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3587970 上传时间:2019-12-1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我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系有独立建制的业务庭室, 1999年7月被命名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强化全方位教育,有效促进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几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使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我院强化领导,大力加强了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院少年庭被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研究室、办公室、刑庭、少年庭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优秀“维权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维权岗”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建立*业务学习制度。即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理论、审判业务知识及与少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专业知识,如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等,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办案。 三是建立陪审员学习、座谈制度。即每年组织陪审员学习与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既审又教,真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是完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一审操作规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等,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LcalHst 五是制定了延伸服务工作制度并纳入综合考评。少年刑事审判庭独立建制后,建立了法制教育登记薄、“缓、管、免”人员跟踪帮教登记薄及定期召开“司法一条龙”协调会议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并将跟踪帮教纳入院综合考评之中,统一考核,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由于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审判人员有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还要求审判少年犯的法官有特殊的事业心、特殊的责任感、特殊的感召力;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还必须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为此,我们注重加强了审判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努力强化*素质。继续坚持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雷打不动。按照院制订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了廉洁勤政教育,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人人写出廉洁执法保证书;积极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对思想、作风、纪律进行整顿;认真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秉公执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提高执法水平。每年年初都制订学习计划,人人建立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犯罪学、心理学等与少审工作密切联系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最高院关于审理示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庭人员利用周日休息时间,集中进行了学习。同时,我们还有针对性地举行了四次庭审观摩,开展了三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重要阵地,全力搞好少年审判工作 搞好案件审理是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心。工作中,我们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审判工作。 1、 注重庭前调查,坚持“三见面”,掌握全面情况。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庭审前,我们首先采取同少年犯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少年犯的单位或学校见面,深入了解少年犯过去的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其次是走访公安、检察承办人,了解被告人归案后的有关情况,查清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个人简历,并认真核实,确保责任年龄查清。在走访过程中,注意发现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过程中有无劣迹史及作案动机,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等,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等,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础。 2、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在庭审方式上,针对少年被告人的不同情况和所犯罪行,采用不同的庭审方式。对那些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不大,偶然失足或一时失去理智、后果又不十分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大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庭审时,公诉人一般不出庭支持公诉,但其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到庭,从而使法庭气氛更加宽松,有利于少年被告人认罪服法。对于那些抵触情绪大,不积极配合庭审或犯罪后果较为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庭审时不但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而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充分行使职权,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少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出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共同努力使少年犯放弃对抗、配合庭审、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在庭审阶段,我们还针对少年被告人的心理、智力、身体发育等情况,因案制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具体主要把握了三个环节,并做到对待少年被告人“像母亲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第 4 页 共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