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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制度一、目的 1、监督公司进出口业务经营政策、方针以及管理制度、纪律在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贯彻执行,建立和完善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监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内部审计通过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监督检查,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防范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公司的经济秩序,保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3、评价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管理的有效性,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有关一般贸易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工作。三、内容1、总则1.1为适应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工作管理需要,健全进出口业务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内部进出口业务审计工作目的1.2.1监督公司进出口业务经营政策、方针以及管理制度、纪律在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贯彻执行,建立和完善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监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制度1.2.2内部审计通过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监督检查,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审计工作规范,防范公司的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公司的经济秩序,保护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1.2.3评价公司进出口业务内部管理的有效性,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1.3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工作要求1.3.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1.3.2以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公司进出口业务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2、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主要内容2.1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数次每年安排内部审计1-2次,建立内审书面或者电子档案。2.2进出口业务内部审计主要内容如下2.2.1组织机构方面:审计是否具备职责明确的进出口组织机构,如设立专门的进出口部门或岗位,进出口业务管理层职责分工明确;审计是否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如进出口授权批准、业务执行、财务会计、货物保管等部门岗位相互分离且监督制约;审计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报关事务,定期对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人员进行报关业务知识培训情况;审计进口业务人员海关知识培训情况。2.2.2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整性审计,主要审计是否建立健全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报关员及报关作业管理、海关手册管理、合同管理、单证管理、印章管理、财务管理、仓库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等制度;审计进出口业务流程是否完整、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管理及合同备案流程等是否完整。2.2.3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关键业务2.2.3.1进口业务审计包括:签订进口合同、数量、单价、品质、租船订舱、收到全套单据后办理清关、提货、到银行付款并到外管局核销、接货、申请商检、报关等资料。2.2.3.2出口业务审计包括:报价、订货、合同、数量、单价、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2.2.3.3 出口货柜是否有做货柜检查,包括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并做好相关登记。2.2.4会计核算方面是否建立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配备进出口业务专职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岗位是否分工明确且相互监督制约会计账簿单证资料是否按法定年限完整保存,会计核算、编制、报送等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记录、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的有关情况。2.2.5进出口货物仓储管理审计2.2.5.1是否建有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是否有完全分开;是否有规范人员进出等。2.2.5.2在货物关键交接环节有签名、盖章等。2.2.5.3在出现货物溢、短装或者其他异常现象时是否有制度规定及时报告或者采取其他应对措施。2.2.6进出口货物安全性审计方面 是否执行门禁制度;监控设备、厂房、围墙高度是否符合海关要求等。2.2.7信息系统方面审计是否具备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进出口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使用者是否只有经过授权才能存取资料;系统数据是否完整可查;系统数据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录入且按期限完整保存。3、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对进出口业务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求问题所属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主要应包括内容:问题整改方案、问题整改负责人、问题整改完成时间、问题整改具体方法措施目标等。4、违反进出口业务责任追究4.1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单位(部门)和个人,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并由董事会进行执行处理。4.1.1 假借海关名义牟利,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索要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虚假报销私揽其他公司货物报关。4.1.2 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的单位就业。4.1.3 向海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行贿参与伪报、瞒报、夹藏等走私违法活动。4.1.4 拒绝提供账簿、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审计检查的。4.1.5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4.1.6 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4.1.7 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4.2处罚的审计决定种类4.2.1警告、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4.2.2调职、降职、撤职,降级降薪,。4.2.3报关业务活动中违反相关海关法律法规,为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一律作解聘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依法将其移交司法机关。4.3被审计单位的申诉4.3.1被审计单位在收到经董事长批准后的审计处罚决定后,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期间,原审计决定照常执行。 4.3.2 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诉。审计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10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决定予以纠正。4.4后续审计4.4.1 审计工作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进行后续检查。 4.4.2 被审计单位基于成本或其他考虑,决定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采取纠正措施,应当做出书面解释。 4.4.3 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将审计结果以及被审计单位书面解释向管理层报告。 4.4.4审计资料归档。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部应按照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5、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工作纪律5.1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5.1.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其他规定。5.1.2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做到正直、独立、客观。5.1.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保持廉洁。5.1.4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能开展那些在其专业胜任能力范围之内预期能合理完成的工作。5.1.5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保密性原则,对他们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保密。5.2审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5.2.1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5.2.2到外地或有关单位调查研究时,食宿应执行公司规定的接待标准。 5.2.3不受贿、索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5.2.4不得隐瞒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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