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方案.doc

上传人:wux****ua 文档编号:7882911 上传时间:2020-03-25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29.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5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5.1 安全体系建设5.1.1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我单位在本工程中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为: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责任事故。5.1.2 安全策划5.1.2.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策划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各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从上到下,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检查和监督体系。 项目经理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勤落实、勤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生产任务和安全同步落实。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负责落实到人,使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重视安全生产。 安全保证体系从以下几方面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设置安全机构、配置安保人员和消防人员; 资金保证; 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 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控制机制。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机制见图6.1-15.1.2.2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策划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委员会,作为安全管理领导机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见安全组织机构框图6.1-2。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环保部,全面负责安全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安全部配置专职安全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巡检员,负责本标段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指导、检查、监督和事故处理工作。 各作业队队长为该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队负担的各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事故处理工作。进行爆破、开挖等作业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人数必须满足现场需要。5.1.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策划 建立项目经理部现场机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学习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危险、交叉作业管理与协调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作业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经理部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牢记:安全第一认识:安全为了生产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现总目标: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等。奖罚分明经济兑现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组织保证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部作业队专职安检员班 组安全检查员制度保证技术保证经济保证安全保证体系思想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实行保证副主任:项目总工程师组 员:专职安全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安 委 会队队长任制各工种安全生产制度安产度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总结评比制度评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培训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图5.1-1 安全生产保证控制框图主 任:项目经理副主任:项目总工程师组 员:专职安全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队队长安 委 会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部总调度室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劳资财务部计划合同部质量管理部测量队实验室基础处理队开挖填筑队筛分拌和队浇 筑 队水 电 队机 运 队综 合 队各作业班组施工人员图5.1-2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5.1.3 推动安全生产具体办法5.1.3.1 安全手册编制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颁发的各种安全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安全手册,其内容包括: 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 炸药的储存、运输和使用; 汽车驾驶安全; 用电安全; 地下开挖作业的安全; 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 灌浆作业的安全; 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 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 皮带运输机使用的安全; 机修作业的安全; 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 高空作业的安全; 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 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 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信号和告警知识;其它有关规定。安全防护手册经业主批准后发给项目经理部所有职工,并在开工前组织学习,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的职工才能进入工作面工作。5.1.3.2 定期安全会议安全会议必须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是可有可无的,是必不可少的;安全会议作为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和安全管理的手段,项目经理部必须保存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认真执行上级提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接受主管部门及业主、监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经理部组织月度安全会议,通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会议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及有关安全人员参加。 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安全会议,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学习安全法规。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事宜,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及每周的生产协调会议上研究解决。 安全会议必须做到领导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从上到下讲安全,使每个员工都懂得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就没有工期,就没有效益,让安全深入每个施工人员心中。5.1.3.3 安全报告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安全要求项必须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严禁拖延、隐瞒或虚报。任何人发现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安全隐患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或事故进一步发展。对发生安全事故项目必须及时、如实向业主、监理人报告,重大伤亡事故项目经理部必须及时、如实的向当地政府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报告。项目经理部每月编制安全工作报告,总结当月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安全工作的形势,提出改进措施。项目经理部必须记录并保存下述安全记录: 工伤事故记录; 设备及车辆事故记录; 环境损害事故记录; 政府监督情况记录; 工程损害记录; 灾害损失记录。安全报告、安全记录必须从小事抓起,绝不能放过蛛丝马迹,小事可酿成大祸,隐患可酿成重大突发事件,使每个人不断的敲起安全警钟,对个别思想松懈、麻痹的人,起到威慑和震撼的作用,使安全警钟长鸣。5.1.3.4 奖励及处罚 项目经理部每年拿出一笔基金作为安全生产的奖励资金,加大对安全先进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对安全工作做的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项目经理部每年组织班组和员工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督促员工时刻保持高度安全生产自觉性。 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可给予特殊奖励。 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没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人次罚款100元,重犯加倍。 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100元,重犯加倍。 对于严重的违章行为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进行行政处罚,违反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违章用电而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100元,重犯加倍。 规定使用缺乏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100元,重犯加倍。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重犯加倍。 对于重复违章的人员,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合格者重新上岗,不合格者调离岗位。5.1.3.5 安全检查 对于业主、监理人及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积极进行协助和配合,并提供检查所需的有关资料,任何人不得拒绝、阻挠。并根据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安全管理的不足,项目经理部及时进行整改。 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分解到队、班组进行落实整改。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整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及时进行整改的项目,项目经理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项目经理部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委员会成员、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及各单位安全负责人组成,对工地施工安全、爆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安全检查纪要,发放给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项目安全部每周组织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经验交流,参加人员有安全部安全员和各单位安全人员组成,对各单位的施工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形成安全纪要发放给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例行安全监督、检查,深入现场纠“三违”,对违章作业,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安全员给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各种安全隐患、违章作业的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必须跟踪落实,直到达到安全整改要求。5.1.4 施工安全措施5.1.4.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安全管理规定标牌、安全责任人标牌;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安全检查站,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实行挂牌出入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安全标志,在主要施工作业点、危险区通道口、配电室和变压器等部位做好防护设施,挂安全警示牌。 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现场道路一侧或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坠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814382安全色和GB2814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安全标准,遵守劳动纪律,进入施工现场,按劳保规定着装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违章作业。 风、水、电、管线、通讯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标识清晰;变压器布置在现场边缘高压线接入处,四周设置高度大于1.7m的防护栏或墙,并设置明显标志;供电线路跨过材料、构件堆放放场时,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 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存放、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车容机貌整洁,消防器材齐备、通道畅通;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易燃物妥善处理。 施工用各类脚手架、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标志醒目。 积极开展尘、毒、噪声治理,合理排放废渣、污水。 临时宿舍尽可能建在离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建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与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净空不低于2.5m。 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场、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干管管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布置在明显并便于使用的位置,间距大于100m,距拟建房屋不大于5m,距路边不大于2m,周围3m之内,禁止堆物。在施工现场木工间、油漆间、油库、危险品仓库、堆料场及生活区食堂、锅炉房、办公区、宿舍等地方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加强施工现场与生活区的防火管理,各类消防器材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5.1.4.2 劳动保护安全措施按本工程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职工及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并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不同季节,对施工人员,夏季施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冬季采取防冻措施,并发给所有工作人员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取暖津贴。5.1.4.3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按通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的规定,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尤其对装药量的控制检查),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一切爆破作业应经安全员检查签认后才准进行爆破。 参加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 加强对爆破材料使用的监管,对爆破材料的采购、验点入库、提领发放、现场使用以及每次爆破后剩余材料回库等进行全面监管和清点登记,防止爆破材料的丢失。 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气设备放电和闸栅电流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经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在指定的地段设置防护栏或防护墙,以减少飞石或滚石影响其它工程部位的施工5.1.4.4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在使用电气装置前,确认其已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或具有认可,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了解使用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 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电气线路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应定期检查,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所有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应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潮湿场所内不应使用可移动的插座。 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使用移动式的I类设备时,先确认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宜装设漏电保护器,禁止使用无保护线插头插座。 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医生鉴定没有妨碍电工作业的病症,并应具备用电安全、触电急救和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电工作业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电气装置在使用中的维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电工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经维修后的电气装置在重新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关要求。 当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对其电源连接部位作妥善处理,不应留有任何可能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当有必要进行带电工作时,应使用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易燃、易爆材料施工工厂、仓库应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严禁装设避雷针,应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应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措施。5.1.4.5 接地及避雷装置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5.1.4.6 危险物品、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爆破材料领退制度,严防丢失爆破材料。每次爆破剩余的炸药、雷管应如数退还给火工材料库,并每次对炸药的用量、剩余量都有明确的记录。 不得在施工现场设库存放炸药,炸药的运输方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做好油库的安全保护工作,一是要派专人昼夜看管,二是设置避雷针装置,并要经常检查接地是否良好,三是要配备消防器材,严防火灾或发生引爆事故。 机械修理场、施工现场等处的氧气瓶不得粘染油脂,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5.1.4.7 自然灾害防范措施应根据业主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洪和防灾措施主要有: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洪水和气象灾害防范意识。 要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渗漏、洪水或气象灾害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堵漏、破捞排、抢险等有效措施,并迅速将人员、财物、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并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施工。5.1.4.8 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对消防重点部位、设备制订消防应急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平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宣传与教育。 在生活、生产区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材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加强对职工宿舍的用电和明火烧煮管理,防止发生用电短路、触电等易引起火灾的隐患。 对生活区、库房区和施工现场派人值班巡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设施、个人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规范要求配置,损坏、过期的消防器材及时更换;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雨季施工到来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检查,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火灾事故。 油库、火工材料库、门机等部位及设施都应安装避雷设施,每年雨季来临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等,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受雷雨、日晒后发生起火事故;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针对地下工程,施工防火应注意。5.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开工后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通讯畅通。根据可能出现的不同性质的安全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方案,包括各救援人员职责、救援实施办法,救援车辆的保证措施和行车路线,急救设施的种类、数量要求等。必要时应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检查演习效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5.2 安全经费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才能够顺利展开。5.2.1安全生产资金来源安全生产资金来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2.5,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5.2.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1)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资金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5)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6)安全人员办公投入(7)应急救援预案投入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4)应急救援金储备(8)其他有关安全经费的投入5.2.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措施(1)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如果由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或挪作他用而导致的后果,由主管者或审批者承担责任。其使用程序为: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2)每年底,由安全主管部门提供下年度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公司审批后实施。(3)财会部门负责资金的保障,并监督专款专用。1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