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材料(纪委书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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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材料(纪委书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一年来,自己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自律,纪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海林市在xx年度牡丹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获得满分,在9个县(市)区考核中名列第一名;海林市纪委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一些创新性工作经验和做法先后被中央、省市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自己比较注重学习,创办了“纪检监察干部修身学堂”,对党纪政纪条规做到了应知应会。走出去学习,自己参加了中纪委杭州纪委干部培训班,选派了20名机关干部赴中纪委北京培训中心参加案件查办专项培训。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果。先后撰写了强化群众观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等多篇理论调研文章,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省纪检监察研究等中央、省市级报刊上发表。同时也提升了自己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海林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认真履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服务发展有新作为。以“审批提速、服务提质、干部提神”为目标,开展效能专题大讨论,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215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193项;围绕纠正“四风”,开展了“整风肃纪”专项行动,明查暗访56次,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机关纪律案件14起,23人受到纪律处分,27人被通报批评。制作整风肃纪明查暗访通报专题片,在海林电视台对违纪者公开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二)案件查处取得新突破。坚持聚焦主业,全年共立案86件,处分113人。受理和办结中央、省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29件,立案11件。一是突出“一个增强”。改革内部机构设置,向办案力量倾斜,将党风室和纠风办合并为党风政风室,增加案件检查二室,办案机构占委局机关内设机构的56%。清理由纪委牵头的议事机构29个,只保留8个。二是深化“两个派驻”。赋予派驻乡镇工作室和市直纪工委的办案职能,使全委办案人员总数达到79%。三是拓展“两个延伸”。将监督组织延伸到行政村,全市112个村纪监组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将监督组织延伸社区,创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四是创新办案手段。探索引进矩阵式管理模式,破解纪委机关办案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难题。相继开展了“查办案件亮剑行动”、“纠正行风惠民行动”、“执法监察护航行动”、“环境效能提升行动”等四大行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等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三)党风廉政探索新模式。制定海林市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个一”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5大类17项创新性制度,明晰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行签字背书,市领导与全市81个科级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在市直党委和纪委分别开展“双述双评”和“述职述廉”活动。研发了“党风责任制监督管理平台”,将以往一次性年终检查变为日常监控;研发党风廉政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全市3600名党员干部参加测试,46名成绩不合格的被通报和补考;构建了驻镇纪检工作室、乡镇纪委、村纪监组“三位一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动机制。(四)纠正行风拓展新途径。围绕纠正“四风”,建立了公务接待、行政审批等26项长效机制,节庆活动仅保留了春节、体育运动会、旅游文化节3个节日;清理超标准办公室用房面积7300;拍卖超标公车27辆;全市“三公”经费压缩到2100万,比去年减少247万元。通过开展“民生面对面”、执法部门“公众开放日”等系列活动,搭建起了一个公众参与、媒体监督、干群互动的平台,市交通局、教育局等10个职能部门共受理民情民意128件,办结116件,群众满意率98%,解决疑难问题6件。(五)环境效能亮出新招法。制定海林市关于实行机关风纪“十四个严禁”的意见等“十项规定”,文件减少了10%,会议减少了15%;大力度开展“减程序、减费用、减时限”,将220项行政审批事项减为139项,精简37%;组织全市66个单位“一把手”,在电视台向社会作出了485条公开承诺;在11个重点单位40个重要岗位开展效能专项监督,规划、国土等13个部门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全部缩短1/3以上。(六)源头防腐推出新举措。完善了海林市乡镇及部门领导班子党政正职监督办法等制度,有效约束和规范了权力运行。推行“五提醒”,对268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教育。实施“五必谈”,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必须约谈;对落实市委重大决策不力的必须问责谈话;对新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廉政谈话;对发现苗头问题不构成违纪的必须诫勉谈话;对群众举报有问题的必须信访谈话。市纪委对7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对存在问题的1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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