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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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黑龙江飞翔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 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 设施的总称。其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 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 和应急照明、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一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电源等四部分组成,复杂系统还包括消防控制设备。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 当建、构筑物内某一被监视现场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火灾产生的烟雾、高温、火焰及火灾特有的气体等信号并转换成电信号,立即传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器接收到火警信号,经过与正常状态阈值或 参数模型分析比较,若确认着火,则输出两回路信号:一路指令声光报警显示装置动作,显示火灾现场地址(楼层、房号等),记录下发生火灾的时间,同时启动警报装置发出音响报警,告诫火场现场人员投入灭火操作或从火 灾现场疏散:另一路指令启动消防控制设备,自动联动启动断电控制装置、 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电梯、火灾应急照明、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防止火灾蔓延、控制火势、及时扑救火灾。一旦火灾被扑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又回到正常监控状态。另外,为了防止系统失控或执行器中组件、阀门失灵而贻误救火时问,现场附近还设有手动报警按钮,用以手动报警以及控制执行器动作,以便及时扑灭火灾。 第二节 防排烟系统一、防排烟系统的作用 (一)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二)为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三)控制火势蔓延 二、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防排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1)防排烟系统分为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 1、防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的系统。 2、排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 建筑物外,控制建筑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的系统。 (2)防排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一)机械排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机械排烟系统是由挡烟构件(活动式或 固定式挡烟垂壁、挡烟隔墙、挡烟梁)、排烟口、防火排炯阀门、排烟道、排烟风机、排烟出口及防排烟控制器等组成。 (二)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主要由送风口、送风管道、送 风机和防烟部位(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风机控制 柜等组成。 第三节 消火栓给水系统一、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一)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作用 (二)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 根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和水源、水质等情况 不同,系统在组成上不尽相同。有的比较复杂,像生活、 生产、消防合用室外给水系统,通常由消防水源、取水设施、 水处理设施、给水设备、给水管网和室外消火栓等设施所 组成。而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相对就比较简单,省缺了水处 理设施。 (四)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类型 1按水压不同分类 (1)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室外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系统管网内平时水压较低,一般只负担提供消防用水量,火场上水枪所需的压力,由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产生。一般城镇和居住区多为这种系统。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管道内的供水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处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2)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系统管网内平时水压不高,发生火灾时,临时启动泵站内的高压消防水泵,使管网内的供水压力达到高压消防给水管网的供水压力要求。一般在石油化工厂或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内多采用这种系统。 (3)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无论有无火警,系统管网 内经常保持足够的水压和消防用水量,火场上不需使用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消防水泵加压,直接从消火栓接出水带、水枪即可实施灭火。在有可能利用地势设置高地水池时, 或设置集中高压消防水泵房,可采用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 统。采用室外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管道内的供水压力 应能保证在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用水量时, 布置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建筑物最高处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 小于10m。 2按用途不同分类 (1)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2)生产、消防合用给水系统(3)生活、消防合用给水系统(4)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一)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作用 (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源、消防给水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 控制设备等组件组成。 (四)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 1按压力高低分类 (1)室内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又称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无论有无火警系统 经常能保证最不利点灭火设备处有足够高的水压,火灾时不需要再开启消防水 泵加压。一般当室外有可能利用地势设置高位水池(例如在山岭上较高处设置 消防水池)或设置区域集中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才具备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 条件。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系统平时仅能保证消防水压而不能保证消防用 水量,发生火灾时,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提供灭火用水量。独立的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均为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按用途分类 (1)合用的消防给水系统 (2)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3按系统的服务范围分类 (1)独立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独立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每幢建筑物独立设置水池、水泵和水箱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区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区域集中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指数幢或数十幢建筑共用一个加压水泵房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第四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由洒 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 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 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 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该系统平时处于准工作状态,当设置场所发生火灾时,喷头或报警控制装置探测火灾信号后立即自动启动喷水,用于扑救建、构筑物初期火灾。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安装的喷头开闭形式不同分为闭式(包括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和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和开式系统(包括雨 淋系统和水幕系统)两大类型。 (一)湿式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系统是指准工作状态时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水的闭式系统。湿式系统由闭式喷头、湿式 报警阀组、管道系统、水流指示器、报警控制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给水设备等组成,适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 建(构)筑物。 火灾发生时,火源周围环境温度上升,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 喷头的热敏感元件动作,喷头被 打开喷水灭火。 (二)干式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系统是指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 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的闭式系统。 干式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管网、干式报警阀组、充气设备、报警控制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给水设施等组成。 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 平时干式报警阀后配水管道及喷头内充满有压气体,用充气设备维持报警阀内气压大于水压,将水隔断在干式报警阀前,干式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 闭式喷头受热开启首先喷出气体,排出管 网中的压缩空气,于是报警阀后管网压力下降,干式报警阀阀前压力大于阀后压力,干式报警阀开启,水流向配水管网,并通过已开启的喷头喷水灭火。 (三)预作用系统 预作用系统是指准工作状态时 配水管道内不充水,由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或闭式喷头作为探测元件,自动开启雨淋阀或预作用报警阀组后,转换为湿式系统的闭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预作用报警阀组或雨淋阀组、充气设备、 管道系统、给水设备和火灾探测报警 控制装置等组成。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漏水;严禁系统误喷;替代干式系统。 (四)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 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增设了泡沫混合液供给设备,并通过自动控制实现在喷头喷放初期的一段时间内喷射泡沫的一种高效灭火系统。其主要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泡沫 混合液供给装置、泡沫液输送管网等部件组成。存在较多易燃液体的场所(如地下车库、装卸油品的栈桥、易燃液体储存仓库、油泵房、燃油锅炉房等),宜按下列方式之一采用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采用泡沫灭火剂强化闭式系统性能;雨淋系统前期喷水控火,后期喷泡沫强化灭火效能;雨淋系统前期喷泡沫灭火,后期喷水冷却防止复燃。 (五)雨淋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系统是指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阀和启动消防水泵后,向开式洒水喷头供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系统由开式喷头、雨淋阀启动装置、雨淋阀组、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雨淋系统应用在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喷头的开放不能及时使喷水有效覆盖着火区域;室内净空高度超过闭式系统最大允许净空高度,且必须迅速扑救初期火灾;严重危险级级。 (六) 水幕系统 水幕系统是指由开式洒水喷头或水幕 喷头、雨淋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以及水流 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成, 用于挡烟阻火和冷却分隔物的喷水系统。 水幕系统按其用途不同,分为防火分隔水幕(密集喷洒形成水墙或水帘的水幕) 和防护冷却水幕(冷却防火卷帘等分隔物的水幕)两种类型。水幕系统适用在下列部位设置: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等简易防火分隔物的上部;不能用防火墙分隔的开口部位(如舞台口);相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建筑物外墙上的门、窗、洞口处;石油化工企业中的防火分区或生产装置设备之间。 第五节 水喷雾与细水雾灭火系统一、水喷雾灭火系统 (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作用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主要是通过表面冷却、窒息、稀释、冲击乳 化和覆盖等作用。在实际应用中,水喷 雾的灭火作用往往是几种作用的综合结 果,对某些特定部位,可能是其中一两 个要素起主要作用,而其他灭火作用是辅助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防护目的有 灭火和防护冷却两种。 (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1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罐区总容量大于50m3 。或单罐容量大于20m3 时。 2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房间。3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的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及 以上的独立变电所油浸电力变压器。 (三)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水雾喷 头和火灾自动探测控制设备等组成。系统的自动开启雨淋阀装置,可采用带火灾探测器的电动控制装置和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装置。该系统在组成上与雨淋系统的区别主要在于喷头的结构和性能不同,而工作原理与雨淋系统基本相同。它是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实现灭火和防护冷却作用的。 二、细水雾灭火系统(一)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作用 细水雾灭火系统是指通过细水雾喷头在适宜的工作压力范围内将水分散成细水雾,在发生火灾时向保护对象或空间喷放进行扑灭、抑制或控制火灾的自动灭火系统; (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1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由细水雾喷头、泵组、储水箱、控制阀组、安全泄放阀、过滤器、信号反馈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系统附件、管道等部件组成。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以储存在储水箱内的水为水源,利用泵组产生的压力,使压力水流通过管道输送到喷头产生细水雾。 2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由细水雾喷头、储水瓶组、储气瓶组、释放阀、过滤器、驱动装置、分配阀、安全泄放装置、气体单向阀、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检漏 装置、连接管、管道管件等组成。 瓶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利用储存在高压储气瓶中的高压氮气为动力,将储存在储水瓶组中的水压出或将一部分气 体混入水流中,通过管道输送至细水雾 喷头产生细水雾。 第六节 消防炮灭火系统一、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是指由固定消防炮和相应配置的系统组件组成的固定灭火系统。(一)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1单层、多层建筑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建筑面积大于3000。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 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2飞机库 现行国家标准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规定,类飞机库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应设置远控泡沫炮灭火系统。 3石油天然气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三级天然气净化厂生产装置区的高大塔架及其设备群宜设置固定水炮;三级天然气凝液装置区,有条件时可设固定泡沫炮保护。 (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 1按喷射介质分类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按喷射介质不同,分为水炮系统、泡沫炮系统和干粉炮系统三种类型。 (1)水炮系统 水炮系统是指喷射水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水炮系统由水源、消防泵组、消防水炮、管路、阀门、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水炮系统适用于一般 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不得用于扑救遇 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等物 质的火灾。 (2)泡沫炮系统 泡沫炮系统是指喷射泡沫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泡沫炮系统主要由水源、泡沫液罐、消防泵组、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管道、阀门、泡沫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泡沫炮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固体可燃物火灾场所。但不得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等物质的火灾。 (3)干粉炮系统 干粉炮系统是指喷射干粉灭火剂的固定消防炮系统。干粉炮系统主要由干粉罐、氮气瓶组、管道、阀门、干粉炮、动力源和控制装置等组成。干粉炮系统适用于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火灾场所。 2按安装形式分类 固定消防炮根据消防炮安装形式的不同,分为固定式系统和移动式系统两种类型。(1)固定式系统 (2)移动炮系统 3按控制方式分类 消防炮灭火系统根据操作方式不同,分为远控消防炮系统和手动消防炮灭火系统两种类型。 (1)远控消防炮系统 (2)手动消防炮灭火系统 二、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 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是指能够在无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自动发现火灾并展开灭火作业的消防炮灭火系统。 (一)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二)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 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有寻的式和扫射式两种不同类型。 1寻的式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 2扫射式智能消防炮灭火系统 第七节 气体灭火系统一、气体灭火系统的作用 二、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气体灭火系统的类型 为满足各种保护对象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火 灾损失,气体灭火系统具有多种应用形式。 (一)按使用的灭火剂分类 1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 以哈龙121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但由于其对大气臭氧层有较大的破坏作用,使用已受到严格限制。 2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 以哈龙1301(三氟一溴甲烷)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由于其对大气臭氧层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故其应用同样也已受到严格限制。 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以二氧化碳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是一种惰性气体,对燃烧具有良好的窒息作用,喷射出的液态和固态二氧化碳在气化过程中要吸热,具有一定的冷却作用。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有高压系统(指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系统)和低压系统(指将灭火剂在-18-20低温下储存的系统)两种应用形式。 4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以N2、Ar2、CO2:三种惰性气体的混合物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由IG541混合气体纯粹来自于自然,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惰性及不导电的纯“绿色”压缩气体,故又称为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以七氟丙烷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剂属于卤代烷灭火剂系列,具有灭火能力强、灭火剂性能稳定的特点,但与卤代烷1301和卤代烷1211灭火剂相比,臭氧层损耗能力(ODP)为0,全球温室效应潜能值(GWP)很小,不会破坏大气环境。但七氟丙烷灭火剂及其分解产物对人有毒性危害,使用时应引起重视。 (二)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 指喷头均匀布置在保护房间的顶部, 喷射的灭火剂能在封闭空间内迅速形成浓度比较均匀的灭火剂气体与空气的混合气体,并在灭火必需的“浸渍”时间 内维持灭火浓度,即通过灭火剂气体将 封闭空间淹没实施灭火的系统形式。 2局部应用气体灭火系统 (三)按管网的布置分类 1组合分配灭火系统 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同时保护多个防 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称为组合分配系统。 2单元独立灭火系统 3无管网灭火装置 压力开关 安全阀 单向阀 集流管 气体输 送管道 喷头 容器阀 启动管道 单向阀 控制器 电磁阀 启动 钢瓶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 单元独立系统 (四)按加压方式分类 1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灭火剂无需加压而是依靠自身饱和蒸 气压力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2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灭火剂在瓶组内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 储存,系统动作时灭火剂靠瓶组内的充压气体进行输送的系统。 3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 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的系统。 四、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及工作原理 (一)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与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这类系统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 组(可选)、单向阀、选择阀、驱动装置、 集流管、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 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 管件及吊钩支架等部件构成。 (二)外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该系统由灭火剂瓶组、加压气体瓶 组、驱动气体瓶组(可选)、单向阀、选 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 连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部件构成。 (三)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 (可选)、单向阀、选择阀、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 接管、喷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管道管件及吊钩支架等部件构成。其工作原理与内储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基本相同。 (四)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般由灭火剂储存装置、总控阀、驱动器、喷头、 管道超压泄放装置、信号反馈装置、控 制器等部件构成。其中,灭火剂储存装置由灭火剂储存容器、检修阀、充装阀、平衡阀、安全阀、容器超压泄放阀、压力控制显示装置、灭火剂量显示装置、 制冷系统等组成。 (五)无管网灭火装置 1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2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第八节 泡沫灭火系统一、泡沫灭火系统的作用 二、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 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消防水源、控制阀门等组成。其工作原理是:保 护场所起火后,自动或手动启动消防泵,打开出水阀门,水流经过泡沫比例混合器后,将泡沫液与水按规定比例混合形成混合液,然后经混合液管道输送至泡沫产生装置,将产生的泡沫施放到燃烧物的表面上,将燃烧物表面覆盖,从而实施灭火。 三、泡沫灭火系统的类型 (一)按安装方式分类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指由固定的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和管 道组成,永久安装在使用场所,当被保护场所发生火灾需要使用时,不需其他临时设备配合的泡沫灭火系统。 2半固定式泡沫系统 指由固定的泡沫产生装置、局部泡沫混合液管道和固定接口以及移动式的泡沫混合液供给设备组成的灭火系统。当被保护场所发生火灾时,用消防水带将泡沫消防车或其他泡沫混合液供给设备与固定接口连接起来,通过泡沫消防车或其 他泡沫供给设备向保护场所内供给 泡沫混合液实施灭火。 3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指用水带将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等临时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当被保护对象发生火灾时,靠移动式泡沫产生装置向着火对象供给泡沫灭火。需要指出,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各组成部分都是针对所保护对象设计的,其泡沫混合液供给量、机动设施到场时间等方面都有要求,而不是随意组合的。 (二)按发泡倍数分类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指发泡倍数小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指发泡倍数为21200的泡沫灭火系统。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指发泡倍数为2011000的泡沫灭火系统。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全淹没式(指用管道输送高倍数泡沫液和水,发泡后连续地将高倍数泡沫施放并按规定的高度充满被保护区域,并将泡沫保持到所需的时间,进行控火或灭火的固定系统)、局部应用式(指向局部 空间喷放高倍数泡沫,进行控火或灭火的固定、半固定系统)、移动式(指车 载式或便携式系统)三种类型。 (三)按泡沫喷射形式不同分类 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喷射形式不同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指将泡沫产生装置安装在罐体的上方,使泡沫从液面上喷人罐内, 并顺罐壁流下覆盖燃烧油品液面的灭火系统。 2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将泡沫从液面下喷人罐内,泡沫在初始动能和浮力的推动下到达燃 烧液面实施灭火的系统。 3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4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灭火系统,其主要由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设施、消防 供水设施、泡沫比例混合器、雨 淋阀组、泡沫喷头等组成。其工作原理与雨淋系统类似,利用设置在防护区上方的泡沫喷头,通过喷淋或喷雾的形式释放泡沫或释放水成膜泡沫混合液,覆盖和阻隔整个火区,用来扑救室内外甲、乙、丙类液体初期溢流火灾。 第九节 干粉灭火系统一、干粉灭火系统的作用 二、干粉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三、干粉灭火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干粉灭火系统在组成上与气体灭火系统相类似,由灭火剂供给源、 输送灭火剂管网、干粉喷嘴、火灾探测与控制启动装置等组成。 四、干粉灭火系统类型 (一)按灭火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3手持软管干粉灭火系统 手持软管干粉灭火系统具有固定的干粉供给源,并配备有一条或 数条输送干粉灭火剂的软管及喷枪,火灾时通过人来操作实施灭火。 (二)按设计情况分类 1设计型干粉灭火系统 2预制型干粉灭火系统 (三)按系统保护情况分类 1组合分配系2单元独立系统;(四)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分类 1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驱动气体(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单独储存在储气瓶中,灭火使 用时,再将驱动气体充人干粉储罐,进而携带驱动干粉喷射实施灭火。 干粉灭火系统大多数采用的是该种系统形式。 2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 3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第十节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一、逃生避难器材的作用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以下简称逃生避难器材)是 在发生建筑火灾的情况下,遇险人员逃离火场时所使用的辅助逃生器材。它是对建筑物内应急疏散通道的必要补充。 二、逃生避难器材的类型 (一)按器材结构分类 1绳索类 绳索类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有逃生缓降器、应急逃生器、逃生绳。 (1)逃生缓降器(又称救生缓降器) 逃生缓降器是一种使用者靠自重以一定的速度自动下降并能往复使用的逃生器材,由安全钩、安全带、绳索、调速器、金属连接件及绳索卷盘等组成。 (2)应急逃生器 应急逃生器是指使用者靠白重以一定的速度下降且具有刹停功能的一次性使用的逃生器材,由操作手柄、速度控制机构、绳索、下滑控制机构等构成。 (3)逃生绳 2滑道类 3梯类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1)固定式逃生梯 (2)悬挂式逃生梯 4呼吸器类 呼吸器类包括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和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两类。 (二)按器材工作方式分类 1单人逃生类 2多人逃生类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三、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场所和适用楼层(高度) (一)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场所 1绳索类、滑道类或梯类等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2层及2层以上楼层。 2呼吸器类逃生避难器材适用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的2层及2层以上楼层和地下公共建筑。 (二)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楼层(高度) 逃生避难器材的适用楼层(高度)见下表。 四、逃生避难器材的设置位置 逃生避难器材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逃生缓降器、逃生梯、逃生滑道、应急逃生 器、逃生绳应安装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尽头或室内的 窗边、阳台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顶平台等处。室外安装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2.逃生缓降器、逃生梯、应急逃生器、逃生绳供人员逃生的开口高度应在1.5m以上,宽度应在 0.5m以上,开口下沿距所在楼层地面高度应在1m 以上。 3.自救呼吸器应放置在室内明显且便于取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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