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劳动合同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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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中既规定了经济补偿金,也规定了违约金和赔偿金。违约金与赔偿金是合同法、劳动法等承担责任的主要方式,而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所独有的。 “三金”既相互联系,也相互区别,且各有不同的作用以及应用技巧。例如,怎样通过约定违约金达到合理限制中高级人才的随意流动,而又不违法;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尽量避免该情形的出现;赔偿金是否仅是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能使用,用人但能否反过来让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上述“三金”能否同时一起应用等问题,均是用工管理过程中让人感到棘手的难题。为了帮助广大企业能准确理清“三金”之间的关系,熟练掌握“三金”的应用技巧,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的适用。 对于公司管理来说,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这“三金”是必须熟悉和掌握的基本概念,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也会涉及到“三金”事项。但这三个概念容易混淆,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也会出现误用。对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之间的区别和能否相互适用,就得烂熟于心,这样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这“三金”的区别和能否相互适用做进一步的阐释。 (一)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三者的区别:1.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讲具有劳动贡献补偿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其产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法律结果。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因此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赔偿金则是指企业或员工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责任形式,也称为损害赔偿。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三是责任方存在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四是这种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违约金产生的基础则是双方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因此没有约定就不会有违约金的产生,其在性质上是对合法契约的保护。违约金的构成要件则主要有两个: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二是违约金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三者能否相互适用1.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能否相互适用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不同时适用的情形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其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劳动合同法第87条如何理解的问题。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此条理解有认为应支付三倍经济补偿,还有认为只支付两倍经济补偿的。我通过学习劳动法后,认为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只要支付两倍经济补偿就行了。因为第46条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都是合法情形而不存在违法情形,而第87条的规定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的处理。两者是并行不悖的,分别适用于合法情形和违法情形。所以第87条的情形只适用2倍就行了。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适用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按此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加付赔偿金的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是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可以同时适用的。2. 违约金与赔偿金的能否相互适用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有二点: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对于第一种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可见对这种情形的违约金的范围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所以笔者建议适用合同法第114条的原则,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由此,总结为以下情形: (1)当一方违约而未给非违约方造成损失的,那么只能适用违约金。 (2)当约定的违约金小于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的时候,在适用违约金之后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3)当约定的违约金略高于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的时候,仍适用违约金条款。 (4)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的时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的能否相互适用 关于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即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等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几种情形。如果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在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应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依据双方的约定再支付违约金。此时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第46条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由于没有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所以这两者是不能同时适用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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