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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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2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3 法律适用的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4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5、 宪法的基本理论区别: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权力分权与制衡原则。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最高原则。(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三年。(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是特赦的执行机关。10、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行政应急性原则:16、行政法律行为成立与无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权的权限范围;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无效条件: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20、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资讯公开制度;公开调查制度;通知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时效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辩论制度;回避制度;行政救济制度。24、行政复议基础知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25、行政复议程序(1)复议申请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时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受理日期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计算。复议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复议案件的审理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受理日起七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行政复议决定做出前,申请人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4)做出复议决定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行政诉讼参加人有: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第一审程序中无论哪一级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一律实行公开审理,不能书面审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应一律公开审理,并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如延长判决,需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判决时间在二个月内。28、犯罪的基本知识1997年修改后的新刑法赋予公民对某些犯罪采取绝对防卫而不受限度限制的权利,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补充: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的故意)。(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35、物权与所有权物权具有追及权和优先权,物权按不同特点可分为:所有权与其他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准物权。40、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41、公司法的概念及原则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不同划分为五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公司法的原则: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设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保障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45、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条件: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有经营的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数额。49、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国家、用人单位、个人责任分担的原则;基本社会保障与提1.我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2.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4.某人因偷税、抗税,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6.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自由中,居首要地位的自由是言论自由 7.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专门机关8.根据刑诉法第92条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10.公安局给予某人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属行政执法行为11.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起纲领性作用的是民法通则1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成立产生 13. 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即债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1)合同(2)缔约上的过失(3)拾得遗失物(4)侵权行为(5)无因管理(6)不当得利15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16.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某申请人提交的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申请材料时,发现该申请人两年前曾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司法行政机关应否对该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应予颁发,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17.当今世界的法律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18.我国案件审理程序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19.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21.十六大报告要求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2.甲扬言杀害乙全家,乙报案后公安人员即尾随追赶,在通向乙家的公路上,将携带凶器的甲截获。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23.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犯罪中止2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25.某公民某一文学作品在其死亡后,根据著作法的规定该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其继承人所有 28.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也是刑法空间效力的内容,它是指即使犯罪行为人不为该国公民,犯罪行为也不在该国领域内发生,但该犯罪是在该国领域外针对该国或者其公民实施的犯罪,则依保护管辖原则,该国仍可依该国刑法对犯罪人进行追究。29.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首先应当满足需要的是城乡居民生活用水30.涉及经济合同中的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31.某公民死亡,其子女开始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产生的某公民死亡这一现象,在法律上称为法律事件32.醉酒的人犯罪,依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33.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主体就发生了变更。 34.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35.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放弃了杀害行为。甲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免除处罚36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法院管辖37.立法程序化、法律化的重要意义在于意味着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时才能立法,从而才能保证立法的质量。38.甲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甲某犯有故意杀人罪 40.某单位铺设电缆,施工中未设警示标志,致过路人受伤,对此,由该单位承担责任。4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有法必依42.2004年,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两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将纲要印发的时间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即 8月20日43.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 4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的程序,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滥用职权罪 47.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4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49.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50.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5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52.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5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包括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54.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55.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了,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58.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59.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60.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3个月。61.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62.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63.根据宪法第91条规定,审计署由国务院总理领导。64.与连带之债对应的是按份之债;与种类之债对应的是特定之债;与简单之债对应的是选择之债65.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把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66.在我国,上、下级法院不是隶属关系,而是监督指导关系。因此上级人民法院只能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而不能领导、组织和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82.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9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如果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发现法庭审判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应当在休庭后及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人民检察院对违反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时间上,是事后提出,而非当庭提出;二是在主体上,是检察院对法院,而非检察员对法官或法院。85. 根据我刑诉法的规定和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被害人的概念有两种:一种是实体意义上的被害人,指所有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另一种是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的刑事被害人。1996年3月修改刑诉法时,将被害人定位为当事人,就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86. 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81条第三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行政管理6、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政企分开政府机构的名称一般包括域名(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围)、矢名(管理内容)、格名(表明规格级别)。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13、垂直管理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业务、人事任免、经费拨付,均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决定,其职能具有专属性、执法性、监控性特点,目前,实行中央业务主管部门垂直管理的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海关、国家税务等系统,实行省级垂直管理的机构有地方税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系统。16、国家公务员建设高素质、专业化19、受纪律处分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受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20、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及权限公务员奖励的种类有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五种形式。其具体的权限为:26、行政领导体制的类型(1)按照负最后决策职责的不同,分为首长制、委员制和混合制。混合制中成效的好坏关键在于领导的素质和作风。30、行政执行基本知识行政决策 执行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2我国现行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4聘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3年(含)以下期限的合同为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期限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工作人员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5. 行政合同的缔结(签订)主要有招标、拍卖、要约、直接磋商等方式。7根据国务院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的定义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11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是社会主义主人翁精神的表现。服务群众是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核心在职业道德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道德要求的目标指向的最终归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各个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12我国行政机关实行的领导制度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一种具体形式。13抽象行政行为包括两类:一种是行政立法行为,即有权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另一类是制定文件的行为,即有权行政机关制定或规定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18. 追踪决策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回溯分析、非零起点、双重优化和心理障碍。19. 行政指导是政府管理和引导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具有如下特征:20. 多个方案中选择一个方案和多个方案中选最优方案,是一般决策都该做到的,二者选其一属于开关式决策,人们习惯上把只有一个方案可供择、没有其他选择余地的选择称为“霍布森选择”。21. 中观管理学是以多个组织组成的组织群体作为其研究对象;宏观管理学是以多个群体的组织整体作为其研究对象。(三)经济1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计划手段既是一种行政手段,又是一种经济手段,还是一种法律手段;要体现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客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等特点,并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通过,指令性计划具有约束力。2. 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垂直性、具体性、非经济利益性和封闭性的特点,法律手段具有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点。3证券法第24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之一即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价格改革一是要改革历史遗留的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的价格体系;二是要改革不合理价格管理体制,目标是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5能够以税率调节国民经济的税种必须是中央税,税收收入应归中央所有。6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其作用是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部门的分配;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价值规律对商品经济三方面的调节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调节作用的结果是使社会资源优化和合理配置,从而提高经济效益。7世界市场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国际分工的发展。8.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我国公费医疗保险的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9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0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率高,具有普遍性特征、社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属于关联性最强的险种、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开支额度难以预测和控制。11.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保障水平不同、保险目的不同、保险性质不同、实施方式不同、管理体制不同、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经营目的不同、经营主体不同。12剩余价值不是在流通中产生的,是在生产中产生的,但不能离开流通领域,要以流通为条件。13.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14. 政府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主要有两种方式: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直接调控实质上是一种限制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市场机制自发作用的调控方式,并具有强制性特点;间接调控是以承认微观经济主体自主经营和市场机制作用为前提的,也是以存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为条件,是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参数调节经济运行的调控方式。15补偿资金属于物资储备还是公共消费,即属于国民收入分配中用于积累的社会物资储备的部分,还是属于用于消费的公共消费的社会保障部分,其关键是弄清这笔资金的用途。许多自然灾害,是人们难于预测或难于防范、难于抗拒的,这就是国家为什么要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安排必要的社会物资储备(包括必要的物资储备资金和对应的储备物资),以备不时之需。财政部紧急安排资金用于抗灾、救灾,不应属于公共消费的社会保障部分。公共消费的社会保障部分,属于国民收入分配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即在正常情况下(不是自然灾害的非常情况),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国家适当安排用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方面的社会保障资金。简单地说,公共消费的社会保障部分,是国民收入对正常情况的安排; 属于积累的社会物资储备,是国民收入对非常情况的安排。(四)政治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以前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缺陷是不懂社会实践的伟大作用、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和离开人的社会实践,离开人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问题。 “物质无非是从各种物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这种观点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促进了意识的形成。9、意识的本质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观念形态。10、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11、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任务事物都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12、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及其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1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辩证唯物主义)21、真理的相对性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10. 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来看,“画饼不能充饥”,这是因为画饼是意识的东西,意识不能代替物质,不能把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等同于客观事物本身。11. 科学研究发现“狼孩”没有意识,这一事实说明意识是客观外界的反映。12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赫拉克里特认为“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他的学生又进一步指出:“人不能一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两种观点前者是辩证法,后者是诡辩论。“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意思是说,事物是不断变化的,是绝对运动的,因此,当你第二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的时候,它已经变化了,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条河了。“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是对上述观点的诡辩,认为当你在跨过河流的时候,河流正在变化,所以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这种观点否定了物体是相对静止的,是错误的观点。13. 矛盾得到解决的方式:(一)产生出利益兼顾、和谐共存的形式;(二)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三)矛盾各方同归于尽;(四)矛盾各方融合为一个新事物;(五)矛盾统一体破裂、解体;(六)矛盾各方发生物质交换和结构重组。24. “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这表明实践的需要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和首要问题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其二者的共同要求是:人的主观认识要符合客观实际,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首要问题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髓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述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7、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首先,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其次,就我国来说,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最后,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条件。8、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判断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5、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17、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纲领,起到补偿劳动者收入损失的功能。(2)社会救助。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成员获得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低纲领。(3)社会福利。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状况,是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反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纲领。(4)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特殊纲领。(5)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纲领。18、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动力19、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是立国之本,是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保证。21、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战略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则,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方针和首要任务。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我国外交为之奋斗的基本目标。22、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1979年邓小平同志出访美国时表示:“只要台湾和大陆统一,我们将尊重台湾的生活方式和现行制度。”首次表达了一国两制的思想。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对关于恢复香港主权问题,明确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法解决。1984年第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一国两制”作为基本国策。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1951年和平解放的地区是西藏。4.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7.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是指导原则,“五个统筹”是具体内容。胡锦涛在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努力8.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最鲜明的特点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定和实施该计划,要始终把握好一个重大原则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10.我国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14.新三民主义成为第一次国共两党合作的政治基础,主要是因为它与中共民主革命纲领若干原则基本一致。2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由于国内因素27. 教育和科学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28. 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邓小平理论重点强调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举的原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提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并举的原则,马克思列宁主义为社会主义设置的前提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因而未重点强调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举的原则。41.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是诚实守信。(五)公文写作3、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2)领导指导性文件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指导原则。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3)公布性文件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4)陈述呈请性文件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5)商洽性文件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答、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4、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1)规范性文件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2)领导指导性文件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意见。对于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是现行公文中应用范围最广的公文,主要用于下行,有时还可用于平行。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3)公布性文件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4)陈述呈请情文件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5)商洽性工作函。用于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6)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5、公文文体与结构常识应用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殊属性主要有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格式的规范性。公文属于特殊应用文,其区别于一般应用文的特殊性特征表现为:被强制性规定采用白话文形式;兼用议论、说明、叙述三种基本表达方法。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公文主题词至少2个,最多不超过5个。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6、公文格式排版规定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后,加“”,必要时加期限(如机密5年),3号或4号黑体。紧急程度:“急”或“特急”,在保密等级下一行,字号字体同保密等级。发文字号:位于文头下方,居中;如有签发人,居左,两者排一行,3号或4号仿宋字。签发人:发文字号右侧,空一格,字号字体同发文字号。标题:标题由作事、事由、文种组成(可省),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除出现法规、规章的标题外,不用书名号;具体形式有齐肩形、正梯形、倒梯形、除号形,公文如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应加题注,即用圆括号居中附件:附件应标明标题、件数、份数。在正文以下日期以上,排出附件号。注释:注释排在日期下方,用4号或小4号仿宋体。7、公文的稿本(1)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稿”“初稿”“二稿”“三稿”等稿本标记。(2)定稿。具备正式公文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有法定的生效标志(签发等)。(3)正本。正本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4)试行本。在试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力。(5)暂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时间内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6)副本。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在外形上与正本没有区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用;作为复印件的公文副本(如抄本、复印件)不具备公文的法定效用,需加注“副本”字样标记。(7)修订本。可以标题结尾处标作:“(修订本)”,也可在标题下做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修订”。13、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1)公文的收受与分流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收到公文。登记形式有薄式、卡片式、联单式外收文登记。由外收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简要记载。启封。外收文登记完成后,统一交由内收发人员,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亲启。内收文登记。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详细记载。分办。有关人员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摘编。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编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2)办理收文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审核定夺。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批办。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置意见。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承办。有关工作人员按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是指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办理复文。注办。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是指对公文承办的情况和结果,由经办人在公文处理单上所作的简要说明。(3)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组织传阅。使公文有工作人员中的有效传阅活动。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承办人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4)处置办毕公文包括:阅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14、发文处理程序与方法(1)文稿形成拟稿。撰拟公文文稿。会商。当公文内容涉及其他有关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或部门的职权范围,需征得其同意和协助。核稿。文稿在送交有关领导签发或会议通过前,由专人进行全面核查。签发。指由机关领导人或被授以专门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对文稿终审核准之后,批注正式定稿。按签发人身份、地位及工作程序的不同,签发分为正签、代签、核签、会签等数种。(2)公文的制作注发。定稿形成后,批注缮写印发要求的活动,以使签发意见进一步具体化、技术化。缮印。制作供对外发出的公文。用印或签署。在印毕的公文上盖发文机关公章,或请有关领导签名。(3)公文的对外传递分装。按规定具体拣配和封装公文。发出。将分装完毕的公文以适当的方式发给受文者。(4)处置办毕公文1 包括:阅卷归档、暂存、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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