龙门轨道的接地装置,搅拌站的接地装置。(2)、保护接零 本工程采用TN-S供电系统。它是把工作零线N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应该特别指出,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它各处均不得把N线和PE线连接,PE线上不得安装开关,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线且PE线不得通过工作电流。PE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且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必须注意: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对一部分设备采取保护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保护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3)、设置漏电保护器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至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的操作。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先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全和运行的要求GB 13955的规定,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5)总配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7)配电箱、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时,应同时设置缺相保护。十二、现场照明12.1室外照明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距离地面2.5m,钠等金属卤化物灯具距离地面5m以上,灯线固定在接线柱上,灯具内接线牢固。停电时,配备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12.2室内照明室内灯具安装2.4m高以上,任何灯具、电器的相线经开关控制,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使用瓷质防水型。防止私拉、挂接电炊具或违章使用电炉。12.3现场照明其它要求3.1 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料场、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3.2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3.3 照明器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3.3.1 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时照明器;3.3.2 在潮湿及特潮湿场所,选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3.3.3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地场所,选防尘型照明器;3.3.4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照明器;3.3.5 在振动较大场所,选防振型照明器;3.3.6 对有酸碱强腐蚀场所,选耐酸碱型照明器。3.4 一般情况下,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情况下,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3.5 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3.5.1 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3.5.2 灯体、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耐潮热,灯泡外有金属网;3.5.3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3.6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型。3.7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8 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每个路灯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3.9 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固定在易燃结构物上。3.10 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接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3.11 投光灯底座应装设牢固,光轴方向确定后将枢轴拧紧固定。3.12 螺口灯头中心触头接相线,螺纹口接零线,灯头内接线应牢固,灯头外接头要绝缘包扎。3.13 拉线开关高度为23m,与出、入口水平距离为0.150.2m,其他开关高度为1.3m,与出、入口水平距离为0.150.2m。3.14 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3.15 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施工机械,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的前侧,以免开关跳闸失去信号。十三、供电设施应急预案 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及砼的浇注过程均需保证连续通畅,为防止突然停电等故障,我项目部配置了专用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以应临时断电的情况。13.1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采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200KVA发电机,1台作为机动应急。13.2发电机存放发电机存放在搅拌站临时库房中,且具备以下条件:2.1 库房通风条件良好;2.2 发电机放置在距库房地坪20cm高的台阶上,防止房内积水浸泡发电机; 2.3 房内布设排水沟渠,沟渠两壁及沟底均采用水泥砂浆封面,并设置不小于3%的坡度以利排水。13.3发电机的运输3.1 运输机械可采用装载机或带挂拖拉机。十四、安全用电防护措施14.1成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用电目前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项目部决定成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付文国副组长:张谦祯 臧学运 陈明忠 组员:邹付前 李特 高利君 冯蒙蒙 李芳亮 杨燕全 及各施工队电工14.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仁博高速TJ16标,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项目部作业的外来人员。3、本制度管理范围为本项目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独立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4、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施工现场所有的临时用电接电等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部的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必须向项目部安全部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5、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6、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7、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延期手续。8、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9、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1)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3)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4)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5)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6)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7)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10、 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11、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12、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13、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14、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14.3安全用电组织措施1.1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1.2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1.3 加强电气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1.4 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办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1.5 加强临时用电巡回检查。工地电气装置安装和使用情况变化频繁,除使用前的检验外,使用过程中也应每天进行巡查,将隐患及时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巡查的项目为: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设备和线路状态是否良好,裸露带电导体是否在人的伸臂范围之外。1.6 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配、分块、分机落实到人。1.7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14.4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1 电工及用电人员2.1.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1.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有人监护。2.1.3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2.1.3.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设备严禁带“缺陷”运转。2.1.3.2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2.1.3.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关门上锁。2.1.3.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2.2 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2.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2.2.2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2.2.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2.2.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2.2.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2.2.5.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2.5.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2.2.6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2.2.7 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2.2.8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2.2.9 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2.2.10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2.2.11 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2.1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2.2.12.1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2.2.12.2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2.2.12.3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2.2.12.4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2.2.12.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2.2.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共应包括:2.2.13.1 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2.2.13.2 临时用电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资料。2.2.13.3电气设备的试车、检验和调试纪录(合格)。2.2.13.4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大于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2.2.13.7 电工维修值班和工作纪录。2.2.14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2.2.15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外电线路电压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外电线路电压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m。外电线路电压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6m。2.2.16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为6m、l10KV为7m、35KV为8m。2.2.17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m。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14.5电工(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1 一般要求2.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2.3.1.2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2.3.1.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2.3.1.4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2.3.1.5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2.3.1.6 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2.3.1.7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2.3.1.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2.3.1.9 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2.3.2 设备及内线安装2.3.2.1 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2.3.2.2 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2.3.2.3 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2.3.2.4 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2.3.2.5 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2.3.2.6 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2.3.2.7 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14.6安全用电防火措施2.4.1 合理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超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长期超负荷时,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2.4.2 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2.4.3 缘导线允许截流的2.5 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截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2.4.4 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插头要压按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2.4.5 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4.6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 的灯光。严禁使用床头灯。2.4.7 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2.4.8 施工现场的较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措施,以免雷电静电火花引起火灾。2.4.9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2.4.10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人员负责定期清扫。2.4.11 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单独配电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时,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2.4.12 施工现场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14.7 安全用电其他措施2.5.1 变压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以及操作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才允许通电投入使用。2.5.2 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检测其接地电阻数值,合格后使用。2.5.3 现场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安装后由现场电气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运行。2.5.4 电工应定期做好电气检查工作: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漏电开关,负荷线应每周检查一次;固定式电气设备的漏电开关,应半月检查一次;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每月检查一次。2.5.5 施工现场视工作量大小、必须配备不少于二名持证电工。2.5.6 由项目部指定一名电工负责现场日常用电管理和负责好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资料台帐。2.5.7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2.5.8 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维修电气设备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三相无电,方可操作。2.5.9 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电气设备。2.5.10 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开关及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2.5.11 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后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2.5.12 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保护控制多台设备。2.5.13 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彻底整改。2.5.14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均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等铺设或绑扎在架子、井架上。十五、雨季用电措施雨季施工前,对现场配电线路、电机绝缘、设备的防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对现场设有防雷保护的设备,检查避雷针、引下线的连接质量,并检测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做好记录。雨季施工中,现场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雨后必须经过巡视检查,检测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运行。遇到阴雨天气或极端天气时,施工工地电气作业人员则应尽量避免进行露天作业。雨季到来之前,项目负责人组织力量对现场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外敷电线、电缆进线做一次彻底检查,采取相应的防雨、防潮保护措施,其中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施工现场电缆电路维护、制定防雷措施以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等。15.1雨季电气设备的安装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能有破损,严禁带电明露,配电箱、开关箱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电缆,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一机,即:一个独立的用电设备,如塔吊、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切断机等等;一箱,即:独立的配电箱;一闸,即:有明显断开点的电器设备,如断路器;一漏,即:漏电保护器),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15.2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外敷电线、电缆不得有破损现象,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也不得沿地面敷设,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雨季到来之前,检查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潮湿的场所以及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不超过12V,以保证用电安全。15.3做好防雷措施雨季汛期之前,在工地施工作业时,做好电路的防雷措施。钢管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等高大设施,均安装可靠的避雷针等避雷设施。脚手架的材质及高度为工地雨季防雷的重点。沿建筑物四边,利用脚手架,加高23m作为接闪器,下端与接地极相连,接闪器间距不超过24m。如果施工的建筑物有突出高点,做类似的避雷设计。15.4完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根据现场的特点,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进入工程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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