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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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坚持“四不放过” 杜绝“一提了之”关于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制度的思考“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全文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同时由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在事故结案1年后及时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正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解读一样,建立和实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以下简称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地方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一提了之的问题”。如何实现这一创新制度的构想,进而助推特定生产经营单位、某个行业(领域)乃至一个地区事故防控水平的提升,促进从局部到全局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必须要建立评估制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中后期,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等不仅存在着固有局限与矛盾,更面临转型升级的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加之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本身的相对薄弱,客观决定了当前各类安全事故仍呈现高位波动的特征。 要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前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以及采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等一系列事前监管监察举措,强化事故的有效防控,致力各行各业实现安全生产,向“零死亡”、“零伤害”直至“零事故”不懈奋斗,真正实现安全发展,这些无疑都是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治本之策和重要任务。 与此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扎实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引导人们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真正从事故中汲取教训,用事故推动工作,也是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法举措。 遗憾的是,我们在总结事故教训时经常会发现,在一起事故中已被揪出的致害因素,常常又会在另一起事故中再次呈现,尤其是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行业领域甚至是同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时常重复发生同类事故。 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又是惊人的相似。究其原因,“四不放过”原则和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往往是重要根源之一。在很多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事故整改措施的“一提了之”现象还比较普遍。 建立评估制度的意义 预防和杜绝整改措施“一提了之”的现象,是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重要要求,是提高安全事故防控水平的有效途径,更是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并实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制度就显得意义非凡、价值重大。 一、评估是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尤其是针对整改措施的一次“回头看”,有利于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要求的严格落实,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过程中的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真正显示事故调查处理的整体效能。 二、评估是对特定事故发生单位的一次针对性、个性化督查检查,有利于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和推动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更好落实。 三、评估是对事故调查处理阶段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一次检验和校正,有利于倒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质量提升,尤其是在强调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全文公开的新要求下,这项工作无论是对具体个案还是对整个事故调查处理都将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推动力。 四、评估是对本地区一个时期各类事故的重要梳理分析,有利于更深入更细致地总结和把握事故的特点规律,更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地区的事故防控,避免总是用鲜血重复验证“血的教训”,进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评估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关于评估制度的思考 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制度设计,通知已从总体上明确了组织实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 评估主体为“负责查处事故的地方人民政府”,评估对象为“所有事故”,评估内容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启动时间为“事故结案1年后”,评估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与此同时,还需要在具体执行评估制度方面,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使之具备更强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 评估主体的扩充与明确 一、通知明确了政府的评估主体身份,但并未明确事故发生单位在评估中的地位作用。通知强调了评估的行政行为性质,作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可能更多的是以相对人的身份,被动接受或配合做好评估,这显然不利于调动事故发生单位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其通过评估自主强化整改措施及安全责任落实。应当考虑将事故发生单位作为评估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未来的明细制度中明确其职责内容,引导其先期开展阶段式“自查自评”,以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政府组织的行政评估工作中来。 二、政府除通常情况下按级别管辖和权限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外,也有特定情形下的“授权查处”或“提级查处”。 这两种情形下,评估主体是原具有管辖权限一级的政府,还是由经授权或上一级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就对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掌握和熟悉程度而言,在“授权查处”的情形下,经授权一级政府可能更清楚,而在“提级查处”的情形下,原具有管辖权限一级政府则可能更清楚。 在“提级查处”的情形下,按照通知规定,较大事故的评估情况原本只需向省一级安委办备案即可,如果由上一级政府实施评估则需要向国务院安委办备案,这是否有必要?原事故调查组成员是否参与评估,是整组参与还是代表参与等也应作出明确。 2 评估对象的区分和确定 通知要求所有事故都应当开展评估,也就是说事故不分大小、无论等级,只要是由政府负责查处(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的无人员伤亡事故,查处仍在政府)并结案1年的都应当进行评估。 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显示,不同等级事故发生概率及其数量往往呈现从基层到中央的“正三角”分布,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县一级政府而言,未来可能会面临大量的一般事故评估工作。 随之而来,上一级政府的安委会办公室也面临着大量的评估报告备案工作。在工作量、时间要求等条件不变的情形下,工作量的增加尽管可以用超负荷的辛劳来弥补,但绝非长久之计,必然导致工作精力分配的重新调整,最终影响到整个工作的质量。 应当思考的是,将所有的一般事故都纳入评估范畴究竟有没有必要?需要不需要对纳入评估的事故类型、等级等作出更为严格的界定,以节约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 评估工作不适宜不分等级、一味求全,而应突出重点,有所取舍,力求实效。比如,对大量的一般事故采取抽样评估,关注重点行业领域或特定类型事故的整改,对较大以上事故则实施“全覆盖”评估。 3 评估内容的规范和界定 通知强调,评估针对的是“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具体到不同事故,整改措施可能会涉及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技术改进、教育培训等,甚至还会涉及一个地区、一个行业领域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等问题。 在一个具体的、专门的评估中,如何以原事故调查报告为基础,分门别类、客观地对上述所涉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需要有一个相对规范的评价标准和严谨的评价规则。评估组织也应有一个相对规范统一的组织形式、程序规则等,以使评估工作始终处于一个科学严谨的框架中规范运行。 4 评估结果的固定和报备 开展评估后,组织评估的一级政府应当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以便向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备。需要明确的是,评估作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跟进措施,具有政府行政行为的属性;评估报告作为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检查性、总结性、评价性资料,具有政府信息的一切要素。那么,评估报告是否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予以主动公开? 形成的评估报告作为政府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理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加以立卷和保存,那么,在本级政府及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档案资料中,评估报告如何立卷和保存? 就报备的渠道而言,由于各类安全事故因行业领域的分布不同,受政府委托负责查处事故的牵头或责任部门既可能是安监部门,也可能是建筑、消防、交通、质监等部门,这也就直接造成后续组织评估的牵头或责任单位的不尽相同,而通知强调的是所有的评估报告统一向上一级政府的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那么对组织评估的政府而言是通过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报备?还是由各牵头或责任部门分别报备? 评估报告应当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尤其是事故发生单位广大职工的有效监督,这一点也是与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的工作要求保持了衔接和一致。就其归档立卷而言,组织评估的政府应当将评估报告纳入原事故卷宗;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则应当单独立卷保存管理。至于报备渠道,考虑到目前的行政体制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似应各家自行报备为宜。核心的问题是各牵头或责任部门能不能按照要求做好评估报告的报备工作。 5 评估后的持续跟踪和问效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杜绝整改措施的“一提了之”,希望通过评估促进整改,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评估制度之后,事故整改措施就一定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 评估后,无论是组织评估的一级政府还是上一级政府的安委会办公室,更应当倾注精力于随后的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 如果舍弃了这一环节,不仅“一提了之”的问题很难得到解决,甚至还有可能衍生出“一备了之”的新问题。 考虑建立和实行评估结果向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转化的衔接机制。即评估报告形成后,对整改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的持续跟踪督促,应当转化为日常监管执法,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必要时还应依据法律法规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 评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为更加严格地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举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和载体,但制度本身还有诸多需要完善的方面,希望从制度设计上尽可能地做到周密详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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