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供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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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劳动合同书(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如下: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E-mail: 乙方(姓名全称): 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名称: 证件号码: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E-mail: 2、 劳动合同期限第2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第3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 无试用期;(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内,除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第3条 、派遣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4条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第5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如下: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第七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四、工作时间与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1)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在保证完成用工单位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九条 用工单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且连续休息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用工单位适当安排休息,不执行本条第1款的规定。在本条第1款的规定的休息制度下,甲方及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工作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第十条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未明确表示反对的,用工单位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的申请,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甲方及用工单位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安排加班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及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加班,且不受本合同第10条关于加班时间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4)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请事假的,必须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甲方及用工单位批准后,方可请假。因紧急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请假的事由和期限。乙方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申请或通知义务的,按旷工处理,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分。第十三条 法定休假日及公休日休假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休假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用工守则)执行。五、工资第十四条 劳动者工资报酬包括固定工资、工龄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各类奖金和津贴。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以下第 种方案执行:(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确定,根据乙方的了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方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方法考核确定;(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90% 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用工单位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条款第1款约定的工资标准的80%。第十六条 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1)每日一次性支付上( )/本( )/下( )月工资报酬:(2)每月工资报酬分次支付,具体支付方法:甲方应当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报酬。工资发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在节假日前发放。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经乙方提醒后,甲方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发乙方相应的工资报酬。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1)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4)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十八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九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乙方并非由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六、规章制度与劳动安全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及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及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并应当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七、社会保险第二十四条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第二十五条 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或向乙方本人出具书面的缴费记录单,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协助。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不得拖欠、漏缴社会保险费用,由于甲方违反国家规定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用造成乙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甲方应如数赔偿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第二十七条 如乙方患职业病或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为乙方垫付工伤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及时落实乙方的工伤保险待遇,积极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向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等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在收到有关部门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后及时转交给乙方。第二十八条乙方因为患病、生育需要社保基金支付有关费用的,在将相应的票据交付给甲方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有关费用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将有关费用及时支付给乙方。第二十九条甲方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情况,为乙方办理补充商业保险或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在乙方符合条件享受补充商业保险或企业年金待遇的,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应的待遇支付手续。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地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三十一条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及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三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乙方没经过甲方和用工单位同意,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兼职,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泄露甲方商业机密或为竞争对手效力,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6)生活作风不端正,受到治安处罚,对甲方或用工单位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者严重扰乱甲方或用工单位生产、工作秩序的,受到甲方2次处分的;(7)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判刑(含缓刑)的。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的工资:(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国家对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有特殊的资质要求,而乙方因个人原因失去该资质,甲乙双方就调换工作岗位未达成一致的。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走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甲方依照本合同本条解除劳动合同,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第三十六条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有权要求甲方纠正。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三十七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合同第34条、第3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3)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4)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第三十九条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7)甲方纵容其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侮辱、殴打、虐待、骚扰乙方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9、 劳动合同的终止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第四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离职手续与工作交接第四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之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交付经济赔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十一、劳动争议解决第四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在工会组织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约定,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十二、兼职禁止、集体合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等事项第四十五条乙方向甲方保证签订及执行本合同不得与其他合同、协议和政府规定相抵触。除非甲方和用工单位事先同意,乙方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其他单位兼任任何工作。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项待遇如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执行。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及用工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及用工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应按照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十四、合同版本与合同生效第四十九条本合同的签署有中、英文两种版本,每种文本有两份原件,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合同文本与英文合同文本在内容上、形式上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与签署形式完备的为准。若两种文本在解释上存在争议,双方一致认可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劳动合同正式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其余份数按如下办法处理: 。第五十条关于合同的生效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生效方式为准:(1)本合同经甲方法人代表(或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需经甲方法人代表(或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乙方本人签字,并自乙方向甲方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将档案移至甲方指定机构之日起生效。十五、附件效力及合同附件第五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续订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变更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1.2.3.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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