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四章仲裁庭及其管辖权限

上传人:ra****d 文档编号:252743877 上传时间:2024-11-19 格式:PPT 页数:15 大小:28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四章仲裁庭及其管辖权限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四章仲裁庭及其管辖权限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四章仲裁庭及其管辖权限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根底教材选修课 国际商事仲裁法,主编 赵秀文,第四章,仲裁庭及其管辖权限,【重点问题】:,1、仲裁员的资格。,2、仲裁庭的组成及其特点。,3、仲裁庭自裁管辖原那么及其使用。,4、仲裁庭的权力与义务。,5、中国有关仲裁庭及其管辖权限的立法与实践。,第一节,仲裁庭在仲裁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一、仲裁员的资格及其指定,一仲裁员的资格,被指定为仲裁员的一般都是为当事人所信赖并能够对争议的是非曲直作出独立判断的人,许多国家的法律本身对此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但凡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都可以被指定为仲裁员。,荷兰;意大利,二仲裁员的指定,仲裁员的指定方法总体上有两种:,1、由当事人指定。,最常见的指定仲裁员的方式。包括由当事人一方指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2、由当事人委托的第三者指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与争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对仲裁员作出指定。,三指定仲裁员的限制,1、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员名册内外的限制,做法:1只能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2)有的仲裁员必须在名册中指定,有的仲裁员可以在名册外指定。,2、仲裁员国籍、住所和居所的限制,四对仲裁员的异议,1、要求仲裁员回避的理由:个人利害关系或不符合选定仲裁员的标准,2、仲裁员回避决定的作出,五仲裁员的替换,1、替换仲裁员的原因,2、指定替换仲裁员的方法:按原来适用的指定该仲裁员的方法,二、仲裁庭的组成,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通常都是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机构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人数一般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或由当事人约定适用的仲裁规那么作出规定。,分类:1由一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仲裁庭。即由当事人共同指定的或者由他们共同委托的第三者指定的一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负责对整个仲裁案件的审理。,2由两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不多见,3由三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争议双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或者仲裁庭主席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或者由他们各自指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委托的第三方作出指定。首席仲裁员主持该仲裁案件的审理。,第二节,仲裁庭的管辖权限,一、仲裁庭的管辖权限确实定,仲裁庭自裁管辖原那么,二、决定仲裁庭管辖权的理论依据,一自裁管辖说,核心:仲裁机构有权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及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作出裁定,理论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原那么和各有关国家的法律,普遍确立于各国立法和实践中,二法院决定论,此项理论建立在法院依据其本国法对属于其管辖的事项行使管辖权的各项有关规定。,包括: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法院即可依据法律对仲裁协议项下的争议行使管辖权。在仲裁程序开始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就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管辖权的异议向法院起诉。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在特定条件下仍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已经作出的仲裁裁决或拒绝成认与执行该裁决,(三)自裁管辖论与法院决定论之间的关系,第一,自裁管辖得到各国有关仲裁立法与实践的支持,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就其管辖权作出裁定。,第二,如果当事人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作出的关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仲裁庭的管辖权有异议,可向有关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此作出裁定。法院的裁定是终局的。,第三节,仲裁庭的权力和义务,一、仲裁庭的权力,1决定其管辖权限区分仲裁庭的管辖权和管辖权限,2决定仲裁程序和证据事项,3作出保全措施和令一方当事人提供费用担保的决定,4决定仲裁应当适用的法律,5作出仲裁裁决,二、仲裁庭的义务,1确定仲裁审理的范围仲裁庭组庭后的首要义务,2独立、公正地审理仲裁案件,3在当事人约定或仲裁规那么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裁决,4对其所审理的案件过程承担保密义务,第四节,中国有关仲裁庭的组成及仲裁庭权利与义务的立法与实践,一、仲裁庭及其组成的立法与实践,一仲裁员的资格,?仲裁法?第13条,2004年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现任法官不得再担任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那么?在一定条件下打破了以往的仲裁员名册制度,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法?第3032条,三对仲裁员异议的提出和替代仲裁员的指定,?仲裁法?第34条,二、仲裁庭管辖权限的立法与实践,三、从锐夫动力公司案看仲裁庭的管辖权及其确定,一锐夫动力公司案根本案情,二本案涉及的有关仲裁庭管辖权限的法律问题,三结论,1仲裁庭的管辖权来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当仲裁协议项下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应当按照他们之间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2法院依法取得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3国际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适用当事人共同选择适用的法律,而主合同的适用法律不一定就是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除非仲裁地点所在国就是当事人在主合同中所选择的适用法律的国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商业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