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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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8月12日)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根据县人大这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现在我就全县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一、基本情况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始终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将其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了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和设施配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各类日常性、专项性工作方案,进行了多层次、较大范围的宣传动员和培训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良好环境。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市县安排,坚持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劳动执法大检查”、“ 集中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矛盾纠纷积案化解”、 “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等多项专项行动。今年1至7月份,我局先后组织在全县范围开展了项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用工人数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61户,涉及劳动者1921人,督促各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32份,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770人,合同签订率达到92% ;这些用人单位共为717人办理缴纳了养老、失业保险、为629人办理缴纳了工伤保险、为1861人办理缴纳了医疗保险,其中,督促有关用人单位共为433人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20.15万元;为61位农民工追讨工资22.16万元,有效的防止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检查中未发现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和违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得到了较好落实。同时,我们还对落实劳动保障制度比较全面的27个用人单位1348名人员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采集了单位及职工的基本信息。总的来看,三年多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经过上下的一致努力,全县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得到不断推进,并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县境内的大多数企业和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识在明显增强,劳动用工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二是工资发放逐步规范化,最低工资制度得以有效执行,以保障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劳动关系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不断走向和谐。二、主要做法和措施(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认真安排部署。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局劳动合同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选调录用了2名优秀公务员充实到劳动监察队伍中,专职监察员增加到了4名,壮大了监察力量;更名成立了“灵台县劳动监察大队”和“灵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配备副科级仲裁办主任一名,积极向省上争取,配备了劳动监察车辆一台,新配备电脑一台,现增加到了3台,同时还配备了打印机一台,从而在组织领导、人员、力量、设备上保证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二)点面结合,广泛宣传,提升法律意识。多年来,我局坚持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1-7月份,我局先后7次组织人员在单位门前、灵都大厦楼前、汽车站周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点,就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同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集中进行了解释解答;在日常工作开展中,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先后深入甘肃皇甫谧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灵台世纪花园等建筑施工现场、灵台宾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用工单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就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平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学习和指导培训;3月17日,我局专门组织举办了一期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保障知识培训班,对全县30多家重点用人单位的64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就劳动合同法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并组织了理论考试。前7个月的宣传活动中,共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000多份(本),接受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整个宣传培训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在对象上实现了广覆盖;二是在宣传形式上讲求灵活性;三,在内容上注重针对性;四是结合解决问题注重实效性。通过深入广泛宣传,显著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知晓率、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意识和我县劳动者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健康良好的用工环境,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和广泛好评。(三)集中检查,限期整改,抓好工作落实。在日常检查及各项专项行动或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从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表和职工花名册入手,紧紧围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是否规范等情况,进入各用人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尤其是对出现劳动纠纷问题和投诉举报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建设企业、涉及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处理的当场进行了调查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也要求相关用人单位限期整改。今年1-7月,在各类检查中,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目前,8个用人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2个单位正在整改之中。集中检查工作促进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四)完善机制,强化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初,我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职能,搜集整理了全局执法依据等信息,完善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更换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需要,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另外,我们还开展各类执法工作,认真处理了大量的信访和劳资纠纷案件,注意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促使用人单位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积极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的稳定。今年1至7月,我局共受理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16起,通过多种方式调解处理15起,通过劳动争议开庭仲裁处理1起,结案率100%,涉及62人,涉及金额22.16万元。通过一系列的执法工作,使劳动合同法在我县“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有了良好的开端。(五)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分工协作是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我局始终重视同县人大办、政府办、信访局、住建局、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工信局、工会、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多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2008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启动实施以来,我们通过与建设等部门密切协作,累计收缴78个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百多万元,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县得到了较好实施。同时我们还协同其他一些部门和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已和其他部门协作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起,涉及人数1人,涉及金额0.75万元;处理劳动监察案件3起,涉及人数16人,涉及金额10.12万元。通过多部门协作,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较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力。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一)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政府将民生问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都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及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及“七一”讲话中突出强调了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扶持西部发展的政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备忘录,以及我县“三二一六”发展战略提出的“改善民生固本”的发展思路,这些都必将为我县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和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带来强大的推动力和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用工主体由原较大规模的国有集体向小规模的私营个体转变,用工形式由原长期固定型向短期流动型转变,用工所在地由原相对集中在县城向各乡镇分散,部分劳动者由原被管理者向管理者转变,因此产生了好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人社部门的监管范围随之不断扩大、监管难度随之增大。(二)存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三年多来,尽管我县在督促贯彻执行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相关法律认识模糊。一些管理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增加了企业成本,对该法的贯彻持消极态度,老板一人说了就算,想用则用,不想用就走人的做法仍较普遍,有的与职工要么不签订劳动合同,要么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够规范。与此同时,一些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足,态度也不积极,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将影响自由流动,“捆住”了手脚,不利于自由择业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相当数量的农民工群体中,多数务工人员认为自己农闲打工、农忙务农,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想受到约束,造成合同管理难度加大。 二是部分私营企业、多数个体户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尽管我局多次深入各用人单位就其行业特点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但仍有部分私营企业、多数个体户认为他们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大,参加各类保险的必要性不大,再加上好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并认为各项社会保险要缴纳的费用高,企业难以承受,致使社会保险覆盖面窄、参保缴费率不高。 三是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我局受理的16起劳动监察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用人单位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案件就达15起,占总受理案件的93%,涉及人数61人,涉及金额达22万多元。在15起案件中,涉及建设领域的就达10起,其中九起是世纪花园工程建设产生的案件。因建设领域普遍存在非法转包、个人承包等现象,给处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单靠劳动保障部门很难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问题。同时,部分个体工商户也存在随意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现象。四是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部分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或者建立的工会作用发挥不到位,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致使广大职工的权益缺乏相关制度保障,职工的合理诉求无法实现。五是劳动争议发案率居高不下,劳动关系协调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劳动争议案件也在不断上升。近年来,我县劳动争议案件年增幅超过了20%,其中工伤争议约占50%。这些案件涉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不注意就会升级为群体性事件,其调查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四、下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培训,提高和深化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在劳动合同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宣传工具,重点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宣传实效。通过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在双方发生用工行为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从而尽可能避免产生劳资纠纷。同时,通过正反两面案件的宣传教育,对违反劳动法规及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结合我县实际,适时举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使双方都能够做到自觉履行。将劳动合同法列入“六五”普法宣传内容,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二)继续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建立职工花名册、工资花名册和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健全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起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要重点推进餐饮、建筑、交通和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三)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劳动用工日常监管。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执法重点,对劳资纠纷发生较多的中小企业予以重点监控,充分发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检查、专项检查、大要案专查、群体性事件应急检查5种主要执法方式各自的优势、特点,实现多种执法方式相互促进、相互支撑,形成良性互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分析劳动纠纷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大调解力度,简化仲裁办案程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力量,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六到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察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监察执法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多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民主协商,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行业协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扩大工会覆盖面,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建立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构成的三方调解委员会,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五)继续加强与多部门协作,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推动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6、76、78条等规定,将坚持做好如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等联合下发的劳社部200422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继续与发改、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协作,一方面在发放开工许可证前共同督促落实新世纪房产开发公司、泾渗公路和一些较大水利工程项目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制度,以制约欠薪行为和解决不能及时支付的问题;另一方面,共同督促不断强化项目经理代其企业法人代表全面履行好规范用工的职责(项目部应存用工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逐步减少或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发生,从客观上逐步减少因责任不清造成的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强与安监、住建部门的协作,结合发放安全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督促建筑企业、砖瓦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断增强这些企业抗事故风险能力,以避免一旦发生较大工伤事故,因所在企业支付能力有限导致政府要承担无限责任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强与工会组织、工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等机制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这项工作的推动合力。劳动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及侵权案件的发生、建立和谐规范的劳动关系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县人大开展的这次检查活动,不仅仅是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一次检查,更是对人社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发挥的一次检阅,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知程度,有助于我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作用的发挥,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会更加深入,人社部门将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灵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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