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小结及工作部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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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工作小结及工作部署20*年,城厢财政的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财政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认真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牵头负责工作,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我局20*年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任务部署,区政府及时成立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监察局、审计局、农办、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利局、海渔办、民政局等21个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财政局,成员由各部门的经办人员组成,指定专人,抓紧抓好落实,以“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认真组织自查。根据我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各镇(街)、各部门都能按要求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全面掌握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收支状况,积极组织自查自纠。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汇总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材料,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2个问题: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以奖代补经费3万元尚未发放到位,系该村未及时上报项目用款计划,经督促整改已于20*年8月25日拨付到位;二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较缓慢及校舍安全工程进度不理想,具体为农村寄宿制学校目前已竣工验收1个,待竣工验收1个;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8个,其中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待竣工验收5个,另2个项目正在施工;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共48个,目前开工8个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正在办理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项目7个,正在进行招投标项目25个,正在工程招投标预算财政审核的项目4个,正在边图审边工程预算的项目1个,正在地质勘察和施工图纸设计项目3个。针对以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进度较缓慢及校舍安全工程进度不理想状况,我区督查小组已责令其进行整改,督促了一些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改进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三)落实纠风责任。为进一步巩固纠风工作责任制考评成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推进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确保今年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区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开展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回头看”的通知(莆城纠20*2号),分四个阶段,即: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整改落实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督查回访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上旬)、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至5月中旬),从3月中旬起到5月中旬结束,组织开展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回头看”活动。采取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等措施,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做到虚功实做、不走过场。我区经梳理分解,对存在的“祥冠鞋业有限公司未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入账,祥冠鞋业有限公司发放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员工误工补贴,常太镇常太村村干部集体违规套取、部分低保户的低保金,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部分村未能及时拨付种粮农民综合直补”等6个问题进行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行为,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蔓延。(四)加大宣传力度。我区充分利用新闻渠道,在城厢预防腐败网、城厢政务网、城厢区财政局事务信息站等多个平台以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城厢区建立五项制度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建立三大体系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在国务院纠风办及省纠风办作为经验推广,城厢区“一事一议”办成惠农实事66件刊登在20*年11月2日福建日报第7版。(五)完善奖惩机制。为调动各责任部门积极性,加强责任感,经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单项考评结果在系统排名第一名的单位,予以3000元奖励;低于第三名的,由财政局提出扣分建议报区纠风办,在政风行风评议、绩效管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实绩中予以结果运用,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度均不得评先评优,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主要领导予以诫免谈话,分管领导予以效能告诫,财政部门在提交年度财政预算时予以从严掌握。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我局制定下发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莆城财195号),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治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任务分工、保障措施,把各项具体任务按各职能股职责分解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一)自查自纠到位。时间范围到位。对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不管建设规模大小,全部列入这次排查范围。一是分类指导到位。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多次召集各项目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土地整理项目突出问题排查表中应自查的内容进行讲解,现场对项目单位提出问题进行解释,确保自查质量。二是督促自查到位。我局治理办公室分别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土地管理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莆城财195号)、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项目资金专项排查表的通知(莆城财20*20号)、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土地整理、治理项目排查的函(莆城财函20*14号)等相关督查文件,并派相关业务人员分赴四个乡镇进行督促自查,确保单位自查到位。全区应自查土地治理、整理项目8个,已自查8个,自查率100%,自查出问题8个,其中工程变更问题5个,涉及金额342.68万元,规避招标问题1个,涉及金额23.65万元;滞留青苗、拆迁补偿款问题2个,涉及金额24.155万元。(二)重点抽查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抽调区农发改、评审中心、经建股、监督股等业务骨干分为二个组,分赴灵川、东海、常太等镇对8个土地整理、治理项目进行重点抽查。一是检前准备到位。详细制订重点检查工作方案,设置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手册、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抽查情况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记录表,并对参检人员进行检前集中培训,让参检人员进一步掌握重点检查的业务技能、时间步骤、重点内容、纪律要求,确保重点抽查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二是问题查找到位。采取以实地勘察为主,材料账簿检查为辅的重点抽查方式。重点检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的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情况。全区共抽查8个土地整理及治理项目,抽查面达100%。查出问题5个,其中履约保证金不到位问题1个,涉及金额8.09万元,低价风险金上缴不足问题2个,涉及金额104.92万元,合同书未及时签订问题1个,涉及金额80.87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涉及资金90万元。(三)整改落实到位。落实责任到位。及时梳理汇总自查及重点检查问题,把整改责任分解到项目单位、监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要求责任单位每周上报整改进度。一是边查边纠到位。针对自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5个问题,按照莆政综115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报省农发办和区政府办理变更批复,相关文件均已下达,对规避超标的1个问题,已重新招标。二是整改督促到位。对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问题整改进度较慢的,通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要求能整改的问题必须在20*年4月5日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的应把原因说明清楚,截止日前,已督促自身整改到位4个,通过下达处理决定书责令整改问题2个,收缴滞留资金24.155万元,尚有无法整改的群众投工投劳工程量不足问题1个,将上报区治理办进行按相关规定处理。(四)监管职责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各拆迁指挥部、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重点建设导向,具体上报建设项目,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长审批,纳入今年工程建设项目库管理,未经区长审批承建的项目,区财政局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审核。在项目资金拨付时,区财政局做到“三审查”:即审查项目施工合同书和拨款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查资金拨付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明书,支付证明书上是否有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审查支付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支付工程款的发票,是不是我区税务部门开出的“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国家税款及时入库。20*年1-8月份,共退回不合理支出21笔,金额56.46万元。三是加强工程建设支付程序管理。自20*年4月起,对纳入财政国库改革单位工程建设财政性资金支出(采购设备、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监理和设计等工程支出)实行国库或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莆城财20*55号),提高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挪用、截留。截止日前全区国库统一支付15笔176.55万元,专户支付20笔248万元。四是财政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了莆田市城厢区财政性资金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管理办法(莆城政245号),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决(结)算审查工作。截至九月底,我区共评审工程项目117个,送审总额达103066万元,审定额100324万元,净核减2742万元,平均核减率2.66%。其中:预算项目送审额93237万元,审定额90904万元,净核减2333万元,核减率2.5%;结算项目送审额9829万元,审定额9420万元,净核减额409万元,核减率4.16%。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覆盖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要实行分类指导,运用针对性措施,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积金制度,深化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要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合力推进扩面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分解扩面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落实。(二)进一步规范缴存比例。严格按照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及“限高保低”标准的通知(莆房金管20*34号),核查单位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防止单位擅自提高缴存比例;督促差额或自收自支单位、国有企业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存,保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全额事业单位均能按照规定比例进行缴存,大部分自收自支单位由于受收入的影响未能按低于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没有缴存。(三)确保缴存资金到位。督促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直单位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不及时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全额及时缴交公积金。四、深入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传达区委反腐办关于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节约工作的通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组织科级干部网上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开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力打造中心城区核心区和争先创优学习活动,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勤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还要求每个人轮流讲课、专人点评,内容要求紧扣当前经济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根据财政业务,定期确定某些专题进行讨论,自由发言,全局党员干部基本树立起学以致用的理念,养成了自觉学习、学用两促的良好习惯。五、强化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城厢区财政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关于20*年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股室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实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财政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历年来,廉政、纠风等各项督查中未发现违纪行为;在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连续四年都获得第一名;-纪检监察信息总分在全区纪检系统排名第一名;截止日前,纪检监察信息总分居全区纪检系统前列。“一事一议”惠民生刊登在湄洲日报,城厢: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072期。六、全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我区4个镇(街道)的44个行政村实施了45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总投资4481.98万元,参与筹资筹劳农民16.48万人,向农民筹资筹劳2143.85万元,缴入专户的农民筹资筹劳款2143.85万元,财政奖补714.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已全部完工。20*年上半年项目省级验收通过。20*年5月23日,国务院综改办王卫星主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孙婷婷亲临我区灵川镇召开现场会,实地察看下尾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制定出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奖励办法,根据考评得分排名,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奖励经费29万元。20*年组织3个镇(街道)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2个,计划筹资筹劳344.6万元,预计财政奖补137.8万元。目前已完成筹资筹劳65.3万元,完工奖补项目3个。七、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与创新,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调整区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关于莆田市城厢区采购人投诉管理意见、关于在采购和产权交易领域实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创新性文件,先后对采购方式、采购计划、合同管理、政府采购投诉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市场各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了采购申报、审核、竞价、履约全过程采购行为。1-10月份我区共执行政府采购63批,预算采购金额882.5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48.95万元,节约资金33.57万元、节约率为3.80%。其中:网上竟价37批,预算采购金额250.2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45.23万元,节约资金5.04万元、节约率为2.02%。八、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处置行为。先后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规范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规范城厢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有店面、闲置房对外出租项目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要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均须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必要时还应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对拟处置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国有股、国有法人股转让、土地使用权、车辆及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房屋、机器设备等有形、无形资产的转让,则均须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着重抓好评估、审核、交易、监管等诸环节规范工作,加强了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监管,杜绝国有资产场外交易行为,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清缴收入,盘活国有资产。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资金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为抓手,认真清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含残值收入),并将收入纳入区财政产权基金专户统筹管理,投入支持我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如滨海大道、顶墩片区改造、洋西片区改造、华林、太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盘活了资本,有效地缓解项目融资困难。截止日前,共清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186万元,共投入资金1066万元,用于滨海大道、顶墩片区改造、洋西片区改造、华林、太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盘活了资本,有效地缓解项目融资困难。三是跟踪督促,确保配置成效。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对承租期已满的公共资源按要求进行规范配置,防止擅自对公共资源进行处置、租赁,确保工作成效。同时把闲置在外行政事业场所调整给部分机关科局办公使用,如把供销社下黄安置区五幢房产调整给区疾控中心使用权;把泗华小学原校址调整给龙桥办事处使用。有效地缓解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筹建平台,规范市场运行。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厢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的实施意见(莆城政202号),将10万元以下的区级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木材采伐与销售经营、海域使用权、河道采砂权、学校后勤社会化、罚没物品及司法裁定财产所有权处置、公务车辆维修服务等纳入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运作。九、积极推进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工作。为加强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监察局、审计局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城厢区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城厢区专项资金在线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上级和区本级安排的各种项目专款及转移支付资金等全部列入监管的范畴,依托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城厢预防腐败网,每月定期在网上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滚动发布,实现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于8月正式启动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把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农办、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交通局、区海渔办、区劳动局、区移民局等11个重点涉农部门列入在线监管首批对象。目前,已累计在线监控专项资金一亿多元,共计45类486个项目。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每季度抽查两家监管对象,从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十、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二批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首批22家单位试点成功后,第二批改革单位137家已于今年4月份启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总指标8974.11万元。截止10月底,已支付2495笔,金额4722.56万元。其中:直接支付1562笔,金额4063.39万元,占支付总额86.04%;授权支付933笔,金额659.17万元,占支付总额13.96%。提高了资金在财政的使用效率,避免财政资金通过主管部门层层转拨、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的弊端,既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又有效遏制了资金的滞留、挤占、挪用现象。十一、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本次纳入自查自纠的社会团体共31家,自查面达到100%。并收到各社会团体莆田市城厢区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承诺书31份,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并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于9月30日前在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内部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所属社团和公募基金会的30%。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我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抽查被查单位5家,采用本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面达到16%;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检查面达到25%。在此次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未发现有“小金库”存在,但个别单位财务方面存在一些违规现象。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区已要求被查单位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十二、20*年工作打算。(一)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编制要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细化预算到部门、单位、项目,建立完整准确的机构、人员等信息库,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保障单位经费正常运转,充分发挥预算的刚性作用,减少分配过程中的随意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配置,有效防止部门之间行政经费分配的不均,彻底打消了一些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而设立“小金库”的念头。(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即“收”要实行票款分离,直收统管,将能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集中收费的单位和项目要全部纳入政府服务中心,防止个别单位乱收费和收费不开票等行为的发生;“支”要统一开支标准,规范支出管理,从而将收支全部纳入正常循环渠道。通过建立财政票据电子开票、自动化核销系统,有效防止超标、违规开票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从源头上堵塞财政资金流失的漏洞。(三)建立健全资产监控体系。应从资产的形成、配置、使用、产权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单位资产,建立一套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经营性物业资产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资金缺乏监管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拓宽采购类别,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新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财政拨款由国库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改变了以往资金分散、层层拨付的做法,减少了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有效地防止财政资金被挪作他用,彻底解决了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多头开户等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预计第三批再纳入教育、公、检、法、统计、审计、招商局、卫生和劳动等单位,实现全区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五)健全制度,完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惠民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创新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继续推行项目资金在线监控,国库统一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减少中间滞留环节;要落实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用存折方式直接兑现到受益农民,并按规定公开公示,建立起惠民惠农资金补助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确保专项资金投资监管到位;物资采购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实行政府采购,工程造价达到限额的,要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结束后,组织人员验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核,资金审计,确保资金运作的透明安全;要试行绩效评估,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惠民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六)进一步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二是加大对库区移民支持力度,做好移民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及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移民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用好管好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三是做好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及成品油补贴政策落实,完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完善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办法,建立健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长效机制,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四是加强粮食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坚决杜绝挪用和不按规定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加强区级储备粮管理。按规定进行储备粮轮换和采购,加强库存保管,确保粮食安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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