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务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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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医院总务科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精选医院总务科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10篇医院总务科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大全医院总务科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范文就在精品文库网XX医院总务科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汇编目录一、总务科工作制度二、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医院物资采购制度四、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五、集体宿舍管理制度六、医院基建管理制度七、医院保安人员工作制度八、警务室工作管理制度九、水电班工作制度一十、医院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一十一、医院保洁管理制度一十二、食堂管理制度一十三、医院公用车辆管理制度一十四、手术室层流机房设备管理及保养制度一十五、供应室空气净化系统维护与保养制度一十六、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一十七、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一十八、万江医院太平间管理制度一十九、医用二氧化碳管理制度二十、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一、变压器房管理制度二十二、高压电房管理制度二十三、发电机房管理制度二十四、医院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二十五、总务科科长职责二十六、水电班工作人员职责二十七、中心供氧工作人员职责二十八、二氧化碳管理员工作职责二十九、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三十、污水处理工作人员职责三十一、司机工作人员职责三十二、厨房工作人员职责三十三、医院保安岗位职责三十四、层流净化机房工作职责三十五、配电房值班岗位职责一、总务科工作制度1、总务科要牢固树立为笫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2、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物质供应、设备维修、房屋修建,院容卫生等工作,保证医、教、研、防工作的顺利进行。3、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情况。4、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的重大问题。5、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第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6、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我院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院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院长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六)、切实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季节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季节疾病的特点,加强对各级医护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三、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一、各使用科室书面提出物资使用计划(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月月底前报仓库管理员。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和使用科室提出的计划,经过平库利库后,按照实际需要编制全院当月物资采购计划。仓库管理员签字后,报总务办审核,经院长审核后签字。三、急需计划及追加计划由使用科室书面报总务办,必要时,需对申请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请示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再执行。四、对项目填写不清的计划,仓库管理员必须到使用科室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后方可采购。五、采购渠道1、选择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守信誉、重质量、售后服务好的经销商或厂家为采购渠道。2、选择经招标、议标或比质比价后确定的经销商或厂家。3、为便于监督管理,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阳光采购。不准随意采购,越权采购。六、物资定购管理1、采购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至10万元实行议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实行比价采购。2、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小器械、护理用品等卫生材料按比质比价采购。七、物资采购合同由物资采购科统一负责签订,其他科室不得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八、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按采购计划进行,先审批后签订,严禁无计划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九、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经院长审批。十、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齐全,用词严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清楚,审查审批手续齐备。四、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一、领用的管理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二、入库管理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三、出库管理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四、物资储存管理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五、物资的清查盘点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六、废旧物资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医院财务,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处理。八、废旧物资由专人专库保管,做到账物相符。废旧物资利旧使用,须经总务科批准,并做好记录,禁止私自外借。五、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第二条本医院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员工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离职等)时,必须办理退房手续,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三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第四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五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电器、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六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确有需要应向总务科报告。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第七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总务科: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人。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有偷窃行为。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科。六、医院基建管理制度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财务科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院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院长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六)、切实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季节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季节疾病的特点,加强对各级医护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三、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一、各使用科室书面提出物资使用计划(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月月底前报仓库管理员。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和使用科室提出的计划,经过平库利库后,按照实际需要编制全院当月物资采购计划。仓库管理员签字后,报总务办审核,经院长审核后签字。三、急需计划及追加计划由使用科室书面报总务办,必要时,需对申请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请示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再执行。四、对项目填写不清的计划,仓库管理员必须到使用科室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后方可采购。五、采购渠道1、选择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守信誉、重质量、售后服务好的经销商或厂家为采购渠道。2、选择经招标、议标或比质比价后确定的经销商或厂家。3、为便于监督管理,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阳光采购。不准随意采购,越权采购。六、物资定购管理1、采购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至10万元实行议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实行比价采购。2、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小器械、护理用品等卫生材料按比质比价采购。七、物资采购合同由物资采购科统一负责签订,其他科室不得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八、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按采购计划进行,先审批后签订,严禁无计划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九、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经院长审批。十、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齐全,用词严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清楚,审查审批手续齐备。四、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一、领用的管理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二、入库管理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三、出库管理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四、物资储存管理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五、物资的清查盘点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六、废旧物资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医院财务,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处理。八、废旧物资由专人专库保管,做到账物相符。废旧物资利旧使用,须经总务科批准,并做好记录,禁止私自外借。五、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第二条本医院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员工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离职等)时,必须办理退房手续,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三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第四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五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电器、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六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确有需要应向总务科报告。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第七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总务科: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人。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有偷窃行为。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科。六、医院基建管理制度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财务科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5、总务科配合院办,财务科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三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七、医院保安人员工作制度一、保安人员负责维持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三、维护院内各种集会和集体活动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搞好医疗秩序。四、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的及时报公安部门。五、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六、配合平安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七、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时处理。八、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房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十、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十一、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十二、负责处理其他与治安保卫有关的工作。(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六)、切实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季节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季节疾病的特点,加强对各级医护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三、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一、各使用科室书面提出物资使用计划(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月月底前报仓库管理员。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库存和使用科室提出的计划,经过平库利库后,按照实际需要编制全院当月物资采购计划。仓库管理员签字后,报总务办审核,经院长审核后签字。三、急需计划及追加计划由使用科室书面报总务办,必要时,需对申请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请示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再执行。四、对项目填写不清的计划,仓库管理员必须到使用科室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后方可采购。五、采购渠道1、选择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守信誉、重质量、售后服务好的经销商或厂家为采购渠道。2、选择经招标、议标或比质比价后确定的经销商或厂家。3、为便于监督管理,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阳光采购。不准随意采购,越权采购。六、物资定购管理1、采购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至10万元实行议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实行比价采购。2、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小器械、护理用品等卫生材料按比质比价采购。七、物资采购合同由物资采购科统一负责签订,其他科室不得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八、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按采购计划进行,先审批后签订,严禁无计划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九、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经院长审批。十、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齐全,用词严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清楚,审查审批手续齐备。四、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一、领用的管理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二、入库管理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三、出库管理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四、物资储存管理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五、物资的清查盘点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六、废旧物资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医院财务,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处理。八、废旧物资由专人专库保管,做到账物相符。废旧物资利旧使用,须经总务科批准,并做好记录,禁止私自外借。五、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第二条本医院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员工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离职等)时,必须办理退房手续,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三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第四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五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电器、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六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确有需要应向总务科报告。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第七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总务科: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人。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有偷窃行为。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科。六、医院基建管理制度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财务科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5、总务科配合院办,财务科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三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七、医院保安人员工作制度一、保安人员负责维持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三、维护院内各种集会和集体活动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搞好医疗秩序。四、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的及时报公安部门。五、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六、配合平安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七、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时处理。八、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房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十、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十一、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十二、负责处理其他与治安保卫有关的工作。八、警务室工作管理制度(一)收集、上报医院的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二)协助医院预防、调解一般医患纠纷及其他涉医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三)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相关事故,保障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四)协助监督检查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医院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和谐的警医协作机制。(六)民警在医院警务室工作时(及日常值勤人员),要着制式警服。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警务室内要保持整洁,资料摆放规范有序,防止丢失。九、水电班工作制度1、负责全院水,电,电器设备,门窗及木器用品,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5、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6、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7、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8、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仓库十、医院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九、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经院长审批。十、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做到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齐全,用词严密,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清楚,审查审批手续齐备。四、医院物资管理制度一、领用的管理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二、入库管理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三、出库管理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四、物资储存管理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五、物资的清查盘点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六、废旧物资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医院财务,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七、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由物资供应中心统一处理。八、废旧物资由专人专库保管,做到账物相符。废旧物资利旧使用,须经总务科批准,并做好记录,禁止私自外借。五、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第二条本医院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员工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离职等)时,必须办理退房手续,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三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第四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五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电器、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六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确有需要应向总务科报告。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第七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总务科: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人。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有偷窃行为。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科。六、医院基建管理制度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财务科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5、总务科配合院办,财务科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三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七、医院保安人员工作制度一、保安人员负责维持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三、维护院内各种集会和集体活动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搞好医疗秩序。四、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的及时报公安部门。五、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六、配合平安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七、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时处理。八、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房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十、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十一、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十二、负责处理其他与治安保卫有关的工作。八、警务室工作管理制度(一)收集、上报医院的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二)协助医院预防、调解一般医患纠纷及其他涉医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三)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相关事故,保障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四)协助监督检查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医院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和谐的警医协作机制。(六)民警在医院警务室工作时(及日常值勤人员),要着制式警服。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警务室内要保持整洁,资料摆放规范有序,防止丢失。九、水电班工作制度1、负责全院水,电,电器设备,门窗及木器用品,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5、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6、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7、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8、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仓库十、医院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二、做到水池周围卫生整洁、无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三、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六、供水设备由水电班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七、供水室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八、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九、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十一、医院保洁管理制度一、目的医院的环境卫生代表医院的形象,加强对保洁工作的管理,为医护人员及就诊患者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办公和就医环境,同时根据医院消毒隔离制度的要求,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保洁部岗位职责1、保洁公司在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及洗衣房的日常工作。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各诊室、饭堂、开水房、院门口、台阶等清洁卫生工作。3、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4、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科室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好团结互助。5、服从院领导、科室的工作分配及管理。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7、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8、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五、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维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订立本制度。第二条本医院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员工尚在本医院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离职等)时,必须办理退房手续,对房屋的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三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第四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第五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电器、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六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确有需要应向总务科报告。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不得于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第七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总务科: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人。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有偷窃行为。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务科。六、医院基建管理制度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及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报请财务科及医院办公室。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医院办公室保存。4、总务科负责对维修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5、总务科配合院办,财务科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6、总务科负责施工工地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管理工作。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三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8、基建、维修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大项目基建交监理公司负责。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七、医院保安人员工作制度一、保安人员负责维持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三、维护院内各种集会和集体活动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搞好医疗秩序。四、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的及时报公安部门。五、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六、配合平安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七、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时处理。八、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九、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房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十、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十一、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十二、负责处理其他与治安保卫有关的工作。八、警务室工作管理制度(一)收集、上报医院的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二)协助医院预防、调解一般医患纠纷及其他涉医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三)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相关事故,保障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四)协助监督检查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范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医院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和谐的警医协作机制。(六)民警在医院警务室工作时(及日常值勤人员),要着制式警服。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警务室内要保持整洁,资料摆放规范有序,防止丢失。九、水电班工作制度1、负责全院水,电,电器设备,门窗及木器用品,五金器件的维修、安装工作。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5、定期检查全院水管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水件。6、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7、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8、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仓库十、医院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医患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二、做到水池周围卫生整洁、无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三、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六、供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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