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442880 上传时间:2020-04-23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重要情况通报的原则: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第三条 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第四条 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第五条 重要情况通报的形式: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公开栏等形式。第六条 重要情况通报的时限:一般性工作一个月内通报一次,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第七条 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八条 需要通报的事项和通报形式,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通报工作。陡沟中心校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第一条 发扬党内民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第二条 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第三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情况反映,受理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汇报内容要全面、真实,不得截留。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第四条 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第五条 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直接向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反映。第六条 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对党员署真实姓名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任的答复。 陡沟中心校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征求意见内容。涉及重要党务活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 征求意见范围。在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的同时,重点征求有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以及老干部、专家、学者的意见。第四条 征求意见形式。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表、公开电子信箱、公开征求意见电话等形式。对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要仔细倾听、认真研究,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 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要征求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征求意见,并将所征求的意见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决定意见的落实。 陡沟中心校党内决策咨询、论证制度第一条 党组织在酝酿、讨论人事变动、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时,需要召开党内咨询会的,召开党内咨询会。第二条 党组织对党内听证咨询会上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要作出判断及相关回应,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参与党内事务的基本权利和积极性。第三条 参与党内咨询会的人选应由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第四条 召开党内听证咨询会,应鼓励党员畅所欲言、平等表达意见,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咨询获得的各种意见向党内公开。第五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要对某一决策进行咨询或论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咨询或论证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 陡沟中心校例行公开制度第一条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应进行公开。第二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系统重大改革等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第三条 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公开栏。设立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方便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监督。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等文字载体公开。党务公开网页。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上公开针对性、时效性强的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知晓的内容。第四条 公开的程序制定公开目录。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公开。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党务公开目录内容所涉及的科室负责公开工作。如有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由该事项所涉及的科室,报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对仅限于党内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向党员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党外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收集反馈。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号码和电子信箱、主动征询等形式,党务公开目录内容所涉及的科室负责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如果属名反映的,要向当事人反馈处理或整改情况。对于其他情况,可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反馈。归档管理。党务公开目录内容所涉及的科室负责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陡沟中心校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第二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提出申请的时间。第三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请人提出的公开党务信息申请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第五条 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决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全区或其他部门,要将申请公开内容书面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并根据批复意见办理。陡沟中心校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收集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保证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真实有效,提高党务公开水平,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政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党务,不涉及党内秘密和工作机密的,都要全面公开。第三条 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为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创造条件,以设立监督咨询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受理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第四条 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监督员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积极发挥作用,及时反映意见,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第五条 要及时收集整理监督员、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加以认真研究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建议的监督员、党员或群众。第六条 党务公开监督投诉电话:6520307. 陡沟中心校信息反馈制度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意见收集: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示意见表(函)等形式,征集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第三条 意见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四条 处理时限:对于党员、群众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7天内办结;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尽快办理。第五条 意见反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处理结果,由承办单位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除向当事人反馈外,也可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第六条 严禁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陡沟中心校考核评价制度第一条 党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二条 考核内容: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完成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务公开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形式。完善并落实配套制度,不断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创新,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开创性、突破性成效。加强党务公开宣传工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情况。第三条 考核方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接受考评指导。第四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向上级部门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纳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价考核之中。对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陡沟中心校监督员制度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面向教育系统聘请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监督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党员干部等。第三条 监督员的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第四条 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区委教工委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第五条 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可连聘连任。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未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上级党委批准予以解聘。第六条 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电活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监督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八条 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