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110348 上传时间:2020-04-19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1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单《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清单《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清单《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荣华水岸新城一期080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水岸新城一期12#18#楼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工程地点:西安市户县兆丰路建设单位:西安荣鼎置业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户县兆丰路 电话: 施工单位:西安华西信息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西安荣鼎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西安华西信息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荣华水岸新城一期12#18#楼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工程地点:西安市户县兆丰路_ _ 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水岸新城一期内12#18#楼、地下车库工程中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_ 三、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90_天开工日期:_竣工日期:_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合格_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_(人民币)元(小写)¥:_元(其中:工程预留金_ _元,零星工作费_ _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_元,总承包服务费_元。)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合同订立地点:_本合同双方约定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_ 承包人:(公章)_地址:_ 地址: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电话:_ 电话:_传真:_ 传真: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7年8月版本)2、通用条款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3、通用条款中若与专用条款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4、删减的条款有27.1(2)、27.1(5)、28.1、28.2、30.2、31.4(1)等,本项目双方友好协商以上删减条款不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与此有关的部分);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语表述。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_。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J23292)(4)建筑设计防火措施(GB500169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9)、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6)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 _。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按生产企业在技术监督局备案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的标准。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套;其中1套用于竣工图。(提供的图纸数量不满足要求,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不得向第三方外传、外借、转让、披露,仅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_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职务: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依据监理合同行使职权_。_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依据监理合同行使职权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职务:_职权:_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变更指令、签证、材料的认质认价、工程款支付、结算等进行管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工作中的行为和指令均视为发包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或指令。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5、项目经理姓名:_职务:_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已具备开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已满足施工需要。_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_水、电用量以计量表读数加分摊的损耗为准,价格执行相关部门的水、电费单价。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承包人进场前5日。(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承包人进场前5日。(5)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由发包人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开工前由发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双方进行现场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承包人进场后5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向发包人申请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由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指令或未按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除外)。(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1)负责本工程现有工程状况通过消防验收后组织并进行移交工作,按期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2)负责工程完工后向发包人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竣工图和施工技术有关工程资料。(3)其他约定:*。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发包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提供总进度计划、总体资金使用计划、甲供材使用计划及首月工程进度计划、月资金使用计划,以后每月的22日前报当月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及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3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除因发包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工程交付发包人后,保护工程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或按操作规程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西安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的标准,并无偿配合创卫工作。(若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 承包人在投标书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本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全面履行其所作的承诺,否则属于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视其违约情况,可给予承包人0.5万元1万元/项的违约处罚。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缺勤按1000元/天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发包人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缺勤处理。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应按1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机械设备未能按工程计划(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到场或到场设备不能正常运转以及擅自调走已进场的机械设备,应按500元/天台(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迟到或调离超过10天时,发包人可自行组织采购,费用直接在支付时予以扣除,同时对到场时限的延迟仍要计算违约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直到合同终止的时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和维修,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至合同终止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收回和拆除。承包人提供的以上条件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配合,并承担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产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其他的另行约定。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日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收到后7日内,如果逾期则视为认可。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针对本工程承包人除须编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除执行通用条款13条外,以及政府政策及特殊规定,如创卫、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特殊要求等;突发性的公共、卫生、治安事件。四、质量与检验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调试前的复验。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_本工程由承包人对给水系统进行水压试验、清洗、消毒,排水系统进行通水试验,系统调试,对电气部分进行系统调试等规范规定的常规检验和调试,所需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承包人严格按西安市级以上文明工地检查(验收)标准实施,安全施工。承包人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应采取的任何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所需价款已包含在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当中,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承包人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安全目标为无死亡事故,工伤频率控制在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规定的指标要求范围内。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按照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价款12、合同价款约定12.1本合同价款采用_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自主报价的材料(按本合同第32.1条)之外的所有价格风险及本合同第43条规定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费用。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_依照通用条款、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洽商文件、发包人认质认价单及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调整。(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13、合同价款调整13.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1) 合同工程量为(投标人对发放清单中工程量漏项,应在答疑时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变更清单,作为投标的依据,一次性在本次报价中列入,结算时不再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如下原则调整,调整后的单价包死,进度付款和结算按调整后的单价执行。 若相同清单项出现不同综合单价,则以综合单价低的为准并调整其总价; 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发包人有权纠正并调整承包人的不平衡报价并直接调整合同总价。 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采购供应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中的报价不符,则以低者为准,并调整合同总价。 单价分析表中所报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综合单价不符,则以低者为准,并调整其合价。(2)措施项目清单中,除费率计价项的措施费外,其余措施项目清单全部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3)费率计价项的措施费调整原则:造价变更分部分项造价变更比例超过10%时,超出部分措施费按中标价中措施项目费的比例按相应比例增减。(4)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5)施工中发生的零星用工时,以签证数量计入结算,单价按36元/工日,计入差价。(6)劳保统筹,四项保险费不计。(7)其他约定:*。1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_/_。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比例和时间:_/。_15、工程量确认1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2日前。16、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是:工程进度款根据形象进度拨付,承包人于每月22日前向发包人、监理人报送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表,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后,按完成工作量的85%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时暂停支付。系统调试完毕、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意见书,竣工资料按要求归档后,由乙方提交消防系统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结算审核生效、办理完结算付款手续后,除留工程结算总价款5%质保金外,付清其余款项。单项变更、签证累计在10万元以内在工程进度款中不予支付,竣工结算时统一结算;单项变更、签证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另行协商。其他约定:*。七、材料设备供应1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 _/_。(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需征得发包人同意。(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施工单位可拒接。 _(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1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约定及合同要求选择材料。采购前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所选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行业部门检测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环境污染控制有关规范,具备出厂证明、质量检验证、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验证明。在使用前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否则按照不合格产品对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在采购前均需报发包人认质认价,结算时在投标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按发包人的认质认价单进行调整,调整时仅计算材料价差和税金。结算时无论其材料价格是否增减均不予调整。八、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签证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签证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暂定价款。变更、签证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按相应项目合同已确认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签证工程的价格,只调整相应的主材费,主材单价按投标文件主材价格计算,若投标文件中无主材单价时,按发包人认定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时仅计算材料差价和税金;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工程变更、签证的价格,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编制上限控制价综合单价的原则组价,并下浮中标优惠比例确定综合单价(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价不下浮);(4)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增减,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其综合单价不变,增减部分工程量涉及的款额在结算时作相应调整。(5)变更、签证工程的措施项目费调整原则按27.1(2)和27.1(3)规定。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9、竣工验收19.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将验收汇总合格资料交总包方,还应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套和*套完整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另计取费用。19.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 *(按实际需要填写)_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20、竣工结算结算审查期限: 已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6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含*套竣工图)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30日内对所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无误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完整无缺的结算资料后*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结算须知:见附件121、质量保证21.1 保修金: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按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预留工程保修金。21.2 保修金的返还:21.2.1、返还约定:发包方应在保修期满两年,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承包方。21.2.2、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推迟支付相应比例的保修款。21.2.3、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21.3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五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并经发包人同意后与发包人签订保修协议。21.4 保修期: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修理,并保证修理完毕的工程,经验收确认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修理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2、违约22.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执行通用条款第28.1条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执行通用条款第30.5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6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 执行通用条款第37.6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22.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因投标时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根据延期情况,发包人经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承包人承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书约定的质量等级所造成检测、返工、加固等所有质量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当发包人认为质量问题严重,需要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或承包人拒绝尽快采取弥补质量缺陷措施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终止合同更换承包人的全部责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金,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已完工程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23、争议23.1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_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_调解;(2)合同争议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 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4、工程分包24.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25、不可抗力25.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或承包人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对工程造成损害的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六级以上的地震、八级以上持续大风、24小时降雨量在50mm以上的持续大雨)。26、保险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44.1、44.2条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失业、医疗、工伤、残疾人就业保险,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必须按规定上缴有关部门。(2)承包人投保内容:_执行通用条款第44.4条 _27、担保27.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_/_,担保金额:_/_,担保有效期:_/_。(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担保金额:_/_,担保有效期:_/_。(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28、合同份数28.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本合同正本贰份,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壹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9、补充条款1、承包方应严格按照企业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和发包人项目部、总包方统一的内部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管理。承包方进入*(项目所属地区域按实填写)施工,治安、卫生等应服从*(项目所属地的区域行政机关按实填写)对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2、图纸交底前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配齐专业人员仔细阅读图纸,对各专业图纸进行核对,对图纸中存在错碰漏(包括任何工程定位的抵触及是否有足够的维修空间等)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经书面答复后方可施工,否则因此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包方如对部分单项工程需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事先经发包方认可才能签订分包合同,并将分包合同报送建设单位一份备案。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承包方应派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分包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承包方违约或疏忽。4、现场工程经济签证单、材料认质认价单,承包方应及时并按发包方规定办理,未经发包方有关部门签字或签字不全者结算时将不予认可(签证单和认价单必须是原件)。因材料认质认价或工程签证延误造成的工期及结算拖延,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本工程发生的变更签证工作量,按照投标报价约定的计算方法及投标优惠比例计价。 5、安全增订条款:承包方需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设安全员,确保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施工现场、施工过程、办公区域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乙方必须与劳务方签订劳务合同,并保证不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做到月结月清。若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此导致的相关损失。7、本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款。8、施工过程中,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每月发包方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资料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否则罚款1000元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方要按规定将竣工资料交监理验收,由监理出据相应证明后,发包方方可组织验收。9、承包方所用水、电由发包方装表(装表费用由承包方支付)。承包方按表计量据实缴纳有关费用。现场用电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必须带漏电保护,不许用电炉。如施工现场出现用电漏电或短路跳闸,造成停电或影响发包方用电,承包方承担由此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承包方的到位人员及设备配置必须和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所列人员及设备配置相符,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11、发包方资金遇到困难时,承包方在未收到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应予以谅解并承诺仍按总进度计划要求保持施工的连续性。12、施工中如遇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材料不增加二次或多次倒运费。13、乙方履约保证金在确定施工单位后一周内打入甲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形象进度达到相应条件按实填写)完成后返还。履约保证金为*万元,缴纳比例按承包人的工程量进行约定。(该条款按项目实际需要约定)14、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增订条款若与合同中其它条款冲突时,以增订条款为准,且此合同中删减的条款不再执行。1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1:工程结算须知书附件2:双方确定的中标清单及主材设备表 附件 1 工程结算须知现就结算工作程序及结算事项说明如下,合作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依此办理。适用范围包括:总包工程、分包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一、工程结算程序。 (1)凡工程竣工已验收合格的,备案资料已交档案馆和甲方档案室后,施工单位填写结算申请表,并按表上审批程序办理审批。 (2)施工单位结算审批办理完后,将申请表及结算资料一并报甲方合同预算部,甲方合同预算部检查资料是否齐备。若资料不齐全,甲方将予以退回,待乙方将所有资料备齐后再报。结算审核期以甲方合同预算部正式签收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计算,本工程结算审核期为90天。 (3)施工方应提供完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内容如下表:序号 资料名称 说 明 1工程结算申请表(表1)按表格内容完善签字审批手续 2竣工验收记录表(表2)按验收内容填写并完善签章手续 3内部资料移交清单(表3)相关工程资料向档案室备案后填写 4施工方结算书施工方编制 5签证申请及确认单签证单为原件 6材料认价单原件,复印件须经合同预算部签章确认 7苗木、设备移交清单(表4)绿化、设备安装工程涉及 8工程竣工图纸及变更资料详见第二条 二、工程竣工申请结算时,施工方应提供正式的竣工图纸(不能是施工蓝图仅加盖竣工图章),增、减变更,做法变化应准确标注修改在竣工图纸上,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图纸以外的签证除外)。安装工程中的电缆不能仅以签单量进行结算,应与经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量核实相符后进入结算。 三、办理工程签证时,施工单位填写签证申请单,签证内容应详细说明并预估费用。现场专业工程师填写确认单时,要详细填写工程内容及发生的工程量,其中安装工程要注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并说明主材是甲供还是乙方自购。若因签证确认单内容不详,数量不清,签字手续不齐全,甲方将不予确认造价。 四、专项设备(配电箱、水泵、风机、阀门、消防、电梯等)安装工程在申报结算时,应提供设备安装验收清单及移交清单。实际验收数量应经监理、甲方现场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附件2:详见双方确定的中标清单及主材设备表- 18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