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管控整顿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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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_农民负担管控整顿工作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7 页农民负担管控整顿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坚持监管和查处相结合,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防止发生涉农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重点(一)搞好涉农收费及价格监管。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县域涉农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的文件,需征求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全面推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和公示效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年度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组织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减少供水环节,降低农民水费支出。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益,不得借注册登记或检查的名义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二)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一是抓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二是抓好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村。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保证村组织正常运转,防止村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三是抓好征、占地补偿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资金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占地、失地农民利益。四是抓好农村低保、五保户、计生奖励等惠农政策的落实。(三)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民主议事程序,切实做到筹资事项事前群众议定,事中群众代表参与管理,事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筹资范围,筹资范围要严格限定在兴办村内公益事业。偿还村级债务、村务管理等与兴办公益事业无关费用,不得列入“一事一议”筹资和开支范围。三是严格筹资限额标准,所筹资金要严格控制在每人每年30元的限额标准内。四是严格监管资金的使用,筹资款应单设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禁止以其他方式变相筹资。(四)落实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和惠农补贴落实等领域的乱收费,以及通村公路、社会抚养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向村集体集资摊派等。严格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制,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及村级组织各种补助补贴资金,查处在落实惠农政策中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县教育局负责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行为;县物价局负责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县国土局负责治理本系统向农民及村集体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县住建局负责治理向农民建房乱收费的问题;县计生局负责治理超范围、超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向村集体摊派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民政局负责治理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和殡、葬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县工商局负责治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中乱收费的问题。县农经局做为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县纠风办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专项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0日前)。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县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9月20日)(1)调查摸底。各涉农收费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二查”(查收费项目、查政策依据)为重点的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治理重点和需解决的问题,详细登记,掌握一手资料。(2)着力清理。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级政策规定要求,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和行为及时予以取消和纠正。(3)总结分析。通过总结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9月20日前报县纠风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三)检查整改阶段(9月21日-9月29日)。检查整改工作由县纠风办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涉农收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存在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总结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县纠风办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县政府。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经局县纠风办负责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教育、物价、国土、住建、计生、民政、工商等部门主管副职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扣同志担任。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层层负责抓政策落实,确保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农经局与县纠风办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涉农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对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三)加强监督,严格日常管理。一是组织好监督检查活动。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始终保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标准,促进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二是各责任部门坚持经常性明察暗访。继续将明察暗访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常规手段,全面了解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四)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处理一人教育一群的效果。第 6 页 共 7 页方案预案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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