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承担关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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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届金融学专业毕业生论文 课题名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承担关系的研究学生姓名:徐键 指导教师:王雷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年 月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研究摘要: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关系到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和收益以及竞争力问题。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基础平台,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和目的。因此研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对提升商业银行的治理水平和面对国际国内同行竞争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加强风险战略的研究,进一步思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战略性风险。关键词: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公司治理是实现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完善的公司治理是有效提升风险管理的制度性保证。商业银行的风险伴随银行业务而生,贯穿银行业务的全过程,由于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安排来保证。首先,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流程的效率、信息透明度等,都是公司治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是制衡和效率,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制衡与效率。欧美和日本的银行管理模式都出现过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咎于制衡出了问题。欧美模式客观上导致少数人控制公司,日本模式中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彻底,这反映出公司治理中缺少制衡,所以出现了风险。为了使全面风险管理能有效运行,属于公司治理范畴的组织机构中,必须有和全面风险管理对应的功能部门,否则,全面风险管理就缺少运行的载体。从这个意义讲,公司治理中的组织机构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硬件平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制度安排,为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了畅通无阻的信息传递渠道和科学决策的环境,同时也是减少操作风险、降低道德风险的必要手段。董事会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通过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执行风险管理制度。董事会和管理层有责任和义务设置重视风险的公司文化基调,协调业务目标和风险容忍度,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全行对风险充分重视,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一致实施。(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银行业务的本质决定了它必须承担各种风险,所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10年来,许多组织和机构都对银行公司治理展开了专项研究,其中也提出了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方法,如2004年OECD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原则修订版,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架构,2006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加强银行公司治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对银行风险治理也提出了详细要求。许多银行业监管机构也制定了专门针对银行的公司治理要求,如英国金融管理局的公司治理综合条例,以及我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等。OECD关于“治理”定义是:“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这套关系所要协调的目标,是确保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所有的活动,要满足股东利益。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通过制订公司战略、确保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等手段来构成治理架构。具体到“风险治理”,它不仅包括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析,还包括风险相关的决策及执行如何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展开,风险涉及相关人员部门如何分工、目标和活动如何协调和调解。制定风险战略是商业银行发展战略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就是确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就是明确银行能够承受多少风险或者多大的资本耗用,即能做哪些业务,不能做哪些业务,并要控制在什么程度之内。董事会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对银行的资产安全负最终责任,其有责任制定银行的风险战略,设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银行的风险战略应反映宏观形势、同业竞争形势的变化,与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自身能力特征相适应。在风险战略确定以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推进,就必须以风险战略为依托,将董事会所设定的风险偏好和容忍度分解到各种不同的风险类别中去,并以此为依据将风险战略体现在银行的资本管理等各个方面。二、有关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文献回顾 关于公司治理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定义。一般来说,可以将公司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其中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和薪酬激励机制等,而外部治理机制则包括政府监管和市场约束等。根据2002年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定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以该定义为基础,本文所涉及的公司治理概念为狭义的公司治理,即从公司内部治理的视角探讨公司治理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在探讨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时候主要从股权结构、董事会和高管激励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国内学者对股权结构与银行风险行为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也取得了不少成果。曹廷求等(2006)1以山东和河南两省29家中小银行为样本的实证分析表明,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没有对银行风险产生显著影响。而张学陶和李豪杰(2009)2运用我国上市银行20002008年数据进行的面板模型分析则表明国有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两者与银行风险承担显著正相关。孔爱国和卢嘉圆(2010)3对我国上市银行股权结构的分析也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银行承担的破产风险及收益波动更高。王晓枫和吴从根(2011)4则将我国14家上市银行分为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进行考察,实证研究发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与银行信用风险负相关,而国有商业银行股权集中度与信用风险正相关。此外,王涛和蒋再文(2011)5采用15家上市银行20042010年的半年度非平衡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与资产配置风险呈显著的U型关系,第一大股东的政府性质有助于银行谨慎经营。高国华和潘英丽(2011)6的研究也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银行风险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而政府持股比例与资产风险则具有正相关关系。粱洪波和刘远亮(2012)7运用16家上市银行2008201l年的数据,通过面板模型的实证分析则表明商业银行股权集中度与信用风险显著正相关。对于董事会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学者们主要从董事会规模和董事会独立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Changanti et a1.(1985)认为,董事会规模过大容易造成决策和监督困难,使管理者有机会追求个人利益,相反小规模的董事会则可能形成有效率的控制机制,从而减少银行风险承担。Eisenberg et al.(1998)的实证研究揭示董事会规模增大,会减弱其对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使代理问题更加严重,并使风险增加。国内学者在这方面也有研究,陈晓蓉(2003)8和王倩等(2007)9的实证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对银行风险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曹艳华和牛筱颖(2009)发现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皆与银行风险承担负相关。高国华和潘英丽(2011)则发现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人数与银行风险承担正相关。粱洪波和刘远亮(2012)的实证分析表明董事会规模与银行信用风险显著正相关,董事独立性与信用风险显著负相关。王倩等(2007)发现高管人员薪酬越高,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发生的概率越低。王晓枫和吴丛根(2011)的实证研究也表明高管薪酬与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均呈显著负相关的关系,表明高管薪酬越高,银行风险承担越小。综观国内外文献,尽管学者们对于公司治理各个方面与银行风险承担之间的关系都有不少研究,但是结果还存在很大的不一致性,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程度对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一)、股权结构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根据“道德风险假说”的观点,股权集中度越高,大股东的控制力越强,这就意味着大股东控制管理层的可能性越大,而股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拥有较强的从事高风险业务的激励,所以股权集中度的提高不利于银行的风险控制。股东的政府性质会导致银行更加关注社会的总收益,而不是自身的经济利益,更有可能出于社会福利的考虑而放松预算约束,承担较大风险。此外,现阶段,我国政府股东控制的银行受到来自控制权市场的有效监督较少,且高管任命时主要考虑政治因素,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及腐败等问题,故风险较大。(二)、董事会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董事会是企业的重要机构,有效的董事会能确保股东对管理层的控制并实现公司利益。董事会的规模是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要素之一。董事会规模过大容易造成决策困难,使管理者有机会追求个人利益,相反小规模的董事会则有利于董事之间的沟通协调并能有效减少“搭便车”,更有可能形成有效率的控制机制,从而减少银行风险承担。在董事会独立性方面,由于独立董事不在企业内任职,当参与风险决策时,他们更能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冷静客观的给出建议,切实起到监督管理层和董事会的作用。因此,董事会独立性增强时,银行从事高风险项目的概率降低。(三)、监事会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监事会要对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与管理层的战略执行开展监督,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始终贯彻稳健的经营方针,调整绩效考核机制中的不合理之处,摒弃单纯追求眼前利益倾向和规模情结,努力促进商业银行决策更加科学、考核导向更符合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高管薪酬对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现代公司治理中,高管薪酬是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管理层在从事高风险项目时,虽然有可能分享部分收益,但同时面临失去当前职位和固定薪酬的风险。因此,管理层所获得的固定薪酬越高,其当前的满足程度越大,在进行风险决策时就越谨慎。(五)、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程度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既是银行对员工实施有效激励与约束的重要手段,又是解决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不仅关系到能否有效的约束监督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及时性,更关系到银行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否做大做强。四、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推动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一)、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我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和金融生态环境,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与西方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的不同。我国的银行多为国有或国有背景的银行分立、持股或改制而来,经营模式多从国营改制而来。各级干部多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或国有背景企业改制而转入、调入、跳槽。行政化的一元思维方式还根深蒂固地存在着,没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概念。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体系不完善。由于组织机构和内部设置制约,内控管理往往存在分工不明、责任不清、控制不力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这也必然导致风险管理过程的薄弱,造成银行风险。所以对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造,建立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重点在于,加强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作为日常经营管理机构的分责、分权、制衡的体制,加强总行对全系统、上级行对下级行的集中管理与监督。(二)、建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构建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是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要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减少地方政府和分行管理层等其它利益相关者对风险管理的不正当干预,就必须要改变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以地区分行为主体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总行主导的、垂直管理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模式。这种风险内控管理组织结构的设置能够保证银行风险管理中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和事后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从组织形式上体现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程序性和独立性原则。(三)、建立激励约束与内部监督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是银行所有机制中最具有导向效应的机制,激励机制应该与全面风险管理相适应。一方面,银行在对各业务条线、分支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时,需要更加注重对风险因素的考核,要对风险战略的执行情况和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并在薪酬激励中加以体现。有效手段就是在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上,引入RAROC(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考核,不仅仅考核银行业务单元当期的收益,更将银行获得收益所承担的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纳入考核中去。另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责任的追究。无论是决策层、执行层还是监督层乃至操作层都必须履行相应岗位所需承担的风险管理和内控职责。本质上看,银行经营的核心,不是资金,而是风险。所以,对管理层影响资本安全及与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持续监督。同时,需要管理层有良好的风险自控机制,由各业务部门自发主动地去识别和控制风险。目前,国内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有很多关于当前资产情况的报表和报告,但这仅能说明银行过去和现在的风险管理现状,从董事会的角度来说,还需要建立确保业务部门将来开展业务也不偏离目标的持续的风险自控机制。(四)、优化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是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经济,而企业能否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占有一席之地,首先要看它能否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否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而这又主要取决于企业资本追逐利润的动机和能力。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单一资本结构的国有企业,很难作到自我约束,无法排除政府干预,难以始终把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因此它的市场竞争力是很弱的,这已为国企改革的实践所证明。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把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造为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不仅有利于企业形成经济规模,而且有利于解决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与此同时,企业的市场意识大大增强,经营理念不断更新,资本运营方式进一步优化,从而市场竞争力普遍增强。(五)、完善董事惠风险管理意识董事会和管理层有责任和义务设置重视风险的公司文化基调,树立起良好风险文化氛围,为整个银行更好地经营和管理风险创建一个良好的土壤。董事会与管理层是风险管理文化执行的推动力。董事会和管理部门的诚信和对价值观的承诺会影响企业的优先选择和价值判断,被认为是行为标准。管理诚信在实体活动的所有方面都是道德行为的先决条件。诚信和道德价值是环境的核心要素,影响着设计、管理和监管其它企业风险管理组成部分。银行高级管理层的使命就是创建并推行企业文化。在风险管理文化的创建和推行方面,高级管理层首先要在其经营思想中贯彻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价值观,通过对风险价值观念的提炼和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方案的策划,为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的构建指明方向。(六)、确保监事会作用到位随着外部监管规则日渐细化,监事会被赋予的监督职责不断扩展,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比如近年来金融创新加速,新型业务层出不穷,银监会提出监事会要对新业务、新产品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把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遵循情况纳入监督范畴,及时听取专题汇报,对管控情况开展跟踪性分析。监事会在有限的资源配备下如何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将各项监督任务落实到位,掌握和应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手段是关键。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建行监事会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多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取得良好效果。四、结论综上,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深化股权改革,确保其股权结构能够有效制约银行风险。合理设计高管薪酬激励机制,使其能够切实发挥作用,约束银行的冒险行为。此外,还应加强市场约束力量对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督,健全董事会治理机制,使其在控制银行风险承担行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健康运行。公司治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保持稳定发展的关键要素,公司治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决策科学化,推动公司价值持续的提升。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存在着密切的联系,银行应该从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角度来不断完善其公司治理,通过不断的完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来防范治理风险。 为保证商业银行健康稳健的发展,应将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起来,从股权结构、制衡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市场建设等方面改进,具体总结如下:第一,适度降低股权集中度,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主体多元化,适时发挥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更好的控制银行风险。第二,完善制衡机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为风险管理提供组织支撑。有效的组织架构,能够更好的实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制定决策方面的权利制衡,有效防控风险。第三,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能够防范道德风险,建立一套精细的业绩考核体系和使高管人员与银行长期利益保持一致的激励机制,推进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的严谨性上防范风险。参考文献1.曹廷求,郑录军,于建霞政府股东与中小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以山东、河南两省为例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6,(6):99-108.2张学陶,李豪杰我国上市银行公司治理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J.求索,2009,(10):27-29.3孔爱国,卢嘉圆市场约束、商业银行治理与风险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0,(5):102-115.4王晓枫,吴丛根公司治理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影响的实证研究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2011,(6):73-79.5王涛,蒋再文我国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治理机制与风险行为的实证分析基于资产配置的视角J.经济问题探索,2011,(5):102-107.6高国华,潘英丽资本监管、公司治理结构与银行风险行为J.软科学,2011,(8):49-60.7粱洪波,刘远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信用风险:基于上市银行的实证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2,(10):75-78.8陈晓蓉.台湾银行业公司治理机制与风险承担行为之关系J.中国台湾风险管理学报,2003,(5):393-410.9王倩,黄艳艳,曹延求治理机制、政府监管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基于山东省的实证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7,(10):9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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