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TGSP 0002 S-2011 毕节市老土哥饮料厂 雪莲果果汁饮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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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TGSP毕节市老土哥饮料厂企业标准Q/LTGSP0002S-2011雪莲果果汁饮料2011-12-25发布 2011-12-25实施毕节市老土哥饮料厂 发布Q/LTGSP0002S2011前 言本标准由毕节市老土哥饮料厂提出;本标准由毕节市老土哥饮料厂批准;本标准由毕节市老土哥饮料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岳杰Q/LTGSP0002S2011雪莲果果汁饮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雪莲果果汁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为原水,经粗滤、精滤、反渗透、添加白砂糖、浓缩雪莲果果汁、果葡糖浆等原料及甜味剂、酸味剂、增稠剂、防腐剂、食用香料等食品添加剂,经调配、杀菌、灌装封盖、包装而成的具有相应风味的雪莲果果汁饮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17 白砂糖GB1904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198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测定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GB/T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钾、苯甲酸的测定GB/T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6782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789 饮料通则GB/T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GB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Q/LTGSP0002S2011GB13736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17324 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GB19297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T20882 果葡糖浆GB/T22254 食品中阿斯巴甜的测定GB22367 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25540 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QB/T1505 食用香精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3.1原料要求3.1.1水应符合GB5749相应的规定。3.1.2白砂糖、浓缩雪莲果果汁、果葡糖浆等原料应符合GB317、GB17325、GB/T20882及相应标准的规定。3.1.3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阿斯巴甜、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山梨酸钾、羧甲基纤维素钠、食用香精符合GB2760相应产品的标准规定。3.2感官要求见表1表1项 目要 求组织状态混浊汁液,静置后允许少量果肉微粒沉淀色 泽具有相应的色泽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气味和滋味具有相应的气味和滋味,酸甜适中,口感细腻,无异味3.3理化指标见表2表2项 目指 标总糖,%2.0总酸(以柠檬酸计),%010.6铅(Pb),mg/L0.05总砷(以As计),mg/L0.2铜(Cu),mg/L5.0可溶性固形物(20时折光计法)/%2.0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mg/10.0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0.5Q/LTGSP0002S2011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0.3柠檬酸钠g/2.0羧甲基纤维素钠g/50.0阿斯巴甜g/015.0食用香精ml/L2.0果汁含量%10.03.4微生物见表3表3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ml100大肠菌群,MPN/100ml3霉菌,cfu/ml10酵母,cfu/ml1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3.5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3.7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4 检验方法4.1感官检验按感官品评法进行。4.2总酸按GB/T12456的规定执行。4.3总砷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4.4铅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4.5铜按GB/T5009.13的规定执行。4.6山梨酸钾、苯甲酸按GB/T5009.29的规定执行。4.7二氧化硫残留量按GB/T5009.34的规定执行。4.8乙酰磺胺酸钾按GB/T5009.140的规定执行。4.9霉菌和酵母按GB/T4789.15的规定执行。4.10菌落总数按GB/T4789.2的规定执行。4.11大肠菌群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Q/LTGSP0002S20114.12致病菌按GB/T4789.4、GB/T4789.5和GB/T4789.10的规定执行。4.13可溶性固形物按GB/T12143的规定执行。4.14阿斯巴甜按GB/T22254的规定执行。4.15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5.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总酸、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3.3-3.6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更改主要原料产地;b)更改关键工艺;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d)连续停产三个月后恢复生产时。5.3组批 同班次投料生产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4抽样 在成品库内随机抽样。用于感官特性、理化、卫生指标检验的样品,每批抽取18瓶,分成二份,其中1份作为留样复验备查之用。5.5判定规则5.5.1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5.5.2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不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 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且标签内容应符合GB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6.3运输、贮存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贮存环境应清洁、干燥、通风、无异味。7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不低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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